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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北大学提前批次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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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东北大学2016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2016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简章

    我校2016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 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精神,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2016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 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如下:

    二、报名条件

    完成2016年高考报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思想品德,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

    自然科学类限理工类考生报考,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招生专业限文史类考生报考。考生可选择自然科学类、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其中一类报名,不得兼报。

    三、报名程序

    考生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进行报名,上传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论、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网上报名及上传材料截止3月31日。上传材料包括《2016年试点高校自 主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个人陈述、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种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论文等)、推荐 信等。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在对真实性负责的基础上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四、选拔程序及优惠政策

    1.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在报名系统和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

    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 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和省级赛区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和省级赛区一等奖的考生,优先获得初审合格资格。

    2.办理考试手续

    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或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3.考核

    初审合格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分类别进行,考核方式为面试和笔试,笔试不超过2门。考核重点为报考专业(类)相关的学 科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包括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力,想象力,逻辑思维以及表达、组织、应变与团队协作能力等。考核时间为6月11-12日(具体时间将于6月1日后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地点在东北大学校内。

    4.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及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等级:

    A等(一本线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下同)。

    B等(降30分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达到一本线以上。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教育部规定方法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理工类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等级要求为AB。

    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级,总分前50%左右为A等。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级和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有效填报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获优惠政 策要求方可录取。录取专业(类)由我校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特长潜质、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公示的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内进行安排。 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公示的其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内的其他专业(类);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 处理。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及其可录取的 专业(类)范围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六、监督约束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相关学院专业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严格工作人员选聘。将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作为遴选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前培训。

    3.报名材料和评审专家“双随机”确定,每份材料多人评审。面试专家和考生“双随机”确定,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严防暗箱操作。

    4.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公开公示。

    5.考生、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国家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学校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传真:024-23891272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ddzsb@mail.neu.edu.cn

    八、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二:本科提前批院校

    附件:

    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和各本科批次院校名单

    2012年在辽宁省招生的普通类院校名单

    安徽理工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长安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公安海警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河海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华中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 集美大学

    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 解放军第二炮兵工程学院 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 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 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解放军海军大连舰艇学院 解放军海军飞行学院 解放军海军工程大学 解放军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 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 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 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 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 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 解放军空军预警学院 解放军理工大学

    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 解放军陆军军官学院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解放军镇江船艇学院 解放军装备学院

    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 兰州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辽宁大学

    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内蒙古大学

    南华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 南开大学 宁波大学 清华大学 山东大学 山东交通学院 陕西师范大学 上海海关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沈阳工业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 四川外语学院 天津科技大学 外交学院 武汉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武警工程大学 武警后勤学院 大连海洋大学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安徽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武警警官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邮电大学 西北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海洋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大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提前录取专科院校

    山东交通学院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批录取本科A段院校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

    - 2 -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长安大学 重庆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东华大学 东南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福州大学 复旦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 河北工业大学 河海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 暨南大学 江苏大学 兰州大学 辽宁大学 内蒙古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开大学 清华大学 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陕西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 深圳大学 沈阳药科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苏州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 同济大学 武汉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云南大学 浙江大学

    - 3 -

    郑州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第一批录取本科B段院校

    北方工业大学 河南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湖北大学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华侨大学 长江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大连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辽宁科技大学 大连民族学院 辽宁师范大学 大连外国语学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 辽宁医学院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辽宁中医药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 南昌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东北石油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广西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 宁波大学 广州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贵州大学 宁夏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青岛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青海大学 海南大学 三峡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山西医科大学 河北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 4 -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沈阳工程学院 沈阳工业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沈阳化工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石河子大学

    石家庄铁道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四川外语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安徽科技学院 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医科大学 安康学院 安顺学院 安阳工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 鞍山师范学院 白城师范学院 保定学院 北方民族大学 北华大学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农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太原理工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西安邮电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湘潭大学 新疆大学 燕山大学 扬州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中北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

    北京物资学院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印刷学院 毕节学院 滨州学院 滨州医学院 渤海大学 长春大学 长春工程学院 长春工业大学 长春师范学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 长江大学 长江师范学院 长沙学院 长治学院 长治医学院 常州大学 常州工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 成都体育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成都学院 成都医学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

    - 5 -

    篇三:2015年普通高校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分数线

    2015年普通高校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分数线(一)

    时间:2015-07-08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普通高校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分数线(二)

    时间:2015-07-09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普通高校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分数线(三)

    时间:2015-07-10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普通高校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分数线(四)

    时间:2015-07-11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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