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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流程及尽职调查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流程及尽职调查 融资商业计划书的基本内容

    2014-01-23 中国资本联盟

    私募股权基金投融资活动过程,通常是先募集资金设立基金,筛选目标企业寻找投资机会,再有目标企业制定融资商业计划书,详细列出所需资金和投入时间以及盈利预测、销售和销售增长预测等私募股权基金关注的内容,然后私募股权基金方根据这份融资商业计划书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来决定是否投资,并就投资的价格和条款进行充分的谈判,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就会签署有关投融资等法律文件以进入目标企业,同时为目标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增加企业价值,最后以IPO等方式退出项目企业。

    一、资金募集和基金设立

    私募股权基金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其通常采用出资承诺方式,也就是说,基金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首先将根据投资计划结合各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模式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基金组织形式,再按照基金组织形式的要求募集资本——基金。一般并不一定要求所有基金份额出资者投入预定的资本额,而仅仅只需获得由基金份额出资者给予投资数额的承诺,当基金管理人发现合适的投资机会时,提前一定时间通知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出资者进行出资注资即可。这种资金承诺方式,在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中尤为明显。在实际的资金募集活动中,募集时间一般会设有一定的筹集期限,当期限届满时,就会宣布基金份额认购截止,认购截止日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有多个。

    二、项目筛选

    首先,分析拟投资项目的企业管理人或实际控制人的素质和能力,并评估目标企业的管理水平。所有私募股权基金都非常重视对目标企业管理团队的考评,私募股权基金需要从各个不同角度对目标企业的管理人和管理团队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考察,包括技术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融资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等。对于投资于快速成长期的企业,企业的销售和市场所占份额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企业增长期阶段,私募股权基金更愿意投资于那些由销售型的企业管理人或实际控制人所掌控的企业。

    其次,分析产品市场的构成。

    最后,私募股权基金需要考察目标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含量或者技术含量,包括判断目标中所使用的技术是否国内外首创、是否具有先进性,其后备技术力量如何、技术产业化的可能性和市场前景如何等内容。

    三、尽职调查或专业评估

    对于经过筛选阶段的备选项目,私募股权基金在与企业管理者或者实际控制人达成初步投资意向后,还需对该企业进行更为深入、复杂且耗时的尽职调查和专业评估,调查和评估结果将会影响私募股权基金是否投资、如何投资以及投资多少的决定,此过程一般由私募股权基金自己组建的专业团队或者外聘的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等,进行调查和评估的团队通常包括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在内。

    企业管理调查和评估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企业创始股东和管理队伍的素质,包括对企业的事业心、发展企业的动力、信誉、创造性等;产品歧异性,包括产品特性、价格和分销渠道等;企业创新程度、技术队伍、技术水平及市场或同业中的竞争力;企业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内容。 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主要是了解企业是否涉及纠纷或诉讼;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是否完整,商标、专利权的期限等问题。很多融资企业属于新开办企业,经常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和制度缺失,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企业双方应当在对目标企业进行调查和评估过程中逐步清理并解决这些问题。

    财务尽职调查可分为对目标企业总体财务信息的调查和对目标企业具体财务状况的调查,包括目标企业的财务组织、会计政策、税费政策、薪酬制度以及具体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

    存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银行贷款、应付账款、应付税金、销售收入及成本、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现金流等,以更全面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损益情况,从而评估对目标企业投资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投资决策与交易条款谈判

    私募股权基金与目标企业的管理层或者实际控制人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定价;确定企业控制权、金融工具的种类、组合以及资本结构;对未来融资的要求、管理的介入和资金退出方式安排等内容。

    五、投融资协议的设计及签署

    投融资协议是以投资意向书为基础的正式法律文件,对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企业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投融资协议除包括估值定价、董事会席位安排、投资方否决权和其他的公司治理结构、进入策略和推出策略等商业条款外,还有许多复杂的财务和法律条款,需要会计师和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谈判,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将来纠纷的产生。 投融资协议中的进入策略通常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方式。

    退出策略通常有股权转让、目标企业股东或者管理层回购、发行股票上市及清算等方式,其中,通过目标企业发行股票上市退出是投资回报收益最好的退出方式。

    六、提供增值服务

    七、退出套现

    私募股权基金的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综述

    尽职调查的一般流程是:立项——成立工作小组——拟定调查计划——整理/汇总资料——撰写调查报告——内部复核——递交汇报——归档管理——参与投资方案设计。

    尽职调查的渠道包括:实地考察企业资产和设施;和目标企业管理层洽谈;与目标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银行、会计师、律师进行咨询交谈;对目标企业的登记机关和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络目标企业以前以及现在的业务伙伴、客户、供应商;调查同类企业的市场份额;行业中的其他私募股权基金的看法;甚至目标企业的竞争对手等渠道全方位了解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

    企业管理尽职调查

    一、企业管理尽职调查概述

    企业管理尽职调查是私募股权基金为了更好的了解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目标企业如何进行人事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行政管理、合同管理、研发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营销管理等企业管理以及企业的负责人和管理层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以评估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如何确定投资应该在哪些方面对目标企业的管理进行加强的一种调查方式。

    企业并购的调查重点是法律文件的完备性,而对私募股权基金来说,企业管理尽职调查的重点应该是与企业的经营生产相关的内容。

    二、企业管理尽职调查的内容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管理尽职调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历史沿革;

    成立背景及情况介绍;企业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和资产重组的情况;企业成立以来主要发展阶段,以及每一阶段变化发展的原因;

    2. 企业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生产能力、盈利能力、销售数量、产品结构的主要变化情况;

    3. 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性质、投资收益等情况和被投资单位情况介绍;

    4. 企业历年股利发放情况和现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5. 企业是否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等机构,各机构的职能是是什么,会议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情况,多长时间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等档案是否有专人保管等;

    6. 企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构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在外兼职情况;

    7. 企业股东结构,主要股东情况介绍:包括背景介绍、股权比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等;企业和主要股东业务往来情况(如原材料供应、合作研究开发产品、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共同使用、销售代理等)、资金往来情况、有无关联交易合同规范上述业务和资金往来及交易;企业主要股东对企业业务发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资金、市场开拓、研究开发、技术投入等;

    8. 企业附属企业(厂)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控股子公司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资金和业务往来情况;企业与全资附属企业(厂)、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销售上、材料供应上、人事上如何统一进行管理;

    9. 主要参股公司或企业情况介绍。

    融资商业计划书的基本内容

    融资商业计划书的全部内容可以简单归结为一个中心思想:就是希望私募股权基金能够投资目标企业,企业可以为私募股权基金带去可行的投资收益回报。每个想融资的企业在融资过程都必须结合自己企业实际情况并围绕这一中心思想来制作融资商业计划书。一份完备的融资商业计划书其基本内容包括如下:

    (一)融资商业计划书概要

    融资商业计划书概要是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人首先看到的内容,所以它必须是浓缩了融资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的核心,是融资商业计划书精华之所在,它必须有让投资者有兴趣并希望得到更多关于企业信息的吸引力。内容简要是概要的基本特点,必须用简练而准确的语言撰写概要,在制作时必须努力控制在2000字左右完成概要的编写。概要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 企业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2. 业务经营;

    3. 企业概括;

    4. 管理团队和管理组织情况;

    5. 产品的行业情况及市场;

    6. 融资说明;

    7. 财务计划与分析(包括资金用途和盈利预测);

    8. 退出机制。

    (二)企业及其未来

    这一部分内容将涵盖企业大部分业务范围。私募股权基金想了解的核心内容是企业业务的独特性,以及这一独特性对企业未来盈利前景带来的动态影响,即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人通过对企业独特的了解可以确信企业在整个行业竞争中具有取胜的关键因素。企业及其未来的内容涉及范围很广,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 企业的概况:指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际到位资本、其中现金、无形资产占股份比例等,注册地、企业性质、主营业务、历史沿革、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股权结构等。

    2. 业务性质:简要介绍企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并对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作简要描述,从而尽可能使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人了解该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3. 业务发展历史:包括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企业发展的重要阶段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

    4. 企业前景:可按时间顺序描述企业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并指出关键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部分,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人一般需要了解企业未来几年的业务发展方向及其变动理由。如果企业预期未来业务需要经受许多变动因素的考验,则应解释企业发展成功所必需的条件。

    5. 产品或服务独创性:企业的独特性可以表现在管理队伍上,也可以表现在产品或服务上,还可以体现在融资结构和融资安排上。总之,企业只有在产品或服务上具有独特性,才有可能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

    6. 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对企业产品或服务定价策略的描述,包括产品的价格、价格形成基础、成本、利润及利润构成等。私募股权基金需要了解产品定价是否充分考虑了所有影响因素,包括价格的构成、在逻辑上是否为市场所接受、产品定价是否反映竞争条件下的价格走势以及价格是否能抵御来自市场降价方面的压力,等等。

    7. 顾客群特征:包括顾客特征描述、购买动机、产品的主要买主及其购买金额和单批购买量。

    8. 产品市场描述:主要对产品市场作出描述。包括对行业的销售总额和增长速度、市场占有率等,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据此掌握该企业在市场所占的份额。

    9. 竞争者或替代产品:主要对全部竞争产品及竞争厂家作出描述与分析,尤其是分析这些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年销售额及财务实力。此外,还需要对本企业产品所具有的优势作出分析。有些企业由于拥有某种专利权或经营特许权,从而暂时可能没有竞争对手,但也许会在未来的投资期限内出现更为强大的竞争公司或替代产品,所以私募股权基金必须了解潜在的竞争者,选择其进入市场的时间和方式。如果企业对竞争对手不甚了解的话,则私募股权基金将谨慎评估其增长的持续性和可靠程度。

    10. 营销战略:集中描述产品销售过程和分销渠道,基本环节包括:企业销售方式、广告战略、市场渗透策略、销售障碍、销售人员构成等。私募股权基金据此分析评价企业的市场行销战略,了解产品从生产现场最终传到用户手中的全部过程。

    11. 生产工艺:产品的制造过程及其影响因素,重点是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及生产流程,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加以确认。

    12. 人力资源构成:包括企业的劳动力资源与现状,以及生产和销售产品所需雇员的形式。主要的内容包括:剧院地域分布、雇员文化程度、员工培训计划、工资成本、津贴和年终分红、雇员与管理层关系、工会情况、工作时间安排i、技术人员比例、保密合同及竞业禁止合同、员工的激励机制情况等。

    13. 供应商:企业的原材料及必要的零部件供应状况,包括原材料供应商,原材料供应渠道,特殊外构件供货是否及时可靠。还应当提供一些供货商的清单,包括其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主要联系人、最大的供货商及供应余额,以及关键供应商和唯一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

    14. 设备:企业生产所必需设备的基本状况,包括企业已有或打算购买的主要设备,固定资产总额及变现价值,使用现有设备达到的产量和产值,设备采购周期,设备采购难度,设备安装难度及由于运转的特殊技术需要,设备的专用性和抵押价值,设备维修费用,设备折旧速度,设备的技术更新速度和设备的竞争优势等。

    15. 资产构成与资金:包括企业当前的固定资产类型以及未来固定资产的投资需要,资产抵押状况,固定资产折旧,目前的生产能力和收益,有关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以及租赁协议文件。

    16. 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企业持有或将要申请的专利和商标方面的情况,以此判断该企业是否真正具有独特性。

    17. 研究和开发:包括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已经投入和未来打算投入的资金,以及企业对投入这些研发资金的目的和效果的说明。

    18. 涉及纠纷:企业是否卷入或可能卷入各种纠纷事件,如商业债务关系,用户起诉和专利纠纷等。

    19. 政府管理:在一些特殊行业,政府管制可能会对企业未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如医药或特殊进出口产品的生产,需要披露政府管制相关法律和法规。

    (三)企业管理团队

    企业管理团队状况,包括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关键人员(如核心技术人员)。

    1. 管理层履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人员的名单,包括其姓名、年龄、职位、经历、受教育程度等。

    2. 管理者的职业道德:企业需要提供管理者过去涉及的诉讼和纠纷材料,特别是管理层、董事、监事和主要股东是否有破产或不良信用记录。

    3. 管理者的薪酬支出,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以及董事会费用、咨询费、佣金、红利和薪金等各种费用。

    4. 股份安排:企业是否对内部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股票期权安排。对已经享有股票期权的企业管理成员,均应列出其期权数量、平均执行价格、已经执行期权数量和尚未执行期权数量,对尚未执行期权的,应说明理由。

    5. 聘用合同:涉及关键雇员的劳动合同,雇佣的原因和年限,以及该雇员的各种福利安排。

    6. 利益冲突:充分披露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家族管理问题以及其他利益冲突情况。

    7. 顾问、会计师、律师、贷款银行:列式咨询顾问名单、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贷款银行及相关人士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及费用。

    8.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部门功能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的其他方面。

    9. 企业文化制度建设有关情况。

    (四)融资需求及相关说明

    1. 提议的融资方式:企业对投资工具的选择意图,以及相应的条件细节,应该提供针对性方案,为随后的财务安排及结构设计提供依据。如果出售普通股,应明确:普通股类型,是否分配红利,红利是否可以积累,股份是否可以赎回,股份的价格以及所附带的投票权等;如果发售优先股,则需要说明:股利的支付方式,是否有回购安排,是否可以转换为普通股及相应的转换价格,优先股股东权利等;如果出售可转换债,应清楚表明:债权的期限、利率以及转换为股份的价格和比例;如果是股票期权,则列出:购买价格、期权执行价格、购股数量和期权有限期限等。

    2. 资本结构:企业在获得私募股权基金资金后的资本结构上的变化情况。

    3. 融资抵押和担保:企业是否存在为获得私募股权基金而愿意提供相应抵押品;企业是否为融资提供个人或公司担保:如果是个人担保,提供个人财产证明;如果是企业担保,提供该企业的验资报告。

    4. 经营报告:主要介绍企业在获得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后打算以何种方式向私募股权基金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如:提供月度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年度审计后财务报表等。

    5. 资金运用计划:企业对未来几年所需资金以及对使用这些资金的详细规划。

    6. 所有权:融资商业计划书应当列出现有股东持股数量及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的持股数量,并给出获得所有权的价格;每位股东的股权比例;如果考虑给予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或是创业股份,在对这些市场目前的市值也需加以说明。

    7. 费用支付:投资过程中所发生的咨询顾问费、律师费等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8. 私募股权基金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介入:私募股权基金一般要求在企业董事会中占据一定

    篇二: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的比较

    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的比较

    来源:PE律师网 作者:赵莉 于玥 龙美君 发布时间:14-09-11

    在实务中,常有客户咨询和困惑,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有什么不同,尤其在行业主管部门已经明确为同一部门的情况下,且新的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即-证监会新颁布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又专章对创业投资基金进行规定,而过去十部委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并没有废止的情况下,两者还有什么不同?如何理解并执行,针对这些问题,便于客户和读者了解,我们特编写此文。

    一、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类特殊的股权投资基金,两者有差异性.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权益可以是普通股、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由该定义可看出,创业投资基金实质上是一类特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但是为什么办法要单独一章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规定呢?依据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的说明,“由于其主要投资小微企业,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世界各国均通过特别立法,一方面明确财税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对其投资领域进行监管引导,以确保政策目标实现。”办法为创业投资基金专章作了特别规定:一是参照国际通行定义和2005年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创投办法”),对创业投资基金作了界定;二是规定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并从衔接已经建立的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机制考虑,规定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应符合国

    家相关规定;三是明确基金业协会对创业投资基金实行差异化行业自律和会员服务;四是明确证监会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检查等环节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而且规定在账户开立、发行交易和投资退出等方面,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便利服务”。

    虽然根据办法的规定,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但从基金业协会核实的信息反馈,目前对于两种基金相应登记备案管理以及后续会员服务并未做区别对待。

    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还受创投办法约束

    根据2013年6月,中央编办发布通知,明确将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职责赋予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法律效力上分析,后者是2005年由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十个部委共同发布的部门规章,从效力上讲由于二者均属于部门规章,在并未明确废止创投办法的情况下,两部办法应当同时有效。其次,后者应当认为是特别法,一般意义上而言,在同一层级的法律法规,特别法应当优于普通法。所以,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还应当接受创投办法约束。

    三、创业投资基金与一般股权投资基金优劣比较

    (一)法规对创投基金的限制更多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较高

    据创投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具体差别见下表。

    2.业务禁止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不得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但是,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规定。具体差别见下表。

    3.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比例限制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总资产的20%”,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规定。

    4.最短存续期限限制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九六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事先确定有限的存续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于7年,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限制。

    税收方面的差别请参见下表。

    (二)设立创投基金有机会获得国家资金扶持与相关政策倾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的意见中明确“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后续科技部、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相继发布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具体规章,规范与引导政府资金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扶持。符合相关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可以进行相关项目申请。

    为了便于读者清晰了解,列表如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的比较

    篇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方案

    XX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方案

    河北金烨栉地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3月8日

    目 录

    2.1我国房地产业的未来 ................................................................................................................. 3

    2.2我省房地产业的现状 ................................................................................................................. 4

    3.1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 6

    3.2管理公司架构 ............................................................................................................................. 7

    4.管理公司注册地分析 ............................................................................................................................ 9

    4.1天津市滨海新区 ......................................................................................................................... 9

    4.2北京海淀区 ............................................................................................................................... 12

    4.3河北石家庄 ............................................................................................................................... 13

    4.4三地管理公司及基金设立条件简单对比 ............................................................................... 14

    5.管理公司股东资格要求 ...................................................................................................................... 17

    6.1公司设立流程 ........................................................................................................................... 18

    7.1 基本架构 .................................................................................................................................. 21

    7.2 基金宗旨 .................................................................................................................................. 21

    7.3 基金业务定位 .......................................................................................................................... 21

    7.4基金运作流程 ........................................................................................................................... 22

    8.有关基金各方的法律关系 .................................................................................................................. 23

    10.附件 .................................................................................................................................................... 28

    公司的联系方式: ................................................................................................................................. 29

    1.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定义

    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来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 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多种方式,在企业价值获得提升后,出售持股获利的一种投资。

    房地产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制)一般由一个负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和一个或多个负有责任的合伙人(基金投资者)组成,主要以私募的方式募集资金,并将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

    在这种基金组织形式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经营管理,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拥有所有权而无经营权,也不承担无限责任。基金投资方向严格限定于房地产有关的证券(包括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票、房地产依托债券、住房抵押贷款债券等)和房地产资产等方面。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房地产资产一般是能产生较稳定现金流的高级公寓、写字楼、仓库、厂房及商业住房等。

    2.XX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背景

    2.1我国房地产业的未来

    房地产开发是一个资金密集使用、投资庞大的系统工程。对于房地产而言,资金就是血液,是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这个肌体正常运转的动力所在。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如何拓展房地产的融资渠道,加强房地产金融的创新历来就是各界的焦点,是关系国计民生、拉动经济增长、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大事。随着国家房地产业调控的逐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愈来愈发紧张,其资金窘境直接威胁着我国房地产经济的持续发展。但庞大的人口规模及持续的人口增长,持续的城镇化进程,以及每年持续的经济增长,都必然要求房地产行业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

    ● 中国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将多元化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长期以来,我国的房地产开发对银行的依赖度超过70%,而在发达国家,房地产资金的80%左右来自于各种房地产投资基金。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房地产业将由过度依赖银行贷款转为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其中地产基金将成为主要的资金来源。

    ● 中国房地产业的投资模式将改变

    融资模式的改变将推动房地产投资模式的改变,即:由传统的拿地、建房、卖房、物管、融资一体化的房地产开发模式,分离出土地运营商、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投资商。未来的中国的房地产业,投资商将成为

    核心,而不是开发商;众多的中小房地产商转化为间接的房地产投资商,或者被淘汰。而在房地产投资商中,房地产基金凭着庞大的资金集聚效应,将成为房地产开发的最重要的资金来源。

    2.2我省房地产业的现状

    近年在调控趋严、信贷收紧的政策环境下,虽然我省房地产业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市场运行良好,保持了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但从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省内的房地产业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开发商多为中小企业、主要的开发集中在住宅项目、商业地产的开发才刚刚起步;同时在融资方面,我省房地产业外资引用几乎为零,银行的融资也相对较少;这些情况都严重制约了我省房地产业的发展。

    十二五规划“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等政策的出台以及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大趋势,都要求我省房地产业乃至整个经济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同时十二五规划“未来五年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加强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机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等等对我国房地产业的规划要求,也为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这种情况下,省住宅与房产地业协会顺时应势立足于我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以解决房地产企业融资为己任,同时进一步发挥省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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