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创业找项目 > 范文大全 > 扶贫工作督查新闻
  • 扶贫工作督查新闻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 移动端:扶贫工作督查新闻
  • 篇一:高陂镇接受市扶贫工作督查

    高陂镇接受市扶贫工作督查

    8月7日,由市扶贫和移民办副主任唐启祝任组长的市扶贫工作督查组来到高陂镇,对该镇扶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郭永光一同参与督查。

    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了高陂镇范围内的10户贫困户,实地查看了他们的脱贫情况。

    通过督查,督查组对高陂镇扶贫攻坚工作表示满意。对该镇结合当地特点,以旅游发展为引领,大力引导贫困户参与到富硒果蔬种植和野生动物养殖产业的做法十分认可。

    篇二:精准脱贫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精准脱贫、精准扶贫工作开展

    情况汇报

    2016.3

    (2016年3月17日)

    在全县上下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关键时期,今天,xxx一行来我镇督查指导精准扶贫工作,这是对我们工作的促进鞭策和鼓励支持。在此,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向王主任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扶贫开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民生工程。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石”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扶贫开发经历了“二六越温达标”、“八七扶贫攻坚”、稳定解决温饱等阶段,目前已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全面攻坚新阶段。但长期以来,扶贫开发存在着贫困人口底数不清、致贫原因不明、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不够。按照人均纯收入2300元/年的贫困线标准,全县还有低收入人口6.7万人,其中建档贫困户4.8万人、低保户1.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2.41%,较全市平均高3.91个百分点。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我县仍属于国家重点贫困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扶贫开发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加快建成扶贫开发示范县和绿色生态经济强县。

    下面,我就我镇基本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做以简要介绍,对xxx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

    步工作重点及建议做以简要汇报:

    一、xxx镇情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xxx地处xxx东南部,位于xxxx距县城11公里,岷合二级公路东西贯穿镇境,地理位臵及交通条件十分优越。全镇地域面积xxx平方公里,草场面积xxx万亩,现有耕地面积xxx亩。辖xxx个村委会,xx个自然村,xx个村民小组,主要有藏、汉、回三个民族,共xxx户xxx人。目前全镇有xxxx贫困户、xxx贫困人口、贫困面为xxx%。

    近年来,我镇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型跨越为主线,以生态经济为主导,以项目建设为支撑,积极培育宜居宜游首位产业,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绿色种养业,着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乡镇、旅游文化特色乡镇、民族团结进步乡镇建设,社会各项事业得到蓬勃发展。2014年,全镇农业增加值达到xxx万元,同比增长xxx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xxx元,同比增长xxx元。

    二、精准扶贫工作思路及开展情况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面对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实际,我们紧密结合省、州、县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镇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思路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精准扶贫战略部署和会议精神,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融合推进“1236”扶贫攻坚和“双联”行动,把握xxx扶贫攻坚计划目标任务,聚焦“六个精准”总体要求,紧盯xxxx方案落地,纵深推进全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确保年内

    篇三:2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中央军委办公厅,各人民团体:

    《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7月17日

    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和巡查。

    第三条 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应当认真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坚持围绕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群众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有关地区和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和政策措施,严格遵守纪律和规定,查找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成减贫任务,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督查工作坚持目标导向,着力推动工作落实;巡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第四条 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调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和听取汇报、受理群众举报、随机访或者暗访等形式进行,同时适当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省级

    之间交叉督查和巡查。

    第二章 督查

    第五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年度督查计划,批准督查事项,组建督查组,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督查情况。国务院扶贫办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督查组负责督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和工作人员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第七条 督查工作包括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对各有关地区和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一般每年1次。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

    第八条 督查的重点内容有: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专项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减贫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特困群体脱贫情况,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情况,行业扶贫、专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重点扶贫项目实施、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等情况。

    第九条 督查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督查组根据具体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二)实地督查。督查组在有关方面配合下开展工作。

    (三)报告情况。督查组形成书面报告,反映督查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督查情况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总后,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并作为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对督查情况好的地区和单位,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通过督查,发现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纠正。

    第十一条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被督查地区和单位通报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被督查地区和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整改情况。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当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第三章 巡查

    第十二条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组建巡查组,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国务院扶贫办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巡查组成员根据需要从有关单位和地方抽调。

    第十四条 巡查的重点问题有: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以及违反贫困县党政正职领导稳定纪律要求和贫困县约束机制等。

    第十五条 巡查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巡查组根据巡查任务,制定工作方案。

    (二)实地巡查。巡查组进驻被巡查地区,开展工作。巡查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应当及时解决 的问题,向被巡查地区的党委和政府提出处理建议。

    (三)报告情况。巡查组形成书面报告,反映巡查情况和问题,并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六条 巡查情况和处理建议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后,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涉及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或者检察机关。

    第十七条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被巡查地区反馈巡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被巡查地区应当根据巡查反馈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于2个月内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整改情况。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当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整改情况能公开的,应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办法,加强对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和巡查。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参照本办法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及时将开展督查和巡查工作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扶贫工作督查新闻》由:创业找项目整理
    链接地址:http://www.gjknj.com/duwu/10980.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 下一篇:互联网金融是干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