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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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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我国智力障碍人士社会融合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智力障碍人士社会融合的现状与发展

    1987年,我国首次对残疾人进行了抽样调查,基本摸清了残疾人数、地区分布、年龄结构、致残原因和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婚姻、家庭的状况。我国智力障碍人士社会融合的现状与发展是怎样的呢?我们下面来阐述。

    1988年,出台了《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纪要(1988-1992年)》,自此,我国残疾人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计,自1988-2005年,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康复、就业、义务教育、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扶持、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统计数据逐年递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对残疾人事业的回顾中指出,国家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和举世瞩目的成就。

    根据1987年抽样调查,我国约有1182万智力残疾人(以下称智力障碍人士),在数量上居各类残疾人中的第二位,其中18岁以上约有537万,占智力残疾人总数的45%。按照2006年最新抽样调查的数据,我国目前约有554万智力残疾人。我国智力障碍人士的社会融合起步虽晚,但是以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作为起点,包括此后出台法规和一系列政策文件,我国的法律政策都非常强调“平等、参与、分享”的社会融合理念。社会融合理念在我国智力障碍人士融入社会进程中逐步得到体现和落实。本文立足我国整个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大背景,介绍智力障碍人士融合性安置的有关政策法规,分析生活安置和就业安置的主要模式,思考和展望智力障碍人士社会融合的发展前景。

    一、我国智力障碍人士的法规政策

    (一)法规

    我国专门的残疾人立法工作起步较晚,但是我国最初的相关立法就确立了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生活,充分体现了残疾人的社会融合理念。1990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专门法,也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宗旨是:(1)保护残疾人的权益。(2)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解决残疾人问题,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残疾人事业涉及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环境以及残疾人组织的建设、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为包括智力障碍人士在内的所有残疾人的社会融合奠定了法律基础。在劳动就业方面,规定了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方针、社会各方面的责任、给予残疾人的优惠与扶持等内容,特别是规定了各类组织均应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在劳动就业的各个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对于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也作了明确规定。在文化生活方面,规定了国家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以及相关的扶持措施等内容。在福利方面,规定了国家、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并且给予特别照顾。

    1994年,国务院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教育法律,制定了《残疾人教育条例》,对于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该条例专门就职业教育和残疾成人教育作了规定,这为成年智力障碍人士融入社会、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在法规上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政策

    自1995年以来,国务院及各部委先后就残疾人事业颁发了若干政策性文件,涉及残疾人就业、社区残疾人工作、志愿者助残等。1995年,财政部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保障金”)作了界定:“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

    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规定“保障金”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等。劳动保障部等若干部门于1999年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三种主要的就业形式: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此外,还有下岗残疾职工再就业、支持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我国《宪法》、《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都明确规定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要给予特别的扶持、优惠和保护。强调了劳动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障等权利。

    1996年,司法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以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2000年,由民政部等14部委制定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指出: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社区残疾人组织为纽带、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工作机制,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融为一体。

    2000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志愿者助残的意见》指出,志愿者助残的服务内容以日常生活服务为主,因人因地制宜,提供多方位的服务。特别提到,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和志愿者单位的资源优势,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技能培训、扶贫就业、法律帮助,以及为残疾人或子女提供学习辅导等方面的服务。服务形式根据残疾人的需求采取灵活多样、方便有效的服务形式。

    (三)发展规划

    从1988年至今,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共制定了5个残疾人事业规划纲要。《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纲要(1988-1992年)》是我国制定的第一个有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系统规划纲要,实际执行到1990年,1991年起执行“八五”规划。《纲要》规定:“举办城镇工疗站、农村生产福利院以及其他福利性生产安置单位,组织成年智力残疾人参加适当劳动和能力训练。” 自1991年,国务院制定了4份中国残疾人事业的五年计划纲要,包括“八五”(1991-2000)、“十五”(2001-2005)、“十一五”计划纲要(2006-2010)。五年计划纲要规定了残疾人的康复、就业、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以“十一五”计划纲要为例,该计划纲要非常详细,还有18个配套实施方案,涉及康复、教育、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组织建设、法制建设、无障碍设施建设、法律救助、宣传文化等。“十一五”计划纲要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十一五”计划纲要更加突出了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的目标。其中,《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明确了成年智力残疾人士康复的任务目标:“承担社区康复工作任务的县(区)普遍开展成年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主要措施强调:建立健全社会化工作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多样化康复服务,在有条件地区兴建集康复、教育、文娱、劳动等内容为一体的智力残疾人托养机构、庇护就业机构,为智力残疾人提供系统化、终身性康复服务;对成年智力残疾人开展生活自理、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提供日间照料、娱乐活动、支持性就业等社区康复服务。在就业方面,要求“初步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体系;登记求职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篇二:中国自闭症儿童现状的报告

    中国自闭症儿童现状的报告

    (2012-04-12 09:23:37)

    自闭症简介:儿童孤独症(又称“自闭症”)是一种儿童广泛性地发育障碍性疾病。他们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孤独地闪着微弱的光芒,因此被称作星星的孩子!往往在3岁以前起病,主要表现为在语言、社会互动、沟通交流以及兴趣行为等多方面的缺陷。在4到5岁时症状最为明显,男女发病比例约为5:1。大约3/4的患儿合并有精神发育迟滞,半数左右的患儿在青春期可能合并癫痫发作。由于患儿在社会交往、沟通,尤其是行为方面存在严重的障碍,父母往往只能在手足无措之余,添加对孩子未来命运的担忧。

    我国对自闭症儿童关注现状:

    2006年我国将自闭症列为精神残疾,自闭症者被纳入相关的保障体系。目前我国自闭症人数保守估计已经超过150万。

    现状1:起步晚。我国对儿童孤独症的认识比先进国家晚了将近40年。1938年,Leo Kanner教授(美国)在国际上最早提出儿童孤独症概念并做出系统研究,我国直到1982年才由南京的陶国泰教授首次报告提出。国外早在60年代就已经对“行为与教育途径的干预(以下称‘干预’)”这一措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持科学研究的态度做出系统性报告;而我国仅仅在90年代中期以来才开始经验式地摸索与模仿。认识的落后,绝不仅仅限于对其医学知识方面的知之甚少,而是对整个体系性质的认识模糊,也就是说对孤独症的干预缺乏深度的理论理解与循证层面上的操作经验。

    现状2:患病率上升,对干预需求的呼声越来越大。不管是相关的专业人员,还是普通老百姓,亦或是媒体,孤独症越来越成为一个公共的话题。其患病率由最初的极为罕见,到万分之几,到而今的千分之几,虽然从来没有一个比较稳定而公信的数据,但是患病率的一路走高确实是不争的事实。多数结论认为,ASD(孤独症普系障碍)在新生儿中的比例达3/1000,典型孤独症不低于1/1000,以此推算,国内ASD(孤独症普系障碍)将不低于400万,典型孤独症不低于100万。虽然良莠不齐的训练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却仍然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

    现状3:患儿回归主流社会困难大。治疗自闭症的黄金阶段是1-3岁,错过了这个阶段,恢复健康的困难就很大,病情还极有可能反弹,如果不能及时的进行康复训练,一旦他们失去父母的依靠,将很难在社会上生存下去。那些攻击意识强烈的患者,还可能造成社会危害。 自闭症被国内绝大多数医生定义为不治之症。自闭症儿童家长十分希望孩子实现生活自理,

    在家长去世后可有亲朋好友、托养机构接收他们。

    此外,中国广袤的农村对自闭症了解甚少,难有家庭愿意向调查人员报告孩子患有自闭症。 他们情愿养自闭症孩子一辈子,并生一个健康孩子陪伴他终老。公众对自闭症缺乏认识将给社会带来沉重负担。

    现状4:干预体系不健全,干预水平整体低下。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1)、在医疗系统中,开展ASD诊治工作的医院屈指可数,多数医生对ASD的认识欠缺,只有少数医院的少数医生能诊断ASD,就连卫生部规划的五年制与七(八)年制儿科教材均未涉及ASD。医院也只是以诊断、评估及个别训练为主,多以小时为单位进行训练,而且收费较贵,大部分家长望而却步。(2)、目前我国ASD干预是以民办机构为主,手段以全天训练及少数机构培训家长为主,由于资金不足、场地不够等限制,导致其规模小,管理不够规范。(3)、以残联系统为主的公立机构才刚刚启动,缺乏系统性和专业性,训练的针对性较差。(4)、我国大多数ASD儿童因其社交障碍及行为问题以及特殊教育资源缺乏而无法在主流学校随班就读,同时又基于其特殊的思维及学习方式以及某些超常的能力而不适合在智障学校就读。

    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是目前国内对自闭症康复所主要采用的方法,目前国内大大小小的康复训练服务机构大概有400家,其中约90%是孤独症儿童的父母自己筹办的。与此同时,从事这方面特殊教育的师资力量及经费也都严重匮乏,机构经营举步维艰。

    比较系统规范且有一定规模的只有少数的几家,且方法各异,对于目前国内自闭症的现状只能是杯水车薪,大多数是小作坊式的,缺乏专业的指导和资金支持。对自闭症的整体治疗效果不甚人意。亟待政府相关机构能够加大资源投入和行业的规范以及优化

    现状5:相关专业人员严重缺乏。能认识与诊断ASD的临床医生缺乏,社工(义工)也缺乏,特殊教育及康复人员更是缺乏。与美国相比,中国的特教专业人员总人数为3.1万,美国特教专业人员为38万人,而且34万已获得资格认证。同时供需也极不平衡,市场需求大,行业竞争少,致使许多短平快的短线训练机构产生,但从业人员普遍素质却不高。机构的负责人也很少有人愿意花钱为员工们做系统的素质培训,直接影响了执业操守与执业素质,使得孤独症康复训练行业极端不规范。

    现状6:相关政策与法规才初步建立。随着人们对孤独症及其干预工作认识的逐渐深入,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问题越来越多地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也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高度重视。2007年1月1日,中残联已把孤独症的康复纳入到精神病康复,整合资源,建立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选择了31个试点城市,发挥现在妇幼保健、特殊教育网络和有关社会力量的作用,探索建立孤独症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康复训练的干预体系。与此同时,编写统一康复训练教材,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及筛查、诊断专业人员培训。

    关于自闭症儿童的治疗

    从2008年起,将每年的4月2日定为“世界自闭症日”(World Autism Day),以提高人们对于自闭症及相关研究和诊断的关注。

    关于自闭症的各种服务还处于非常伤心的初级阶段,目前常运用的治疗康复手法有:药物治疗、干细胞疗法、感觉统合训练、高频音乐疗法、激活大脑的特殊教学方式、"迪普音"音乐疗法、感应治疗、生物疗法、海豚疗法、中药及针灸疗法等等。

    国内主流医疗机构目前主要所能做的是初步界定是否属于自闭症,治疗措施缺乏,主要以精神类药物、中药、针灸等方法治疗,药物治疗因缺乏能够改变孤独症的病程,改善核心症状的药物,且副作用大,一般只在患者伴随的精神神经症状明显,或威胁到自身或者他人安全或严重干扰患者接受教育和训练,影响日常生活,才使用药物对症治疗。

    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是目前国内所主要采用的方法,目前国内大大小小的康复训练服务机构大概有400家,其中约90%是孤独症儿童的父母自己筹办的。与此同时,从事这方面特殊教育的师资力量及经费也都严重匮乏,机构经营举步维艰。比较系统规范且有一定规模的只有少数的几家,且方法各异,对于目前国内自闭症的现状只能是杯水车薪,大多数是小作坊式的,缺乏专业的指导和资金支持。对自闭症的整体治疗效果不甚人意。亟待政府相关机构能够加大资源投入和行业的规范以及优化。

    生物疗法主要通过相关检测和营养剂干预调节身体内部机转来达到治疗的最终效果,在国外由于有完善的检测手段和长期大量的实践经验,在治疗自闭症上取得很好的效果。而目前国内家长对于生物疗法的了解主要通过网络自己领悟摸索,个别有条件的家庭把孩子带到香港,或者其他在生物疗法方面做的比较好的国家或地区接收治疗,这些都不便于生物疗法的很好执行,其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可恶的是,个别人员或机构为了牟利,打出一些灵丹妙药或彻底康复治疗仪来骗钱害人,需要我们的家长保持清醒的头脑。为了治疗好孩子的病很多家庭是倾其所有,四处奔波,但是收效甚微。

    关于自闭症儿童的教育

    一.我国大陆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发展概况

    我国大陆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50 - 80年代):

    目前尚无孤独症患病率的全国性调查,在80年代以前,大陆的儿科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及精神科医生中能够识别孤独症的还很少,所以也很少见有报道。从1955年11月至1981年6月,南京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收住了来自我国大陆各个地区的1190名精神病患儿,其中仅有5例诊断为孤独症。在此阶段,孤独症一词还鲜为人知。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

    1982年,南京儿童心理卫生指导中心的陶国泰教授首先报告了4例孤独症患童,此后引起国内的关注。1984年南京儿童心理卫生研究中心成立,仅这一年被诊断为孤独症的就有8例。但因为我国儿童精神医学起步较晚,绝大多数儿科、儿童保健、精神科医生没有经过儿童精神医学的教育和训练。所以,20世纪90年代以前,孤独症被误诊为智力低下、多动状态、言语发育迟缓、聋哑、精神分裂症、儿童精神病,以至散发性脑炎??1 992年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儿科主任杨晓玲教授又报道了30例。 1992年2月陶国泰教授在《大众健康》杂志上发表了《重视孤独症的防治》一文,他在文中指出: “此病在我国近两三年才为人们所注意,尚处于早期认识阶段。”

    1993年3月,由田惠平女士创立的我国第一家专门为孤独症 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教育服务的民办机构正式成立。

    1993年12月,以杨晓玲教授为会长的,中国第一个以改善孤 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医疗环境为宗旨的社会团体——北京市孤 独症儿童康复协会正式宣告成立。

    1994年7月,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委托原北京市教育局进行孤独症儿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训练实验。这是首次在大陆进行有组织、有领导、有目的、有计划的孤独症儿童的教育训练实验。实验的主要内容是:孤独症儿童的教育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孤独症儿童的教育的组织形式、教育教学目标、原则、内容和方法;教育教学的评估办法;教育所需的基本教具、学具和设备;师资培训的内容和方法以及有关专家的指导、孤独症儿童家长的参与等。

    国家教委还把“要对可以教育的??孤独症儿童作出适当的安排”列入了“九五”特教工作计划。

    1996年,有关孤独症的研究又得到北京市教委的重视,被列入市级重点科研课题《孤独症儿童的教育诊断与训练研究》。其后,北京市特殊教育领域的孤独症儿童的教育教学工作日益走上“正轨”。

    1996年,北京市第二届特教工作会议通过的“九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对中重度智残、孤独症、综合残疾儿童的教育训练实验继续进行并扩大推广工作”。此后,全国各地也纷纷开始了有关的教育研究工作。孤独症儿童的教育研究已成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必然趋势。

    第三阶段(本世纪初至今):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全国一些大城市中的培智学校、普通学校、幼儿园也开始吸收孤独症儿童随班就读。已有调查表明,孤独症儿童已经占精神残疾儿童构成比的绝大部分,这已成为一个不诤的事实,大力推进我国的孤独症儿童的康复事业已刻不容缓。

    在北京市孤独症儿童康复协会的影响下,最近几年在各地陆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群众自发组织的康复协会、家长联谊会,民营的孤独症儿童训练机构已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一家发展到现在的几百家,有的机构还办起了不错的网站;多种训练方法被广泛应用。更可喜的是,我国政府已经把孤独症儿童的康复纳入“十一五”规划,我们盼望着的大多数孤独症儿童不必远涉千山万水,在自己的社区里能得到相应的帮助,接受相应的教育的日子即将到来。

    二、国内对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安置 国内目前对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安置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少差距,适合国内国情的安置方式有如下几种:

    1.完全随普通学校就读:学校接收无显著行为问题、智力基本正常、生活能自理,经训练能适应学校常规,家长与学校沟通好的学生就读。现在新型的资源教室的安置模式更加适合孤独症儿童,绝大部分儿童过了“磨合期”后都能比较顺利地开展社会化的学习,而认知类(语文、数学知识)的学习则主要以个别化方式进行。

    2.完全随弱智教育班就读:通常接收智力中等以下,生活能基本自理,经训练基本能适应课堂常规,无严重攻击行为,家长能与学校沟通的学生就读。

    3.在不同类型班级的部分时间就读:适合能基本适应班级教学常规(含普通班、特

    篇三:关于市区对智障儿童现状的调查报告

    关于**市**区对智障儿童现状的调查报告

    系别: 姓名: 班级: 学号:

    调查时间 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8日

    调查地点 **市**区**北路、**西路、**中路;**市儿童福利院

    调查内容 通过本次问卷调查,了解**市**区社会人士对智障儿童的认知情况;并且通过实地考察,深入智障儿童中心看望可爱的孩子们,为他们带去欢乐;让更多的人了解智障儿童,关心他们,让他们能更好地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 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 访问调查法 网络文献参考

    调查对象 围绕三条街道对周围经过的群众随机发放调查问卷,另通过**市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了解福利院现状

    调查过程

    又是一个美好的盛夏,愉快的假期就在眼前,暑期社会实践的任务也随期而至。社会上的爱心在不断延续,为了献出自己的一份力,我们决定去**市儿童福利院去看望孩子们,了解一下孩子们在福利院的生活情况。

    8月初的一天,我们顶着太阳出发了。一路上大家都有些担心,以前都没有接触过智障儿童,一想到他们就有点害怕,不知道到时该怎么办,虽然准备了一些小游戏,但心里还是没底,我想大部分第一次去的志愿者都有这种感受。去的路上发生了一点小问题,不过最终我们小组都开心地到达了**市儿童福利院。这里比我想象中的要大很多,人不是很多,但布置地很干净整洁。

    “儿童福利院总建筑面积8929平方米,设计床位500张,主要职能是集中对社会弃婴及孤残儿童实行统一收养,保证收养儿童健康成长。儿童福利院楼内

    设办公接待区域、检查隔离区域、康复训练区域和收养、寄养、托养区域等。”

    ------------------引自**市民政局局长刘治温

    作为一座刚刚建成并投入使用不久的福利院来说,这样大的生活环境还是很棒的,我们真心的为孩子们感到高兴。或许社会上有些人会凭感觉看不起或者轻视他们。但理智告诉我他们应该被尊重,并且应该得到更多的关心和爱护。然而一腔热血的我们不知该从何下手,院里的老师们亲切的告诉我们,我们最重要的

    任务是看好他们,陪他们玩。

    有一位十分可爱的小女孩,我坐在她旁边,想拿买来的零食给她吃,结果一位教员说她不能吃这个,我本来以为小孩子都喜欢吃零食,结果有点灰心。老师过来,耐心又简单地说了自闭的可爱女孩的一些情况和照顾她应该注意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和相处,我们之间终于有了一点沟通,真的很有成就感。

    这里的学员进行最多的是智能训练,偶尔也要到室外进行体能锻炼,其他的也会进行一些技能的培训。有一位腿有残疾的年龄大点的孩子,他一直在坐着绣十字绣,他的努力非同一般。老师走过来看看他绣的作品后冲他翘起两个大拇指,大声说:“真棒!”他会笑地很开心,老师的赞美连同他的手势都给了我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原来赞美可以如此有力量,尤其是对残障的人。

    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我们感触颇深,这从很大程度上颠覆了我们原来关于智障儿童的看法,他们不光有自己的思想,而且还有灵巧的双手,一样有尊严、责任心和荣誉感。虽然他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也有很多人正在关心照顾他们,但是通过了解我们发现目前社会上的智障儿童的生活现状依旧不容乐观,在不断发展和谐社会的今天,他们的生存现状仍然值得我们担忧,为此我们根据从福利院收集到的信息和问题专门做了一份调查问卷,就是为了充分了解一下社会人士对于智障儿童的认知情况。

    调查结果

    本次问卷调查共发出100份,实际回收93份,其中被调查者大多为女性,占58.85%,年龄多为20至40之间,占70%,其他被调查者也涵盖了所有的年龄段,各个职业与文化程度。通过调查,对智障儿童的了解程度为有所了解但不深入的为85.68%,十分了解的人数很少,只有3.76%,而没有什么了解的占到了10.56%;对于和智障儿童接触做朋友这一方面,62.32%的人认为有些困难但问题不大,18.68%认为一般,10.53%的人认为很困难,只有8.47%的人说一点也不困难;就智障儿童康复需求来讲,87.38%的人认同他们接受康复治疗,28.64%的人认为他们能通过适当的训练的培养能不依赖别人生活;再问道一些常识比如全国助残日是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日的只有23.86%,而问到是否知道一个智障儿童机构的名字时69.79%的人知道但叫不出名字;大部分的人不了解跟智障人士相关的法律法规,但都不认同家长抛弃自己的智障子女;76.26%的人希望政府能多

    帮助智障人士,让他们能自力更生,并有50.92%的人认为政府在帮助智障儿童上有更重要的地位,其他有26.74%的人认为是慈善机构,还有一小部分认为是企业或其他;被调查者都对智障儿童的家庭抱有很大的同情,绝大多数人认为这样的家庭一定会有很重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有时会压垮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虽然大家还都对智障儿童存在一些误会和隔阂,但让人高兴的是有92.88%的人愿意同情他们帮助他们,这是相当令人振奋的消息;

    通过对福利院的走访,我们发现了儿童福利院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医疗方面。我们都知道,大部分人都是因为生病、无人照顾而住进福利院的,特别是一些孩子,因为患了比较严重的先天性疾病,被父母抛弃,最终住进了福利院。进了福利院,温饱问题基本可以解决了,但健康问题也不可松懈,因为康复器材的缺乏,许多原本患病的孩子可以很大程度地恢复健康,但因为器材的缺乏,他们失去了健康,只能永远坐在轮椅上,或终生依靠他人,或永远心存自卑。而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福利院里必须引进很多康复器材,让他们能尽快恢复。

    (2)教育问题。福利院里的孩子,大都是身体或精神上存在问题。福利院里一般都会安排老师给他们上比较简单的课程。我们知道,教育孩子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坚持的信念,特别是对福利院里的孩子。因为他们智力上的缺陷所以很难教得懂,福利院里的老师长时间处于不足状态。让人对福利院的未来感到担忧。 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结果分析得出,大多数人对于智障儿童的关注很少,社会上对于这些的宣传力度也有待考量,而大部分人对智障儿童的看法还是比较科学的,但还有少部分人仍持有错误的观点和偏执的想法,不认同智障儿童,说明社会对于智障儿童的了解有待提高,对他们的关注程度还远远不够。

    而儿童福利院的设施与教师人手短缺的问题也有待解决。

    合理化建议

    (1)加强对智障儿童的教育。让孩子真正地融入社会,成为心智健全的对社会有用的一份子。

    (2)加强对儿童的医疗、康复工作。由于德州市福利院98%的儿童都有残疾,所以这方面的工作急需加强,好还孩子们一个幸福的童年。

    (3) 进一步规范家庭寄养工作。尽力让更多的孩子能被家庭收养,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并获得更好的教育。

    (4)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对于智障儿童能多一份了解,多一份关爱,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关爱智障儿童的队伍中来。

    调查总结

    这次实践让我走进了这个特殊的群体,虽然接触不算多,但我对智障儿童的认识却更深入一层。我不仅为他们的成功开心,更重要的是,我从中认识到,帮助智障孩子需要绝对的耐心和一定的技巧。让我进一步感受到了他们的可爱之处,他们有责任心,真实,不虚伪,他们有爱心,懂得合作,懂得信任,这些最基本的素质,恰恰是很多正常人所不具备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之前对智障儿童的看法,他们表情呆板单调,但偶尔的微笑却让人倍感亲切、温暖,他们行为有点笨拙,他们却真诚、努力,他们智力水平较低,但却并非一无是处,无法与人沟通,我们的社会应该关注、关心这个特殊群体。

    我们的社会需要爱心,只有爱心能带给我们精神的洗涤与升华,它能驱散尘世间的阴霾,融化最冰冷的心灵,把我们的心与孩子们连在一起,紧紧地。希望本次调查与走访能真正使越来越多的人给予智障儿童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怀,愿孩子们的未来能真正像祖国的花朵一样灿烂多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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