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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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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智障儿童生活技能的调查研究

    智障儿童生活技能的调查研究

    ----XXXX智障人士服务机构为例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背景:

    1、智障儿童现状:随着工业社会以来自然环境的恶化和人口数量的增加,全世界智障儿童总数也有所增加。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大陆地区有600万以上的智障儿童。这是一个不小的社会群体。对于这一社会群体,应当怎样更好地关心帮助他们,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大课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章“特殊教育”中,明确指出,要“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我国残障人的绝对数量庞大,残障人士特别是智障群体在我国社会的“弱势”和“边缘化”程度比较突出,且学龄智障儿童少年的教育福利普及不广泛,智障儿童的生存、教育、康复与发展状况颇令人担忧。由于甘肃省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对智障儿童的关注度与认同度普遍不高,社会捐助也不是太发达,导致我省大部分的智障儿童生活能力是否足以在社会中正常生活还是值得深思。

    2、生活技能的重要性:生活能力是一个人正常生活必须具备的最基本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生存教育”观念已被越来越多的人员所接受,并成为未来教育的重要因素:那么对于智漳儿童的教育而言,培养孩子们的生活、生存能力就更加重要了。《智力障碍儿童指导纲要》中也明确指出:要培养智障儿童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因为智障儿童中的绝大多数人走出校门后,首先面临的是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活问题,大家都知道对智障儿童的护理和照顾是有时空限制的,别人不能跟他们一辈子,终究还得孩子自己独立生存,无微不至的替代不等于孩子生活能力的形成。所以我们确立研究目标时,应该把重点放在孩子们学会生活技能,能够自主自立上,能够更好地生活他们将来要融入社会,与社会其他成员交往、共处所要碰到的问题是很多的,所以说对他们而言,诸如购物、向人问路、乘车、使用公共设施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就很难适应家庭和社会的生存:换句话说,特殊学生学习生活经验、学会生存技能,将会比学习概念化的文化知识更有实用的价值。

    意义:

    (二)文献回顾

    (1)国内研究:目前我国的大多数研究都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智障儿童外显或潜在的限制和障碍的补救教育方面,或者聚焦于对智障儿童人格特质的一般描述,较少有研究者从智障儿童的能力和发展潜力出发去研究他们。方俊明认为智力障碍儿童在人格特征方面表现出期望偏低,行为动机不强;缺乏自强不息的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意志力薄弱,容易受暗示和别人驱使。张文京认为智力障碍儿童在个性方面存在缺乏主动性,容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差;易受暗示,脾气固执;失败期待高于成功期望;动机不足,求知欲欠缺等特质。何华国认为智力

    障碍儿童人格的发展具有一些共同的特质,如高焦虑、消极、固执、缺乏信心、拒绝、退化、压抑等。李柞山曾采用《缺陷儿童人格诊断量表》和《内田一克雷佩林心理测验》对77名智力障碍儿童进行测查,得出结果:认为相当部分智力障碍儿童存在着人格问题,前者健全人格为68.83%,后者为38.98%,也就是说智力障碍儿童可能发展出健全的人格。张福娟等曾利用《缺陷儿童人格诊断量表》对智力障碍儿童的人格特征与正常儿童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表明:在人格因子方面,适应性和分化性因子发展较差,自我发展性因子较好。众多的研究都证明了智障儿童虽然在某些人格因子上存在着问题,同时也表明了他们的能力具有可发展性、可塑造性,具备发展能力的可能性。罗杰斯的人格理论以“自我概念”为中心,认为每个个体都有机会成为充分发挥机能的人,以及“以学生为中心”对儿童提供支持等观念对培养智障儿童的健全人格有着重要的积极启示作用。

    篇二:社区智障儿童现状调查报告

    上海电力学院

    社区管理课程实践

    题 目: 社区智障儿童现状调查报告 院 系: 管理与人文学院

    专业年级: 公共事业管理2004级 学生姓名: 赵鹿寅学号:20042863

    曹为烨学号:20042873

    黄毅骏学号:20042874

    指导教师: 石 芳 华

    2008年1月3日

    社区智障儿童现状调查报告

    摘要: 随着特奥会圆满的落下了帷幕,智障人士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和接受,但目前社会上的智障儿童的生活现状依旧不容乐观,在不断发展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更好地关爱智障儿童这类弱势群体,仍然值得我们关注。

    关键词:智障儿童、弱势群体、阳光之家

    这个学期我们小组在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阳光之家开展了志愿者服务活动,在这里我接触到了以前从没有接触到的智障儿童,他们除了有的长的有点“吓人”,说话和行为有些迟钝,其他和平常人没有区别。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猛然间发现,“阳光之家”作为一个载体,他的重要的意义在于唤起了全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心,而我们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自己也得到了帮助——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要想拥有爱,最佳办法是把它奉献给他人。

    如果没有参加社会实践,也许现在我和大多数人是一样的,几乎忽略了周围的智障人士。当遇到“脑子不好使”的人时,我们通常都会避开他们,忽视他们的所言,所做。正是因为大多数人都采取这种“不闻不问”的态度,甚至有不少人会嫌弃他们,智障人士的生活状况才不容乐观。因为他们是社会的一份子,社会对他们的态度就决定了他们是顺流前进还是要逆流而上。

    其实在我看来,每个智障的孩子都是一个残缺的苹果,都说上帝会在每一个苹果上咬一口,那么他在咬这些孩子的苹果时,一定因为贪吃而多咬了一口,所以他们失去了得到一个正常大脑的机会。他们或是天生,或是天灾人祸,他们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轻则比一般人学习速度慢,思维能力有限,重则无法和人正常交流,只能依靠别人的帮助才能生存。上天的不公已经给他们和他们的家庭带来无限的痛苦了,更令人寒心的便是有些人对智障的误解,从而导致了歧视,攻击甚至是侵害的产生。这些行为不仅与道德相悖,有些还触及法律。新闻报道中,关于利用智障人士牟取非法利益,甚至直接损害他们的利益的报道屡见不鲜。对此,光是用法律手段制裁犯罪分子是远远不够的,让普通大众认识了解智障的概念和他们的生活才是根本源头。只有社会的认识改变了,智障人士的现状才有可能得到改善。所以向社会大众宣传智障的相关知识就显得至关重要。一来,可以从源头上减少智障儿童的产生率,二来,也是最现实的,就是能改善智障人士的生存现状,让他们不再被不公平的歧视,通过一系列的康复或培训,他们也能获得一定的技能,从而在社会上站稳脚跟,撑起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通过这段特别的体验,我们做了一番研究与调查。现在社会上对智障儿童的态度正在有所好转且政府对智障人士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注,关心程度也正在逐步提高。

    经过我们在阳光之家的社会实践,我们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和问题进行汇总并发放问卷展开调查,以期达到我们的实践目的。本次问卷调查共发出100份问卷,实际填写95份,91份为有效问卷。受调查者年龄从10到70不等,基本涵盖了所有年龄层。受调查者的文化程度也由高到低不等。

    通过调查:非常了解智障儿童的概念的只占1.57%,而根本不了解的占有

    4.71%,35.60%的受调查者不太了解。数据显示:近四成的社会大众对于智障儿童的概念不太了解,甚至于根本不知道。而对他们智力落后的原因不了解的更是超过半数,达到51.58%。

    社会对智障人士的看法:

    大多数受调查者对智障人士没有误解,但是仍有部分人对智障有“暴力倾向”“传染”等方面存在误解。在对与智障人士交友问题上,有28.06%的人认为与智障人士交友是困难的事。近一半的人认为并不困难。

    智障儿童的康复需求了解:

    93.62%受调查者认为智障儿童需要接受康复治疗,只有26.98%的受调查者认为智障儿童在经过适当的训练和教育后,不需要依赖别人,88.36%的受调查者不认为教育及训练智障儿童是浪费社会资源。

    社会关注:

    39.7%的受调查者知道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是全国助残日。了解智障明星舟舟的也只有17.46%。数据显示:大多数人对于智障儿童的关注很少,社会对于这些的宣传力度也有待考量。

    养育第二个正常孩子的可能性:

    在接受调查的人群中,有近一半的人认为如果有一个智障孩子,会生育第二个正常孩子。

    接受心理康复的必要性:

    90.43%的受调查者认为接受康复治疗和心理康复都是必要的,52.91%的受调查者认为智障儿童会存在不健康的心理状态。

    社会关心:

    受调查者中95.29%的人表示对于智障儿童会给予关心,说明大多数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给予智障儿童关爱。

    这份问卷从头到尾,得到了分队所有成员的支持和贡献,能完成这么一份有社会意义的问卷,让我们也很自豪。当然,我们更希望能把结论分析好,向社会大众通报我们的结果。

    首先,从问卷里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对智障儿童的了解情况甚少:只有1.57%的受调查者表示非常了解,社会对智障的了解程度普遍偏低,不太了解和基本了解的占了绝大多数。在对智障人士的看法上,大部分人还是比较科学的看法,但有少部分人仍持有错误或偏激的观点。不少人都对智障有刻板的印象,认为他们“难以结交”。说明社会对智障儿童的了解有待提高,关注程度还远远不够。

    其次,社会对于智障儿童的关爱不足,但有提高的潜力: 绝大部分大众认为智障问题并不仅仅是家庭问题,这应该与社会有关,说明大众对社会在该问题

    上的责任看法还是一致的。95.29%的人表示对于智障儿童会给予关心,说明大众并不排斥智障儿童,在一定的条件下,智障儿童能够得到大众的关爱。

    在更进一步的研究中,对于从政府监管角度出发,如何提高智障儿童生活质量这一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个观点:

    一、先进思想指导行动

    人都有主观能动性,但它的正确、有效发挥还需要有先进思想的指导。我们党和政府有悠久的历史,蕴育了一批优秀思想,如: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都是要求我们要继承和传播助人为先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就我们调查主题来说,我们认为应该指导、教育更多的社会个人让他们参与到帮助“弱势群体”这一事业中,而这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联系。我们助残,爱残,与残疾人共建都是党员风貌、社会良好风气的体现。在具体的思想指导方面,并不一定要拘泥于成文的教条中,世界上任何其它的思想理论的精华我们都可以吸收、借鉴,甚至在实践中总结的经验教训也是珍贵的。

    二、严格监督机制

    人有了先进的思想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先决条件,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听话。而往往是那少数几个“不听话”分子给带我们带来的损失比一大群“好人”辛辛苦苦做出来的功绩要多得多。我们不必要过分强调“思想”的重要性,毕竟“思想、精神”都是第二性的,“物质”才是第一性的。我们为何不先把规章制度、奖惩制度这第一性的东西建设好,用物质来决定“意识”,然再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用“意识”反作用于“物质”呢?比如说这里是1000万助残资金,要改善智残人士的生活条件,如果只是要求负责人思想先进素质高行吗?难免有人会“见钱眼开”,而这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我们为何不加强监管机制和执法水平,叫那些人及便有这想法也不敢去做呢?如果是单方面地讲思想,天天讲,年年讲,结果培养出来的人也许就样毒瘤一样,上午还在宣讲要“反腐倡廉”,下午就被中央查出来有严重的贪污罪。这就是只单讲思想,不加强管制有一个严重后果。

    三、加强对智残人士“精神”方面的关怀

    这个问题前面也谈到过。现在政府、残联对智残人士的心理关心程度还是远远不够的。在建设社会主义文明中我们党的基本方针是“物质精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那么为何不把这个方针应用到帮助残疾弱势群体上呢?智残人士精神生活方式很单一,在兴家的调查中发现他们的精神生活来源主要是看电视,平时也不与什么人交往,而这也导致了他们多少在心理上也存在障碍。其实解决残疾人的心理问题就是要让残疾人和正常人生活在一起。在邻里之间,楼层之间我们都可以和残疾人交流。不要让残疾人的朋友们全都是残疾人,不要区分哪些人是正常人,哪些人是残疾人。我们的居委会也要多在残疾群体心理上做工作,要让残疾人在物质、精神方面的享受与正常人无异。

    四、建设社会的人性道德素质

    这不是一句空话,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很容易把它做成一句空话。而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修养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通过电视、广播传媒、通过张贴海报、通过残联艺术表演的确能够唤起社会上一部分人的良知,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觉得还是要靠教育的作用。为什么不把我们爱残、助残的先进思想和行动写入课本,从小就开始教育人们尊重残疾人,帮助残疾人呢?

    有了这样的一次有意义的体验,在未来时间里,我们将吸取这次在阳光之家

    里学习到、观察到、体会到的经验与感受,然后继续发展我们自己的志愿服务道路。主要朝以下几个方面来发展和探索:

    (1)建设成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的高素质团队,引领阳光之家项目和公益助残事业的发展,走直接服务与支持倡导相结合的道路;

    (2)坚定支持“阳光之家”的发展,培育智残人自己的互助自助志愿服务组织,表达智残人朋友的声音,与阳光之家一起开展工作,使智残朋友更好地参与社会;

    (3)走小区化服务的路线,继续加强同残联、团委、社区的协作,开展好小区合作试点工作,探索政府参与志愿服务的视角和方式;

    (4)与社会友好团队、企业、个人及媒体合作,影响公众参与及相关政策;

    (5)开发本土资源与寻求外来支持相结合,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健全残疾人社会支持体系,创造友好无障碍社会环境”。

    爱心是一汪清泉,带给人心的宁静;爱心是一米阳光,扫除心底的阴霾;爱心是一股暖流,融化寒冷的冰川;爱心是一条彩虹,连结了人们的心灵。朋友,请伸出你的双手,让我们共同为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献出一份爱心;朋友,请伸出你的双手,让我们共同为这些智障儿童托起一片属于他们的天空!夜幕因有了星星,显得迷人;大海因有了涛声,显得广博;冬天因有了雪花,倍感浪漫;人间因有了关爱,方有温暖。朋友,请加入我们,让自己也成为一名志愿者吧!这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呼唤,你的加入是对他们的爱的奉献,是延续生命的源泉。因为有你,春风吹满人间,幸福之花处处开遍。

    希望我们大家能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友爱互助,开展更好志愿者服务,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小组成员:赵鹿寅、黄毅骏、曹为烨

    小组分工:信息及资料由黄毅骏收集;

    曹为烨负责开展问卷调查;

    最后论文由赵鹿寅撰写完成

    篇三:扬州市智障儿童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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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市智障儿童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作者:王颖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32期

    摘 要 对智障儿童社会保障存在着覆盖面不够大,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以及康复服务系统设置不科学,人员配置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应当引起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人文关爱。本文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分析并论述了扬州市智障儿童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 智障儿童 社会保障制度 发展现状 问题分析

    作者简介:王颖,苏州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系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1-165-02

    当前我国智残儿童不仅基数大且以每年20万的速度增长,其中有68%属于智障儿童。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必须竭力保障智障儿童的合法权益,获得相应的医疗康复资源,在最佳康复期获得最大效果的康复,使之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获得和其他正常的儿童一样掌握基本的生存技能和社会交往的机会,实现社会公正和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扬州市智障儿童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一)社会救济制度

    扬州市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研究制定了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救济制度,其中也包括了针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措施,但尚未出台针对智障儿童家庭社会救济政策。 2012年3月12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推进幸福扬州建设的意见》中“实施残疾人生活关爱工程,对市区7-17岁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的要求,其中包括了对于当前年龄介于7-17岁,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籍的智障儿童予以每人每月50元的补贴。同时《关于对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金的实施意见》中指出扬州市区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00元。其他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贴金发放标准,但不得低于省定重残补贴金标准。

    (二)医疗保障制度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的新要求。然而智障儿童的医疗保障还十分薄弱,康复救助不及时和医疗救助覆盖面窄等问题是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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