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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视台广告合作|电视台广告合同【最新9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3-05-11 15:43:28
  • 移动端:电视台广告合作|电视台广告合同【最新9篇】
  •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贴心网为朋友们整理了9篇电视台广告合同,如果能帮助到您,贴心将不胜荣幸。

    电视广告合同 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项目在________媒体进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发布________项目广告。

    2、广告发布媒体为:________ 。

    3、广告发布内容: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广告片的拍摄、剪辑及制作,

    4、具体广告发布类别、频次及栏目等详见附件《________电视投放方案》。

    5、播放确认及播放的时间更改

    5.1、广告播出具体日期由甲方确定后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交付样带

    5.2、甲方有权修改广告播出计划(包括修改广告片内容及播出时间等),但应在

    二、广告费

    1、广告费总计:

    本合同总价共计人民币¥ 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该费用包含了乙方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费、广告费、材料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该费用为固定费用,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2、付款方式:

    2.1、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广告费额度的____ %作为首付款,即¥ (大写:________ );

    2.2、广告投放全部执行完毕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结算款;

    2.3、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广告费发票及广告投放统计报告,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在本合同约定媒体上发布广告的资格,并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应保证提供内容的真实性,确保广告所发布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广告法》、其他法律法规及广告发布地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公共道德准则,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需保证对其所提供的广告拥有合法使

    3、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完成广告片的拍摄、剪辑及制作工作,并保证该广告片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修改广告片,也有权对乙方负责制作的广告片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

    5、甲方对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发布有检查监督权;

    6、乙方作为广告发布方,负责对甲方投放的广告进行合法性审核,如发现广告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予以改正,否此,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广告经乙方指正后甲方坚持不予修改的除外;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广告投放方案及广告样带(样稿);

    8、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栏目、频次、方式等进行广告发布。因不可抗力、节目播出时段或频道调整、执行上级指令的宣传计划进行节目调整造成广告时段变动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因节目播出时段或频道调整(以电影电视集团通知为准)影响本合同投放的广告播出时间的,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广告播出时间并经双方协商确认;若因不可抗力、执行上级指令等导致未能甲方广告如期播出的,经双方协商后给予顺延补播或另行确定播出时间;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播出计划取消的,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但乙方应返还甲方多支付的合同款(返还标准为:合同总价÷总播出次数×未播出次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广告费用。甲方逾期支付广告费用超过三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乙方应于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广告片的拍摄、制作及剪辑并交甲方确认,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七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播出甲方广告,不得延误播出计划,或发生错播、漏播、播放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内容等其他影响甲方广告播出效果的情况,否则,每发

    4、甲方对其提供的广告片拥有知识产权,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售、转让或用于其他目的,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侵权责任。

    5、本合同签订后,非因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五、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或政府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保密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本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或无效等而失效。

    七、其他事宜

    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EMS)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3天(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

    甲方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

    乙方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

    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附件一《廉洁合作协议》以上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视广告合同 篇二

    定制方(简称甲方):

    承制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电视广告(专题)片,成片长度,并为甲方提供母带_盘(乙方代保管干燥)dvd/vcd光盘碟。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小写¥)。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甲方需对拍摄现场进行组织、安排、明确具体拍摄要求,配合乙方现场拍摄,如因组织安排不力而影响拍摄时间、效果,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部分修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凡因甲方原因导致该片无法按期完成或影响成片质量,甲方向乙方提出补救要求时,乙方有权拒绝或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乙方在制作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脚本,如果因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或延误交片时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付费。

    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的商业资料进行绝对保密。

    四、付款及审片方式:

    1、付款方式:

    双方签定正式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款,计人民币元整(小写¥);甲方审片通过后即结清全部尾款,计人民币元整(小写¥)。

    2、审片方式:

    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制作后交付甲方审片。

    五、其它条款: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合同管辖法院为合同履行地法院。

    甲方:       乙方:

    签字(章):    签字(章):

    日期:       日期:

    电视广告合同 篇三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xx电视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要求:

    广告发布媒介: 电视 ;

    广告发布内容:字幕 ;; 广告发布内容的提供:甲方企业广告字幕由甲方提供,乙方应按《广告法》规定,认真审查上述广告内容。如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广告发布的时间: 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广告的发布时段: 字幕:晚间20:00——23: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基本条款:

    2.1甲乙双方充分了解此合同的全部条款,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2此合同为单一的广告发布合同,责任和义务仅限于合同规定的条款,双方不存在此合同内容约定之外的任何责任关联,双方各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2.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约定保密义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本企业的公章和法人签字盖印的授权书正本。

    3.2甲方广告内容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同时对信息的内容承担所有的责任和义务。

    3.3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准时付款。

    3. 4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广告播出不正常,责任由甲方自负。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4.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准时、准确地发布甲方提供的广告。

    4.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依照广告法的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查,删减和修改与广告法规定不相符的内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4.3乙方在发布甲方广告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4.4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播出,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4. 5如果由于已方的原因造成广告播出不正常,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字幕价格及付款方式

    针对某某集团与某某电视台友好长期合作的关系,某某集团承诺全年在某某电视台投放不少于陆拾万元,并按每季度壹拾伍万元支付给某某电视台,(具体付费日期见结算方式)

    某某集团享受特惠政策:1、全年字幕以每字壹拾贰元计算(不再按条计算)2、给与全年新闻片头5秒,3、给与全年3期标准的《消费向导》,4、给与新闻报道支持及形象保护,5、给与全年15l秒30次画面广告。

    合同金额陆拾万至壹佰万以内(含壹佰万),每字壹拾贰元,超过壹佰万以上的部分按每字玖元。

    合同保底总金额:¥ 元,大写: 。

    广告总字数:按实际发布的字数计算;

    结算方式和期限: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帐均可。

    六、不可抗力条款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战争、瘟疫、洪水、地震、地陷、飓风、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政策等非人为因素而引起的,双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延长广告发布时间作为补偿。

    七、其他约定:

    鉴于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乙方已经给予甲方全面的优惠,因此本合同必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甲方必须按季度准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更改、推迟广告发布时间,并严格遵守对本合同的保密。

    7.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所有的条款。如有附件,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及任何附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得到双方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独自修改终止本合同及附件。

    7.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电视广告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代表人签字: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电视广告合同 篇五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协议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发布电视广告。

    二、排期表(详见媒体排期表)

    三、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

    1、付款方式:。

    2、甲方按照媒体排期表投播广告,中途不能减量或停止投放广告。

    四、广告样带(样稿)及相关资料

    1、广告样带(样稿)由甲方提供,甲方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广告样带(样稿)中的图像、画面、图案、文字、商标等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未经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广告样带(样稿)。如广告样带(样稿)中含有不符合法律及相关规定的内容,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做出修改以确保广告如期投放,在甲方做出修改之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本广告。

    3、甲方确保所提供的样带(样稿)质量及规格符合媒体要求并在其中不含有其它与本合同无关的内容,否则乙方不保证广告如期发布及版本正确。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广告样带(样稿)在质量及规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做出说明,以便甲方更改。

    4、甲方应按照媒体计划排期表中规定的时间将所涉及的资料及广告样带(样稿)送达乙方,如发生延误,则广告发布日期顺延。甲方如要求更改广告版本需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将广告样带(样稿)及时送达乙方,乙方有义务协调媒体尽早更换。

    5、甲方在广告发布前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商标注册权、广告审批等相关证明文件,协助乙方办理媒体审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提供广告播出涉及的其他有关审批证明文件,甲方有责任及时完整的将相关文件送达乙方。

    6、凡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如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发生其他侵权纠纷,由甲方完全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保证不使对方因其行为而受到任何损失或承担责任,否则,责任方应补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应确保甲方广告按照双方签字盖章的媒体计划排期表发布,如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日期、次数、段位发布广告,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后按相关媒体规定进行补偿。电视媒体按等量(错一补一、漏一补二)原则进行补偿。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则属于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照此合同总金额2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并要求甲方交清当月实际播出广告费用。

    3、如广告发布周期内媒体因节目调整或特殊宣传活动等因素,导致正常时段广告随节目提前或顺延60分钟(央视120分钟)以内发布的,不予补播。但乙方应以相关书面说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若乙方没有通知甲方,则视为漏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给予补播。

    六、不可抗力:因发生双方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而导致广告无法正常投放时,遭遇此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双方无需对延迟或不能履约承担责任。若因不可抗力原因而致使费用变化,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后继续执行。

    七、保密条款:此合同及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原则。协商未果,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变更:对本合同的增加、变更、修改、取消都必需取得甲乙双方的认可并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任何口头或单方的书面通知均无效力,有关费用按实结算。

    十、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媒体计划排期表及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结束、费用结算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单位名称:

    甲方代表:

    开户行:

    公司账号:

    公司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单位名称:

    开户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公司传真: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电视广告合同 篇六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信息: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信息:

    甲、 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兹决定:甲方与乙方同意就发展“信息化联播系统”进行合作。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同履行期限:

    1、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计费期

    自 年 _月_ 日起开始计费,付费期间为 _年_ 月 _日至_ 年_ 月 _日。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允许乙方在项目: 项目地址: 内安置“LCD 液晶类、数码海报类信息化联播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

    2、乙方可通过该系统播放本合同约定的商业广告及其它各类信息。

    3、甲、乙双方于此同意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乙方拥有上述项目的独家经营权。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为乙方的安装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通电电线或电源,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该系统设备有不间断电源供应,以保证其音、画结合的播放内容得以正常播放。对于因电力部门临时停电、电力检修或其他非甲方过错导致的电源供应中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将为乙方的信息更换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该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具体分布为:

    楼盘名称: 数量: 台;安装位置:楼宇首层(电梯一层,两梯中间) 设备规格:总计: 台LCD ;为保证本系统信息播放的功能有效持续地发挥,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该系统安装位置。

    4、甲方对位于其物业内之该系统的播放内容及信息更换工作对乙方保留监督建议权,但不得影响该系统的正常运行。

    5、甲方确认上述该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反甲方所签署的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的内容或约定。

    6、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独家运作该系统,甲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类似合作。即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在上述项目的大堂、各层电梯等候厅及电梯轿厢内安装类似液晶类或数码海报类的广告媒体和商业媒体,甲方自身的商业宣传及公告信息等内容除外。如甲方要在除上述地点之外的区域加装该系统的,乙方享有优先合作权。若甲方除了上述液晶类或数码海报类广告媒体和商业媒体外,需另行开拓电梯海报类业务的,乙方以及乙方之关联公司享有优先合作权;如有第三方意欲合作的,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乙方。

    7、甲方确认在本合同书中涉及的该系统内容;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乙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将对此予以保密。

    8、甲方确认上述项目的业主委员会及发展商已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位置安装该系统,并同意与乙方进行相应合作。

    9、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上述项目的物业管理方发生变更,则甲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与业主方(或业主大会)、新物业管理方就合同后续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如乙方届时已支付的相关费用超过甲方应收的金额(甲方应收取的金额按月计算),则甲方应在物业管理方更换之后并收到乙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将相关费用支付给下一物业管理单位或者退还给乙方。

    10、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届满之前,除设备自身损坏,甲方有责任保证对乙方设置其经营场所内的该系统的设施尽到妥善保管,防止出现人为的丢失或损坏;如设备在有效期内丢失或损坏,通过协商,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此给予及时通知,由乙方迅速维修,更换或重新安装;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相关国家机关进行调查。

    11、如本合同签署之日本合同涉及的项目合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则甲方应确认业主委员会已经同意甲方与乙方开展本合同涉及的合作事宜;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立业主委员会,则业主委员会所做出的有关本合同的书面决策应视为情势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委员会做出解除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同意并接受,且乙方有权据此做出变更本合同为三方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的处理,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以上情形以及甲方物业管理权发生变更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等原因致使甲方无权在就本项目涉及的公共区域物业与乙方进行合作的情形下,甲方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实际合作时间结算费用。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新物业管理方就合同后续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若甲方刻意隐瞒或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均应予赔偿。

    12、若超过设备安装调试期仍未安装该系统相应设备的,且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计费期自安装调试期结束之第二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试行期仍未安装该系统相应设备的,且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由甲方向乙方明确承诺可安装的期限,设备安装期、计费期及合同履行期限从实际安装日开始按本合同第一条相关约定依次往后顺延,双方以补充协议之约定体现具体的日期。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该系统将放置于本合同所约定的位置, 但其所有权属于乙方。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收回所有该系统设备。相关设备内播放的信息画面其著作权/版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由乙方独自享有。

    2、乙方负责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状况下安装该系统设备,以及对该系统作定期信息更换。

    3、该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4、该系统的所有播放内容的信息制作及更换工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亦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所有内容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社会风俗。

    5、乙方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为:

    LCD 液晶电视付款金额:

    安装LCD 计 台;每台 元/年;总计支付甲方RMB__ 元(人民币 __元整)作为合作期间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含场地费,电费,管理费,清洁费等所有费用)。

    支付时间: 半年付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除上述付款金额之外,乙方无需向甲方或其它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乙方每次付款后,甲方应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时收到相应等额有效的发票或收到的发票不符合乙方的要求,乙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6、如遇甲方装修等原因造成停业或乙方设备无法正常刊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设备处在装修范围内,致使乙方媒体无法被正常受众收视或提供正常电力及日常维护),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将设备拆除,待甲方恢复正常营业后通知乙方安装复位,此期间涉及的相关费用停止计费和支付。如上述情况发生,设备将暂由乙方拆卸保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7、在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如在上述第三条第3点的约定位置周边出现其他建筑设施或相关物件影响乙方该系统相应广告设备的播放及观视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该系统相应广告设备的情形,甲方应及时予以排除,并按该系统广告设备受影响的时间顺延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如影响该系统相应广告设备的情形无法排除,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应按实际合作的天数计算相关费用,甲方对超出部分的费用须及时返还乙方

    8、乙方有权在该系统中每天滚动播放条以上商业广告、公众信息或公益广告,不少小时/天,由该系统自身的定时装置控制。

    9、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乙方的设备上放置机贴、包机广告;也可在和合同涉及的项目内摆放乙方直接广告客户的易拉宝及进行商业促销活动。

    10、在乙方合理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在其认为需要时,将其在本合同中之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乙方应当保证该第三方拥有履行本合同的经营资格,且甲方在本合同书中的权利不受任何影响。

    五、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

    1、本合作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除非有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存在或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终止合作或违反合作合同;如因此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该约定条件是指:因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原因、合同方破产或变更、物业管理方变更或撤场、其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如有上述约定条件的存在,则合同一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届时如乙方预先支付给甲方相关费用的,甲方须按照实际结算,退还给乙方,但在出现上述“变更”的情形下,变更方有义务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该变更。

    2、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变更、解除。

    3、若遇法定不可抗力之情形,具体包括地震、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情形证明文件,本合同即中止。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合同自动恢复履行。

    4、若受国家政策影响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双方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合同,若合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根据相应的损失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独家合作义务以及通知协调义务,违约方须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且由上述违约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如有)则全归守约方所有, 违约方无任何异议。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依据其现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处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其他:

    1、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协议及书面协议。

    2、双方各自承诺并保证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完全资质和权利,如因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权利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则应当按照实际向受损方赔偿。

    3、本合同期限届满时,若甲方对于合作所涉的该项目郦城仍具有相应的管理权及其他权利,即甲方仍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质和权利,则双方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1年,若合同一方在本合同期满前欲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终止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如有)。甲方在上述提及的项目郦城若继续允许开发使用类似或其它媒体的,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签约权。

    4、甲乙双方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另一方具有商业秘密性的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秘密性文件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但商业秘密性文件资料转为公开后,保密义务自动终止。

    5、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生效后,如对于本合同条款作出修订,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中文打印,涂改无效,在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电视广告合同 篇七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信息: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信息:

    甲、 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兹决定:甲方与乙方同意就发展“信息化联播系统”进行合作。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同履行期限:

    1、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计费期

    自 年 _月_ 日起开始计费,付费期间为 _年_ 月 _日至_ 年_ 月 _日。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允许乙方在项目: 项目地址: 内安置“LCD 液晶类、数码海报类信息化联播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

    2、乙方可通过该系统播放本合同约定的商业广告及其它各类信息。

    3、甲、乙双方于此同意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乙方拥有上述项目的独家经营权。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为乙方的安装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通电电线或电源,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该系统设备有不间断电源供应,以保证其音、画结合的播放内容得以正常播放。对于因电力部门临时停电、电力检修或其他非甲方过错导致的电源供应中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将为乙方的信息更换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该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具体分布为:

    楼盘名称: 数量: 台;安装位置:楼宇首层(电梯一层,两梯中间) 设备规格:总计: 台LCD ;为保证本系统信息播放的功能有效持续地发挥,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该系统安装位置。

    4、甲方对位于其物业内之该系统的播放内容及信息更换工作对乙方保留监督建议权,但不得影响该系统的正常运行。

    5、甲方确认上述该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反甲方所签署的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的内容或约定。

    6、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独家运作该系统,甲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类似合作。即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在上述项目的大堂、各层电梯等候厅及电梯轿厢内安装类似液晶类或数码海报类的广告媒体和商业媒体,甲方自身的商业宣传及公告信息等内容除外。如甲方要在除上述地点之外的区域加装该系统的,乙方享有优先合作权。若甲方除了上述液晶类或数码海报类广告媒体和商业媒体外,需另行开拓电梯海报类业务的,乙方以及乙方之关联公司享有优先合作权;如有第三方意欲合作的,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乙方。

    7、甲方确认在本合同书中涉及的该系统内容;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乙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将对此予以保密。

    8、甲方确认上述项目的业主委员会及发展商已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位置安装该系统,并同意与乙方进行相应合作。

    9、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上述项目的物业管理方发生变更,则甲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与业主方(或业主大会)、新物业管理方就合同后续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如乙方届时已支付的相关费用超过甲方应收的金额(甲方应收取的金额按月计算),则甲方应在物业管理方更换之后并收到乙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将相关费用支付给下一物业管理单位或者退还给乙方。

    10、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届满之前,除设备自身损坏,甲方有责任保证对乙方设置其经营场所内的该系统的设施尽到妥善保管,防止出现人为的丢失或损坏;如设备在有效期内丢失或损坏,通过协商,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此给予及时通知,由乙方迅速维修,更换或重新安装;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相关国家机关进行调查。

    11、如本合同签署之日本合同涉及的项目合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则甲方应确认业主委员会已经同意甲方与乙方开展本合同涉及的合作事宜;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立业主委员会,则业主委员会所做出的有关本合同的书面决策应视为情势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委员会做出解除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同意并接受,且乙方有权据此做出变更本合同为三方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的处理,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以上情形以及甲方物业管理权发生变更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等原因致使甲方无权在就本项目涉及的公共区域物业与乙方进行合作的情形下,甲方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实际合作时间结算费用。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新物业管理方就合同后续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若甲方刻意隐瞒或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均应予赔偿。

    12、若超过设备安装调试期仍未安装该系统相应设备的,且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计费期自安装调试期结束之第二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试行期仍未安装该系统相应设备的,且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由甲方向乙方明确承诺可安装的期限,设备安装期、计费期及合同履行期限从实际安装日开始按本合同第一条相关约定依次往后顺延,双方以补充协议之约定体现具体的日期。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该系统将放置于本合同所约定的位置, 但其所有权属于乙方。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收回所有该系统设备。相关设备内播放的信息画面其著作权/版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由乙方独自享有。

    2、乙方负责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状况下安装该系统设备,以及对该系统作定期信息更换。

    3、该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4、该系统的所有播放内容的信息制作及更换工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亦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所有内容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社会风俗。

    5、乙方付款时间及付款金额为:

    LCD 液晶电视付款金额:

    安装LCD 计 台;每台 元/年;总计支付甲方RMB__ 元(人民币 __元整)作为合作期间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含场地费,电费,管理费,清洁费等所有费用)。

    支付时间: 半年付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除上述付款金额之外,乙方无需向甲方或其它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乙方每次付款后,甲方应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给乙方。如乙方未按时收到相应等额有效的发票或收到的发票不符合乙方的要求,乙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6、如遇甲方装修等原因造成停业或乙方设备无法正常刊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设备处在装修范围内,致使乙方媒体无法被正常受众收视或提供正常电力及日常维护),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将设备拆除,待甲方恢复正常营业后通知乙方安装复位,此期间涉及的相关费用停止计费和支付。如上述情况发生,设备将暂由乙方拆卸保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7、在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如在上述第三条第3点的约定位置周边出现其他建筑设施或相关物件影响乙方该系统相应广告设备的播放及观视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该系统相应广告设备的情形,甲方应及时予以排除,并按该系统广告设备受影响的时间顺延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如影响该系统相应广告设备的情形无法排除,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应按实际合作的天数计算相关费用,甲方对超出部分的费用须及时返还乙方

    8、乙方有权在该系统中每天滚动播放条以上商业广告、公众信息或公益广告,不少小时/天,由该系统自身的定时装置控制。

    9、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乙方的设备上放置机贴、包机广告;也可在和合同涉及的项目内摆放乙方直接广告客户的易拉宝及进行商业促销活动。

    10、在乙方合理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在其认为需要时,将其在本合同中之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乙方应当保证该第三方拥有履行本合同的经营资格,且甲方在本合同书中的权利不受任何影响。

    五、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

    1、本合作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除非有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存在或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终止合作或违反合作合同;如因此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该约定条件是指:因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原因、合同方破产或变更、物业管理方变更或撤场、其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如有上述约定条件的存在,则合同一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届时如乙方预先支付给甲方相关费用的,甲方须按照实际结算,退还给乙方,但在出现上述“变更”的情形下,变更方有义务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该变更。

    2、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变更、解除。

    3、若遇法定不可抗力之情形,具体包括地震、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情形证明文件,本合同即中止。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合同自动恢复履行。

    4、若受国家政策影响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双方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合同,若合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根据相应的损失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独家合作义务以及通知协调义务,违约方须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且由上述违约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如有)则全归守约方所有, 违约方无任何异议。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依据其现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处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其他:

    1、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协议及书面协议。

    2、双方各自承诺并保证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完全资质和权利,如因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权利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则应当按照实际向受损方赔偿。

    3、本合同期限届满时,若甲方对于合作所涉的该项目郦城仍具有相应的管理权及其他权利,即甲方仍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质和权利,则双方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1年,若合同一方在本合同期满前欲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终止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如有)。甲方在上述提及的项目郦城若继续允许开发使用类似或其它媒体的,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签约权。

    4、甲乙双方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另一方具有商业秘密性的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秘密性文件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但商业秘密性文件资料转为公开后,保密义务自动终止。

    5、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生效后,如对于本合同条款作出修订,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中文打印,涂改无效,在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电视广告合同 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遵守国家《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秉着互惠互利合作原则,双方就发布制作LED移动电视广告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_________(见附件)

    (二)广告发布时间: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每天广告时间:(每天七小时)其中上午___点至___点;下午___至___点;或至晚上___点。

    或重新约定时间为:___天

    (四)广告视频制作时长:□更长□60秒□30秒□20秒□ 15秒

    (五)移动播放区域:______区(不去其他县城和乡镇)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一)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

    视频制作费用________元条。

    本合同签订,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款________元,作为定金。

    (二)余额付款:播放________天内付清余额元。

    补充约定:每天需超出约定的七小时,每增加1小时增加________元费用。

    (三)支付方法:

    □支票□转帐□现金

    第三条:其他约定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确认视频制作内容,但因其他原因需重新修改或制作,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视频制作修改与制作的费用;

    2、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因乙方车辆出现问题需维修,乙方在维修好之后需补偿甲方相应的`时间;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补充后同具合同效力。

    甲方单位:________乙方单位: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

    签约时间: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视广告合同 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 。

    (二)广告发布频道/频率: 。

    (三)广告发布时间: 。

    (四)广告发布次数: 。

    (五)广告发布时长: 。

    (六)其它约定: 。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备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二)第一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人民币 元。第二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人民币 元。第三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人民币 元。补充约定:。

    (三)支付方式:『□支票』『□转帐』『□现金』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殊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提供广告主的上述资料外,须同时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提供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于实际投播的日期、广告时长、段位等相关具体事项,可以广告投播订单的形式另行确定。甲方的订单应由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4、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及与其版本一致的广告投播订单,承诺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5、甲方要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相关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广告带所涉及的他人民事权利的合法使用许可证明。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8、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广告订单。如因特别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以书面签章形式通知乙方,并按该次被撤销广告价款的%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9、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顺延履行。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延迟发布将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发布广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4、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相应的广告审查人员,审查广告样带。广告样带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发布,并记录在案存档。

    5、甲方提供的广告样带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将修改后的样带交给乙方。如甲方不同意修改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改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6、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如实提供监播记录。出具监播记录的机构为:。

    7、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两年。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圆。

    (三)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广告未按约定时间播出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行约定继续播出,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另行安排继续播出甲方将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发布广告的栏目、时长、时段和内容。因特别原因乙方需将甲方广告调整至其他栏目或时段发布的,需在发布日的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按以下方式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的广告时长、内容错误的,双方协商按以下方式处理:。

    (六)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其他约定

    因重大突发新闻事件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补充条款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选择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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