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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装合同电子版]工装合同电子版【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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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3-06 18: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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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贴心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4篇工装合同电子版,如果能帮助到您,贴心将不胜荣幸。

    工装合同电子版 篇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_______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12.5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_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发包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工装合同电子版 篇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钢结构料件加工、制作由乙方负责;钢结构安装工程应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有专业资质之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该公司的安装责任仍然由乙方承担。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工程造价: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设计院提供之蓝图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干。工程总价计人民币: (RMB¥ ),其中钢结构制造费用为人民币: (RMB¥ );安装费用为人民币: (RMB¥ )。如甲方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变更工程内容或数量时,则承揽总价则按变更后之内容、数量及本合同议定之单价计算(不含总包单位管理费、配合费、挂靠费、报建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钢结构件、屋、墙面围护系统及通风气楼的制作、安装(不含门、窗)

    第三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执行

    (一) 本合同协议书;

    (二)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三)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

    (四) 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汉语。

    2、 适用法律:国家有关法律、行规及本工程所在地省、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 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第五条 付款办法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2、钢构进场款:主框架构件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以材料到场之日起算,甲方应于7日内将该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若未见此款项,乙方有权作出停工选择,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彩板开始进场时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2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元整。

    4、完工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甲方收到乙方完工报告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此款项)。

    5、验收款:经甲方及有关之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之7%,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6、保固款:乙方开据工程保固书之日起算满壹年后3日内,甲方支付余款总价之3%,计人民币: 元整(RMB¥ )(乙方提供工程保固书予甲方)。

    第六条 工程期限

    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及相关配合单位之配合工作,可满足钢结构施工之日起算;合计 日历天为施工工期。

    第七条 延期处理

    如因甲方工程设计变更、或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灾、、恶劣天气条件等)及非乙方因素之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之停工;甲方未按时提供施工配合条件和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越期罚款

    若乙方无法如期完工时,工期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作为其工程罚款,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之百分之一为上限;之,乙方完成工程每提前一天,按照相应比例给予工程奖励。若甲方无法按照合同付款时,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且乙方有权选择停工,导致乙方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的,甲方应赔偿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九条 工程管理

    1、 乙方在工程进行期间,应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可靠之代表,常驻守工地(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人员 )除非由于法律或实际原因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的协调、施工和维修,以达到业主满意的程度,遇有事离开工地时,应托人代理,并通知甲方监工人员。

    2、 甲方所托之监造工程师及派至工地之人员,(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皆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如发现乙方工人技术低劣,工作怠慢者,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倘乙方所做工程草率,材料低劣,不合规定,有权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倘甲方所托之监造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之代表监督、指示有误,导致工程出现问题需要拆除重做,其损失由甲方负责,延误之工期相应顺延。

    3、 凡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交由其它承办人办理时,乙方与其它承办人,有相互协助合同之义务,甲方对此负有沟通协调配合之义务。如因甲方或其承办人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乙方者,甲方应负责赔偿之;倘若为乙方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甲方或他人者,乙方应负责赔偿之。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凡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干预、自然天候不佳(依气象资料)及国家制订之庆典或其它非甲乙双方所可控制之事由,致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约履行其义务时,甲乙双方应不负赔偿责任。唯在该情事发生日期之前,依本合同应履行之义务仍行持续,一旦上述情事消失,即行继续履行合同,如该状况将延续三个月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协议适当之补救办法。

    第十一条 工地安全及保险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和维护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资的损伤或损坏,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开支,但下述各方面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补偿费或损害赔偿费用除外:

    1、 经甲方验收完成之工程,并转由甲方使用之建筑物。

    2、 甲方组织验收不及时或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的。

    3、 由甲方其代理人或不是乙方所雇用的雇员或其它承包人的行为或疏忽所造身或财产的损坏与损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

    4、 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无法避免的财产损坏或损伤。

    第十二条 配合工程:

    甲方配合工程说明如下:

    1、 负担施工所需水、电及线掠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厂内协议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信道,以及协议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全由甲方负责)。

    4、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第十三条 变更工程

    本工程进行中,如甲方对原订计划有改善或变更之必要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照变更设计图说明办理,乙方不异议,凡因变更计划以致该局部之原设计工程数量有增减时,一般情况按原合同附件分项单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议定合理单价及管理费,并相应调整工程造价及工期。

    第十四条 解除或终止合同

    双方依下列各款规定,其相对之一方有权提请解除合同及请求补偿:

    1、 甲方因故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终止本合同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其已完成之工程及专用于本工程已进场或已备之材料,均由甲方立即核实付款,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需以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接通知后十日内仍不改正,经甲方再次书面通知仍未未采取任何改正措施的,甲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a、 乙方越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工程进行明显迟缓,作业无常,施工品质不良,经甲方两次以上书面通知限期改善但乙方仍无意改善时。

    b、 乙方产生资金困难,明显不能继续施工或破产。乙方因前项各款原因而被子解除合同时,应实时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使用,由甲方自办或另招商承办,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及在场材料之价款,应作现场点收,并办理结算。

    3、 甲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时,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就已完成工程及进场材料或已备之材料办理验收结算,并支付乙方人员及设备之损失费用。

    a、 合同签订后越半年,因甲方原因不能全面开工者。

    b、 甲方要求减少工程量及金额达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c、 工程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而需全面停工,且一次连续三十天以上,或累积达三个月以上者。

    d、 甲方未按时付款两次以上或应付款累积延迟二十天以上时。

    e、 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时。

    第十五条 工程保管

    1、 施工期间不论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物,其于验收点交甲方前,不论遗失、减少或损(焚)坏均由乙方负责。

    2、 甲方有实际需时,得要求乙方配合作部份点交验收使用,其于验收前由乙方负责,其于验收后,由点交使用单位负责。

    3、 其他配合施工承包商之工作物与材料器具,分别由其各负责。

    第十六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图纸、施工规范、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完工后建筑使用无碍为依据。

    2、 甲方应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算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程序,并以书面之验收结果通知乙方,倘若甲方未能于上述之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或如未经验收使用,则视为甲方已检视并同意验收合格。

    第十七条 保固责任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供保固书给甲方,由乙方负责工程保固壹年(自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但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保固期间内如因乙方材料或施工不良所造成这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但如因甲方或第三人不当使用或周围环境改变及不可抗拒之外力所造成之损坏,经查非乙方责任者,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所有权:

    当甲方依合同第四条付清乙方除保固款外其它所有款项及完成第十五条之验收程序后,本合同工程之所有权始转为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五家渠市仲裁员会依法裁决。

    第二十条 合同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届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工装合同电子版 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______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房屋维修工程

    1.2工程范围:______

    1.3工期:至______共计______天。

    1.4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5合同价款:预算价格(写)¥______包工包料。因设计变更或甲方根据需要要求进行变更,合同价款可作相应的调整,变更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双方协商解决,并按发包人提供的增减工程量预算为依据进行价款调整。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时性调整。

    1.6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性支付工程总款的______%预留______%的工程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2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2对乙方分包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2.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2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

    第4条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

    4.1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实现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

    4.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相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

    第5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验收约定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验收约定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称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员会提起仲裁。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7条附则

    7.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7.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装合同电子版 篇四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______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______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______。

    4、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10%,计¥______(元整);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计¥______(元整);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三)补充条款;

    (四)其他。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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