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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煤矿资产转让转让协议【优秀8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3-02-09 19:52:10
  • 移动端:煤矿资产转让转让协议【优秀8篇】
  • 篇一:煤矿转让合同 篇一

    转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____%的股权,该公司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甲方占____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____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____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__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__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的股权。

    鉴于____________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__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_____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__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_%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_%,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____________%的价款。

    第二条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____________%的股权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向____________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____________%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____________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鉴证机构: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二:煤矿资产转让协议 篇二

    范本  信贷资产转让是银行业近年来新兴的一种金融创新。那么对于信贷资产转让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信贷资产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范文一  编号:  出让人: XX公司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  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让人:XX公司 (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____省____市路号  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____省____市  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根据我国《民法典》、《民法典》、《贷款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一)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转让,系指出让人将其持有的金融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约定价格支付受让价款,取得金融信贷资产。

    (二)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包括贷款(普通企业贷款、同业拆借、同业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透支等依法依约可以转让的金融信贷资产。

    (三)本合同所称债务人商业信用风险,系指信贷资产合同主、从债务人因无力偿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而出现商业信用危机。债务人无力偿付,指法院已宣告债务人破产,或债务人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债务人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债务人的债权人已接收债务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债务人出现关、停、并、转无力偿付债务;拒付,指经债权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债务人未按时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款项;延期付款,指债务人未按信贷资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款项,但经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四)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

    (五)银行营业日,系指银行通常开门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 转让标的及价格  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下列《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项下的信贷资产形成的债权按以下所列价格转让给乙方,与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权益(即从债权)随同主债权一同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按以下方式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应于转让债权交割日将上述

    第二条约定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户名: XX公司;  账号为 ;  开户行名称为 ;  大额行号: 。

    第四条 受让人收取债务人利息、本金的方式  自转让交割之日起,转让标的项下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若转让债权交割日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不是同____日的,上一结息日至转让债权交割日(不含当日)的利息归甲方所有;转让债权交割日及以后的利息归乙方所有。乙方收取贷款本息的方式为:  乙方向债务人发送应收利息通知单,甲方代理收付贷款本息。甲方应在债务人支付利息或本金后,于每季末月____日和合同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划入受让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XX公司;  账号: ;  开户银行: 。

    第五条 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  乙方应按 %年的综合费率向甲方支付安排费和代理收付手续费,具体计算公式为: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总和受让信贷资产本金余额215; %215;信贷资产剩余天数,信贷资产剩余天数自转让债权交割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止。如果信贷资产本金余额发生变化,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照本金余额实际变化情况分段计收。  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季支付,乙方应在收到债务人归还的利息后于每季末月____日或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 ;  账号: ;  开户银行: 。

    第六条 债权凭证移交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转让债权交割日之前,将相关信贷资产转让权利凭证移交,移交方式为:  将信贷资产债权凭证委托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移交加盖甲方有效印章的上述权利凭证复印件。

    第七条 转让债权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项下转让债权交割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交割日当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将受让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内,甲方应将本合同

    第六条约定的债权凭证和

    第八条约定的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受让人没有在交割日(含)支付受让价款的,从应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价款日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罚息。甲方没有在交割日交付上述凭证的,乙方没有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

    第八条 转让通知  甲方应于转让债权交割之日前,将债权转让事宜依法书面通知所有相关债务人,并取得书面通知回执。同时,甲方应将书面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乙方对甲方移交的书面通知回执进行确认,并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回执转移占有证明文件。

    第九条 债务人商业风险的承担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甲方保证债务人在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不会出现商业信用风险,能够足额清偿债务,若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因债务人出现商业信用风险未向乙方足额清偿债务,乙方有权就未受清偿的余额追索甲方,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乙方有权向债务人或方分别或同时提出清偿要求,向任何一方单独提出要求并不视为自动放弃对另一方的追索。甲方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后,乙方应将有关债权凭证转交甲方,由甲方向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该项连带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十条 瑕疵担保义务  甲方在此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合同权利符合以下条件:

    (一)信贷资产合同权利是有效成立和依法存在的;

    (二)依信贷资产合同性质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

    (三)信贷资产合同当事人并未在合同中约定“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权利不存在瑕疵。  因甲方转让的合同权利存在瑕疵使乙方的利益受到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受让信贷资产后,应当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信贷资产管理人的职责,在管理信贷资产期间放弃债权或因怠于行使权利而致使债权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批准、登记手续的办理  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甲方或乙方)应当负责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

    (甲方或乙方)应协助

    (甲方或乙方)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信贷资产的再转让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受让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再度转让给其它具备受让资格的

    第三方。

    第十三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转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债务的真实情况,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

    (四)甲方保证此前对债务人未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即便行使了某一项或多项权利,也不构成对转让债权的损害,并已如实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转让债权上设置债务负担,也未曾免除债务人上述转让债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

    第六条项下债权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二、乙方声明与保证

    (一)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受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乙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乙方已经全面、审慎审查受让信贷资产状况。

    第十四条 保密  本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有关事项向除本合同以外的

    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一)基于本合同

    第七条约定,履行转让通知义务,向相关债务人披露;

    (二)给在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

    (三)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五)受让人再转让信贷资产债权时向新受让人所进行的披露,但条件是本合同约定受让可以再转让信贷资产且新的受让人也必须遵守本合同有关保密义务的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另一方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甲方代理乙方收取贷款本息后,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收取的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则甲方应就拖欠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各项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应采取书面方式,并应送达或发至下列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乙方:XX公司  地址:____省____市路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信贷资产转让合同范文二  出让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受让人:

    (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中国  鉴于:

    一、甲方按《信托贷款合同》(编号:)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 亿元信托贷款,并同意向乙方部分转让甲方在该《信托贷款合同》项下  本金为 亿元(放款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贷款债权(下称“信贷资产”,具体情况见本合同

    第二条《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  2.乙方同意用自有资金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信贷资产。  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根据我国《信托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一)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转让,系指出让人将其持有的金融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约定价格支付受让价款,取得金融信贷资产。

    (二)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为普通企业贷款。

    (三)本合同所称债务人商业信用风险,系指信贷资产合同主、从债务人因无力偿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而出现的商业信用危机。债务人无力偿付,指法院已宣告债务人破产,或债务人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债务人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债务人的债权人已接收债务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债务人出现关、停、并、转而无力偿付债务;拒付,指经债权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债务人未按时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款项;延期付款,指债务人未按信贷资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款项,但经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四)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

    (五)银行营业日,系指银行通常开门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

    六、本合同所称《信托贷款合同》系指甲方与 于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编号: )。

    第二条 转让标的  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下列《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项下的信贷资产项下债权和义务转让给乙方,与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权益(即从债权)随同主债权一同转让;债权转让后,原《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相应由甲方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转由乙方享有:

    篇三:煤矿资产转让协议 篇三

    出让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称甲方):

    受让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称乙方):

    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了实现经营需求,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企业/公司名称及部分资产的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出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企业/公司的部分资产与名称(字号)同时转让给乙方,具体资产明细如下:……

    第二条甲方保证对出让的名称及资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保证权利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被法院冻结、不存在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或转让有特殊规定等情况。甲方保证出让资产在签订本合同时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未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于其他人。

    第三条移交的时间

    甲方在本合同订立后 日(注:日期可以由甲、乙双方自由约定)内移交资产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以便乙方接收资产并办理名称申请。

    第四条签约地点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名称自核准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工商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5)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出让人签字(公章)

    受让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四:煤矿资产转让转让协议 篇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全体股东自愿,将甲方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有关转让事项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元,余款元,待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转让款的同时,甲方应将审计报告书中所列全部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移交给乙方。双方代表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财产的所有权。

    四、甲方应协同乙方将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时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东对公司转让给乙方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方应保证除审计报告列明公司所欠债权债务外没有其它债权债务,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东全部承担。

    六、甲方及其原股东对依照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财产权属保证真实合法,没有任何权利、权属争议纠纷,若因此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和本转让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东将赔偿乙方因履行该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项总额的2倍予以补偿。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随本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终止,确实需要延续的,由乙方对原协议、合同进行书面确认或重新与第三方签订。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属,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权属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商标使用证、企业档案资料等所有相关文件。

    九、因本转让合同所产生的税费等支出,按法律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调企业厂区内外围环境,确保乙方水、电路畅通,与周边单位、人员和谐,若因甲方与周边环境纠纷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及其原股东应予全额赔偿。

    十一、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若甲方违反协议,应支付乙方转让款10%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亦应支付给甲方转让款的10%违约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书,指定为全权代理经办人,具体与乙方接洽,负责经办履行合同相关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或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五:煤矿转让合同 篇五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x法定代表人:_x住址:__x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x法定代表人:_x住址:__x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2、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3、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4、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5、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6、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7、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8、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9、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币,总价款为元人民币。马永顺团队代理探矿证,采矿证咨询办理;部委项目审批1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1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号为。12、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13、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不可抗力1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15、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违约责任16、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17、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违约金。

    第五条通知18、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甲方乙方住所地住所地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19、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20、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21、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附则2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23、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24、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x签订。2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六:条 争议的解决 篇六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篇七:煤矿转让协议 篇七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资源整合主体矿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被整合矿西北乡严家梁煤矿(以下简称两矿),是已经省人民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批准的9万吨生产能力的资源整合矿,“两矿”工商登记注册预核名“广元市天赐煤业有限公司”。根据现有行业产业政策要求,该矿全面实施资源整合,因甲方股东没有资金投入,无法承担扩储、扩能,为了盘活该矿,减少股东的经济损失,同时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确保9万吨标准化矿井建设,,经甲方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将甲方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广元市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100%股份作价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广元市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股权出让人(债权人):股东: 杨杰 赵晓峰 吴兴元 杨金贵 贺光成 。

    二、股权受让方:重庆市德旺煤炭有限公司

    三、股权转让内容范围:按省政府批复的资源整合方案(以下简称甲方)

    四、股权作价

    “广元天赐煤业有限公司”资源整合主体矿(上坝煤矿干沟河分矿)资源资产,原作价人民币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干沟河分矿资源资产作价缩水为万元,其中含前期垫支资源整合费用20万元。

    五、股权转让后双方约定付款的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在20xx年10月30日支付甲方股权转让款60万元,甲方按比例支付缩水后各位股东的股本金,乙方在20xx年5月30日付清80万元以下股东全部股权出让款。

    2、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在缩水后股权出让款应收额在80万元以上的股东股权出让款,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按季度分四次,每季度初5日内支付给甲方。

    3、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10日内进入本矿区开工建设。签定协议当日,乙方在广元市银行开设建设资金帐户存入建设资金 80 万元,甲乙双方共同监章专款专用。该款用于支付甲方原欠青苗款、工人工资、土地租金、部门欠款,垫付款。

    4、乙方进场后,甲方所欠当地老百姓青苗款及部分工资,部门欠款由甲方确认,乙方帮助甲方垫支付款,该垫付款在甲方应收款中扣减(甲方按20xx年4月18日“债转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进行清算)。乙方垫付款后最高额不超过70万元,若超过部分由甲方自己出资现金清偿。

    六、企业经营管理:

    由乙方独立自主、全权负责九万吨生产能力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严格按照一个矿权、一个法人、一个生产管理团队、一套系统的原则,规范建设和管理本企业。乙方在本矿技改建设期间和项目完工验收后经营期间,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在未付清甲方股权出让款前,乙方出具有效合法的手续用资产做担保。乙方在企业技改和经营期间若造成矿权损失,以担保的资产变更企业股权予以赔偿。

    七、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所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签订协议乙方进场后所发生新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处理好原煤矿遗留问题,协调好地方关系,确保乙方能够顺利进场组织维修及施工建设。若因甲方债务纠纷以及原遗留问题造成乙方建设停工,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当天的直接经济损失的2倍。甲方则追究甲方事因造成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并由造成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中所约定的条款履行,如单方违约,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200万元,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其它约定:

    1、乙方保证按期完成广元市天赐煤业有限公司“两矿”资源整合,九万吨生产能力建设工作。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九万吨矿井建设验收合格,则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付清甲方股权出让款,并按第十二条约定赔偿甲方违约金。

    2、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完工商注册登记,采矿权(新证)变更备案登记。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履行,确保按时按期完成各项手续报批各项工程项目建设,若因乙方投资不到位,项目建设拖延、停工已危急到企业生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实施自救。

    4、甲方为了确保本企业九万吨生产能力项目顺利建设成功,在乙方未付清甲方股权出让款之前,甲方对项目建设和投资有知情监督权

    十一、本协议签订时需附甲方全体股东决议,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全权代表全体股东履行本协议各项条款的后续执行。

    十二、本协议条款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十四、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商定本协议到广元市公证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八:煤矿转让合同 篇八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个,详见附件,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开采深度 米—— 米。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 ,开采方式为 开采,开采方法为 法。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

    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 吨。

    第六条 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 年,矿山生产规模为 吨/年。

    第七条 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 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元;上缴 县(市)

    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 )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三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第四期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三)变更开采方式;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 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

    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于 年 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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