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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园区厂房长期租赁合同(最新10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3-01-29 09: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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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工业园区厂房长期租赁合同 篇一

    合同编号: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规格、包装、具体位置

    第二条具体摆放、养护要求:

    1、花木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要求进行对应摆放,摆放期间由乙方负责花木的日常修剪、养护;

    2、时花必须________天更换一次,绿色植物必须________天更换一次;

    3、合同期间,甲方需临时增加或改变花木的品种、数量及摆放位置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支付相应的费用给乙方。

    第三条租赁摆放时间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摆放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全部摆放完毕。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花木摆放完成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款的_______,余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付清。

    第五条双方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人员或第三方对乙方摆放的花木或花盆造成损坏的,甲方应照价予以赔偿;

    2、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花木或花盆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2、由于乙方的花木摆放或不当的修护行为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赔偿。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交乙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出卖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篇二:工业园厂房租赁合同 篇二

    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厂房(以下称“租赁物”)租赁事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双方郑重声明

    甲方作为合同项下租赁物所有人,依法享有该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出租权。乙方具备承租资格且已经调研确认本租赁物可用作乙方营业场所,承诺在承租该租赁物后将自行全面妥善管理租赁物。如签订本合同的双方与上述声明不符,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做出虚假声明的一方负责,并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条租赁物基本状况

    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位于奉化方桥工业区路号,经甲乙双方确认可用面积(不含空地面积)为     平方米,空地面积为     平方米。

    该租赁物的用途为标准厂房,承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厂房使用。如乙方需转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用途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申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租期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租期为 年: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3-2交付日双方约定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将租赁物正式交付乙方。

    3-3续租及优先权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租。经甲方同意续租,甲乙双方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通知,视为乙方不再续租此厂房。乙方不续租或视为不续租或租赁期届满前15日内仍未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寻找其他承租人。

    第四条保证金、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保证金为保证本合同如约顺利生效,乙方应于双方签字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圆整)。待合同生效后该保证金转为履约押金。

    4-2 租金及各项费用该租赁物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8.5元,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该租金不包括出租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公用设施维修费等物业性收费以及与租赁物租赁有关的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须缴纳的印花税、所得税、公证费、登记费及其他有关税项和费用),本合同期内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公用设施维修费等物业性收费按承租面积计算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乙方在付给甲方租金的同时,须向税务部门缴纳甲方因租赁物出租而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发票开至甲方名下,并将缴纳发票在30天内交付于甲方。

    4-3 供电费乙方自愿与                           共用变压器,按照当地同期同种电费价格缴纳,由收费单位负责开具发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和     共同承担。

    4-4 押金乙方于合同签订时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履约押金。租赁期届满,在乙方向甲方按原状全部交还租赁物、结清合同项下的租金和各项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上述物业性收费、税费和供电费等一切费用)以及全面妥善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其他各项义务后,甲方应于15日内退还给乙方,否则应予扣留冲抵甲方相应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4-5 支付方式

    1)乙方每年分4次向甲方交纳全年租金:即每年6月1日前、8月15日前、11月15日前和次年2月15日前。每次应缴纳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

    2)全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上述物业性收费、税费等),乙方应按相关单位规定如期全额支付。

    3)乙方交付租金及费用应汇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号:甲方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4)如须变更支付方式,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5)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

    第五条租赁物装修、改建及临时搭建

    5-1装修条件及费用承担

    1)租期内合同项下租赁物如因乙方经营需要须装修、改建或搭建临时用房,应当向甲方提交装修或改建设计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乙方自行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必须由甲方报批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报批),方可由乙方自行装修、改建或临时搭建。如装修或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则还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2)如装修、改建或临时搭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或相邻房屋使用人有影响,甲方有权对该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异议予以修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花费的各种装修、改建或临时搭建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向甲方收取,不得抵扣租金。

    4)乙方自行搭建的临时用房在合同期4年内免租金,从第五年开始按每平方米3元收取租金。

    5-2 装修或搭建物权属本合同期满后,乙方进行的装修或搭建的临时用房不可拆除、损毁(除依法按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必须拆除的以外),全部归甲方无偿所有,否则扣除全部履约押金。

    第六条转租

    6-1转租条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该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转租部分仍由乙方负责全面妥善管理,租金由乙方自行收取。

    前述乙方应如约按期向甲方支付全额租金等合同约定的乙方各项义务,不因可能发生的转租行为而有影响。

    6-2 乙方在转租中的义务

    1)转租合同应于签订后3日内交甲方存档。

    2)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期。

    3)转租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用途。

    4)乙方应在转租合同中明确约定,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应同时终止。

    5)乙方须要求次承租人签署保证书,保证其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甲、乙双方关于转租的约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合同同时终止,次承租人应无条件搬离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乙方应于该保证书签订后3日内交甲方存档。

    6)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产生的纠纷均由乙方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因转租产生的各项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须缴纳的印花税、所得税、公证费、登记费及其他有关税项和费用),与甲方无涉;如乙方未能妥善处理,导致甲方因此垫付相应税、费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管理责任

    7-1 财产保险

    1)租赁期间,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及租赁物内外所有财产投保“企业财产一切险”(如乙方认为其投保“企业财产综合险”即可达到完全防范风险之必要,可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就该合理性出具评估意见,提交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为投保“企业财产综合险”)。乙方还应投保必要的意外险和责任险,以保证保险事故发生时相应损失可进行保险理赔。如因乙方怠于履行该投保义务,发生火灾、水漫、盗、抢等一切意外事故遭受损失或发生侵权事件遭受索赔等一切责任,均应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租赁物受损、甲方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维护权益发生的交通费和律师费等一切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2)租赁期间若甲方明确知悉乙方未投保而认为确有必要代乙方投保所先行垫付的保险费等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支付,乙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次日起5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未在该期限内支付相应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

    3)租赁期间,乙方怠于履行本条项下第1)款约定的投保义务,而甲方亦未能按照第2)款方案代乙方投保,最终发生火灾、水漫、盗、抢等一切意外事故致使任何人遭受损失或发生侵权事件致使任何人遭受索赔等一切责任,仍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租赁物受损、甲方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维护权益发生的交通费和律师费等一切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7-2 安全生产与消防管理

    1)租赁期间,乙方应详尽掌握各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所有规定中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方面的规定,并应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日常巡查、风险识别、隐患排除、消防设施配备等)与安全防范。乙方因生产需要确须用火(包括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用电等,依法须由消防主管部门批准的,乙方应当报批后使用。乙方用火、用电时应符合一切安全要求和技术规范,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2)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内外及周边场地的消防管理责任人系乙方,乙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消防管理职责。

    3)乙方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租赁物及生产安全,否则发生火灾、水漫、盗、抢等一切意外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因该等意外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租赁物受损、甲方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维护权益发生的交通费和律师费等一切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7-3 日常管理及修缮

    1)租赁期间,厂区围墙、厂区大门、厂区空地、租赁物之间临界处、租赁物外墙、租赁物门窗、租赁物内部卫生、租赁物内部水电线路、租赁物内部生产器械及其他一切设施、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线路等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安全防范、修缮、年审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保证租赁物及相关专用设施处于完好无损和性能良好状态。因租赁物质量问题产生屋面渗水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发现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免存有安全隐患。

    第八条物业管理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一切法律、法规以及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代乙方垫付的各项费用、维权发生的交通费和律师费等),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于乙方影响租赁物周边第三人的正常运作,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三人依法向甲方索赔给甲方造成的赔偿损失及律师费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第九条租赁物的交还

    乙方在承租期满不再续约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合同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内外清扫干净、搬离完毕,将租赁物完好无损交还给甲方。租赁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十日内租赁物内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理,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所得收益如不足以支付甲方因处理余物发生的各项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运输费、清洁工具及清洁材料费等),乙方应就差额部分进行补足。

    第十条广告构筑物

    乙方因经营需要须在租赁物本体上设立广告牌等构筑物,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乙方自行依法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上述条件达成,乙方方可进行,并应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书及构筑物设计方案交甲方存档。

    乙方因经营需要须在租赁物周围设立广告牌等构筑物,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执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根本不能履行,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剩余租期内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反之,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根本不能履行,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剩余租期内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11-2拖欠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拖欠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给甲方造成损失,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逾期15日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年租金10%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包括本数)的,甲方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提前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支付剩余租期内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11-3 租赁物及附属物毁损的违约责任因乙方不当使用(自然消耗除外)导致甲方租赁物及附属物毁损或使用功能基本丧失,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4 擅自装修、改建、搭建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装修、改建或搭建临时用房,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5 擅自转租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6未妥善履行安全防范和消防管理义务的违约责任乙方未善履行安全防范和消防管理义务导致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照前述合同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以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11-7提前终止合同的处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因经营状况恶化或经营规模发生重大变化而须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如下手续方可终止合同:1)按第九条约定将租赁物交还甲方;2)结清租赁期间的全部租金及前述各项税、费;3)于终止协议签订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3倍的违约金;4)签订书面的终止协议。

    11-8留置权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留置租赁物内属于乙方的财产,并依法就相关财产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 责任免除:

    对下列事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2-1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或拆迁而影响本合同执行。

    12-2由于地震、超强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精神充分协商;如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奉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

    1)双方确认本合同中“联系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为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有效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通知对方,否则仍视合同中“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为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利法律后果由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自行承担。甲方通知乙方的各类文件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发出的,该信件或快递交寄两日或乙方签收之日为通知送达时间;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视系统记录的发送时间为通知时间。

    2)租赁期间,租赁物内外发生工伤或侵权事件,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涉。

    3)乙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用途使用租赁物,更不得在租赁物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

    4)租赁期间乙方所涉工商、税务、用电、用火等均与甲方无涉。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且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4-1约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之日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篇三:工业园厂房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__年大连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大连出租房管理条例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厂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厂房基本情况

    1、厂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厂房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厂房所有权证(详见附件),厂房所有权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3、厂房(□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4、该厂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厂房租赁情况

    风险提示:明确房屋用途

    订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

    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否则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

    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乙方租赁该厂房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厂房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

    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

    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1、租金标准: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

    2、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

    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实行季度支付制,每期支付三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应在每季度到期前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类推。

    4、甲方同意从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该期间免收租金。

    5、甲方应当于 _____向乙方提供租赁发票。

    6、合同租金为含税价。

    7、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_____元整 (¥:_____)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厂房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厂房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厂房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厂房的交付与返还

    风险提示:明确财产交接事项

    承租人进行房屋设施的清点与交接时,做好财务清单,如果可以就是进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赁合同终止时或者中途解除时,双方对财产的遗失或毁损产生纠纷,房东也会因此扣留押金。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1、厂房交付: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租赁物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2、厂房返还

    乙方经甲方同意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甲乙双方应对厂房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对厂房装饰装修部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未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对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A、合同期满的,对上述装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B、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C、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

    第七条 维修、装修

    风险提示:明确修缮责任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此外,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费用金额。

    因维修厂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装修厂房时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5、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租赁厂房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厂房主体结构。

    第八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厂房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供水、供电。

    (3)甲方保证乙方能够使用该厂房地址作为注册地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并且应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所需的房屋资料、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行政手续。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厂房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照 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取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经营的合法资质,自行办理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消防审批等各类许可审批手续,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

    因乙方没有办理使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合法手续及证照而导致甲方被索赔或被罚款的,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2)乙方应保证遵守厂房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约。

    第九条 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厂房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但不得改变厂房用途。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厂房达_______日的。

    (2)交付的厂房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厂房: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厂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厂房主体结构的。

    (5)利用厂房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厂房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

    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用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厂房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_______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实际交付厂房交付日期作为租金起算日。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厂房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_______ 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延付租金总额的 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提供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证明文件,则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场所不适于租用时,甲方应减收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租金。

    如果租赁场所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厂房被拆迁或者被征收、征用,甲方应承担因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等所产生的费用,赔偿乙方停产停业损失。

    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乙方如有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_______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篇四:工业园厂房租赁合同 篇四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厂房租赁给乙方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潍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杨社区华疃一村房屋十二间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期限自___到__。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期为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金,租金一年一交,乙方就应于每年的11月6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如因资金问题拖欠租金,乙方须向甲方提前协商,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应按协议交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各类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协议,对乙方不再作任何补偿。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维护,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装修、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承担装修、维护等费用,乙方自行建设的房屋等归甲方所有,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厂房转租。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因市政动迁等原因所得的补偿归甲方所有。

    2、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及其其它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房租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的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3、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房屋维修合同)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等因素除外)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篇五:工业园区厂房租赁合同 篇五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送达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送达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厂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厂房基本情况

    1、厂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厂房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厂房所有权证(详见附件),厂房所有权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3、厂房_____(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4、该厂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厂房租赁情况

    乙方租赁该厂房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厂房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1、租金标准: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月租金为________元整(¥: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现金/银行转账)。

    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实行季度支付制,每期支付三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应在每季度到期前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类推。

    4、甲方同意从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该期间免收租金。

    5、甲方应当于 _____向乙方提供租赁发票。

    6、合同租金为含税价。

    7、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须向甲方缴纳_____元整 (¥:_____)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厂房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8、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欲变更账号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乙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厂房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厂房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厂房的交付与返还

    1、厂房交付: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租赁物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2、厂房返还

    乙方经甲方同意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对厂房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对厂房装饰装修部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未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对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A、合同期满的,对上述装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B、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C、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

    第七条 维修、装修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费用金额。因维修厂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装修厂房时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5、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租赁厂房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厂房主体结构。

    第八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厂房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供水、供电。

    (3)甲方保证乙方能够使用该厂房地址作为注册地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并且应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所需的房屋资料、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行政手续。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厂房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照____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取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经营的合法资质,自行办理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消防审批等各类许可审批手续,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因乙方没有办理使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合法手续及证照而导致甲方被索赔或被罚款的,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2)乙方应保证遵守厂房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约。

    第九条 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厂房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但不得改变厂房用途。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厂房达_______日的。

    (2)交付的厂房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厂房: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厂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厂房主体结构的。

    (5)利用厂房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厂房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_______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实际交付厂房日作为租金起算日。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厂房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_______ 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延付租金总额的 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提供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证明文件,则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场所不适于租用时,甲方应减收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租金。如果租赁场所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厂房被拆迁或者被征收、征用,甲方应承担因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等所产生的费用,赔偿乙方停产停业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乙方如有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六:工业园区厂房长期租赁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医疗设备的租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设备:迪瑞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序号:

    设备型号名称:-6800数量:壹台约定价值:整备注:合计;

    一、双方合作租借期为年月_日至年_月_日共两年。甲方提供以上医疗设备供乙方使用,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保修服务。乙方从甲方采购检验用耗材金额,月平均采购金额不得少于¥元;

    二设备属专机专用性质,所用耗材只能由甲方负责给乙方供货,乙方不能从第三方采购耗材,如违反甲方有权收回设备;

    三、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内,设备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接受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本合作期内,乙方另支付给甲方的设备维护保养费不得低于元/月且必须按时支付,如达不到本条规定,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设备,并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乙方支付设备维护保养费给甲方的时间为每批耗材采购后,中心正常付款期限内含在耗材款项里一并付给甲方每月款项。乙方按以上条款,两年内从甲方采购耗材累计金额达万人民币,则到两年合作期限甲方将设备无偿赠送给乙方,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四、乙方须配备专门的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并对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对乙方经营活动中的误诊等造成的设备损坏负责,乙方负责对设备的保管,如遗失或损坏,乙方必须按仪器约定价值进行赔偿。

    双方同意本协议管辖法院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七:工业园区厂房长期租赁合同 篇七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 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 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1 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 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 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 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1 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 车辆归还及续租

    4.1 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 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 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 车辆维修

    5.1 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 车辆保险

    6.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 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 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 违约责任

    7.1 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1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2.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 发生7.1-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 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 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全部合同

    10.1 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10.2 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10.3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4 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5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6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___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篇八:工业园厂房租赁合同 篇八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

    本出租协议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

    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

    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协议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协议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费总额的_____________。

    5.4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

    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

    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

    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协议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___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九:工业园区厂房长期租赁合同 篇九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厂房

    甲方将自建位于 ,占地 ,厂房 层出租给乙方。

    建筑面积约 平方。

    二:租赁期限: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押金及租金:

    1、租厂押金:乙方应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元,到期结算,多余无息归还。

    乙方提前终止承租的押金全部归甲方。

    2、租金及交租时间:每月 元,乙方应每个月的2号前付清当月厂租,先付后驻。

    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厂房交付同时,将厂房租金付给甲方。

    四: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

    2、乙方必须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行申领相关的证照,并缴纳相关的费用。

    甲方只提供协助,不作任何保证其能否领取到相关的证照。

    3、甲方提供完好的厂房及供电供水设施、设备。

    4、乙方应该注意爱护,不得破坏厂房装修、结构及设备、设施,否则应按价赔偿。

    5、如乙方需要增加水、电设施,由甲方聘请有资质的技工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到期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迁。

    6、租赁期间该厂房所产生的水、电、卫生、房产税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表:水 度,电 度;

    工业电 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如不按时付清被停用须重新开通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7、厂房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作非法用途。

    8、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厂房,押金不退:

    乙方擅自将厂房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厂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的。

    9、乙方承租期内终止合同的,押金不退。

    10、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是4,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合同之日将租赁物内杂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1、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出租方同意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并交纳保证金,保证到期拆除。

    12、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13、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的必须在欺瞒日内搬迁完毕。

    逾期的需要交纳租金每日原租金的3倍。

    甲方原有的一切固定,乙方不得故意损坏,如有故意损坏的负责修复好,其他的可搬动的属于乙方的设施的,乙方自行搬迁。

    14、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15、本合同经签字后即时生效。

    16、其他约定事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元,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须另行追加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十:工业园区厂房长期租赁合同 篇十

    出租方:____

    承租方: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小区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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