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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商合同范本大全【最新4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2-11-13 20: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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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代理合同 篇一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区域。

    二、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宅博士牌净水器所有系列产品。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区域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经销商管理和售后服务。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宅博士品牌净水器的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除甲方另行书面授权或者书面确认外,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者以其他形式代表甲方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行为。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1、乙方承诺每年向甲方的订货量为 。

    2、完成全年100%订货量,返点2%,超额完成部分,返点3%。返点以同等金额代理产品的形式支付。如果连续3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

    3、乙方应当执行有关法规对广告活动的要求,并遵守甲方对广告活动的有关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4、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6、为了保护所有经销商的利益,乙方不能在互联网上发布低于甲方在互联网上发布的相应产品价格的信息。违反此项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货款与物流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15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八、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售后问题,配件由甲方提供(滤芯除外)

    九、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在经销本代理合同产品过程中使用甲方享有的、已应用于相应代理产品上的专利权、商标权,但乙方不得擅自将前述权利应用于非经销代理产品行为之外或者授权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维权费用。

    3、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一、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15天通知乙方。

    3、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二、合同终止

    1、除本合同已约定情形外,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2、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三、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国家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3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的;

    (8)受到甲方3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十四、争议的处理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胜诉方参与仲裁或者诉讼活动所开支或者需要开支的律师费(风险代理律师费不超过胜诉标的的30%)差旅费以及其他仲裁开支,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六、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产品价格

    宅博士净水器全国统一价格表的报价不含税金、不含运费、不含安装费,如乙方要求

    甲方提供发票,需要加收税金。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年 月 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代理商合同 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酒水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区域内作为甲方高端红酒产品的代理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代理销售权。

    二、甲方负责按照乙方酒标设计进行包装,并且每年最低保证供应50吨高端红酒产品原浆。

    三、甲方按不同品种瓶、盒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营销推广事宜,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对销售困难的红酒品种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六、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甲方授权高端红酒产品发生的经营费用(税务、工商等)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产品价格:甲方负责以元/瓶的价格供应给乙方指定包装高端红酒产品,并且在乙方代理销售区域内由乙方自行制定销售价格。

    八、支付方式:自货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清货款(乙方将全部货款交由甲方)。

    九、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甲方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无误为准)。

    十、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三:代理合同 篇三

    红酒区域代理协议

    甲方(总代理商):珠海市阿尔法有限公司

    乙方(地区代理商):

    莱禄福葡萄酒是德国原装进口一种低糖、低酒度、低热量的100%优良葡萄酿制而成的绿色天然饮品。是德国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有关代理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会市级、省级)代理商,专权经销德国莱禄福葡萄酒。地域为 范围内。一:地区代理商资格及代理期限

    1:地区代理商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地区代理商必须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总代理商将退回有关保证金。

    3:代理期限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箱共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箱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箱共支。

    每两箱(24支)赠送一支小瓶(375ml)葡萄酒或相应量的大瓶装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价格

    1:总代理商对地区代理商的代理价为: 元/支(750ml装,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2:建议全国市场销售价为人民币: 元/支。750ml装(本价格不包括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的销售价,该价格由各地代理商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代理商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预订并支付50%预付款,余款提货前付清提货。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莱禄福葡萄酒对中国属于限量计划销售模式,所以代理商应将每年度订货或下一批订货计划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总代理商,总代理商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全国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德国厂家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按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甲方(总代理商)应将代理保证金在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给地区代理商。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篇四:代理商合同 篇四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啤酒类:

    第四条产品价格

    xx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3个时间段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日为对帐日,每月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与解决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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