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卡耐基范文网 > 考试教案 > 国开(中央电大)行管专科《监督学》十年期末考试题库
  • 国开(中央电大)行管专科《监督学》十年期末考试题库

    国开(XX电大)行政管理专科《监督学》十年期末考试题库
    (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
    说明:1.试卷号:2528;
    2.资料整理于2020年3月17日,涵盖了2010年7月至2020年1月XX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2020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监督的主要功能是(ABCD)。
    A.预防功能
    B.校正功能
    C.制约功能
    D.救济功能
    2.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范围包括(ABC)。
    A.对行政机关进行的监督
    B.对司法机关的监督
    C.对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D.对本级及下级党委的监督
    3.纪律检查机关实施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BCD)。
    A.制定政策方面的情况
    B.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
    C.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D.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4.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ABD)。
    A.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
    B.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查的案件
    C.行政监察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报请立案债查的案件
    D.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报请立案侦查的案件
    5.人民政协的监督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之处在于(BCD)。
    A.具有国家权力的性质
    B.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C.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灵活性
    D.能够广开言路、畅所欲言,吸纳各方面意见
    二、填空题
    6.权力的____性是指权力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没有人与人的关系,单独的个人无所谓权力。
    相对
    7.中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____。
    “性善论”
    8.执法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____、地方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
    行政法规
    9.党的____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处分的职能机关。
    纪律检查
    10.腐败的实质是____。
    滥用公共权力谋求私人利益
    11.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过程中的犯罪行为予以定罪量刑,从而实现监督____权的目的的一种司法监督形式。
    行政
    12.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____以上人民政府都有行政复议职权,都是行政复议机关。
    县级
    13.人民政协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有组织地反映____各方面的意见的民主监督。
    统一战线
    14.舆论是____思想和意见的公开表达。
    公众
    15.
    ____作为第一部世界性反腐败公约,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准绳。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三、名词解释
    16.行政效能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和行为产生的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
    17.二审监督制度:是指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的法律监督制度。
    四、简答题
    18.简述人民主权理论的主要内容。
    答:人民主权理论从国家起源出发,确定了国家权力的地位,将国家权力置于人民主权即立法权之下,找到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监督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人民主权理论中的全民公决、权力监督、法律至上等内容,都是对权力被滥用的防范和补救措施,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和特征。
    社会主义国家普遍认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理论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建设有着重要影响和决定作用。马克思、恩格斯等把卢梭的社会契约的人民主权理论扬弃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民主权决定论。该决定论认为,国家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认可,人民才是真正的国家统治者,是历史发展的决定者,国家只是人民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人民主权以人民“公意”为代表,因此,无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要真正建立起“通过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管理制”。
    人民主权处于至高无上地位的外在形式就是法律,因而“立法权力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是属于人民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同人民意志一起产生并由人民意志所创立。
    19.简述党内监督的特征。
    答:党内监督的特征是:
    (1)广泛性。
    (2)有限性。
    (3)强制性。
    (4)目的性。
    (5)先进性。
    20.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
    答:(1)宪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2)组织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3)立法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4)监督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5)其他法律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五、论述题及应用题
    21.试述xx的权力监督思想。
    答:xx关于权力监督的思想是xx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xx在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始终注重权力监督体系的建设。他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权力监督思想,提出了一整套关于监督的理论与政策。
    (1)让人民监督政府。xx始终认为党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向群众学习,必须接受群众监督。
    (2)从加强党的建设高度重视党内监督。xx一直非常重视党内监督,将党内民主看作是一种制约权力的有效途径。他认为党内互相监督是防止党的肌体免受侵蚀的唯一有效途径。
    (3)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xx认为,由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并非一时的权益之计,而是出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长远考虑。为此,必须在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之间建立起长期的互相监督的党际关系。
    (4)严惩权力腐败。xx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主张严惩腐败分子。
    22.请阅读下面的材料,分析回答后面的问题。
    案情:
    “告官不见官”是我国行政诉讼审判实践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尽管近年来各地都在倡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但效果并不明显。2011年以来,北京市平谷区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比例大幅上升,在推动依法行政方面初见成效。
    2011年6月,平谷区王辛庄镇小辛寨村村民王某等3人因不服平谷区政府为某养殖基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将区政府告上法院。6月30日,这起普通的“民告官”案件在平谷区法院开庭。庭审开始时,王某惊讶地发现,被告席上除了区政府的工作人员,还有平时只在电视上见过的区长。在北京市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区长出庭还是头一遭。庭审中,区长不仅认真倾听王某等人的发言,还不停地做笔记。在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区长积极发言,很少让身旁的工作人员“代劳”。
    “我们刚开始以为区长不可能亲自来,区长这么忙,管的都是大事。区长来了,让我感觉区政府对我们特别重视,把老百姓的事确实放在心上了”。庭审结束后,王某深有感慨地说。“原告都是本本分分、老老实实的农民,他们的诉求也很实在,我把当时作出这个决定的背景说一说,会让他们觉得,官司赢了,他们的行为也可能有瑕疵;输了,他们也能理解”。谈起此次出庭的初衷,区长说,“作为区长带头上法庭,让大家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坦然面对‘民告官’,有利于赢得群众的信任、维护政府的权威”。
    “区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这要是放在以前,那是不可想象的”。这起“民告官”案件的审判长,平谷区法院副院长感慨地对记者说。平谷区法院院长表示,政府是社会管理的主体,通过“一把手”出庭,无论胜诉还是败诉,都能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在今后处理类似问题时,会把工作做得更细致。“一把手”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会带动整个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平谷区法院于2011年1月向平谷区政府发送2011年第1号司法建议,建议平谷区政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将此作为对行政机关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法院的司法建议得到了平谷区政府的积极回应。2011年5月,平谷区政府正式发布相关文件,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亲自出庭应诉的六种行政诉讼案件,并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指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这六种行政诉讼案件是:本单位本年度发生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上级行政机关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需要出庭应诉的其他行政诉讼案件。
    为了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真正落实了,平谷区明确提出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与绩效考评挂钩,并提出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健全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制度、责任追究等相应保障制度。
    红头文件下发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只有法院和政府部门互动起来,才能达到通过‘民告官’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目的。在行政案件结案后,平谷区法院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不定期地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回访,了解行政机关涉诉后采取改进执法工作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并提出改进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平谷区法院还定期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向平谷区政府法制办通报,便于区政府及时掌握下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平谷区法院还选取涉及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案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执法程序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表现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行政机关负责人。
    一系列举措让“红头文件”真正发挥了作用。2011年前10个月,平谷区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87件,已结73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34件,出庭应诉率达到46.5896,较2010年全年高出42个百分点,也远高于北京市法院绩效考评标准(一审案件被告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5%)。在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中,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率高达94.12%,彻底改变了该区过去几年中几乎没有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情况。
    分析要点提示:
    (1)如何理解广义的行政监督和狭义的行政监督?
    答:行政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广义的行政监督构成了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体系,狭义的行政监督是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监督学》教材第八章阐述的行政监督是狭义行政监督,本案的行政监督则是广义的行政监督。
    广义行政监督和狭义行政监督的主要区别是监督主体的不同。广义行政监督的主体是多样的,是包括行政机关在内的各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的监督。在我国,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执政党、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社会乃至每个公民都是广义行政监督的主体。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是广义行政监督的一种。
    (2)行政监督的对象有哪些?行政首长到法庭应诉对促进依法行政有何作用?
    答:行政监督的对象是指行政监督活动所针对的组织或者个人。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特别是行政首长。
    行政首长对依法行政的态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先决条件。没有行政首长的重视、倡导乃至身体力行,依法行政是无法实现的。之所以行政首长有如此大的作用,主要原因有二。第一,从职位、职权、影响力看,在各种不同层级的行政组织中,行政首长都身处高位,拥有法律赋予的指挥、奖励、惩罚等刚性职权,也拥有对下属的影响力,包括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影响力。因此,行政首长对依法行政的态度和行为会对下属产生强烈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形成下属对依法行政的态度,使下属或者是呼应依法行政,或者是抵触依法行政。第二,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但现时我国在许多方面仍未摆脱人治的窠臼,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看行政首长对于依法行政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很自然的、不难理解的。即使是在西方民主国家,同样也不能忽视行政领导人尤其是政治领导人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方面的作用。
    本案中,北京市平谷区规定行政首长必须到庭应诉,这对于提高行政首长依法行政意识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都有重要意义。因为,按照有关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其示范作用不容忽视。
    2019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ABCD)。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抽象政治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终局行政行为
    2.公民监督的特征包括(ABCD)。
    A.广泛性
    B.基础性
    C.直接性
    D.多样性
    3.我国的权力监督主要包括(ACD)。
    A.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B.人民政协的监督
    C.行政机关的监督
    D.司法机关的监督
    4.廉政监察机制由(ABCD)等部分构成。
    A.前提

    B.核心
    C.基础

    D.保障
    5.网络舆论监督的局限性与问题主要是(ABD)。
    A.监督主体的局限
    B.虚假信息
    C.容易失控
    D.容易发展成为网络舆论暴力
    二、填空题
    6.对国家____监督的必要性远远超过对社会其他权力监督的必要性。公权力
    7.孙中山曾反复强调监察权必须独立于____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立法
    8.人民代表大会执法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机关和____的司法活动进行的监督。检察机关
    9.党组织监督是党组织作为监督主体对本组织之外的其他党组织和____进行的党内监督。党员
    10.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由三个方面组成,有证据证明有____;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三个方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犯罪事实
    11.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____进行。复核死刑案件一般采取书面审查或者书面审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不开庭审理。合议庭
    1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____申请。口头
    13.政协委员应邀担任____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是加强政协监督的方式。司法
    14.我国的信访按内容可以分为三类,即参与类、求决类和____类。诉讼
    15.从20世纪60年代起,____的议会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开始为其他国家所仿效,最早在北欧得到推广。瑞典
    三、名词解释
    16.谏诤:是指对君主言行违失的直言批评,规劝其改正错误,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谏诤制度是监督君主决策缺失的重要机制,是中国古代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17.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
    四、简答题
    18.简述监督的特征。
    答:第一,监督主体的多样性。第二,监督对象的特定性。第三,监督内容的特定性。第四,监督依据的特定性。
    19.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特征。
    答:第一,民主性。第二,根本性与全局性。第三,权威性。第四,公开性。第五,多样性。
    20.简述舆论监督的方法。
    答:舆论监督的方法:
    (1)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所进行的宣传和报道。由此使广大社会成员及时了解国家机关的工作,在无形中将国家公权力机关置于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
    (2)公开披露。公开披露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公开揭露和谴责。由此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的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查处。
    (3)表达民意。表达民意是指各种新闻媒介播出或者刊登群众来信,或者就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向群众进行采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这些形式,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纠正错误,为社会服务。
    五、论述题及应用题
    21.试述政府财务审计。
    答:政府财务审计是财务审计的一种,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以及合法合规性所进行的审计。
    审计制度产生后,财务审计长时期居于主导地位,因而又被称为“传统审计飞“常规审计“。政府财务审计审查的是行政机关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会计制度和会计原则、是否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等,目的是纠错防弊,查错补漏,维护财经法纪,保护资财安全,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政府财务审计的主要方式是书面审查。被审计单位依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由审计机关派人到被审计单位审计或者由被审计单位报送审计。
    按照审计对象的不同,政府财务审计可以分为财政预算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财政预算审计是指对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收入与支出的执行情况以及组织平衡所进行的审计;财政决算审计是指对年终财政收入决算、支出决算、财政结余以及预算外资金的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所进行的审计。
    22.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见,但必须涵盖分析提示中的要点展开论述。)
    2009年7月初,卖方高某委托永信公司出售某市宏大花园6栋1301号房屋。买方赵某看中了涉案房屋,于2009年7月24日以人民币42万元(不含交易税费及代理费,代理费为成交总价的2%)的价格与永信公司签订了《房屋认购合同》。2009年7月25日,永信公司告知高某有买方以40万元购买涉案房产,并与高某签订了《出售物业独家代理委托书》和《成交确认书》。《出售物业独家代理委托书》第九项备注载明:高某实收房款38万元,成交后给永信地产5000元代理费,高出38万元房价部分为乙方(高某)的交易税费和中介代理费。此后,赵某向永信公司实际支付了人民币42万元购房款,高某收到38万元房款后又向永信公司支付了代理费人民币5000元。永信公司为高某代付房产交易费税共19152.3元。
      2010年1月27日,买方赵某向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投诉永信公司在2009年7月的居间活动中向委托人隐瞒了房产的真实价格,从中吃了差价,要求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于2010年1月28日立案,经调查认定,永信公司在代理出售涉案房屋的过程中,未如实向买方赵某告知卖方高某委托出售房屋的价格,也未如实向卖方高某告知涉案房屋的真实交易价格,故意对委托人隐瞒了与委托人相关的重要事项,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房屋差价,共违法取得人民币20847.7元。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分别于2010年4月9日和2010年4月21日向永信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2010年8月11日,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作出《处罚决定书》,认定永信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经纪人管理办法》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责令永信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永信公司不服,起诉至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工商局香洲分局认定永信公司在代理买卖房产交易中,故意对委托人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房屋差价,获取违法所得人民币20847.7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永信公司有违反《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并依照该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作出责令永信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一审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判决驳回永信公司的诉讼请求。永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永信公司作为房产经纪人,在从事经纪活动中,将卖方高某的委托价格由38万抬高至42万,并告知买方赵某42万元是卖方的委托价格,向买方赵某报告了虚假的委托价格,从而使买方误认为42万元就是业主的委托价格。上诉人永信公司违反基本的诚信原则,对交易双方虚报和隐瞒重要事项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上诉人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对上诉人永信公司处以罚款15000元,适用法律正确,量处适当。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分析要点提示:
    (1)永信公司对工商局的罚款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属于何种诉讼?
    答: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活动。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制度。1990年10月1日施行的《行政诉讼法》,以法典形式最终确立了行政诉讼制度,标志着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本案中,永信公司作为法人认为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案件作出了判决,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
    (2)人民法院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在本案中是如何体现的?
    答:人民法院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是通过运用司法审判权体现的。按照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并对行政权进行监督或者制约。当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后,行政行为即进入了司法审查程序,由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例如,对于违法行政行为作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判决,从而使行政权力的运用受到人民法院的监督与约束。本案中,永信公司对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提起行政诉讼后,人民法院对工商局作出的罚款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认为该行政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于是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人民法院通过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实现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这种监督在保证行政权力合法运用以及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方面都有重要功能。
    (3)永信公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实现对工商局罚款行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答:可以通过行政复议途径实现对工商局罚款行为的监督。《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永信公司可以先向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某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2019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监督的主要特征是(ABCD)。
    A.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B.监督对象的特定性
    C.监督内容的广泛性
    D.监督依据的法定性
    2.人民代表大会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执法监督包括以下方面(ABCD)。
    A.对审判机关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
    B.对检察机关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
    C.对司法程序进行监督
    D.对具体案件进行监督
    3.党内监备的对象包括(ABCD)。
    A.党的各级领导机关
    B.党的领导干部
    C.党员
    D.党的领导机关之外的其他组织
    4.二审法院审理后,对上诉、抗诉案件,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ACD)。
    A.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B.上诉不加刑
    C.依法直接改判
    D.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5.社团监督的意义体现在以下方面(ABC)。
    A.社团监督是公权力机关外部监督的组成部分
    B.社团监督是公民监督的组织化,能更有效地维护公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强有力地制约公共权力的行使
    C.社团监督中的参与机制可以弥补公权力机关内部监督的局限
    D.社团监督可以优化立法
    二、填空题
    6.腐败是一种______异化的社会现象。
    公权力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______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宪法
    8.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______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同级
    9.______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审查决定的诉讼活动。
    审查起诉
    10.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过程中的犯罪行为予以定罪量刑,从而实现监督______权的目的的一种司法监督形式。
    行政
    11.行政复议职权是基于行政系统内部的______关系而设置的一种职权。
    层级监督
    12.针对法律本身及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政协可以通过形成______案和报告等形式向有关机关特别是立法机关提出建议,要求对宪法和法律进行修正。
    建议
    13.舆论是______思想和意见的公开表达。
    公众
    14.______作为第一部世界性反腐败公约,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准绳。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15.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一般从具有杰出法律知识和秉性正直、社会威望较高的无党派人士中选出,只有______有权罢免监察专员。
    议会
    三、名词解释
    16.行政赔偿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17.舆论监督: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言论、出版、新闻等方面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实施的监督,方式有批评、建议、评论、揭露违法和腐败行为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舆论监督日益成为社会控制公共权力的重要手段。
    四、简答题
    18.简述监督的基本原则。
    答:监督的基本原则是蕴藏于各种具体监督制度中的普遍的、更高层次的监督规则,对各种具体监督制度起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监督的基本原则对监督主体实施的所有监督活动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即使在监督缺乏具体法律依据时,监督的基本原则也可以为监督主体提供适当的行为准则。
    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依法监督原则;公开监督原则;公正监督原则;全面监督原则;全程监督原则。
    19.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
    答: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指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法律文件的改变与撤销;
    (2)法律文件的备案;
    (3)法律文件的审查;
    (4)执法检查;
    (5)听取行政机关、;
    (6)听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
    (7)审查和批准计划、财政预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8)询问和质询;
    (9)就特定问题进行调查;
    (10)组织代表视察;
    (11)受理公民和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12)提出罢免案;
    (13)其他监督方式。
    20.简述人民政协监督的方式。
    答:人民政协监督的主要方式:
    (1)提出建议案;
    (2)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
    (3)委员提案;
    (4)委员视察;
    (5)参加会议;
    (6)调查和检查;
    (7)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
    (8)其他监督方式。
    五、论述题及应用题
    21.试述检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
    答:检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法纪监督和经济犯罪监督,主要是指对叛国案、分裂国家和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直接行使检察权;对国家工作人员与职务有关的犯罪直接行使检察权(包括侵犯公民权益、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的案件)。
    (2)侦查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活动中各种法律手段是否完备,有无错捕、漏捕情况,公安机关在立案、拘留、搜查、预审、羁押、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扣押书证物证、鉴定、收集证据等活动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情况。
    (3)审判监督。审判监督范围主要包括:法院对案件审判的法庭组成是否合法;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遵守法定审理时限和送达时限;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庭审过程中的决定是否合法;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是否依法审判等;还包括监督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等。
    (4)刑罚执行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有:监督死刑执行;监督公安和劳改机关在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判决过程中交付狱内执行的情况和在执行刑罚期间提出减刑、假释等执行的变更情况;通过掌握本地区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检察公安机关的具体交付执行和对犯罪分子的管束、监督措施是否落实了:检察了解监管改造情况,主要是落实了劳改政策,执行收押、分管分押的制度和规定,检查使用武器、械具、禁闭处罚及狱政管理是否文明等工作情况。
    22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见,但必须涵盖分析提示中的要点展开论述。)
    2008年8月22日,李某之母崔某到北京市某区医院就诊。2008年8月24日,崔某死亡。李某于2008年10月13日向北京市某区卫生局提交了“关于某区医院对患者崔某治疗中玩忽职守导致患者死亡的申诉”。该申诉从患者家属的角度提出了某区医院在对崔某护理、麻醉药品使用、尸检中存在的一些疑点,并要求针对这些疑点请有关专家进行调查。2008年10月21日,某区卫生局对李某的申诉作了答复,该答复在对李某提出的疑点进行整理的基础上,对相关情况作了事实说明。该答复于同目送达李某。2008年10月27日,李某针对某区卫生局的答复又提出了自己的回复,表示不接受这一答复,要求某区卫生局重新对医院进行调查,对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医院作出行政处罚。
    2008年11月13日,某区卫生局明确告知李某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并填写格式化申请书,李某明确拒绝。2009年1月21日,李某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某区卫生局行政不作为,要求某区卫生局履行法定职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某区卫生局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仍不提交书面申请,李某的申诉材料不能视为医疗事放争议处理申请书,在此情况下,李某要求某区卫生局履行法定职责的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项的规定,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市理认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某区卫生局不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法院的判决正确,应予支持。但是,作为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某区卫生局有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定职责,某区卫生局应当对李某申诉材料中反映的问题作进一步调查,查清某区医院在对崔某护理、使用麻醉药品、尸检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范和诊疗护理规范的问题,如果存在问题,则要对医院作出行政处理,并将调查结论或者处理结果告知李某,以全面、充分地履行法定职责。据此,二审法院判决如下:一审法院“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判决事实不清,依据不足,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一审判决;某区卫生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李某2008年10月13日提交的申诉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重新调查并作出结论性意见;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分析要点提示:
    (1)我国行政诉讼有哪些判决类型,本案中一、二审判决分别属于哪种判决类型?
    答:(1)维持判决,即判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予以维持;(2)撤销判决,即判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予以撤销;(3)履行判决,即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4)变更判决,即判决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5)赔偿判决,即责令被告对其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给予赔偿;(6)确认判决,即判决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或者违法无效;(7)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即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判决是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二审判决是撤销判决。
    (2)本案主要涉及哪些监督方式,这些监督方式在本案中是如何体现的?
    答:审级监督是指以法院诉讼体系的审级制度为基础,通过不同审级的案件审理实现对案件审判质量的监督。审级监督主要体现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监督。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可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等处理方式。本案中,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事实不清,依据不足,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使一审法院判决中的问题得到了纠正。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监督的主要功能是(ABCD)。
    A.预防功能B.校正功能
    C.制约功能D.救济功能
    2.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范围包括(ABC)。
    A.对行政机关进行的监督
    B.对司法机关的监督
    C.对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D.对本级及下级党委的监督
    3.党内监督的主体主要包括(ABCD)。
    A.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委员
    B.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委员
    C.党员
    D.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
    4.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范围按审判程序分,包括(ABCD)的监督。
    A.一审B.二审
    C.再审D.死刑复核程序
    5.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相比具有如下新特点(BCD)。
    A.实时性B.广泛性
    C.交互性D.一定的隐蔽性
    二、填空题
    6.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督察活动以及对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的_______活动。
    纠正
    7.隋唐时期的监察法规比较具体,简明易行,监察程序严格,主要的监察法规是隋的《司隶六条》和唐的_______。
    《监察六法》
    8.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_______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程序
    9._______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该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
    弹惩合一
    10.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_______程序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
    诉讼
    11._______监督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对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监督。
    审级
    12.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_______人员。
    行政公务
    1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_______是被申请人。
    行政主体
    14.人民政协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有组织地反映_______各方面的意见的民主监督。
    统一战线
    15.社会监督主要包括社团监督、_______监督、舆论监督。
    公民
    三、名词解释
    16.公共权力:是社会中至高无上的、公认的和法定的权力,它以权力机关为载体,并以其特有的普遍权威性对全社会实施管理或者控制。
    17.质询: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提出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质问,有关机关和人员必须对此作出回答。质询一般是针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或实施了重大违法行为而实施的一种监督手段。
    四、简答题
    18.简述孙中山的监督思想。
    答:孙中山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提出了丰富的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监察权独立思想。监察权独立是孙中山监督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他长期一贯坚持的思想。他认为,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2)党政分察思想。党政分察是指设置两个相互独立且有联系的监察机构,对党政两个系统分别行使监察权。该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对于民国政府的监察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
    (3)弹惩合一思想。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弹惩合一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是防止行政权干涉监察、影响监察效能的有效制度设计,也是其思想最具有特色的的地方。
    19.简述职务犯罪。
    答: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务犯罪可包括一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
    狭义的职务犯罪可划分为三大类:即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等。
    20.简述公民监督的特征。
    答:公民监督的特征:
    (1)广泛性。公民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作为监督主体,公民人数多、分布广,这就决定了公民监督的广泛性。公民监督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范围覆盖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监督事项涉及到国家公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不论职务行为还是非职务行为,都要接受公民监督。
    (2)基础性。第一,公民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各种监督的基础。公民通过检举、控告、上访等形式实施监督,既体现了公民监督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同时又将自身的监督融进了其他监督之中,并成为其他监督的基础。第二,公民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监督,是专门机关监督和各系统自上而下监督的基础。作为基础性监督,公民监督是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替代的。
    (3)直接性。公民是国家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公民或者是正确方针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或者是错误方针、政策的直接受害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权力行为都会对公民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因此,公民的监督最直接、最真实,也最易取得成效。
    (4)多样性。公民监督的形式是多样的。在我国,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公民监督的具体形式包括发表评论、写信、面谈、打电话、网上举报以及民主评议等。公民既可以直接批评和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众传媒来实施监督。
    五、论述题及应用题
    21.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
    答: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一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即法律监督;二是监督相关对象特别是“一府两院”的工作,即工作监督。
    (1)法律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意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在所辖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①立法监督。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此处的“立法”是广义的立法,不仅仅指国家制定的法律,还指有关主体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命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作出的其他决议和决定,其他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和作出的决定、命令,司法机关作出的司法解释等。
    ②执法监督。执法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根据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2)工作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包括:
    ①总体监督。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总体工作进行的面上监督。
    ②决策监督。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决策活动是否依据宪法和法律实施,是否体现执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反映人民的意愿和本地区实际而进行的监督。
    ③绩效监督。指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业绩、效率、效能情况进行的监督。
    ④廉政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是否真正做到清正廉洁进行的监督。
    ⑤人事监督。指对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决定、批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人事监督包括三个环节,即任前了解、任命表决和任后监督。
    22.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见,但必须涵盖分析提示中的要点,展开论述。)
    案情:
    “告官不见官”是我国行政诉讼审判实践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尽管近年来各地都在倡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但效果并不明显。2011年以来,北京市平谷区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比例大幅上升,在推动依法行政方面初见成效。
    2011年6月,平谷区王辛庄镇小辛寨村村民王某等3人因不服平谷区政府为某养殖基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将区政府告上法院。6月30日,这起普通的“民告官”案件在平谷区法院开庭。庭审开始时,王某惊讶地发现,被告席上除了区政府的工作人员,还有平时只在电视上见过的区长。在北京市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区长出庭还是头一遭。庭审中,区长不仅认真倾听王某等人的发言,还不停地做笔记。在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区长积极发言,很少让身旁的工作人员“代劳”。
    “我们刚开始以为区长不可能亲自来,区长这么忙,管的都是大事。区长来了,让我感觉区政府对我们特别重视,把老百姓的事确实放在心上了”。庭审结束后,王某深有感慨地说。“原告都是本本分分、老老实实的农民,他们的诉求也很实在,我把当时作出这个决定的背景说一说,会让他们觉得,官司赢了,他们的行为也可能有瑕疵;输了,他们也能理解”。谈起此次出庭的初衷,区长说,“作为区长带头上法庭,让大家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坦然面对‘民告官’,有利于赢得群众的信任、维护政府的权威”。
    “区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这要是放在以前,那是不可想象的”。这起“民告官”案件的审判长,平谷区法院副院长感慨地对记者说。平谷区法院院长表示,政府是社会管理的主体,通过“一把手”出庭,无论胜诉还是败诉,都能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在今后处理类似问题时,会把工作做得更细致。“一把手”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会带动整个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平谷区法院于2011年1月向平谷区政府发送2011年第1号司法建议,建议平谷区政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将此作为对行政机关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法院的司法建议得到了平谷区政府的积极回应。2011年5月,平谷区政府正式发布相关文件,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亲自出庭应诉的六种行政诉讼案件,并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指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这六种行政诉讼案件是:本单位本年度发生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上级行政机关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需要出庭应诉的其他行政诉讼案件。
    为了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真正落实了,平谷区明确提出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与绩效考评挂钩,并提出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健全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制度、责任追究等相应保障制度。
    红头文件下发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只有法院和政府部门互动起来,才能达到通过‘民告官’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目的。在行政案件结案后,平谷区法院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不定期地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回访,了解行政机关涉诉后采取改进执法工作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并提出改进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平谷区法院还定期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向平谷区政府法制办通报,便于区政府及时掌握下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平谷区法院还选取涉及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案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执法程序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表现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行政机关负责人。
    一系列举措让“红头文件”真正发挥了作用。2011年前10个月,平谷区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87件,已结73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34件,出庭应诉率达到46.
    5896,较2010年全年高出42个百分点,也远高于北京市法院绩效考评标准(一审案件被告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5%)。在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中,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率高达94.
    12%,彻底改变了该区过去几年中几乎没有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情况。
    分析要点提示:
    (1)如何理解广义的行政监督和狭义的行政监督?
    答:行政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广义的行政监督构成了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体系,狭义的行政监督是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监督学》教材第八章阐述的行政监督是狭义行政监督,本案的行政监督则是广义的行政监督。
    广义行政监督和狭义行政监督的主要区别是监督主体的不同。广义行政监督的主体是多样的,是包括行政机关在内的各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的监督。在我国,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执政党、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社会乃至每个公民都是广义行政监督的主体。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是广义行政监督的一种。
    (2)行政监督的对象有哪些?行政首长到法庭应诉对促进依法行政有何作用?
    答:行政监督的对象是指行政监督活动所针对的组织或者个人。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特别是行政首长。
    行政首长对依法行政的态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先决条件。没有行政首长的重视、倡导乃至身体力行,依法行政是无法实现的。之所以行政首长有如此大的作用,主要原因有二。第一,从职位、职权、影响力看,在各种不同层级的行政组织中,行政首长都身处高位,拥有法律赋予的指挥、奖励、惩罚等刚性职权,也拥有对下属的影响力,包括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影响力。因此,行政首长对依法行政的态度和行为会对下属产生强烈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形成下属对依法行政的态度,使下属或者是呼应依法行政,或者是抵触依法行政。第二,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但现时我国在许多方面仍未摆脱人治的窠臼,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看行政首长对于依法行政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很自然的、不难理解的。即使是在西方民主国家,同样也不能忽视行政领导人尤其是政治领导人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方面的作用。
    本案中,北京市平谷区规定行政首长必须到庭应诉,这对于提高行政首长依法行政意识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都有重要意义。因为,按照有关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其示范作用不容忽视。
    2018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xx关于权力监督的思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ACD)。
    A.党的监督
    C.群众监督
    D.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
    2.xx的权力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ABD)。
    A.注重加强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B.注重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D.注重发展民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
    3.汉代继承秦的御史制,进一步发展了监察法规。其中包括(AB
    )等。
    A.监御史九条
    B.刺史六条
    4.党内监督的对象包括(全选)。
    A.党的各级领导机关
    B.党的领导干部
    C.党员
    D.党的领导机关之外的其他组织
    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全选)。
    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二、填空题
    6.监督主体是由多种政治力量和____力量构成的。
    社会
    7.对国家____监督的必要性远远超过对社会其他权力监督的必要性。
    公权力
    8.党组织监督是党组织作为监督主体对本组织之外的其他党组织和____进行的党内监督。
    党员
    9.地方党的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在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党委____履行的。
    常委会
    10.党的____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处分的职能机关。
    纪律检查
    11.____监督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对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监督。
    审级
    12.舆论是____思想和意见的公开表达。
    公众
    13.举报是指公民、____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当面举报等形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揭发。
    法人
    14.____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有关国家机关陈述、申辩理由,并提出改正、撤销该行为或者赔偿损害的请求。
    申诉
    15.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____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程序
    三、名词解释
    16.二审监督制度:二审监督制度是指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的法律监督制度。
    17.民主党派监督:指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制定和贯彻执政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民主党派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
    四、简答题
    18.简述监督的基本原则。
    监督的基本原则是蕴藏于各种具体监督制度中的普遍的、更高层次的监督规则,对各种具体监督制度起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监督的基本原则对监督主体实施的所有监督活动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即使在监督缺乏具体法律依据时,监督的基本原则也可以为监督主体提供适当的行为准则。
    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依法监督原则;公开监督原则;公正监督原则;全面监督原则;全程监督原则。
    19.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如下:
    (1)宪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2)组织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3)立法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4)监督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5)其他法律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20.简述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务犯罪可包括一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
    狭义的职务犯罪可划分为三大类:即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1)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
    (2)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等。
    五、论述题
    21.试述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特点。
    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特点:
    (1)监察专员设置的独立性与专职化。为保证监察专员行使监察职能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不当干扰,议会监察专员在人事、组织、经费等方面均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同时,监察专员只接受议会的指示和监督,工作只对议会负责,除议会外不接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指示和干预。另外,由议会任命专职人员进行监督,能够使监督工作专职化。这种独立性和专职化不仅加强了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监督效力,也更加强化了议会的监督职能。
    (2)监察专员监察范围的综合协调性。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管辖范围相当广泛,监察专员不仅可以对法律规定的XX、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察,还可以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跨部门、跨行业的问题进行综合监察和协调处理。这种综合性监督与当今政府职能不断扩张、专业分工日益细化复杂的客观趋势比较适应。
    (3)完善的监督系统保证监察专员的监督效力。瑞典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监督相当严格,且层次较多,建立了议会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体系。议会监察专员监督作用的发挥有赖于与其他监督体系的协调合作和相互制约。议会监察专员监督同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形成了以议会监察专员监督为主的完善的监督体系。
    (4)先进的监督理念。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模式注重预防侵犯公民合法权利事件的发生,注重被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恢复及救济。因此,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模式不同于检察官及警察的职能,其职能不在于检举犯罪行为使之被定罪,而是更关注采取具体的改革措施,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权力运行秩序。
    22.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见,但必须涵盖分析提示中的要点)
    案情:
    华南虎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华南虎已经基本绝迹。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城关」文彩村七组村民周正龙声称自己于2007年10月3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胶片和数码照相机同时拍摄到两组清晰的野生华南虎照片。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在未组织现场核实、缺乏有力证据、未履行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布“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在“陕西镇坪发现华南虎”新闻发布会上,省林业厅副厅长孙承骞在发布这一消息时,掩饰不住兴奋与激动,并声称这些照片不仅有力地证明了野生华南虎在中国境内没有灭绝,而且说明当地极可能存有一个野生华南虎的繁殖小种群。
    消息宣布后,立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虎照的真实性也受到专业人士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陕西省林业厅不但没有及时对虎照的真伪进行科学鉴定,而且一些个别领导还力挺周正龙,导致事件不断升级,政府公信力也受到极大损害。
    此时,社会舆论认为,国家林业局有责任监督陕西省林业厅的行为,并对虎照的真伪直接启动鉴定。但是,国家林业局某些官员对此的回应是:林业系统不实行垂直领导,在现行行政体制下,监督和启动鉴定的责任在陕西省政府而不在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不能越权监督,同时要相信陕西省政府能够处理好这件事情。
    分析要点提示:
    (1)我国政府部门实行怎样的领导体制?
    (2)在本案中国家林业局是否有监督陕西省林业厅的职责?
    1.我国行政系统内的行政监督机关主要包括上级行政机关以及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例如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
    第一,上级行政机关。如前所述,我国的行政组织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构成,组织结构类似于“金字塔”,塔内又分层级,上级领导下级,下级服从上级。从政府角度看,乡镇政府处于行政组织的底层;从部门角度看,县政府部门处于行政组织的底层。在我国,政府系统实行垂直领导,政府部门大多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领导,少数实行上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垂直领导,例如海关、金融、国税、国家安全等部门。行政组织的这种上下级关系是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机关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这种关系是政府有效行政的组织保障,也是行政监督的组织保障。
    第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我国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包括行政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这些机关均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督业务以上一级主管机关领导为主。这种领导体制的优点是监督机关的工作条件能够得到本级政府的支持,缺点是监督机关的监督活动可能受制于监督对象。因此,行政监督专门机关领导体制的改革值得关注和研究。
    2.因为陕西省林业厅是国家林业局的下级政府部门,所以国家林业局有监督陕西省林业厅的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家林业局的职权是:(1)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造林绿化工作;(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荒漠化防治工作;(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11)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2)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因此,国家林业局有权对地方政府林业部门包括陕西省林业厅履行上述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
    2017年6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公民监督的特征包括(全选)。A.广泛性B.基础性C.直接性D.多样性
    2.社会监督具有以下典型特征(全选)。A.自觉性B.民主性C.全面性D.间接性
    3.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相比具有如下新特点(BCD)B.广泛性C.交互性D.一定的隐蔽性
    4.民主党派监督在方法上讲究(BCD)。B.科学性C.代表性D.建设性
    5.我国的权力监督主要包括(ACD)。A.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C.行政机关的监督D.司法机关的监督
    二、填空题
    6.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督察活动以及对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的____活动。纠正
    7.权力的____性是指权力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没有人与人的关系,单独的个人无所谓权力。相对
    8.腐败是一种____异化的社会现象。公权力
    9.人民政协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有组织地反映____各方面的意见的民主监督。统一战线
    10.人民政协通过____、检查等途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的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视察
    11.社会监督主要包括社团监督、____监督、舆论监督。公民
    12.新闻舆论监督是具有人民性、____、及时性、广泛性、快捷性等特征的一种社会监督。公开性
    13.我国的信访按内容可以分为三类,即参与类、求决类和____类。诉讼
    14.
    ____是世界上第一部多边反腐败条约,对预防贪污腐败行为规定得十分详细。《美洲反腐败公约》
    15.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一般从具有杰出法律知识和秉性正直、社会威望较高的无党派人士中选出,只有____有权罢免监察专员。议会
    三、名词解释
    16.刑事抗诉: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17.行政赔偿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四、简答题
    18.简述清末的政党监督思想。
    答:清末是我国立宪政治的活跃时期,也是政党政治的孕育时期。作为政党思想重要内容之一的政党监督思想也逐渐开始形成。清末政党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政党易于监督政府。政党起着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作用,所以易于监督政府。
    2)政党能够监督政府。国民是监督政府的真正力量来源,而政党则是国民利益的代言人和组织者,政党可以通过国民的力量有效监督政府。
    3)政党善于监督政府。政党具有监督政府的天然本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是公正廉明的,否则,政党有能力也有力量予以制裁。
    19.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1)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察。在XX政府设置独立的监察院,将监察权与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等国家权力并立;划分监察区,派出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
    (2)监察机构拥有较广泛的监察权,其中最主要的两项是弹劾权和审计权,加上其他各项监察权,构成了一个主次分明的权力系统,但在实际中,监察机构往往不敢执法,形同虚设。
    (3)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这些法规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很严密,但多数是抄录西方国家的法规条文,在实际中始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4)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虽然在形式上遵循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上五院包括监察院均由国民党或蒋介石个人控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建立的监察机构,难以真正依法进行监察。
    20.简述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答: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论述题
    21.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
    答: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监督的法定途径之一。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原则为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有错必纠。
    合法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公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活动中应保持对双方当事人的不偏不倚,并以事实为根据,准确地适用法律;
    公开是指行政复议应充分体现行政司法特色,向复议双方当事人和社会舆论开放;
    及时是指行政复议应在法定时限内进行,不得拖延耽搁;
    便民是指行政复议应尽量采取方便申请人的方式方法,以确保申请人能有效行使各项权利;
    有错必纠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于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
    22.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见,但必须涵盖分析提示中的要点,展开论述)
    案情:
    2007年1月,湖南省衡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分析要点提示:
    (1)本案属于何种类型的监督?其依据何在?有何意义?
    答:类型: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依据: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的依据是宪法和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的关系是由宪法和监督法、组织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权限、范围、程序和方式都由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对哪些对象、哪些事务进行监督,根据什么程序、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监督,都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明确授权。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地位: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重要的监督形式。对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我国的宪法和法律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我国的政治法律生活中具有无可比拟的崇高地位。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我国各种监督制度中最根本的、层次最高的、最具有法律效力和最有权威性的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只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义务,而没有制约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防治腐败、实现勤政廉政的有力保障,在我国的政治法律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①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②促进依法行政。③维护司法公正。④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⑤制约公共权力,遏制腐败行为。
    (2)听取与审议报告这种监督方式应经过什么样的程序?
    答:人民代表大会在全体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遵循以下程序:
    程序一,由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向大会报告,报告须由有关机关的负责人口头进行,但同时必须附有正式的文稿。
    程序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审议。一般而言,由于全体会议人数较多,故代表讨论、审议报告时都分组进行,报告机关的代表应分别参加各小组讨论,听取意见,并就与报告相关的问题回答代表的询问。
    程序三,意见的整理与报告的修改。大会xx团及相关的办事机构对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过程中的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并交给报告机关。报告机关根据代表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必要时可就报告中的有关问题向会议作出专门的说明。
    程序四,xx团的审议。在报告机关对报告进行修改后,会议xx团对修改后的报告进行审议,决定是否提交大会进行表决,如xx团认为报告仍不成熟而不同意提交大会表决,则由报告机关根据xx团的审议意见进行再次修改。
    程序五,大会对报告进行表决。对xx团决定提交表决的工作报告,大会进行表决。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如报告未获得过半数通过,则须由报告机关再次进行修改后,再付诸表决。如报告获得通过,大会须形成决议,对工作报告做出评价。
    2017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监督的主要功能是(全选)。A.预防功能B.校正功能C.制约功能D.救济功能
    2.以监督过程为标准,可将监督划分为(ABD)。A.事前监督B.事中监督D.事后监督
    3.网络舆论监督的局限性与问题主要是(ABD)。A.监督主体的局限B.虚假信息D.容易发展成为网络舆论暴力
    4.为了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瑞典法律赋予监察专员充分的(ACD)。A.调查权C.建议权D.起诉权
    5.德国监督制度的特点是(ABC)。A.以健全的法制为保障,行政权力法定化B.以公众全面参与为基础,行政权力监督多元化C.以严格自律为基础,公务员行为规范化
    二、填空题
    6.____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也是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之一。党政分察
    7.西方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_____。“性恶论“
    8.隋唐时期的监察法规比较具体,简明易行,监察程序严格,主要的监察法规是隋的《司隶六条》和唐的_____。《监察六法》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____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宪法
    10.
    _____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审查决定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
    11.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
    保卫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均依法享有侦查权。人民检察院对上述机关或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都可以依法进行监督。军队
    12.刑事二审如果是由检察院提起的抗诉,必须_____审理。开庭
    1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____以上人民政府都有行政复议职权,都是行政复议机关。县级
    14.人民政协的监督是一种_____形式的监督,比自发的监督更为正式、更具组织性和政治影响力。法定
    15.针对法律本身及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政协可以通过形成_____和报告等形式向有关机关特别是立法机关提出建议,要求对宪法和法律进行修正。建议
    三、名词解释
    16.国民请求监察制度:韩国为了加强国民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实行的一项监察制度。凡公共机关的事务处理因违法或腐败行为,对公共利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时,受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请监察院对政府部门、政府投资机关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审计监督。这一制度充分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对行政效能监察和提高政府绩放具有重大意义。
    17.公民监督:公民监督是指公民基于宪法赋予的权利,通过批评、建议、举报、申诉、控告等方式对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和个人品性所作的监督,这种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主人”对“社会公仆”的监督。
    四、简答题
    18.简述xx的权力监督思想。
    答:(1)让人民监督政府。xx始终认为党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向群众学习,必须接受群众监督。
    (2)从加强党的建设高度重视党内监督。xx一直非常重视党内监督,将党内民主看作是一种制约权力的有效途径。他认为党内互相监督是防止党的肌体免受侵蚀的唯一有效途径。(3)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xx认为,由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并非一时的权益之计,而是出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长远考虑。为此,必须在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之间建立起长期的互相监督的党际关系。(4)严惩权力腐败。xx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主张严惩腐败分子。
    19.行政诉讼有哪些特有的司法原则?
    答:行政诉讼特有的司法原则包括:(1)选择复议原则。
    (2)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停止执行原则。(3)
    主要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20.简述行政监督对象的惩罚性法律责任。
    答:行政监督对象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刑事处罚、权力机关的罢免和撤职等。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有明确违纪行为的行政公务人员作出的制裁性行为。刑事处罚是行政公务人员违反刑事法律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职务责任,这种责任对应的行为是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权力机关的罢免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免除由其选举或者决定的行政机关组成人员。权力机关的撤职是指各级人大常委会撤销由其任命的违法失职的行政机关组成人员的职务。
    五、论述题
    21.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见,但必须涵盖分析提示中的要点,展开论述)
    2010
    年温州市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上,中国致公党党员许捷提交了《关于民主党派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提案》。提案认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有序规范的发展阶段,在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在促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履职作用发挥不够,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监督机制的缺失,由此导致了民主容易监督难、形式容易实效难、建议容易批评难、反映容易反馈难等不尽人意的现象。为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作用和优势,提案提出了如下建议:
    (1)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一是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意义,重视和支持民主党派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干部要有宽广的胸怀,重视来自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调动他们讲真话、出高招的积极性。三是要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宣传。提高全民特别是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意识,提高民主监督意识,形成全社会了解、支持和参与民主监督的良好局面。
    (2)政协组织要全力支持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履行职能的优势。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协与民主党派的工作联系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中的作用,不断探索与推进,形成履行政协职能与履行民主党派职能的联动机制。三是要为民主党派更好地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民主监督的机会。
    (3)
    民主党派要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
    是要提高认识,负起历史的责任,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既做共产党的挚友,又做共产党的谛友。二是民主党派要有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力求民主监督监出水平来,督到点子上,更好地民主监督。三是民主党派要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引导成员在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出高质量有分量的提案和意见建议,开展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
    (4)
    要逐步完善有效监督机制。一是要完善知情、沟通和反馈机制。二是要建立民主监督的横向合作机制。三是要建立监督保护和激励机制,保护民主党派成员行使民主权利,对于在履行民主监督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民主党派成员与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虚心采纳意见、积极改进工作的党政部门,都应予以表彰奖励。
    这一提案交由市委统战部办理后,统战部非常重视并组织相关处室和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对提案提及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一致意见。对提案的答复如下:
    (1)加强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是落实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作用的一条重要渠道。近年来,在中共温州市委的重视和领导下,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统战部门以及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努力,为民主党派借助自身优势,积极有效的发挥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市委统战部作为党委联系各民主党派、协调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工作部门,今后将继续加大调研工作力度,掌握了解各民主党派实施民主监督的基本情况,联系和协调党委、政协和相关部门,提高认识、采取措施、深化落实了,切实有效地发挥好、实现好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和作用。
    (2)对于提案中提出的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政协组织要全力支持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民主党派要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
    水平、逐步完善有效监督机制等问题,市委统战部按照市委的要求,结合全市统战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党派工作的实际,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①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联系和协调,完善制度,切实保障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工作的职责。②组织党外人士开展各类专项督查活动,注重实效,切实扩大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工作的影响。③加大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宣传普及力度,形成共识,努力形成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工作的有利氛围。④全力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工作的水平。⑤加强与市政协的联系和协商,活实要求,为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搭建平台。
    分析要点提示:
    (1)本案体现了我国监督体系中的哪一类监督?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相比,它有什么特别之处?
    答:本案体现了我国监督体系中的民主党派监督。民主党派监督指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情况,制定和贯彻执政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的监督。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相比,它的特别之处在于:首先,民主党派监督在主体上具有特定性,民主党派是民主党派监督的主体。其次,民主党派监督是非权力的、政治性的监督,通过协商与建议的方式进行,没有正式的约束力,不是强制性监督。再次,民主党派监督是在我国特定的政治制度之下多党合作的体现,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和巩固执政党的地位,改进政府的工作,完善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第四,民主党派监督是集体的理性监督。它不是以党员个人意志进行的监督,而是各民主党派以参政党的名义实施的监督,体现了监督的集体性。最后,民主党派监督是一种高层次、高质量的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具有政治联盟、合作议事、共同协商的特点,是一种有组织的高层次、高质量的监督,在监督中着眼于重大事项,着眼于大政方针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着眼于深层次问题,监督的主要对象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监督方法上讲究宏观性、科学性、代表性和建设性。
    (2)民主党派主要通过哪些形式进行监督?
    答: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包括:①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政治协商紧密联系的,寓监督于议政和协商之中,议政的过程就是监督的过程商的过程就是监督的过程。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相关国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民主党派在深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了解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现,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向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相关事项进行民主监督。③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斗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④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利用在政协大会上的大会发言、在视察中提出意见或以其他形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是民主党派监督的一个重要形式。⑤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凋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在这一过程中,民主党派人士参加调查组协同调查,方便民主党派行使监督权利,进行民主监督,也有利于使调查更深人,使问题得到更公正的解决。⑥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在担任特约监督员期间,民主党派人士可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活动,对在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及其予以改正。
    22.试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内容与监督权限。
    答: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内容: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是党章规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首要任务,也是纪律检查机关的最基本的和经常性的任务。(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实施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之一。
    (3)
    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是党章规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又一项主要任务,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实施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纪律检查机关在党内监督方面的权限:
    (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xx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4)
    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5)
    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016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公民监督的特征包括(全选)。A.广泛性C.直接性B.基础性D.多样性
    2.社会监督具有以下典型特征(全选)。A.自觉性
    B.民主性C.全面性
    D.间接性
    3.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相比具有如下新特点(BCD)。B.广泛性C.交互性
    D.一定的隐蔽性
    4.民主党派监督在方法上讲究(BCD)。B.科学性C.代表性
    D.建设性
    5.我国的权力监督主要包括(ACD)。A.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C.行政机关的监督
    D.司法机关的监督
    二、填空题
    6.对国家____监督的必要性远远超过对社会其他权力监督的必要性。公权力
    7.权力的____性是指权力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没有人与人的关系,单独的个人无所谓权力。相对
    8.腐败是一种公权力____的社会现象。异化
    9.人民政协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有组织地反映____各方面的意见的民主监督。统一战线
    10.人民政协通过____、检查等途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的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视察
    11.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通过行使监督、检查、____建议、处分等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了,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纪律的严肃性。调查
    12.新闻舆论监督是具有人民性、____及时性、权威性等特征的一种社会监督。公开性
    13.我国的信访按内容可以分为三类,即参与类、求决类和____类。诉讼
    14.
    ____是世界上第一部多边反腐败条约,对预防贪污腐败行为规定得十分详细。《美洲反腐败公约》
    15.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一般从具有杰出法律知识和秉性正直、社会威望较高的元党派人士中选出,只有____有权罢免监察专员。议会
    三、名词解释
    16.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处理刑事案件一切活动的监督,既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实行的监督,也包括对侦查机关、债查部门在进行侦查活动中有元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具体表现为立案监督、审查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督。
    17.二审监督制度:是指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的法律监督制度。
    四、简答题
    18.简述孙中山的监督思想。
    答:孙中山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提出了丰富的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监察权独立思想。监察权独立是孙中山监督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他长期一贯坚持的思想。他认为,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
    (2)党政分察思想。党政分察是指设置两个相互独立且有联系的监察机构,对党政两个系统分别行使监察权。该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对于民国政府的监察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3)
    弹惩合一思想。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劫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劫与惩戒的双重职能。弹惩合一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是防止行政权干涉监察、影响监察效能的有效制度设计,也是其思想最具有特色的地方。
    19.简述秦汉时期御史机构与监察制度的发展。
    答:秦统一以后,以御史大夫主管监察。在地方各郡设有监御史,专职负责监督和纠察各地各级官吏的活动。西汉初年,承袭秦制设御史府,长官仍为御史大夫。汉武帝时增设
    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作为监察官员。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部(州)
    ,每部(州)由皇帝任命剌史一名,对地方官吏进行监督纠察。刺史专门监察全国地方官吏的政治制度由此形成。东汉时期进一步加强了监察制度。御史台转隶少府,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以御史中翠为长官。对朝延百宫的监察主要由侍御史负责。京师附近为司吏校尉部,以司吏校尉为长官,司吏校尉既是京宫,又是地方宫,主管察举XX百官违法者和本部各郡事务。在其他州(部)
    ,各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
    20.简述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答: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
    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4)
    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5)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论述题
    21.试述政府财务审计。
    答:政府财务审计是财务审计的一种,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以及合法合规性所进行的审计。
    审计制度产生后,财务审计长时期居于主导地位,因而又被称为“传统审计飞“常规审计“。政府财务审计审查的是行政机关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会计制度和会计原则、是否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等,目的是纠错防弊,查错补漏,维护财经法纪,保护资财安全,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政府财务审计的主要方式是书面审查。被审计单位依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由审计机关派人到被审计单位审计或者由被审计单位报送审计。
    按照审计对象的不同,政府财务审计可以分为财政预算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财政预算审计是指对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收入与支出的执行情况以及组织平衡所进行的审计;财政决算审计是指对年终财政收入决算、支出决算、财政结余以及预算外资金的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所进行的审计。
    22.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见,但必须涵盖分析提示中的要点,展开论述)
    广东省佛山市及佛山市管辖的三水、南海、顺德均在广东省四会市的下游,北江是广东省佛山市的饮用水源。
    1990
    年代末,四会市在南江工业园内建设了电镀城,该项目处于北江和绥江下游、西江汇合处,离三水河口约
    10
    公里,离三水西南水厂吸水口仅
    公里,离三水思贤害约
    10
    公里。到
    1999
    10
    月,工业园引进项目
    53
    个,其中电镀项目
    18
    个。
    1999年8月,省人大佛山代表向省人大反映南海关闭的电镀厂转移到北江上游,并向省环保局报告,但对环保局的答复不满意。
    1999年12月27
    日,部分佛山代表暗访了电镀城,发现有厂家直排污水。随后代表们再次向省人大反映,并表露拟在
    月份举行的人代会期间提出质询案。
    2000年1月22
    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广州举行。
    1月22
    日下午,由佛山团代表、佛山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钟信才领衔,共有
    25
    位代表联合签名,向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提交了题为《对囚会市在北江边建电镀城事件处理不当》的质询案,要求省环保局作答复。
    代表们在质询案中称:四会市(属广东肇庆市管辖)在北江边建电镀城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之前就私下接收18家电镀厂进驻建设是违法的。省环保局从
    1999年8月份就知晓此事而迟迟不作处理,使事件发展越加严重。最近,电镀域有8家电镀厂建成投产,产生了7家电镀厂废水未经处理通过地下管道直接排人北江的严重事件。省环保局虽然多次到四会市作调查,但一直没有到下游征询意见,没有依法行政。
    经大会批准,
    1月25
    日上午9时,佛山代表质询省环保局案在广东大厦国际会议厅举行。质询由佛山代表团团长、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英主持,佛山代表共
    29
    人参加。
    质询方领衔人钟信才在发言中认为,早在
    1999年9月份,南海市的省人大代表就要求省人大密切注意南海关掉的电镀厂有异地转移的倾向,并提请省环保局注意,但省环保局处理此事不当,存在失职。要求省环保局遵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立即责令停止生产,恢复原状,并可处罚款。省环保局首先表示欢迎质询,感谢代表们的支持、重视和参与。进而陈述了环保局对四会电镀城的处理经过,并强调有关污水经处理后全部达标,没有直接排人北江。同时表示省环保局对此事的确存在处理不当,监管不力,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经过2小时的质询,代表们对环保局的答复情况进行表决,结果满意与不满意比为5:
    23,1人弃权。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1月26
    日上午
    10
    :30分,佛山代表继续向环保局质询,应代表强烈要求,回答颇遭代表不满的副局长王子葵再次到会接受质询。王子葵表示
    今天要我表态这个项目该不该撤销,还是批准建设,我表不了态,因为现在正在受理。我们也要依法办事。质询代表对省环保局的答复表示失望,要求环保局作完整的书面答复。
    1月26
    日下午,因对继续质询结果更为失望,钟信才等
    21
    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议省政府撤换王子葵省环保局副局长职务的建议>>,同时也向大会提出要求约见分管环保的汤炳权副省长。该建议称,省环保局副局长王子葵在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时,态度极不诚恳,千方百计回避代表提出的问题,并怀疑代表提出问题的真实性。同时法律知识谈薄,环保意识不强,要求省政府撤换其省环保局副局长职务。
    1月28
    日上午,主管环保工作的汤炳权副省长给韩英和杨军辉代表回信,表示
    25经与省环保局研究,作出如下决定:(1)要虚心听取代表意见,接受代表批评,认真反思、整改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2)责成南江工业园区巳建成的电镀厂在省环保局的环评报告没有出来之前一律停止生产,在建的或准备建的一律停建
    ;(3)
    由省环保局王荫局长于
    1月26
    日亲自带领专责小组现场调查研究,尽快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负责监督、落实了上述决定。钟信才等代表在阅读了省环保局局长的书面答复后,表示仍难满意。
    1月28
    日下午4时整,在大会闭幕半小时后,由
    11
    名非佛山团代表和4名佛山团代表又联合向大会议案组提交了名为《关于强烈要求省政府出面处理四会市在南江工业园建电镀城问题的建议))
    ,这些非佛山代表包括珠海、深圳、汕头等地代表,以示声援佛山人大代表。
    2月1日,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罗越带队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南江工业园,调查组称将本着“尊重科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最后结论性意见,报请省政府及省委常委会批准。
    2月22
    日,省环保局局长易人。
    6月28
    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华南环科所编制的《四会市南江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同意保留工业园内的九家电镀企业,但这些企业必须加强废水污染防治,严格监管并控制生产规模,生产日期限定为
    10
    年。
    分析要点提示:
    (1)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否针对本案中的北江污染问题向省环保局提出质询?为什么?
    答: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针对本案中的北江污染问题向省环保局提出质询。质询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提出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质问,有关机关和人员必须对此作出回答。一般而言,质询是针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或实施了重大违法行为而实施的一种监督手段。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质询案由xx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xx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xx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xx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xx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质询案应当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质询案按照xx团的决定由受质询机关答复。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从上述规定可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依法向政府工作部门提出质询案。在本案中,
    25位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提出质询案,符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也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同时,本案是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提出的,而防治环境污染正是省环保局的职责所在。因此,代表可以针对本案中的北江污染问题向省环保局提出质询。
    (2)质询案应经过什么样的程序?这些程序在本案中是如何体现的?
    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质询的一般程序如下:①质询的提起。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应当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②质询案的提交。向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质询案,由xx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xx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的机关答复。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③质询案的答复。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
    的质询案,受质询机关在xx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xx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xx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在本案中,
    25
    名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提出了质询案,在得到大会的批准后,交由广东省环保局办理,并举行了正式的质询会,由被质询机关即省环保局进行口头答复。提案代表也正式参加了质询会听取答复。经表决,代表们对环保局的答复情况满意与不满意比为
    5:
    23
    .
    1人弃权。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十四条“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的规定,再次举行了质询会,由省环保局负责人再次到会接受质询。整个过程遵循并充分体现了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质询程序。不仅如此,通过质询,相关行政机关也认识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通过多种措施进行了改正和改进。
    2016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党内监督的对象包括(全选)。A.党的各级领导机关B.党的领导干部C.党员D.党的领导机关之外的其他组织
    2.纪律检查机关实施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BCD)。B.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C.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D.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3.xx(ABD)的监督思想是有机的统一体。A.以德制权B.以法制权D.以制度制权
    4.国际反腐败运动的发展趋势是(ACD)。A.越来越重视惩治与预防腐败相结合C.越来越重视反腐败中的社会公众参与D.越来越重视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协作
    5.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全选)。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B.抽象政治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D.终局行政行为
    二、填空题
    6.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____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程序
    7.____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也是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之一。党政分察
    8.西方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____。“性恶论”
    9.中国古代的____机制以“道德制约为主、法律制约为辅”。
    权力制约
    10.隋唐时期的监察法规比较具体,简明易行,监察程序严格,主要的监察法规是隋的《司隶六条》和唐的____。《监察六法》
    11.中国古代____制度的确立,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谏诤
    12.在当代台湾的监察体系中,最主要的是监察院的监督,另外____院和行政法院也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立法
    13.
    ____程序是指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
    14.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____人员。行政公务
    15.行政复议职权是基于行政系统内部的____关系而设置的一种职权。层级监督
    三、名词解释
    16.人大特定问题调查: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查证某个重大问题而依照法定程序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开展调查,并作出调查报告。特定问题调查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法定的调查方式,它一般针对重大决策失误、司法腐败和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进行。
    17.人大执法检查:人大执法检查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贯彻执行,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活动。
    四、简答题
    18.简述监督的基本原则。
    答:监督的基本原则是蕴藏于各种具体监督制度中的普遍的、更高层次的监督规则,对各种具体监督制度起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监督的基本原则对监督主体实施的所有监督活动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即使在监督缺乏具体法律依据时,监督的基本原则也可以为监督主体提供适当的行为准则。
    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依法监督原则;公开监督原则;公正监督原则;全面监督原则;全程监督原则。
    19.简述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
    答: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
    (1)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
    (2)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相关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3)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
    (4)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5)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
    (6)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
    20.简述舆论监督的方法。
    答:舆论监督的方法:
    (1)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所进行的宣传和报道。由此使广大社会成员及时了解国家机关的工作,在无形中将国家公权力机关置于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
    (2)公开披露。公开披露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公开揭露和谴责。由此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的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查处。
    (3)表达民意。表达民意是指各种新闻媒介播出或者刊登群众来信,或者就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向群众进行采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这些形式,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纠正错误,为社会服务。
    五、论述题
    21.试述检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
    答:检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法纪监督和经济犯罪监督,主要是指对叛国案、分裂国家和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直接行使检察权;对国家工作人员与职务有关的犯罪直接行使检察权(包括侵犯公民权益、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或抗诉来履行这一职能。
    (2)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的侦查工作是否合法所进行的审查监督,侦查监督主要是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督来完成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活动中各种法律手段是否完备,有无错捕、漏捕情况,公安机关在立案、拘留、搜查、预审、羁押、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扣押书证物证、鉴定、收集证据等活动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情况。
    (3)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核法院的审理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或行政诉讼方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有错漏或偏颇,保证法院尽量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审判监督范围主要包括:法院对案件审判的法庭组成是否合法;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遵守法定审理时限和送达时限;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庭审过程中的决定是否合法;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是否依法审判等;还包括监督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等。
    (4)刑罚执行监督是指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所实行的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有:监督死刑执行;监督公安和劳改机关在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判决过程中交付狱内执行的情况和在执行刑罚期间提出减刑、假释等执行的变更情况;通过掌握本地区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检察公安机关的具体交付执行和对犯罪分子的管束、监督措施是否落实了:检察了解监管改造情况,主要是落实了劳改政策,执行收押、分管分押的制度和规定,检查使用武器、械具、禁闭处罚及狱政管理是否文明等工作情况。
    22.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见,但必须涵盖分析提示中的要点,展开论述)
    案情:
    “告官不见官”是我国行政诉讼审判实践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尽管近年来各地都在倡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但效果并不明显。2011年以来,北京市平谷区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比例大幅上升,在推动依法行政方面初见成效。
    2011年6月,平谷区于辛庄镇小辛寨村村民王某等3人因不服平谷区政府为某养殖基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将区政府告上法院。6月30日,这起普通的“民告官”案件在平谷区法院开庭。庭审开始时,王某惊讶地发现,被告席上除了区政府的工作人员,还有平时只在电视上见过的区长。在北京市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区长出庭还是头一遭。庭审中,区长不仅认真倾听王某等人的发言,还不停地做笔记。在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区长积极发言,很少让身旁的工作人员“代劳”。
    “我们刚开始以为区长不可能亲自来,区长这么忙,管的都是大事。区长来了,让我感觉区政府对我们特别重视,把老百姓的事确实放在心上了”。庭审结束后,王某深有感慨地说:“原告都是本本分分、老老实实的农民,他们的诉求也很实在,我把当时作出这个决定的背景说一说,会让他们觉得,官司赢了,他们的行为也可能有瑕疵;输了,他们也能理解”。谈起此次出庭的初衷,区长说,“作为区长带头上法庭,让人家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坦然面对‘民告官,,有利于赢得群众的信任、维护政府的权威”。“区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这要是放在以前,那是不可想象的”。这起“民告官”案件的审判长,平谷区法院副院长感慨地对记者说,平谷区法院院长表示,政府是社会管理的主体,通过“一把手”出庭,无论胜诉还是败诉,都能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在今后处理类似问题时,会把工作做得更细致。
    “一把手”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会带动整个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平谷区法院于2011年1月向平谷区政府发送2011年第1号司法建议,建议平谷区政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将此作为对行政机关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法院的司法建议得到了平谷区政府的积极回应。2011年5月,平谷区政府正式发布相关文件,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亲自出庭应诉的六种行政诉讼案件,并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指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这六种行政诉讼案件是:本单位本年度发生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上级行政机关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需要出庭应诉的其他行政诉讼案件。
    为了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真正落实了,平谷区明确提出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与绩效考评挂钩,并提出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健全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制度、责任追究等相应保障制度。
    红头文件下发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只有法院和政府部门互动起来,才能达到通过‘民告官’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目的。在行政案件结案后,平谷区法院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不定期地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回访,了解行政机关涉诉后采取改进执法工作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并提出改进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平谷区法院还定期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向平谷区政府法制办通报,便于区政府及时掌握下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平谷区法院还选取涉及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案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执法程序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表现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行政机关负责人。
    一系列举措让“红头文件”真正发挥了作用。2011年前10个月,平谷区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87件,已结73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34件,出庭应诉率达到46。580/4,较2010年全年高出42个百分点,也远高于北京市法院绩效考评标准(一审案件被告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5%)。在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中,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率高达94.12%,彻底改变了该区过去几年中几乎没有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情况。
    分析要点提示:
    (1)如何理解广义的行政监督和狭义行政监督?
    (2)行政监督的对象有哪些?行政首长到法庭应诉对促进依法行政有何作用?
    答:(1)行政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广义的行政监督构成了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体系,狭义的行政监督是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监督学》教材第八章阐述的行政监督是狭义行政监督,本案的行政监督则是广义的行政监督。
    广义行政监督和狭义行政监督的主要区别是监督主体的不同。广义行政监督的主体是多样的,是包括行政机关在内的各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的监督。在我国,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执政党、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社会乃至每个公民都是广义行政监督的主体。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是广义行政监督的一种。
    (2)行政监督的对象是指行政监督活动所针对的组织或者个人。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特别是行政首长。
    行政首长对依法行政的态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先决条件。没有行政首长的重视、倡导乃至身体力行,依法行政是无法实现的。之所以行政首长有如此大的作用,主要原因有二。第一,从职位、职权、影响力看,在各种不同层级的行政组织中,行政首长都身处高位,拥有法律赋予的指挥、奖励、惩罚等刚性职权,也拥有对下属的影响力,包括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影响力。因此,行政首长对依法行政的态度和行为会对下属产生强烈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形成下属对依法行政的态度,使下属或者是呼应依法行政,或者是抵触依法行政。第二,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但现时我国在许多方面仍未摆脱人治的窠臼,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看行政首长对于依法行政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很自然的、不难理解的。即使是在西方民主国家,同样也不能忽视行政领导人尤其是政治领导人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方面的作用。
    本案中,北京市平谷区规定行政首长必须到庭应诉,这对于提高行政首长依法行政意识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都有重要意义。因为,按照有关组织法的规定,我国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其示范作用不容忽视。
    2015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党组织监督的特征是(全选)。A.层级性与系统性B.单向性与相互性C.强制性与有效性D.全面性与广泛性
    2.党内监督的主体主要包括(全选)。A.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委员B.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委员C.党员D.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
    3.xx(ABD)的监督思想是有机的统一体。A.以德制权B.以法制权D.以制度制权
    4.国际反腐败运动的发展趋势是(ACD)。A.越来越重视惩治与预防腐败相结合C.越来越重视反腐败中的社会公众参与D.越来越重视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协作
    5.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全选)。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B.抽象政治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D.终局行政行为
    二、名词解释
    6.人大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
    7.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查证某个重大问题而依照法定程序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开展调查,并作出调查报告。特定问题调查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法定的调查方式,它一般针对重大决策失误、司法腐败和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进行。
    三、填空题
    8.人民代表大会执法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机关和____的司法活动进行的监督。检察机关
    9.孙中山曾反复强调监察权必须独立于____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立法
    10.中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____。“性善论”
    11.中国古代的____机制以“道德制约为主、法律制约为辅”。
    权力制约
    12.解放战争时期,监察制度在华北解放区得到了较大发展。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设置了人民____。监察院
    13.澳门廉政公署是专门负责反贪和____申诉的部门,其最高长官为廉政专员,由特区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XX人民政府任命。行政
    14.在当代台湾的监察体系中,最主要的是监察院的监督,另外____院和行政法院也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立法
    15.____程序是指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
    16.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____人员。行政公务
    17.行政复议职权是基于行政系统内部的关系而设置的一种职权。层级监督
    四、筒答题
    18.简述监督的基本原则。
    答:监督的基本原则是蕴藏于各种具体监督制度中的普遍的、更高层次的监督规则,对各种具体监督制度起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监督的基本原则对监督主体实施的所有监督活动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即使在监督缺乏具体法律依据时,监督的基本原则也可以为监督主体提供适当的行为准则。
    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依法监督原则;公开监督原则;公正监督原则;全面监督原则;全程监督原则。
    19.简述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
    答:(1)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
    (2)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相关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3)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
    (4)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5)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
    (6)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
    20.简述舆论监督的方法。
    答:
    (1)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所进行的宣传和报道。由此使广大社会成员及时了解国家机关的工作,在无形中将国家公权力机关置于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
    (2)公开披露。公开披露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公开揭露和谴责。由此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的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查处。
    (3)表达民意。表达民意是指各种新闻媒介播出或者刊登群众来信,或者就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向群众进行采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这些形式,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纠正错误,为社会服务。
    五、论述题
    21.试述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的意义与作用。
    答: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保障国家刑罚权的正确行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使人民法院依法正确适用刑罚,对保障国家刑罚权的正确行使,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具有重要的意蘸
    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有利于维护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虽然针对的是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但从实质上讲,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被告人的切身利益。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判决和裁定实行监督,从而保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罪行的轻重与所处的刑罚相适应,以切实保护被害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
    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法律手段。人民检察院通过刑事抗诉的方式,监督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
    由于刑事案件本身具有的复杂性,以及司法人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原因,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出现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人民检察院在审判监督活动中,若发现并确认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法通过法定程序提出抗诉,必然阻断未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引起对案件的二审或再审,从而及时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使案件得以合法、正确的处理。
    22.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
    案情:
    赵俊萍在辽宁省西丰县拥有两家加油站和一个自选商场。2006年,赵的沈丰加油站被列入拆迁范围。西丰县拆迁办委托县房产局房产评估事务所对沈丰加油站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值为364万元。对此评估,开发商不同意。县拆迁办组织第二次评估,评估值为22万元。对此评估,赵俊萍不同意,并多次找县拆迁办协商,但终未达成协议。2006年5月沈丰加油站被强制拆除。赵俊萍先后到多个部门反映意见。2007年2月28日,县委书记张志国作以下表态:不能给赵俊萍补偿;赵俊萍的两个加油站(另一个与拆迁无关)都不准开业;把赵俊萍的企业从西丰地图上抹去;和县里对着干没有好下场,要用公安警力对赵俊萍采取措施。2007年3月3日,西丰县公安局称接到“举报”,反映赵俊萍的自选商场涉嫌偷税,对赵俊萍立案侦查,并在县电视台播发通缉令,通缉赵俊萍。
    正在沈阳治病的赵俊萍在激愤之下编了一条短信,发给了西丰县部分领导干部。短信内容是:“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短信发出当天,西丰县公安局“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将参与发短信的赵俊萍二姐等人抓捕。听到家人被抓后,赵俊萍于3月15日携带关于县委书记张志国涉嫌违法的举报材料进京,准备向中纪委反映情况。3月21日,西丰县警方从北京将赵俊萍抓回西丰县,并没收了全部举报材料。10月30日,赵俊萍被羁押7个多月后,西丰县法院开庭审理赵俊萍涉嫌“偷税、诽谤”一案。2008年1月2日出版的《法人》杂志,以《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为题报道了赵俊萍一案,报道提及了县委书记张志国。采写这篇报道的记者朱文娜也被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进行立案调查。2008年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北京拘传朱文娜,未果。
    事件引发各媒体报道,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国记者协会维权服务处处长王一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西丰县警方进京拘传朱文娜一事表示震惊,表示中国记协正在多方了解事件的整个过程,并会报告有关部门。在媒体的舆论压力下,1月8日下午西丰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决定撤销对《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诽谤县委书记张志国一事的立案,撤销拘传。西丰县常务副县长高维义表示,当地公安机关到北京对记者采取司法措施是不合适的,拘传记者带来了负霹影响。1月11日下午,西丰县委县政府指派相关负责人赴北京向记者朱文娜和其所在单位表示道歉。
    1月17日,《中国青年报》和《南方周末》同时刊登了对“西丰案”的长篇报道。两篇报道以深入的调查和翔实的资料证明《法人》杂志此前的报道是客观的,商人赵俊萍的反映也是真实的。就在人们普遍认为“史上最牛县委书记”张志国“乌纱”难保时,却传来了他当选省人大代表的消息。这一消息再度引起舆论热议。2月4日,铁岭市委召开常委会听取调查组汇报,认定张志国身为县委书记,但法治意识淡薄,他同意西丰县公安局介入并拘传记者,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决定责令张志国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
    2008年3月5日,辽宁省省长陈政高接受《财经》记者采访,首次正面回应了“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案”。他指出:这个事情我们已经处理完毕,我们也欢迎舆论监督,此案给辽宁各级政府的教训是“要依法办事”。根据陈政高的解释,“处理完毕”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对当事人张志国进行了处理;二是对引发事件的赵俊萍案完成了调查。
    分析要点提示:
    (1)本案有哪些重要监督主体?分别起着怎样的作用?
    (2)在本案中,你认为社会舆论发挥了什么样的功能?
    (3)本案中,体制内监督和体制外监督呈现出一种怎样的关系状态?
    (4)如何从强化监督人手,减少和杜绝这种“权大于法,的违法事件的发生?
    答:(1)本案涉及的重要监督主体有公民、社会组织和大众传媒。①公民。案件当事人之一赵俊萍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在当地举报无门的情况下,进京向中纪委反映情况,准备揭发、检举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违法违纪行为,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关注。案件当事人之二记者朱文娜对事件进行了客观报道,披露了西丰县公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②社会组织。本案中,中国记者协会的表态对于事件处理结果以及维护记者的合法权利都发挥了重要作用。③大众传媒。本案中,《法人》、《中国青年报》和《南方周末》对案件的报道,将案件事实公布于众,促使民意的凝聚和达成,加上当地有权机关对事件的回应,最终使县委书记张志国引咎辞职。
    (2)社会舆论发挥了监督功能。社会舆论的监督功能主要有三:①导向功能。本案中,记者朱文娜的报道以及《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的报道,将“西丰案”的案件事实客观地公之予众,发挥了反映舆论、表达舆论、组织舆论、引导舆论的作用。②督促功能。本案中,舆论监督以公众反映、议论、评价和呼吁为表现形式,持续关注、评价“西丰案”的发展过程,督促有权机关依法处理问题。③威慑功能。本案中,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的违法行为通过新闻报道公之于众,引起了上级机关的重视,并被责令引咎辞职,这不仅维护了公权力机关的形象,也给其他公权力行使者以警示,提醒他们不能滥用权力。
    (3)体制内监督和体制外监督要相互结合。本案最终处理决定的作出是当事人、社会组织、大众传媒和公权力机关共同作用的结果。体制内监督体现在有权机关对公民举报、舆论导向的重视和呼应;体制外监督体现在当事人、社会组织和大众传媒的同心协力。体制内外监督是互相联系、互相转化的。体制内监督离不开体制外监督,而体制外监督作用的发挥需要获得体制内有权机关的重视和配合。体制内外监督的结合才能促使国家公职人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建立廉洁高效政府。
    (4)减少和杜绝这种“权大于法”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必须强化监督。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加强自我监督。自律是人民政府、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加强监督必须首先从自身做起,包括加强对公职人员为政道德、依法行政、纪律义务等方面的监督;第二,加强包括社会舆论在内的异体监督,加强他律,保障各社会监督主体监督权利的实现,健全各项民意表达机制;第三,建立并完善社会监督保护和奖惩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环境。对于那些积极运用监督权并实事求是进行举报的人(尤其是实名举报人),要予以保护和奖励,从而降低举报成本和风险,并形成敢于举报的社会风气。
    2015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监督的主要功能是(全选)。A.预防功能B.校正功能C.制约功能D.救济功能
    2.以监督过程为标准,可将监督划分为(ABD)。A.事前监督B.事中监督D.事后监督
    3.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相比具有如下新特点(BCD)
    B.广泛性C.交互性D.-定的隐蔽性
    4.民主党派监督在方法上讲究(BCD)。B.科学性C.代表性D.建设性
    5.我国的权力监督主要包括(ACD)。A.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C.行政机关的监督D.司法机关的监督
    二、名词解释
    6.审查批准逮捕:简称审查批捕或审查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审查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权,也是人民检察院开展侦查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
    7.行政赔偿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三、填空题
    8.
    ____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该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弹惩合一
    9.中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____。
    “性善论”
    10.腐败是一种____异化的社会现象。公权力
    11.人民政协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有组织地反映____各方面的意见的民主监督。统一战线
    12.人民政协通过____、检查等途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的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视察
    13.社会监督主要包括社团监督、____监督、舆论监督。公民
    14.新闻舆论监督是具有人民性、____、及时性、广泛性、快捷性等特征的一种社会监督。公开性
    15.我国的信访按内容可以分为三类,即参与类、求决类和____类。诉讼
    16.____是世界上第一部多边反腐败条约,对预防贪污腐败行为规定得十分详细。《美洲反腐败公约》
    17.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一般从具有杰出法律知识和秉性正直、社会威望较高的无党派人士中选出,只有____有权罢免监察专员。议会
    四、简答题
    18.清末政党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答:(1)政党易于监督政府。政党起着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作用,所以易于监督政府。
    (2)政党能够监督政府。国民是监督政府的真正力量来源,而政党则是国民利益的代言人
    和组织者,政党可以通过国民的力量有效监督政府。
    (3)政党善于监督政府。政党具有监督政府的天然本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是
    公正廉明的,否则,政党有能力也有力量予以制裁。
    19.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1)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察。在XX政府设置独立的监察院,将监察权与立法、
    行政、司法、考试等国家权力并立;划分监察区,派出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
    (2)监察机构拥有较广泛的监察权,其中最主要的两项是弹劾权和审计权,加上其他各项监察权,构成了一个主次分明的权力系统,但在实际中,监察机构往往不敢执法,形同虚设。
    (3)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这些法规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很严密,但多数是抄录西方国家的法规条文,在实际中始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4)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虽然在形式上遵循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上五院包括监察院均由国民党或蒋介石个人控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建立的监察机构,难以真正依法进行监察。
    20.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答:(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
    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论述题
    21.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特征。
    答:(1)民主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与组成机制,体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民主性,反映了我国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本质属性。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的监督,也具有民主性的特征。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民主性不仅体现在监督主体本身的构成之上,还体现在其运行机制上。民主性是人民代表大会监督首要的特性。
    (2)根本性与全局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需要从全局的眼光人手,解决根本性的、全局
    化性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也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抓住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
    (3)权威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所实施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
    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因而具有权威性。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尽管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这种法律效力来自法律的授权,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因而是第二层面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比其它国家机关的监督更具权威性。
    (4)公开性。公开性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除了法律规定的特
    别情况之外,人民代表大会应向社会公布与监督有关的所有信息,而不能隐瞒相关的监督信
    息。只有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情况,才能确保人民对权力机关的控
    制,确保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监督权。
    (5)多样性。多样性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根据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和监督目的的不同,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监督。与其他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的监督相比,人民代表大会的监
    督在方式上更具多样性,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以取得最佳的监督效果。
    22.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见,但必须涵盖分析提示中的要点,展开论述)
    案情:
    2012年3月,甲市B区环保局在进行环境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市某灯饰公司未经环评审批同意,擅自进行电镀前处理镀铜、镀镍、镀铬和喷涂等生产线的建设和生产。2012年4月,B区环保局以这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为由,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对这家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立即停止所有生产线的建设和生产,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经环评审批同意或者虽经环评审批同意但未通过项目“三同时”验收,不得进行现有生产线的建设和生产,罚款5万元。某灯饰公司不服B区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附:相关法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析要点提示:
    (1)该灯饰公司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上下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上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和
    政府部门有监督权,本案中这种监督关系是如何体现的?
    (3)行政复议的原则之一是有错必纠,如何理解有错必纠?
    答:(1)该灯饰公司可以向甲市B区人民政府或者甲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据此,若该灯饰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甲市B区环保局的本级人民政府(B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甲市B区环保局的上一级主管
    部门(甲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
    (2)本案中,上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监督下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是通过行政复议职责的履行来体现的。行政复议制度是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下级行政机关的一种形式,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一种制度。上级行政机关通过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了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从而达到行政监督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3)有错必纠是指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不同的是,行政复议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行政行为不合法或者不合理都要纠正,这就是有错必纠。具体而言:
    第一,合法性审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是:(1)行政机关行使的是法定职权。行政机关的设立、变更和撤销以及职权行使的范围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超越职权,行使了不属于自己的职权,或者侵犯其他行政机关的职权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违法。(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客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果行政机关在没有查清事实、证据不确凿的情况下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那么该具体行政行为就属违法。(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法规要与申请人行政违法事实相对应,该适用上位法而适用了下位法、该适用新法而适用了旧法、该适用个别法而适用了一般法、该适用此法条而适用了彼法条等,都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4)程序合法。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经法定程序或者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都属违法。
    第二,合理性审查。所谓合理性审查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是否公平、合理的问题进行的审查。例如,在行政处罚中,对于轻微的治安违法行为,若行政机关处罚明显过重,则属于不合理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复议机关对案涉的行政处罚应当从合法性与合理性两方面进行监督。就合法性审查而言,复议机关应当审查B区环保局是否有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权,是否有充分的证据,客观事实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处罚的程序是否合法。就合理性审查而言,复议机关应当审查B区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是否轻重得当,是否公平。
    2014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监督的主要特征是(全选)。
    A.监督主体的多样性B.监督对象的特定性C.监督内容的广泛性D.监督依据的法定性
    2.对于腐败根源的探寻,目前比较流行的理论包括(ACD)。A.寻租理论C.成本一收益理论D.委托一代理理论
    3.元代的监察法规包括(ACD)等。A.《宪台格例》C.《察司合察事理》D.《行台体察等例》
    4.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执法监督包括以下方面(全选)。A.对审判机关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B.对检察机关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C.对司法程序进行监督D.对具体案件进行监督
    5.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理公民和组织的(BCD)是国家权力机关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B.申诉C.控告D.检举
    二、名词解释
    6.监督理论:是监督思想不断发展、完善的结果,是相关观点与主张经过长期论证、推理、演绎、归纳后所形成的有关监督活动的基本的、系统化的原理。监督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和指导监督实践。
    7.美国的独立检察官:是专门对某一高级行政官员的贪污受贿或其他违法失职行为进行调查起诉的临时性官员,其起诉对象包括总统、副总统、各部的正副部长及相应职务的官员等。法律赋予独立检察官很大的权力,该制度的实施大大加强了对政府高级官员的调查监督力度。
    三、填空题
    8.中国古代____制度的确立,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谏诤
    9.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____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地方性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批准国家的预算和____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11.罢免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的一种严厉的监督方式,也是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职守,防止____和滋生官僚主义的一种有效方式。滥用职权
    12.人民政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____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政协
    13.政协委员应邀担任____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是加强政协监督的方式。司法
    14.民主党派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____的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多党合作
    15.____作为第一部世界性反腐败公约,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准绳。《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16.____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专以反腐败为目的的非盈利性民间组织。透明国际
    17.瑞典的专职监察机关设在议会,监督官称为____。议会监察专员
    四、简答题
    18.简述刑事抗诉的特征。
    答:刑事抗诉作为刑事审判监督的重要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刑事抗诉的监督性,即刑事抗诉是基于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而进行的一种诉讼活动。
    (2)刑事抗诉的专门性,即人民检察院是行使刑事抗诉职权的专门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行使。
    (3)刑事抗诉的特定性,即刑事抗诉的对象只能是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
    (4)刑事抗诉的程序性,即刑事抗诉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提出。
    (5)刑事抗诉对审判的制约性,即刑事抗诉一经依法提出,必然引起案件的二审或再审,阻止判决、裁定的生效或执行。
    19.简述行政诉讼特有的司法原则。
    答:行政诉讼特有的司法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
    (2)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20.简述廉政监察的主要内容。
    答:廉政监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行政领导在履职中是否有商品交换和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3)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4)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
    谋取私利的行为。
    (5)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
    (6)行政领导是否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
    五、论述题
    21.试述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权。
    答: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权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的权限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xx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2.试述公民监督的特征。
    答:公民监督的特征:
    (1)广泛性。公民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作为监督主体,公民人数多、分布广,这就决定了公民监督的广泛性。公民监督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范围覆盖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监督事项涉及到国家公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不论职务行为还是非职务行为,都要接受公民监督。
    (2)基础性。第一,公民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各种监督的基础。公民通过检举、控告、上访等形式实施监督,既体现了公民监督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同时又将自身的监督融进了其他监督之中,并成为其他监督的基础。第二,公民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监督,是专门机关监督和各系统自上而下监督的基础。作为基础性监督,公民监督是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替代的。
    (3)直接性。公民是国家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公民或者是正确方针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或者是错误方针、政策的直接受害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权力行为都会对公民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因此,公民的监督最直接、最真实,也最易取得成效。
    (4)多样性。公民监督的形式是多样的。在我国,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公民监督的具体形式包括发表评论、写信、面谈、打电话、网上举报以及民主评议等。公民既可以直接批评和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众传媒来实施监督。
    2014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监督的主要特征是(全选)。A.监督主体的多样性B.监督对象的特定性C.监督内容的广泛性D.监督依据的法定性
    2.以监督过程为标准,可将监督划分为(ABD)。A.事前监督B.事中监督D.事后监督
    3.网络舆论监督的局限性与问题主要是(ABD)。A.监督主体的局限B.虚假信息D.容易发展成为网络舆论暴力
    4.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职责是(ABD)。A.监督和监察XX及地方的行政活动B.监督和监察XX及地方的司法活动D.保障法律、法令的实施
    5.为反腐败,德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的制度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全选)。A.“多眼睛”监督制度B.岗位轮流的制度C.严格限制兼职制度D.严格礼物收受方面的规定
    二、名词解释
    6.人民政协监督: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通过建议和批评的方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是民主监督而非权力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对监督对象形成强制,但对国家机关和执政党的决策仍然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7.舆论监督: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言论、出版、新闻等方面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实施的监督,方式有批评、建议、评论、揭露违法和腐败行为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舆论监督日益成为社会控制公共权力的重要手段。
    三、填空题
    8.____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该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弹惩合一
    9.中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____。“性善论”
    10.澳门廉政公署是专门负责反贪和____申诉的部门,其最高长官为廉政专员,由特区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XX人民政府任命。行政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____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宪法
    12.
    ____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审查决定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
    13.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____保卫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均依法享有侦查权。人民检察院对上述机关或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都可以依法进行监督。军队
    14.刑事二审如果是由检察院提起的抗诉,必须____审理。开庭
    15.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____以上人民政府都有行政复议职权,都是行政复议机关。县级
    16.政协委员应邀担任____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是加强政协监督的方式。司法
    17.针对法律本身及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政协可以通过形成____案和报告等形式向有关机关特别是立法机关提出建议,要求对宪法和法律进行修正。建议
    四、简答题
    18.简述孙中山的监督思想。
    答:孙中山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提出了丰富的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监察权独立思想。监察权独立是孙中山监督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他长期一贯坚持的思想。他认为,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
    (2)党政分察思想。党政分察是指设置两个相互独立且有联系的监察机构,对党政两个系统分别行使监察权。该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对于民国政府的监察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
    (3)弹惩合一思想。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弹惩合一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是防止行政权干涉监察、影响监察效能的有效制度设计,也是其思想最具有特色的的地方。
    19.简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
    (1)中国古代监察官员品秩较低,但权力显赫,地位尊崇。
    (2)强有力的手段是监察职权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
    (3)监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为监察职权的发挥减少了障碍。
    (4)中国古代的监察职权缺少法律的有效保障,最后决定权在于皇帝。
    (5)既严厉处罚诬告又允许根据传闻进行弹劾。
    (6)监察权和行政权的混淆影响了监察效率。
    20.简述廉政监察机制。
    答:廉政监察机制由前提、核心、基础、保障等四个部分构成。
    (1)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前提是反腐倡廉教育。
    (2)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核心是廉政法规制度。
    (3)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基础是对行政系统的人和事实行全面监督检查。
    (4)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保障是法律责任追究。
    五、论述题
    21.试述监督的主要功能。
    答:监督的功能是指监督所具有的、所应发挥的效能或者作用。一般来说,监督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功能。(1)预防功能
    预防功能是指监督对于防范腐败、将腐败遏制在将发而未发之时的功能。监督的这一功能对于防患于未然,提前发现和排除公共权力运用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和偏差,保证公共管理秩序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有重要意义。(2)校正功能
    校正功能(又称纠偏功能)是指监督对于及时制止、及时纠正已经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使其终止而不再继续的功能。监督的这一功能对于避免公权力运用的更大失误和更严重后果具有重要意义,监督校正的对象既包括终止违法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政策的执行,也包括终止国家机关违法的和不当的具体管理行为。
    (3)制约功能
    制约功能是指监督对于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活动或者行为的控制、约制功能。通过监督,使国家公权力机关以及公职人员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并且在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时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有了这种制约,国家公权力机关以及公职人员在实施管理活动或者作出某种行为时就会更加谨慎和规范,这无论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还是对于提高社会管理水平都是极有价值的。
    (4)救济功能
    救济功能是指当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某种消极后果时,监督可以对这种消极后果予以补救,使受害人的权利得到救济。这种消极后果可能是侵权,也可能是侵权加损害。行政诉讼就是一种以救济为主要功能的行政监督形式。国家赔偿也是一种以救济为主要功能的监督形式。从人权保护的历史潮流看,救济功能的充分体现是完善我国监督制度的重中之重。
    22.试述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方式。
    答: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方式
    1.案件检查。指纪律检查机关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为查明党内违纪案件或反映党纪问题的事实真相而开展的相关活动。
    2.案件审理。案件审理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调查结束的党员违纪案件所作的审核处理,是检查处理党员或党组织违犯党纪案件的重要环节。
    3.宣传教育。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在党内开展的以提高党员遵守纪律自觉性为主要目的的、有组织的和经常性的思想引导活动。
    4.信访处理。信访的受理范围包括:对党组织和党员违xx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xx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检举控告;对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有关党纪党风的问题。
    5.其他监督方式。除了以上监督方式之外,纪律检查机关还通过其他一些方式开展党内监督。如对下级党的组织的决策活动进行事前监督,参与党的其他组织和部门的监督活动,对特定时期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处理,开展与其党内监督职责有关的调查研究并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2013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如下特征(全选)。A.检察机关的监督具有国家性和权威性B.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专门性C.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规范性和合法性D.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强制性
    2.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范围按审判程序分,包括(全选)的监督。A.一宙B.二审C.再审D.死刑复核程序
    3.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特征(全选)。A.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B.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性C.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D.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4.二审法院审理后,对上诉、抗诉案件,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ACD)。A.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C.依法直接改判D.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5.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ACD)。A.行政复议申请C.行政复议审理D.行政复议决定
    二、名词解释
    6.谏诤:是指对君主言行违失的直言批评,规劝其改正错误,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谏诤制度是监督君主决策缺失的重要机制,是中国古代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7.党内监督: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专门的监督机关和党员,按照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进行的监督。
    三、填空题
    8.
    ____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该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弹惩合一
    9.执法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____、地方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行政法规
    10.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其符合____的要求。宪法和法律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____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社会发展
    12.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____程序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诉讼
    13.____,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立案主体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立案
    14.审级监督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由____庭、审判委员会等审判组织行使此项权力。合议
    15.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过程中的犯罪行为予以定罪量刑,从而实现监督____权的目的的一种司法监督形式。行政
    16.我国行政系统内的行政监督机关主要包括上级行政机关以及行政监督的____机关。专门
    17.申请人中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____申请。口头
    四、筒答题、
    18.简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答:事前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为了预防腐败的发生,防范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而对监督对象拟进行的活动所作的前置审查。根据审查的情况,监督主体可以准予或者不准予监督对象进行相应活动。事前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预防功能”。事中管理是指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在得到法律授权或者某种准予之后的活动所作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事中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校正功能”。事后监督是指在监督对象完成某项活动或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之后,对该活动进行检查、调查、核实和鉴定,对该行为进行查处、惩戒,以纠正失误,惩戒违法。事后监督是对权力运用的阶段性监督,也是对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消极后果的补救性监督,既有校正和制约功能,也有惩戒、教育和警示功能。
    19.简述舆论监督的方法。
    答:舆论监督的方法:
    (1)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所进行的宣传和报道。由此使广大社会成员及时了解国家机关的工作,在无形中将国家公权力机关置于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
    (2)公开披露。公开披露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公开揭露和谴责。由此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的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查处。
    (3)表达民意。表达民意是指各种新闻媒介播出或者刊登群众来信,或者就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向群众进行采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这些形式,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纠正错误,为社会服务。
    20.简述日本的行政交谈制度。
    答:行政交谈是日本行政监察制度的特色之一。行政监察部门及其所委托的人员与因行政失误而遭受损害的国民进行交谈,听取改善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尽可能地解决问题或补偿损失,并使其结果有助于改善现行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当发现公务员违纪渎职时,行政交谈委员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
    行政交谈制度对于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密切政府与国民的联系、进行权利救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论述题
    21.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见,但须涵盖题后分析提示中的要点)
    基本案情
    上海市电力公司系国有企业,沪北供电公司系其分支机构。被告人沈某自2002年12月起,先后担任沪北供电公司市场部电费账务组账务员、市场开发组营销员、市场开发组组长等职,负责收取沪北供电公司相关客户单位的电费。2004年2月至2007年12月间,沈某利用职务便利,以收缴电费为名,采用收取福德公司、上海乐凯纸业有限公司、上海绿新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联畅化学纤维厂、上海金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所缴纳电费不入账的方式,将截留的款项用于赌博、归还个人债务、套取现金等。至2007年12月案发,沈某的上述行为共计造成沪北供电公司损失577万余元。2007年12月14日,沪北供电公司有关领导找沈某谈话,沈某交代了涉案部分事实后逃逸至澳门,12月22日沈某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沈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提请法院依法惩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负责收取沪北供电公司相关客户单位电费的职务便利,采用收款不入账的方法,截留电费后个人使用,侵吞沪北供电公司577万余元国有资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发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案例分析要点提示
    (1)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监督与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审判监督有什么区别?
    (2)本案例是如何体现审判监督的?
    答: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予以定罪量刑,从而实现监督目的的一种司法监督形式。从监督学的角度看,法院刑事审判监督的对象主要是行政单位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核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是否有错漏或偏颇等。检察院可以使用提起抗诉、派员出席法庭、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和受理控告等方式实施监督,保证法院尽量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本案的审判监督主要体现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院指控沈某犯有贪污罪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处沈某有罪,体现了刑事审判监督。
    从宏观角度看,本案中的监督为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这种监督的功能主要有二。首先,人民法院根据公诉机关的诉求,判沈某犯有贪污罪,使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纠正和惩处,这对于监督公权力合法、合理运用是非常必要的。其次,人民法院判“没收沈某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依法迫缴发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退赔”是对被害单位的救济,体现了监督的救济功能,使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的消极后果得到补救,使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得以恢复。需对要点展开论述。
    22.民主党派监督有何特征?
    答:民主党派监督具有以下特征:
    (1)民主党派监督在主体上具有特定性。在中国大陆,民主党派指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政党,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只有民主党派作为监督主体实施的监督才是民主党派监督。
    (2)民主党派监督是非权力监督,这种监督对被监督主体没有法律约束力,是一种协商式、建议式的监督,而不是强制式的权力监督,但民主党派的监督在实践中仍具有相当大的政治约束力。
    (3)民主党派监督是在我国特定的政治制度之下多党合作的体现。民主党派监督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和巩固执政党的地位,改进政府的工作,完善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
    (4)民主党派监督是集体的理性监督。这一特征意味着,民主党派监督不是个人的感性行为,而是集体的理性行为,是各民主党派以参政党的名义实施的监督。这种监督不直接诉诸于社会,不直接公诸予群众,而是首先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进行内部的协商,直接与党政领导部门进行接触。
    (5)民主党派监督是一种高层次、高质量的监督。相对于其他监督而言,民主党派监督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和组织性,具备政治联盟、合作议事、共同协商的特点,在监督中着眼于重大事项,着眼予大政方针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着眼于深层次问题。
    2013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公民监督的特征包括(全选)。A.广泛性B.基础性C.直接性D.多样性
    2.社会监督具有以下典型特征(全选)。A.自觉性B.民主性C.全面性D.间接性
    3.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相比具有如下新特点(BCD)
    B.广泛性C.交互性D.-定的隐蔽性
    4.民主党派监督在方法上讲究(BCD)。B.科学性C.代表性D.建设性
    5.我国的权力监督主要包括(ACD)。A.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C.行政机关的监督D.司法机关的监督
    二、名词解释
    6.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7.行政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程序中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
    三、填空题
    8.监督主体是由多种政治力量和____力量构成的。社会
    9.权力的____性是指权力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没有人与人的关系,单独的个人无所谓权力。相对
    10.腐败是一种____异化的社会现象。公权力
    11.人民政协的监督是一种____形式的监督,比自发的监督更为正式、更具组织性和政治影响力。法定
    12.人民政协通过____、检查等途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的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视察
    13.社会监督主要包括社团监督、____监督、舆论监督。公民
    14.新闻舆论监督是具有人民性、____、及时性、广泛性、快捷性等特征的一种社会监督。公开性
    15.我国的信访按内容可以分为三类,即参与类、求决类和____类。诉讼
    16.德国联邦议院不但有立法权和重大决策的审批权,还有对政府和官员进行____的职能。监督
    17.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一般从具有杰出法律知识和秉性正直、社会威望较高的无党派人士中选出,只有____有权罢免监察专员。议会
    四、简答题
    18.简述清末的政党监督思想。
    答:清末政党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政党易于监督政府。政党起着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作用,所以易于监督政府。(2)政党能够监督政府。国民是监督政府的真正力量来源,而政党则是国民利益的代言人和组织者,政党可以通过国民的力量有效监督政府。(3)政党善于监督政府。政党具有监督政府的天然本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是公正廉明的,否则,政党有能力也有力量予以制裁。
    19.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1)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察。在XX政府设置独立的监察院,将监察权与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等国家权力并立;划分监察区,派出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2)监察机构拥有较广泛的监察权,其中最主要的两项是弹劾权和审计权,加上其他各项监察权,构成了一个主次分明的权力系统,但在实际中,监察机构往往不敢执法,形同虚设。(3)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这些法规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很严密,但多数是抄录西方国家的法规条文,在实际中始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4)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虽然在形式上遵循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上五院包括监察院均由国民党或蒋介石个人控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建立的监察机构,难以真正依法进行监察。
    20.简述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
    答:党内监督主要制度包括:
    (1)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2)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3)述职述廉制度
    (4)民主生活会制度
    (5)信访处理制度
    (6)巡视制度
    (7)谈话和诫勉制度
    (8)舆论监督制度
    (9)询问和质询制度
    (10)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
    五、论述题
    21.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
    答: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监督的法定途径之一。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原则为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有错必纠。
    合法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公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活动中应保持对双方当事人的不偏不倚,并以事实为根据,准确地适用法律;
    公开是指行政复议应充分体现行政司法特色,向复议双方当事人和社会舆论开放;
    及时是指行政复议应在法定时限内进行,不得拖延耽搁;
    便民是指行政复议应尽量采取方便申请人的方式方法,以确保申请人能有效行使各项权利;
    有错必纠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于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
    22.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特征。
    答: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有以下特征:
    (1)民主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与组成机制,体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民主性,反映了我国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本质属性。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的监督,也具有民
    主性的特征。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民主性不仅体现在监督主体本身的构成之上,还体现在其运行机制上。民主性是人民代表大会监督首要的特性。(2)根本性与全局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需要从全局的眼光人手,解决根本性的、全局化性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也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抓住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
    (3)权威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所实施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因而具有权威性。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尽管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这种法律效力来自法律的授权,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因而是第二层面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比其它国家机关的监督更具权威性。(4分)
    (4)公开性。公开性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除了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之外,人民代表大会应向社会公布与监督有关的所有信息,而不能隐瞒相关的监督信息。只有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情况,才能确保人民对权力机关的控制,确保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监督权。
    (5)多样性。多样性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根据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和监督目的的不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监督。与其他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的监督相比,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在方式上更具多样性,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以取得最佳的监督效果。
    2012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党组织监督的特征是(全选)。A.层级性与系统性B.单向性与相互性C.强制性与有效性D.全面性与广泛性
    2.党内监督的主体主要包括(全选)。A.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委员B.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委员C.党员D.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
    3.xx(ABD)的监督思想是有机的统一体。A.以德制权B.以法制权D.以制度制权
    4.国际反腐败运动的发展趋势是(ACD)。A.越来越重视惩治与预防腐败相结合C.越来越重视反腐败中的社会公众参与D.越来越重视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协作
    5.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全选)。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抽象政治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D.终局行政行为
    二、名词解释
    6.人大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
    7.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查证某个重大问题而依照法定程序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开展调查,并作出调查报告。特定问题调查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法定的调查方式,它一般针对重大决策失误、司法腐败和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进行。
    三、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8.人民代表大会执法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机关和____的司法活动进行的监督。检察机关
    9.孙中山曾反复强调监察权必须独立于____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立法
    10.中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____。“性善论”
    11.中国古代的____机制以“道德制约为主、法律制约为辅”。
    权力制约
    12.解放战争时期,监察制度在华北解放区得到了较大发展。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设置了人民____。监察院
    13.澳门廉政公署是专门负责反贪和____申诉的部门,其最高长官为廉政专员,由特区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XX人民政府任命。行政
    14.在当代台湾的监察体系中,最主要的是监察院的监督,另外____院和行政法院也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立法
    15.
    ____翟序是指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
    16.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____人员。行政公务
    17.行政复议职权是基于行政系统内部的____关系而设置的一种职权。层级监督
    四、简答题
    18.简述腐败的主要特征。
    答:腐败的主要特征是:
    (1)腐败的主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
    (2)腐败的方式是滥用公共权力。
    (3)腐败的结果是公权力最终成为摄取私人利益的工具,以权谋私,以至严重损害国家和
    人民的利益。
    19.简述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
    答: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
    (1)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
    (2)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相关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3)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
    (4)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5)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
    (6)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
    20.简述舆论监督的方法。
    答:舆论监督的方法:
    (1)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所进行的宣传和报道。由此使广大社会成员及时了解国家机关的工作,在无形中将国家公权力机关置于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
    (2)公开披露。公开披露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公开揭露和谴责。由此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的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查处。
    (3)表达民意。表达民意是指各种新闻媒介播出或者刊登群众来信,或者就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向群众进行采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这些形式,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纠正错误,为社会服务。
    五、论述题
    21.试述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的意义与作用。
    答: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保障国家刑罚权的正确行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使人民法院依法正确适用刑罚,对保障国家刑罚权的正确行使,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有利于维护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虽然针对的是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但从实质上讲,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被告人的切身利益。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判决和裁定实行监督,从而保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罪行的轻重与所处的刑罚相适应,以切实保护被害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
    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法律手段。人民检察院通过刑事抗诉的
    方式,监督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
    由于刑事案件本身具有的复杂性,以及司法人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原因,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出现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人民检察院在审判监督活动中,若发现并确认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法通过法定程序提出抗诉,必然阻断未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引起对案件的二审或再审,从而及时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使案件得以合法、正确的处理。
    22.试述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
    答: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在个案中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审判监督的法律依据是《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
    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包括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审判监督。另外,还包括法院的内部监督,其中主要是审级监督制度。
    审判监督的主要特征是:
    (1)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除法院自身的监督外,法院主要通过刑事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
    2012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公民监督的特征包括(全选)。A.广泛性B.基础性C直接性D.多样性
    2.社会监督具有以下典型特征(全选)。A.自觉性B.民主性C全面性D.间接性
    3.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相比具有如下新特点(BCD)
    B.广泛性C.交互性D.-定的隐蔽性
    4.民主党派监督在方法上讲究(BCD)。B.科学性C.代表性D.建设性
    5.我国的权力监督主要包括(ACD)。A.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C.行政机关的监督D.司法机关的监督
    二、名词解释
    6.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处理刑事案件一切活动的监督,既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实行的监督,也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进行侦查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具体表现为立案监督、审查监督(审查批准逮、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督。
    7.二审监督制度:是指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的法律监督制度。
    三、填空题
    8.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活零所进行的监察、督察活动以及对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的____活动。纠正
    9.权力的____性是指权力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没有人与人的关系,单独的个人无所谓权力。相对
    10.腐败是一种____异化的社会现象。公权力
    11.人民政协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有组织地反映____各方面的意见的民监督。统一战线
    12.人民政协通过____、检查等途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创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视察
    13.社会监督主要包括社团监督、____监督、舆论监督。公民
    14.新闻舆论监督是具有人民性、____、及时性、广泛性、快捷性等特征的一种利会监督。公开性
    15.我国的信访按内容可以分为三类,即参与类、求决类和____类。诉讼
    16.____是世界上第一部多边反腐败条约,对预防贪污腐赠行为规定得十分详细。《美洲反腐败公约》
    17.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一般从具有杰出法律知识和秉性正直、社会威望较高的无党动人士中选出,只有____有权罢免监察专员。议会
    四、简答题
    18.简述清末的政党监督思想。
    答:清末政党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政党易于监督政府。政党起着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作用,所以易于监督政府。
    (2)政党能够监督政府。国民是监督政府的真正力量来源,而政党则是国民利益的代言人和组织者,政党可以通过国民的力量有效监督政府。
    (3)政党善于监督政府。政党具有监督政府的天然本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是公正廉明的,否则,政党有能力也有力量予以制裁。
    19.简述秦汉时期御史机构与监察制度的发展。
    答:秦统一以后,以御史大夫主管监察。在地方各郡设有监御史,专职负责监督和纠察各地各级官吏的活动。
    西汉初年,承袭秦制设御史府,长官仍为御史大夫。汉武帝时增设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作为监察官员。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部(州),每部(州)由皇帝任命刺史一名,对地方官吏进行监督纠察。刺史专门监察全国地方官吏的政治制度由此形成。
    东汉时期进一步加强了监察制度。御史台转隶少府,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以御史中丞为长官。对朝廷百官的监察主要由侍御史负责。京师附近为司吏校尉部,以司吏校尉为长官,司吏校尉既是京官,又是地方官,主管察举XX百官违法者和本部各郡事务。在其他州(部),各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
    20.简述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答:
    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论述题
    21.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
    答: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监督的法定途径之一。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原则为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有错必纠。
    合法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公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活动中应保持对双方当事人的不偏不倚,并以事实为根据,准确地适用法律;
    公开是指行政复议应充分体现行政司法特色,向复议双方当事人和社会舆论开放,
    及时是指行政复议应在法定时限内进行,不得拖延耽搁;
    便民是指行政复议应尽量采取方便申请人的方式方法,以确保申请人能有效行使各项权利;
    有错必纠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于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
    22.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作用。
    答: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防治腐败、实现勤政廉政的有力保障,在我国的政治法律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现实生活中的国家权力还存在所有权和实际行使权相分离的情况,为保证权力的具体行使者真正按照人民的意愿行使权力,就必须对他们所行使的权力加以限制,进行有效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根本任务,也正在于通过权力的控制和制约机制,保证权力真正掌握在人民手中,使权力的具体行使者只能按照人民的意愿作出特定的决定。
    (2)促进依法行政。为了保证行政权不被滥用,就必须设置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行政权的行使进行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权的监督正是发挥了这样一种作用,可有效纠正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甚至违法行政的行为,并使相关责任人员受到惩罚,从而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行政行为。
    (3)维护司法公正。在现实生活中,司法不公的现象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各种方式对司法实施监督,可以纠正司法不公,重新树立司法的公正形象,赢得人们对司法信任,提高司法的社会效益。
    (4)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对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能够有效防止下位法违背上位法的情况,防止出现破坏法制统一的现象,及时纠正有损于法制统一的行为,维护法制的统一。
    (5)制约公共权力,遏制腐败行为。一切权力都有腐败的趋势,必须通过一定的途径对权力的行使进行限制,以防止掌握权力的人超越界限,导致腐败行为的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就是制约公共权力,遏制腐败行为的一种有效途径。
    2011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党组织监督的特征是(全选)。A.层级性与系统性B.单向性与相互性C.强制性与有效性D.全面性与广泛性
    2.党内监督的主体主要包括(全选)。A.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委员B.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委员C.党员D.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
    3.xx(ABD)的监督思想是有机的统一体。A.以德制权B.以法制权D.以制度制权
    4.国际反腐败运动的发展趋势是(ACD)。A.越来越重视惩治与预防腐败相结合C.越来越重视反腐败中的社会公众参与D.越来越重视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协作
    5.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全选)。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B.抽象政治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D.终局行政行为
    二、填空题
    6.人民代表大会执法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机关和____的司法活动进行的监督。检察机关
    7.孙中山曾反复强调监察权必须独立于____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立法
    8.中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____。“性善论”
    9.中国古代的____机制以“道德制约为主、法律制约为辅”。
    权力制约
    10.解放战争时期,监察制度在华北解放区得到了较大发展。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设置了人民____。监察院
    11.澳门廉政公署是专门负责反贪和____.申诉的部门,其最高长官为廉政专员,由特区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XX人民政府任命。行政
    12.在当代台湾的监察体系中,最主要的是监察院的监督,另外____院和行政法院也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立法
    13.____程序是指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
    14.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____人员。行政公务
    15.行政复议职权是基于行政系统内部的____关系而设置的一种职权。层级监督
    三、名词解释
    16.人大执法检查: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贯彻执行,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活动。
    17.质询: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提出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质问,有关机关和人员必须对此作出回答。质询一般是针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或实施了重大违法行为而实施的一种监督手段。
    四、简答题
    18.简述腐败的主要特征。
    答:腐败的主要特征是:
    (1)腐败的主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
    (2)腐败的方式是滥用公共权力。
    (3)腐败的结果是公权力最终成为摄取私人利益的工具,以权谋私,以至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19.简述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
    答: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
    (1)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
    (2)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相关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3)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
    (4)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5)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
    (6)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
    20.简述舆论监督的功能。
    答:舆论监督的功能:
    (1)导向功能。引导舆论是现代新闻媒体的一大功能。引领着整个社会的舆论方向,而舆论反过来又影响和左右人的思想和行为。
    (2)监视功能。舆论监督有监视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发展的功能。
    (3)宣泄功能。舆论的形成过程是对社会个体情绪、心态和意见进行调节、疏导和重新整合的过程。这种疏导与整合,既能使公众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又能使社会某些不稳定因素得以抑制。
    (4)威慑功能。新闻舆论通过公开揭露不法和不道德行为,唤起社会对这些行为的普遍谴责,将违反者置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下,从而在心理和行为上迫使社会成员遵守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
    五、论述题
    21.试述检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
    答:检查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法纪监督和经济犯罪监督,主要是指对叛国案、分裂国家和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直接行使检察权;对国家工作人员与职务有关的犯罪直接行使检察权(包括侵犯公民‘权益、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或抗诉来履行这一职能。
    (2)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的侦查工作是否合法所进行的审查监督,侦查监督主要是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督来完成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活动中各种法律手段是否完备,有无错捕、漏捕情况,公安机关在立案、拘留、搜查、预审、羁押、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扣押书证物证、鉴定、收集证据等活动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情况。
    (3)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核法院的审理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或行政诉讼方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有错漏或偏颇,保证法院尽量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审判监督范围主要包括:法院对案件审判的法庭组成是否合法;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遵守法定审理时限和送达时限;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庭审过程中的决定是否合法;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是否依法审判等;还包括监督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等。
    (4)刑罚执行监督。是指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所实行的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有:监督死刑执行;监督公安和劳改机关在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判决过程中交付狱内执行的情况和在执行刑罚期间提出减刑、假释等执行的变更情况;通过掌握本地区判处管制、剥
    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检察公安机关的具体交付执行和对犯罪分子的管束、监督措施是否落实了}检察了解监管改造情况,主要是落实了劳改政策,执行收押、分管分押的制度和规定,检查使用武器、械具、禁闭处罚及狱政管理是否文明等工作情况。
    22.试述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
    答: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在个案中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审判监督的法律依据是《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
    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包括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审判监督。另外,还包括法院的内部监督,其中主要是审级监督制度。
    审判监督的主要特征是:
    (1)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除法院自身的监督外,法院主要通过刑事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留、搜查、预审、羁押、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扣押书证物证、鉴定、收集证据等活动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情况。
    (3)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核法院的审理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或行政诉讼方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有错漏或偏颇,保证法院尽量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审判监督范围主要包括:法院对案件审判的法庭组成是否合法;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遵守法定审理时限和送达时限;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庭审过程中的决定是否合法;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是否依法审判等;还包括监督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等。
    (4)刑罚执行监督。是指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所实行的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有:监督死刑执行;监督公安和劳改机关在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判决过程中交付狱内执行的情况和在执行刑罚期间提出减刑、假释等执行的变更情况;通过掌握本地区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检察公安机关的具体交付执行和对犯罪分子的管柬、监督措施是否落实了;检察了解监管改造情况,主要是落实了劳改政策,执行收押、分管分押的制度和规定,检查使用武器、械具、禁闭处罚及狱政管理是否文明等工作情况。
    2011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xx关于权力监督的思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ACD)。A.党的监督C.群众监督D.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
    2.xx的权力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ABD)。A.注重加强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B.注重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D.注重发展民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
    3.汉代继承秦的御史制,进一步发展了监察法规。其中包括(AB
    )等。A.监御史九条B.刺史六条
    4.党内监督的对象包括(全选)。A.党的各级领导机关B.党的领导干部C.党员D.党的领导机关之外的其他组织
    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全选)。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B.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二、填空题
    6.监督主体是由多种政治力量和____力量构成的。社会
    7.对国家____监督的必要性远远超过对社会其他权力监督的必要性。公权力
    8.党组织监督是党组织作为监督主体对本组织之外的其他党组织和____进行的党内监督。党员
    9.地方党的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在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党委____履行的。常委会
    10.党的____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处分的职能机关。纪律检查
    11.____监督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对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监督。审级
    12.舆论是____思想和意见的公开表达。公众
    13.举报是指公民、____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当面举报等形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法人
    14.____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有关国家机关陈述、申辩理由,并提出改正、撤销该行为或者赔偿损害的请求。申诉
    15.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____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程序
    三、名词解释
    16.行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的行政监督活动,其目的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17.民主党派监督:指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制定和贯彻执政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民主党派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
    四、简答题
    18.简述监督的基本原则。
    答:监督的基本原则是蕴藏于各种具体监督制度中的普遍的、更高层次的监督规则,对各种具体监督制度起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监督的基本原则对监督主体实施的所有监督活动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即使在监督缺乏具体法律依据时,监督的基本原则也可以为监督主体提供适当的行为准则。
    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依法监督原则;公开监督原则;公正监督原则;全面监督原则;全程监督原则。
    19.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
    答: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如下:
    (1)宪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2)组织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3)立法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4)监督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5)其他法律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20.简述职务犯罪。
    答: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务犯罪可包括一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
    狭义的职务犯罪可划分为三大类:即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
    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等。
    五、论述题
    21.试述明清时期的监察体制。
    答:明朝XX监察机关为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两个系统。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为都察院长官;为加强对XX机关及其官吏的监察,又另置六科给事中专察XX政府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政务及官吏。各科设都给事中一人为长官。
    明朝在对地方官吏的监察上,也分为两个系统。一是在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吏,即浙江、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十三道。对地方掌行政的十三个布政使司和掌军事的十六个都指挥使司的行政、军务及其官吏实施监察。二是以十三布政使司的行政区划,置十三个提刑按察司,掌司法与监察,以监察为主。
    清代的XX监察机关起初是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并立,自雍正以后,六科给事中隶属于都察院,实行单一的监察体系。都察院下设十五道监察御史监察地方行省、府、州、县及其官吏。各道的御史除掌稽核该省刑民案件和纠弹任务外,并稽察XX各部门事务及其官吏。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由原来的十五道增至二十道。
    22.试述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特点。
    答: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特点:
    (1)监察专员设置的独立性与专职化。为保证监察专员行使监察职能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不当干扰,议会监察专员在人事、组织、经费等方面均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同时,监察专员只接受议会的指示和监督,工作只对议会负责,除议会外不接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指示和干预。另外,由议会任命专职人员进行监督,能够使监督工作专职化。这种独立性和专职化不仅加强了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监督效力,也更加强化了议会的监督职能。
    (2)监察专员监察范围的综合协调性。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管辖范围相当广泛,监察专员不仅可以对法律规定的XX、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察,还可以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跨部门、跨行业的问题进行综合监察和协调处理。这种综合性监督与当今政府职能不断扩张、专业分工日益细化复杂的客观趋势比较适应。
    (3)完善的监督系统保证监察专员的监督效力。瑞典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监督相当严格,且层次较多,建立了议会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体系。议会监察专员监督作用的发挥有赖于与其他监督体系的协调合作和相互制约。议会监察专员监督同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形成了以议会监察专员监督为主的完善的监督体系。
    (4)先进的监督理念。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模式注重预防侵犯公民合法权利事件的发生,注重被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恢复及救济。因此,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模式不同于检察官及警察的职能,其职能不在于检举犯罪行为使之被定罪,而是更关注采取具体的改革措施,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权力运行秩序。
    2010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监督的主要特征是(全选)。A.监督主体的多样性B.监督对象的特定性C.监督内容的广泛性D.监督依据的法定性
    2.对于腐败根源的探寻,目前比较流行的理论包括(ACD)。A.寻租理论C.成本一收益理论D.委托一代理理论
    3.元代的监察法规包括(ACD)等。A.《宪台格例》C.《察司合察事理》D.《行台体察等例》
    4.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执法监督包括以下方面(全选)。A.对审判机关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B.对检察机关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C.对司法程序进行监督D.对具体案件进行监督
    5.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理公民和组织的(BCD)是国家权力机关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B.申诉C.控告D.检举
    二、填空题
    6.中国古代____制度的确立,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谏诤
    7.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____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地方性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批准国家的预算和____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9.罢免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的一种严厉的监督方式,也是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职守,防止____和滋生官僚主义的一种有效方式。滥用职权
    10.人民政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____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政协
    11.政协委员应邀担任____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是加强政协监督的方式。司法
    12.民主党派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的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多党合作
    13.____作为第一部世界性反腐败公约,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准绳。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14.
    ____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专以反腐败为目的的非盈利性民间组织。透明国际
    15.瑞典的专职监察机关设在议会,监督官称为____。议会监察专员
    三、名词解释
    16.监督理论:是监督思想不断发展、完善的结果,是相关观点与主张经过长期论证、推理、演绎、归纳后所形成的有关监督活动的基本的、系统化的原理。监督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和指导监督实践。
    17.美国的独立检察官:是专门对某一高级行政官员的贪污受贿或其他违法失职行为进行调查起诉的临时性官员,其起诉对象包括总统、副总统、各部的正副部长及相应职务的官员等。法律赋予独立检察官很大的权力,该制度的实施大大加强了对政府高级官员的调查监督力度。
    四、简答题
    18.简述刑事抗诉的特征。
    答:刑事抗诉作为刑事审判监督的重要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刑事抗诉的监督性,即刑事抗诉是基于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而进行的一种诉讼活动。
    (2)刑事抗诉的专门性,即人民检察院是行使刑事抗诉职权的专门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行使。
    (3)刑事抗诉的特定性,即刑事抗诉的对象只能是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
    (4)刑事抗诉的程序性,即刑事抗诉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提出。
    (5)刑事抗诉对审判的制约性,即刑事抗诉一经依法提出,必然引起案件的二审或再审,阻止判决、裁定的生效或执行。
    19.简述行政诉讼特有的司法原则。
    答:行政诉讼特有的司法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
    (2)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20.简述廉政监察的主要内容。
    答:廉政监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行政领导在履职中是否有商品交换和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3)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4)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行为。
    (5)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
    (6)行政领导是否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
    五、论述题
    21.试述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权。
    答: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权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的权限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xx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2.试述公民监督的特征。
    答:公民监督的特征:
    (1)广泛性。公民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作为监督主体,公民人数多、分布广,这就决定了公民监督的广泛性。公民监督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范围覆盖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监督事项涉及到国家公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不论职务行为还是非职务行为,都要接受公民监督。
    (2)基础性。第一,公民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各种监督的基础。公民通过检举、控告、上访等形式实施监督,既体现了公民监督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同时又将自身的监督融进了其他监督之中,并成为其他监督的基础。第二,公民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监督,是专门机关监督和各系统自上而下监督的基础。作为基础性监督,公民监督是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替代的。
    (3)直接性。公民是国家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公民或者是正确方针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或者是错误方针、政策的直接受害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权力行为都会对公民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因此,公民的监督最直接、最真实,也最易取得成效。
    (4)多样性。公民监督的形式是多样的。在我国,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公民监督的具体形式包括发表评论、写信、面谈、打电话、网上举报以及民主评议等。公民既可以直接批评和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众传媒来实施监督。
    2010年1月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干部谈话制度: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有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的调查性谈话和劝告性谈活的制度。谈话制度是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法。
    2.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填空题
    1.
    ____是腐败主体的行为动机,是驱动腐败主体的内在动力。谋利性
    2.寻租腐败是指为获得低于市场价格的公共资源所进行的____活动。权钱交易
    3.监督学是研究监督的各种理论、制度以及监督实践,并揭示监督的发展____的综合性社会学科。规律
    4.
    ____监察是指政府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的监督,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的活动。行政
    5.
    ____审计的作用在于通过审计促进被审单位实现最佳投入产出关系,实现其资金运行的现实效益和潜在效益。绩效
    6.我国的社会民主监督包括人民政协监督、民主党派监督、____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方式。社会舆论
    7.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在本质上是____民主的一种具体体现方式。人民
    8.
    ____是指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对党和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进行的监督。群众监督
    9.联合国____开辟了一个新的国际合作领域,是最为重要的反腐败国际性立法。
    《反腐败公约》
    10.前苏联人民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模式是一种国家监察与____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模式。社会
    三、多项选择题
    1.绩效审计的要点是(BCD)。B.计划和输入的经济性C.过程的效率性D.结果的效果性
    2.当前影响行政监察职能发挥的问题主要是(ABD)。A.行政监察的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不健全B.行政监察立法难以适应行政监察工作的D.着力事后监督较多,着力事前与事中监督不够
    3.我国的监督体系包括以下方面(全选)。A.人大监督B.行政监督C.司法监督D.政党监督
    4.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全选)。A.政协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B.中国共产党重要的外部监督C.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D.国家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
    5.舆论监督的功能包括(ABD)。A.导向功能B.监视功能D.戚慑功能
    四、简答题
    1.简述监督思想、监督理论、监督实践之间的关系。
    答:监督思想是人们在监督实践中,通过对监督活动的观察和思维而产生的有关监督活动的主张与观点。
    监督理论是监督思想不断完善的结果,是相关主张与观点经过长期联系实际的论证、推理、演绎、归纳之后所形成的对监督活动的基本解释和系统化的原理,可以用来解释并指导监督实践。
    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建立国家,行使具有强制力的权力开始,就产生了监督。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基于不同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以及社会文化等因素,形成了不同的监督思想,建立了不同的监督理论。这些监督思想与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监督职能、目标与机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论述,对监督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2.简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
    (1)中国古代监察官员品秩较低,但权力显赫,地位尊崇。
    (2)强有力的手段是监察职权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
    (3)监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为监察职权的发挥减少了障碍。
    (4)中国古代的监察职权缺少法律的有效保障,最后决定权在于皇帝。
    (5)既严厉处罚诬告又允许根据传闻进行弹劾。
    (6)监察权和行政权的混淆影响了监察效率。
    3.简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立法创新。
    答:
    (1)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范围和形式。
    (2)创设了各级人大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
    (3)确立了各级人大审查和撤销下级人大及同级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监督制度。
    (4)建立了全国人大对两院司法解释的违法审查机制。
    (5)首次明确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公开原则。
    五、论述题
    1.试述廉政监督的具体预警制度。
    答:
    (1)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
    (2)廉政公积金制度。
    (3)政务公开制度。
    (4)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金融信息共享制度。
    (6)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体系。
    (7)反洗钱制度。
    (8)党内监督的询问和质询制度。
    (9)党的巡视制度。
    2.试述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
    答: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在个案中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审判监督的法律依据是《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包括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审判监督。另外,还包括法院的内部监督,其中主要是审级监督制度。
    审判监督的主要特征是:
    (1)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除法院自身的监督外,法院主要通过刑事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
    补充习题:电大行政管理专科《监督学》期末考试题库
    第一章 监督学概述
    一.名词解释
    1.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督察活动以及对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的纠正活动。
    2.公共权力:是社会中至高无上的、公认的和法定的权力,它以权力机关为载体,并以其特有的普遍权威性对全社会实施管理或者控制。
    3.腐败:是一个政治性概念,专指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或者活动。无论腐败行为表现为何种形式,其实质都是滥用公共权力谋求私人利益,简言之就是以权谋私。
    4.监督学:是以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社会科学学科。监督学研究国家公权力监督的基本理论和重要制度,揭示监督工作的一般规律,提供监督的基本方法;其目的是指导监督实践,并在全社会建立起对公权力的监督屏障。
    二.填空题
    1.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督察活动以及对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的(
    )活动。纠正
    2.权力的(
    )性是指权力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没有人与人的关系,单独的个人无所谓权力。相对
    3.腐败是一种(
    )异化的社会现象,公权力
    4.监督主体是由多种政治力量和(
    )力量构成的。社会
    5.对国家(
    )监督的必要性远远超过对社会其他权力监督的必要性。公权力
    三.多项选择题
    1.监督的主要功能是(ABCD)。A.预防功能B.校正功能C.制约功能D.救济功能
    2.以监督过程为标准,可将监督划分为(ABD)。A.事前监督B.事中监督D.事后监督
    3.监督的主要特征是(ABCD)。A.监督主体的多样性B.监督对象的特定性C.监督内容的广泛性D.监督依据的法定性
    4.对于腐败根源的探寻,目前比较流行的理论包括(ACD)。A.寻租理论C.成本—收益理论D.委托—代理理论
    四.简述题
    1.简述腐败的主要特征。
    答:腐败的主要特征是:(1)腐败的主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2)腐败的方式是滥用公共权力。(3)腐败的结果是公权力最终成为摄取私人利益的工具,以权谋私,以至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简述监督的基本原则。
    答:监督的基本原则是蕴藏于各种具体监督制度中的普遍的、更高层次的监督规则,对各种具体监督制度起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监督的基本原则对监督主体实施的所有监督活动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即使在监督缺乏具体法律依据时,监督的基本原则也可以为监督主体提供适当的行为准则。
    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依法监督原则;公开监督原则;公正监督原则;全面监督原则;全程监督原则。
    3.简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答:以监督过程为标准,监督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事前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为了预防腐败的发生,防范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而对监督对象拟进行的活动所作的前置审查。根据审查的情况,监督主体可以准予或者不准予监督对象进行相应活动。事前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预防功能”,
    事中管理是指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在得到法律授权或者某种准予之后的活动所作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事中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校正功能”,
    事后监督是指在监督对象完成某项活动或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之后,对该活动进行检查、调查、核实和鉴定,对该行为进行查处、惩戒,以纠正失误,惩戒违法。事后监督是对权力运用的阶段性监督,也是对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消极后果的补救性监督,既有校正和制约功能,也有惩戒、教育和警示功能。
    五.论述题
    1.试述监督的特征。
    答:监督的特征主要包括:
    (1)监督主体的多样性。一个完整、健全的监督体系,意味着各种监督主体并存,且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督功能。在我国,执政党各级组织、各级国家立法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各级国家审判机关、各级国家检察机关、全国各级政协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都是监督的主体,都有权对公共权力的活动实施监督。
    (2)监督对象的特定性。监督的对象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这些机关和人员掌握着公共权力。公共权力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必然会被滥用,也必然会产生腐败。抑制权力滥用、权力腐败的最可靠途径只能是严格的、全面的、持续的监督。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区分并非绝对的,监督主体有时就是监督对象,反之亦然。为了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在具体监督案件中,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则不能混为一体,特别是不能让监督主体依附或者受制于监督对象。
    (3)监督内容的广泛性。监督的内容是被监督对象行使公共权力的各项活动,例如制定法律以及公共政策的活动,执行法律或者作出行政处理的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成本、效率等。对国家公职人员而言,监督的内容主要是其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4)监督依据的法定性。监督是一种法制监督,以法律为基础而不是以监督主体的正义感、道德感为基础。目前,我国监督依据体系已初步形成,各监督主体的监督活动已基本有法可依。
    2.试述中国的监督主体。
    答:我国主要的监督主体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与这些主体相适应,监督分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监督等。
    (1)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又称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所实施的监督。
    (2)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作为监督主体,中国共产党有对党内和党外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监督的职能。党内监督是指中国共产党通过其组织系统和专门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党章和党内其他有关监督的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所进行的监督活动。党外监督是指中国共产党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化等各个方面实施的综合监督。
    (3)检察机关的监督
    在我国,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运用检察权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个人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公职人员提起公诉,对其是否依法行使公权力实行监督;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4)人民法院的监督
    人民法院的监督又称审判监督,是指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5)行政机关的监督
    行政机关的监督简称“行政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外各种监督主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狭义行政监督专指行政系统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
    (6)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是指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所进行的监督,监督方式主要是意见、批评、建议等。
    (7)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监督(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的监督是指各种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职权活动所进行的监督。公民监督是指公民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利,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职权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3.试述监督的功能。
    答:监督的功能是指监督所具有的、所应发挥的效能或者作用。一般来说,监督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功能。
    (1)预防功能
    预防功能是指监督对于防范腐败、将腐败遏制在将发而未发之时的功能。监督的这一功能对于防患于未然,提前发现和排除公共权力运用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和偏差,保证公共管理秩序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有重要意义。
    (2)校正功能
    校正功能(又称纠偏功能)是指监督对于及时制止、及时纠正已经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使其终止而不再继续的功能。监督的这一功能对于避免公权力运用的更大失误和更严重后果具有重要意义,监督校正的对象既包括终止违法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政策的执行,也包括终止国家机关违法的和不当的具体管理行为。
    (3)制约功能
    制约功能是指监督对于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活动或者行为的控制、约制功能。通过监督,使国家公权力机关以及公职人员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并且在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时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有了这种制约,国家公权力机关以及公职人员在实施管理活动或者作出某种行为时就会更加谨慎和规范,这无论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还是对于提高社会管理水平都是极有价值的。
    (4)救济功能
    救济功能是指当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某种消极后果时,监督可以对这种消极后果予以补救,使受害人的权利得到救济。这种消极后果可能是侵权,也可能是侵权加损害。行政诉讼就是一种以救济为主要功能的行政监督形式。国家赔偿也是一种以救济为主要功能的监督形式。从人权保护的历史潮流看,救济功能的充分体现是完善我国监督制度的重中之重。
    第二章
    监督思想与监督理论
    一.名词解释
    1.政治原罪:是指在原罪的权力和原罪的人结合之后,人在夺取权力和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会生出种种罪行。政治具有原罪性,因而握有权力的人在行使权力时出现滥用权力和贪赃就不可避免。由于政治原罪的存在,政治领域必须建立一定的制约机制对政治权力的行使给予必要的监督和约束。
    2.法治主义监督思想认为:法律至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而不能享有特权;通过制定宪法、法律为权力行使划定明确边界,并保护和扩大个人的自由权利;防止腐败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形式。法治主义监督思想是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是西方各国监督制度的重要思想基础。
    3.自由主义监督思想:从限制公共权力行使范围的角度,探讨对公共权力的约束机制,强调公共权力的行使界限。该思想认为,由于权力滥用具有不可避免性,因此不仅应该强调对公共权力的行使过程、行使结果进行监督与约束,还应该从公共权力的源头防止权力的滥用,即将公共权力的行使限定在最小的范畴之内,同时还需要其他权力对其进行监督和约束。自由主义监督思想对西方国家的监督制度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4.议行合一理论:-主张立法权、行政权等权力都同属于一个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同属于由人民直接或者间接选举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并对人民代表机关负责,受人民代表机关监督。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不是分权关系,而是基于职能不同的分工关系,其他国家机关隶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不受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只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5.新滥用权力理论认为:滥用权力既包括不合法使用权力,也包括不合理使用权力,虽然二者均侵害了公民权益和公共利益,但前者可以通过合法性审查予以纠正,而后者通常具有合法的外衣。政府的某些合法行为因不合理、不公平也属于滥用权力,而滥用权力者均应接受司法审查。新滥用权力理论对各国的权力监督和廉政建设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6.人民主权理论:从国家起源出发,确定了国家权力的地位,将国家权力置于人民主权即立法权之下,找到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监督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人民主权理论中的全民公决、权力监督、法律至上等内容,都是对权力被滥用的防范和补救措施,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和特征。
    7.分权制衡理论认为:-一切握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所以立法、行政、司法等三种权力必须分别交由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机构来行使。防止权力滥用的途径就是使每个人和每个机构掌握的权力都有一定的界限,使权力的运用到此必须停止。,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8.监督思想:是人们在长期的监督实践中,通过对监督活动的观察和思考而产生的有关监督的主张与观点;
    9.监督理论:是监督思想不断发展、完善的结果,是相关观点与主张经过长期论证、推理、演绎、归纳后所形成的有关监督活动的基本的、系统化的原理。监督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和指导监督实践。
    二.填空题
    1.孙中山曾反复强调监察权必须独立于(
    )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立法
    2、(
    )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也是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之一。党政分察
    3、(
    )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该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弹惩合一
    4.中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

    )。“性善论”
    5.西方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

    )。“性善论”
    6.中国古代的(

    )机制以“道德制约为主、法律制约为辅”。
    权力制约
    三.多项选择题
    1.xx关于权力监督的思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ACD)。A.党的监督C.群众监督D.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
    2、xx(ABD)的监督思想是有机的统一体。A.以德制权B.以法制权D.以制度制权
    3、xx的权力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ABD)。A.注重加强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B.注重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D.注重发展民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
    四.简答题
    1.简述清末的政党监督思想。
    答:清末是我国立宪政治的活跃时期,也是政党政治的孕育时期。作为政党思想重要内容之一的政党监督思想也逐渐开始形成。清末政党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政党易于监督政府。政党起着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作用,所以易于监督政府。
    (2)政党能够监督政府。国民是监督政府的真正力量来源,而政党则是国民利益的代言人和组织者,政党可以通过国民的力量有效监督政府。
    (3)政党善于监督政府。政党具有监督政府的天然本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是公正廉明的,否则,政党有能力也有力量予以制裁。
    2.简述孙中山的监督思想。
    答:孙中山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提出了丰富的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监察权独立思想。监察权独立是孙中山监督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他长期一贯坚持的思想。他认为,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
    (2)党政分察思想。党政分察是指设置两个相互独立且有联系的监察机构,对党政两个系统分别行使监察权。该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对于民国政府的监察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
    (3)弹惩合一思想。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弹惩合一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是防止行政权干涉监察、影响监察效能的有效制度设计,也是其思想最具有特色的的地方。
    五.论述题
    1.试述中国古代监督思想。
    答:中国古代监督思想中最重要的内容体现在以下方面:
    (1)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思想。古代政治家认为,统治者廉洁自律,善于听取臣民的进谏,整个国家、社会就会政治清明,生活安定。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和巩固政权,一般也会加强对自身的监督。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思想最早萌芽于周朝。春秋战国时期,一些政治家、思想家依然很重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秦汉以来,由于专制主义统治不断加强,民众的监督日益衰亡,但在思想方面,重视监督辅政的观念却代代相传。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思想在我国古代监督思想中影响极为深远。但是,这种思想也有较为明显的局限性。这种思想带有较深的“人治”烙印,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君主身上,把整个社会的清明安定寄托于一个有道明君,但却没有考虑到如何让君主必须接受监督。所以古代这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思想实际上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
    (2)严格监督官吏的思想。在中国古代,官吏不可能真正做到廉洁,但是为了维护政权及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不得不重视对官吏的监督。各朝各代的统治阶级和政治思想家都提出了严格监督官吏的思想,并在日常政务中对官吏进行监督考察。
    中国古代加强对官吏监督的思想很丰富,但这种思想是在维护专制主义权力运行机制下的思考,其监督也是自上而下的、单向的,因而也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官吏的腐败。
    (3)监督权权重而独立的思想。监察权权重而独立的思想是我国古代重视监督、强化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主要是指通过提高监察机关及其官员的地位、加强其权力、维护其独立性等方式,达到强化监督的目的。首先,古代监察官员位卑权重、禄薄赏厚。位卑权重,既容易使监察官员被皇帝控制于手掌之中,又不易干涉XX和地方的行政事务,也与朝廷及地方的官吏少利害牵连,迫使监督权紧紧依附皇权。禄薄赏厚,使得监察官员不会萌发贪恋职位之心而腐败。其次,监督权相对保持独立。监督权独立是指我国古代监察机关和监察官员保持独立性,不隶属于被监察的对象,最大限度地避免受到人为牵制。
    监察权权重而独立的思想是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重要基础,对我国古代监察机关的职权设置、领导体制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
    (4)监督专才思想。古代监察的对象涉及行政、司法、经济、军事、文化等很多领域,对监察官员素质的要求较高。因此对监察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与奖惩等都非常严格,以确保监察官员在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和专业能力方面的要求与条件,从而保证由专业人才实施监督,以实现监督职能的高效运转。监督专才思想体现了我国古代对于专业人才的重视,并从侧面体现出重视监督权制约的先进理念。
    2.试述xx的权力监督思想
    答:xx关于权力监督的思想是xx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xx在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始终注重权力监督体系的建设。他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权力监督思想,提出了一整套关于监督的理论与政策。
    (1)让人民监督政府。xx始终认为党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向群众学习,必须接受群众监督。
    (2)从加强党的建设高度重视党内监督。xx一直非常重视党内监督,将党内民主看作是一种制约权力的有效途径。他认为党内互相监督是防止党的肌体免受侵蚀的唯一有效途径。
    (3)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xx认为,由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并非一时的权益之计,而是出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长远考虑。为此,必须在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之间建立起长期的互相监督的党际关系。
    (4)严惩权力腐败。xx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主张严惩腐败分子。
    第三章 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一.名词解释
    1.一台三院:唐代沿袭隋制在XX设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置御史大夫为台长;御史中丞为副职。御史台下属有台院、殿院、察院等三院。御史大夫、中丞及三院监察官各有其职掌,职责分明。宋代大体沿袭了这一制度。
    2.都察院:明清两代的XX监察机关。明代都察院与六科给事中两个系统并立。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为都察院长官,其下设监察御史,负责各方面监察事务。清代将六科给事中隶于都察院,实行单一的监察体系。
    3、谏诤:谏诤制度是指对君主言行违失的直言批评,规劝其改正错误,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谏诤制度是监督君主决策缺失的重要机制,是中国古代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4、香港廉政公署: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于1974年,是世界著名的监察机构,在反腐肃贪方面成效显著。廉政公署的长官为廉政专员,下设执行处、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等业务部门。分别负责接受举报,调查核实有关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指控;审查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制度和工作程序,提出建议,以纠正可能出现贪污的工作方式;社区关系处负责向市民宣传贪污的危害,以取得市民对反贪工作的支持与合作。
    二.填空题
    1.隋唐时期的监察法规比较具体,简明易行,监察程序严格,主要的监察法规是隋的《司隶六条》和唐的(
    )。《监察六法》
    2.中国古代(
    )制度的确立,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谏诤
    3.解放战争时期,监察制度在华北解放区得到了较大发展。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设置了人民(
    )。监察院
    4.澳门廉政公署是专门负责反贪和(
    )申诉的部门,其最高长官为廉政专员,由特区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XX人民政府任命。行政
    5.在当代台湾的监察体系中,最主要的是监察院的监督,另外(

    )院和行政法院也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立法
    三.多项选择题
    1.汉代继承秦的御史制,进一步发展了监察法规。其中包括(AB)等。A.监御史九条B.刺史六条
    2.元代的监察法规包括(ACD)等。A.《宪台格例》C.《察司合察事理》D.《行台体察等例》
    四.简答题
    1.简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1)中国古代监察官员品秩较低,但权力显赫,地位尊崇。(2)强有力的手段是监察职权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3)监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为监察职权的发挥减少了障碍。(4)中国古代的监察职权缺少法律的有效保障,最后决定权在于皇帝。(5)既严厉处罚诬告又允许根据传闻进行弹劾(6)监察权和行政权的混淆影响了监察效率
    2.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1)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察。在XX政府设置独立的监察院,将监察权与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等国家权力并立;划分监察区,派出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
    (2)监察机构拥有较广泛的监察权,其中最主要的两项是弹劾权和审计权,加上其他各项监察权,构成了一个主次分明的权力系统,但在实际中,监察机构往往不敢执法,形同虚设。
    (3)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这些法规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很严密,但多数是抄录西方国家的法规条文,在实际中始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4)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虽然在形式上遵循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上五院包括监察院均由国民党或蒋介石个人控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建立的监察机构,难以真正依法进行监察。
    五.论述题
    试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五个阶段。
    答: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历史久远,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先秦时期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萌芽与逐步形成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在战国末年至秦统一中国这一时期确立并发展起来的,但是监察作为社会特定职能的产生,可上溯到先秦时期。
    中国原始社会晚期,固有的权力所有者与执行者之间出现了分离,简单的对权力执行者进行监督的机制逐渐形成。这种机制体现为:一方面是部落联盟首领须接受民主性监督,另一方面是部落联盟首领对所统辖的地方部落首领进行监督、巡察。
    夏商王朝的建立,使权力监督的性质、格局发生了变化,开始以维护专制王权为价值取向,以诸侯、官吏为监督对象。这一时期,首先由王承担权力监督职能,其主要形式是巡守,巡守的主要目的是考核方国诸侯政绩以及地方官吏的执政情况。这一时期还规定诸侯要定期朝觐述职,以对其进行监督考核。商王派驻“四方之史”长驻方国,也负有巡查、监督之责。殷墟发现的卜辞中,有“朕御史”、“我御史”
    、“北御史”的记载,虽然此处的御史与后世作为监察官的御史有所不同,但其记言、记事之外的部分职能,已反映了早期的监察意识。另外,在夏商制定的法律中已经出现了针对官吏犯罪的规定和罪名,已开始重视运用法律管理官吏,为权力监督提供了依据。
    西周时期,出现了监督机构专门化的趋势,监督方式也渐趋多样。随着疆域的扩大,王亲自进行的巡查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有固定职守的官吏或周王派出的使者。此时随着政权机构的发展,负有监督职责的职官增多。如大宰、小宰、宰夫、太史、御史等都有监督职责。行使监督职权的官吏的增多,监督职权的扩大与监督事项的扩展,表明权力监督机制的发展;但这一时期监督职权多为官吏的兼职,尚无专门履行监察权的官吏和机构,也还没有专门的监察法规。
    在西周还出现了对王谏议的监督方式,其中包括贵族谏议、专职官吏进谏、国人谤政等,这些对于集中统治经验和智慧,了解民间舆论,保证决策正确和改正错误,具有重要的作用,但这些监督都缺乏确定的制度保证。
    春秋战国时期,贵族世袭的“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封建的职业官僚制度逐步建立起来。在废除封邦食邑的分封制的同时,逐步形成XX与地方一体的郡县制度。专制主义XX集权的政治制度,为古代监察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同时监察立法也得到了一定发展。这一时期,君主加强了对臣下的监督。齐、魏、赵、韩、秦等国君主派掌管文书档案的御史(楚国称为御书)监察朝廷与郡县官吏。各国君主对地方郡县的巡行视察和对各级官吏是上计考核也都是重要的监督方式。另外,春秋时期已经开始出现专职谏官,建议逐渐走向制度化。监察制度的正式形成是在战国末年。秦统一六国之前,在XX设置“御史大夫”,负责监察文武百官。御史大夫一职的设置,标志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正式形成。
    第二阶段: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御史机构与监察制度的发展
    秦统一以后,仍以御史大夫主管监察。在地方各郡设有监御史,专职负责监督和纠察各地各级官吏的活动。
    西汉初年,承袭秦制设御史府,长官仍为御史大夫,地位仅次于丞相。御史府的职责一是保管宫廷图书档案,一是监察朝廷和郡国长官。汉武帝时增设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作为监察官员。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部(州),每部(州)由皇帝任命刺史一名,对地方官吏进行监督纠察。刺史专门监察全国地方官吏的政治制度由此形成。
    东汉时期进一步加强了监察制度。御史台转隶少府,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不设御史大夫,以御史中丞为长官。对朝廷百官的监察主要由侍御史负责。东汉将全国分为十三州部,京师附近为司吏校尉部,以司吏校尉为长官,司吏校尉既是京官,又是地方官,主管察举XX百官违法者和本部各郡事务。在其他十二州(部》,各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
    魏晋南北朝时期,基本上沿袭汉代的御史建制,设有御史台,并分设御史大夫、殿内御史、治书侍御史,监察御史、检校御史、侍御史等职以及郡县一级的刺史监督机构,逐步发展和完善了监察法制,使监察机构成为以监察官员法纪为主的国家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有独立性的国家权力机构。
    第三阶段:隋唐五代时期一台三院制的建立
    隋唐五代时期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备的阶段。隋唐五代时期,以官吏监督和言官谏议为主要内容的监察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
    隋代曾设御史、司隶、谒者三台,负责百官法纪监察。唐代进一步完善机构,明确职责,以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以御史大夫为御史台最高长官,御史中丞为副长官。御史台之下又设台院、殿院、察院,形成一台三院制,三院分别设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分工负责各方面的监察事宜。御史的职责明确规定为执行国家刑律、官吏行政考课及法纪监察。御史监察成为国家行政管理和法纪监督中的重要内容,从而对国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唐代为了进一步加强XX对地方的控制,还建立了地方监察制度。把全国分为十道,“凡十道巡按,以判官二人为佐,务繁则有支使”。唐玄宗时又改分全国为十五道,每道派高级官员一人,称巡察使,或称按察使、采访使。唐代的监察制度,已相当发达和完备,不仅在当时的政治生活中起着显著作用,而且对后世有重大影响。
    第四阶段:宋元时期御史台的进一步发展
    宋代从建立之初开始,XX集权即不断加强,逐步建立起一套以台谏机构为核心的监察系统。宋代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台长宫,御史台有侍御史一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六人。在对地方的监察方面,路一级的转运使和提刑按察使,皆有举刺官吏之责。州府一级,设通判。通判为州府副长官,有监察所在州府官吏之权。
    元代XX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二人、侍御史二人、治书侍御史二人。御史台设殿中司和察院,殿中司有殿中侍御史二人,察院有监察御史三十二人。元代在地方设行御史台,全国划分为二十二个监察区,即二十二道,分隶于御史台和行御史台。元初,诸道有提刑按察司,后改为肃正廉访司,每道设肃政廉访使二人。设置行御史台使御史台由单纯的XX监察机构,转变为全国性的监察系统,御史台对地方的间接监察,变成了直接监察。地方监察机构与XX监察机构形成组织上的隶属关系,提高了地方监察机构的权威性,加强了XX对地方的控制。
    宋元时代的监察与隋唐时代相比较,最突出的是言察相混,其原因一是御史兼任言谏,二是元代轻言重察,因此造成了监察制度中言谏的逐步衰弱,这是古代监察制度的一个重大转折。再者是加强了对御史监察官员的反监。在尚书省特设有都侍御史,其职责就是监察御史的失职违法,这是法制监察制度中的一个进步。还有一点,对地方官的监察大为增强,这使汉至唐代一向重XX轻地方的趋势得到根本扭转,相应地也使地方官吏的法制水准得以提高和增强。中国职官监察制度的严密和成熟,当推唐与元两代,唐的贡献在于XX监察机构的职能完备化,元则是对地方监察职能的强化。
    第五阶段:明清时期院科道监察体系的完善与古代监察制度的瓦解
    明清时期的监察发生了突出的变化,由以前的台院制演变为都察院科道制,台院逐渐合并,察监言职合一,言谏功能削弱,君权日增。君主专权达到高峰,监察机构也更为集中和简化。
    明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这一改变不但是名称的变动,在机构设置和职权上也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首先是一院四司制的建立,改唐宋的一台三院为一院四司,即改唐宋的御史台及台院、殿院、察院为都察院及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司狱司,分司处理京官朝臣的法律监督;其次是在都察院设置十三道监察御史,在内主纠百司之官,在外出任巡按,代天子巡察;同时设立六科给事中,分科监察六部百司之事,主要是章奏、言论。因此又称作科道制。这样的分层次监察,明确规定了对XX和地方官员分道而察,对司法机构与监察机构实行反监,这就体现了朝野分治、科道并施的吏治原则,标志着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巳经成熟。
    清代都察院仍为最高监察机构。雍正年间,将拥有封驳职权的六科并入都察院。都察院的长官是都御史和副都御史。都察院下辖十五道和六科,其长官分别为十五道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清代以省为地方设置,提刑按察使司为省级监察机关,其监察机构与职能与明朝一脉相承,大同小异。清代加强了监察制度的建设,制定了最完备的监察法规,监察职能和监察对象进一步扩大,使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到了顶点。
    明清时期监察的目的更倾向于强化皇权以及由皇帝直接控制对官吏的法律处置权。这就使监察机构在发挥其职能时丧失了有限的独立性,在一定意义上仅仅作为帝王的耳目而存在。清末吏治腐败,贪污成风,监察制度严重失效,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动摇,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逐步走向瓦解。
    第四章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一.名词解释
    1.人大监督:人大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
    2.人大工作监督:人大工作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
    3.质询:质询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提出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质问,有关机关和人员必须对此作出回答。质询一般是针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或实施了重大违法行为而实施的一种监督手段。与询问相比,质询更加正式,更具强制性,程序上也更严格。
    4.人大执法检查:人大执法检查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贯彻执行,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活动。
    5.人大特定问题调查: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查证某个重大问题而依照法定程序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开展调查,并作出调查报告。特定问题调查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法定的调查方式,它一般针对重大决策失误、司法腐败和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进行。
    二.填空题
    1.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
    )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程序
    2.执法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
    )、地方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行政法规
    3.人民代表大会执法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机关和(
    )的司法活动进行的监督。检察机关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

    )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宪法
    5.国务院制定的(

    )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行政
    6.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地方性
    7.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其符合(

    )的要求。宪法和法律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社会发展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批准国家的预算和(

    )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

    )方案。调整
    11.罢免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的一种严厉的监督方式,也是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职守,防止(

    )和滋生官僚主义的一种有效方式。滥用职权
    三.多项选择题
    1.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范围包括(ABC)。A.对行政机关进行的监督B.对司法机关的监督C.对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门事项听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报告。这一监督方式的主要特点是(ABCD)。A.经常性B.广泛性C.针对性D.及时性
    3.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执法监督包括以下方面(ABCD)。A.对审判机关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B.对检察机关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C.对司法程序进行监督D.对具体案件进行监督
    4.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理公民和组织的(BCD)是国家权力机关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B.申诉C.控告D.检举
    四.简答题
    1.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
    答:(1)宪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2)组织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3)立法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4)监督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5)其他法律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2.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
    答: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指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法律文件的改变与撤销;(2)法律文件的备案;(3)法律文件的审查;(4)执法检查;(5)听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6)听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7)审查和批准计划、财政预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8)询问和质询;(9)就特定问题进行调查;(10)组织代表视察;(11)受理公民和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12)提出罢免案;(13)其他监督方式。
    五.论述题
    1.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涵义和特征
    答:1.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简称人大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涵包括以下方面:
    (1)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主体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对象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也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对象还包括xx和XX军事委员会。
    (3)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的依据是宪法和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的关系是由宪法和监督法、组织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权限、范围、程序和方式都由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对哪些对象、哪些事务进行监督,根据什么程序、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监督,都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明确授权。
    (4)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是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在所辖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工作监督则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
    (5)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人民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必须对由其产生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人民的意志得到贯彻,保证人民的利益得到维护,保证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有以下特征:
    (1)民主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与组成机制,体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民主性,反映了我国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本质属性。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的监督,也具有民主性的特征。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民主性不仅体现在监督主体本身的构成之上,还体现在其运行机制上。民主性是人民代表大会监督首要的特性。
    (2)根本性与全局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需要从全局的眼光入手,解决根本性的、全局化性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也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抓住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
    (3)权威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所实施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因而具有权威性。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尽管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这种法律效力来自法律的授权,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因而是第二层面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比其它国家机关的监督更具权威性。
    (4)公开性。公开性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除了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之外,人民代表大会应向社会公布与监督有关的所有信息,而不能隐瞒相关的监督信息。只有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情况,才能确保人民对权力机关的控制,确保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监督权。
    (5)多样性。多样性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根据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和监督目的的不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监督。与其他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的监督相比,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在方式上更具多样性,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以取得最佳的监督效果。
    2.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答:(1)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重要的监督形式。对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我国的宪法和法律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我国的政治法律生活中具有无可比拟的崇高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我国各种监督制度中最根本的、层次最高的、最具有法律效力和最有权威性的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只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义务,而没有制约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
    (2)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防治腐败、实现勤政廉政的有力保障,在我国的政治法律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由于政治、经济、社会乃至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原因,现实生活中的国家权力还存在所有权和实际行使权相分离的情况,为保证权力的具体行使者真正按照人民的意愿行使权力,就必须对他们所行使的权力加以限制,进行有效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根本任务,也正在于通过权力的控制和制约机制,保证权力真正掌握在人民手中,使权力的具体行使者只能按照人民的意愿作出特定的决定。
    ②促进依法行政。为了保证行政权不被滥用,就必须设置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行政权的行使进行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权的监督正是发挥了这样一种作用。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就特定事项进行调查、罢免特定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可有效纠正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甚至违法行政的行为,并使相关责任人员受到惩罚,从而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行政行为。
    ③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活动的最基本要求是司法公正,但在现实生活中,司法不公的现象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种现象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损害了法制的尊严。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各种方式对司法实施监督,可以纠正司法不公,重新树立司法的公正形象,赢得人们对司法信任,提高司法的社会效益。
    ④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在现实生活中,要求所有国家机关都真正做到完全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事是不现实的,总会有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情况出现。在这一现实之下,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对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就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能够有效防止下位法违背上位法的情况,防止出现破坏法制统一的现象,及时纠正有损于法制统一的行为,维护法制的统一。
    ⑤制约公共权力,遏制腐败行为。一切权力都有腐败的趋势,必须通过一定的途径对权力的行使进行限制,以防止掌握权力的人超越界限,导致腐败行为的产生,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就是制约公共权力,遏制腐败行为的一种有效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可通过听取报告、实施调查、罢免相应领导人员等方式对这些机关进行监督。
    3.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
    答: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一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即法律监督;二是监督相关对象特别是“一府两院”的工作,即工作监督。
    (1)法律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意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在所辖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①立法监督。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此处的“立法”是广义的立法,不仅仅指国家制定的法律,还指有关主体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命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作出的其他决议和决定,其他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和作出的决定、命令,司法机关作出的司法解释等。
    ②执法监督。执法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根据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2)工作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
    常工作进行的监督包括:
    ①总体监督。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总体工作进行的面上监督。
    ②决策监督。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决策活动是否依据宪法和法律实施,是否体现执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反映人民的意愿和本地区实际而进行的监督。
    ③绩效监督。指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业绩、效率、效能情况进行的监督。
    ④廉政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是否真正做到清正廉洁进行的监督。
    ⑤人事监督。指对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决定、批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人事监督包括三个环节,即任前了解、任命表决和任后监督。
    4.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程序。
    答: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程序,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监督的主体,在实施监督行为时须遵循的方法、步骤、时间、顺序等方面的规则的总和。。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通过多种不同的方式实施的,不同的监督方式由于其性质所限,需要遵循不同的程序,以下就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程序进行说明。
    (1)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的程序
    人民代表大会在全体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遵循以下程序:
    程序一,由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向大会报告,报告须由有关机关的负责人口头进行,但同时必须附有正式的文稿。
    程序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审议。一般而言,由于全体会议人数较多,故代表讨论、审议报告时都分组进行,报告机关的代表应分别参加各小组讨论,听取意见,并就与报告相关的问题回答代表的询问。
    程序三,意见的整理与报告的修改。大会xx团及相关的办事机构对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过程中的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并交给报告机关。报告机关根据代表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必要时可就报告中的有关问题向会议作出专门的说明。
    程序四,xx团的审议。在报告机关对报告进行修改后,会议xx团对修改后的报告进行审议,决定是否提交大会进行表决,如xx团认为报告仍不成熟而不同意提交大会表决,则由报告机关根据xx团的审议意见进行再次修改。
    程序五,大会对报告进行表决。对xx团决定提交表决的工作报告,大会进行表决。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如报告未获得过半数通过,则须由报告机关再次进行修改后,再付诸表决。如报告获得通过,大会须形成决议,对工作报告做出评价。
    (2)执法检查的程序
    ①执法检查计划的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每年均须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检查的内容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②执法检查内容的确定与执法检查组的组成。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定以后,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常务委员会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定要进行执法检查的内容,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并可以邀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③执法检查的实施。执法检查组组成后,即针对相关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通常,执法检查组成采取实地调研、查看文件档案、查询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查了解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受委托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④执法检查报告的整理与提交。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整理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执法检查执行完成后,需提交给常务委员会进行审议。
    ⑤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与处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必要时,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或者由常务委员会组织跟踪检查;常务委员会也可以委托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跟踪检查。常务委员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3)质询程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监督法》等法律的规定,质询的程序如下:
    ①质询的提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的质询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应当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②质询案的提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质询案,由大会xx团决定交给受质询的机关,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xx团会议、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向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质询案,由xx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xx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的机关答复。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
    ③质询案的答复。受质询的机关负责人在收到质询案后,应依法作出答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关机关在xx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提质询案的代表或者代表团对答复质询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xx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或者代表团会议上答复的,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代表团应当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向xx团报告。xx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应当签署,由xx团决定印发会议。
    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质询案,受质询机关在xx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xx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xx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案,受质询机关须按
    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的安排进行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
    (4)特定问题调查程序
    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就特定问题开展调查的程序如下:
    ①调查程序的启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xx团、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xx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xx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xx团提请全体会议决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五分之一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②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组成的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xx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专家参加调查工作。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成的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与调查的问题有利害关系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调查委员会。
    ③调查的实施。调查委员会成立后,即开展相应的调查工作。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如实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提供材料的公民要求调查委员会对材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予以保密。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④调查报告的提出。调查委员会应当人民代表大会或产生它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听取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并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报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常务委员会根据调查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
    一.名词解释
    1.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专门的监督机关和党员,按照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进行的监督。
    2.党员监督:党员监督指广大党员作为监督主体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的监督。党员监督的内容是监督对象的行为是否符合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制度的要求。党员的监督是党内监督最基本的形式,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党员监督的依据是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制度。
    二.填空题
    1.党组织监督是党组织作为监督主体对本组织之外的其他党组织和(
    )进行的党内监督。党员
    2.作为党的领导机关,党的代表大会的党内(
    )主体地位是不言而喻的。监督
    3.地方党的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在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党委(

    )履行的。常委会
    4.党的(

    )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处分的职能机关。纪律检查
    5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
    )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同级
    6.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通过行使监督、检查、(

    )、建议、处分等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了,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纪律的严肃性。调查
    三.多项选择题
    1.党组织监督的特征是(ABCD)。A.层级性与系统性B.单向性与相互性C.强制性与有效性D.全面性与广泛性
    2.党内监督的主体主要包括(ABCD)。A.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委员B.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委员C.党员D.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
    3.党内监督的对象包括(ABCD)A.党的各级领导机关B.党的领导干部C.党员D.党的领导机关之外的其他组织
    4.纪律检查机关实施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BCD)B.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C.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D.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四.简答题
    1.简述党内监督的特征。
    答:党内监督的特征是:(1)广泛性。(2)有限性。(3)强制性。(4)目的性。(5)先进性。
    2.简述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答: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XX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3.简述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
    答:党内监督主要制度包括:(1)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2)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3)述职述廉制度;(4)民主生活会制度;(5)信访处理制度;(6)巡视制度监督制度;(7)谈话和诫勉制度;(8)舆论监督制度;(9)询问和质询制度;(10)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
    4.简述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答: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论述题
    1.试述纪检机关监督的对象与主要内容。
    答: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对象:
    从广义上讲,全体党员和所有党的组织都是监督的主体,也是监督的对象。在这个意义上,纪律检查机关作为监督的主体,它所监督的对象包括全体党员和所有党的组织,从狭义上讲,对于一个具体的纪律检查机关而言,其监督对象是有限的。党的XX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范围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并对应由其直接监督的对象实施党内监督;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则负责本地区范围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并对应由其直接监督的对象实施党内监督。
    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内容: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是党章规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首要任务,也是纪律检查机关的最基本的和经常性的任务。(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实施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之一。(13)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是党章规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又一项主要任务,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实施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2.试述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权。
    答: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权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的权限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xx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1)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试述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方式。
    答: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方式
    (1)案件检查。指纪律检查机关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为查明党内违纪案件或反映党纪问题的事实真相而开展的相关活动。
    (2)案件审理。案件审理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调查结束的党员违纪案件所作的审核处理,是检查处理党员或党组织违犯党纪案件的重要环节。
    (3)宣传教育。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在党内开展的以提高党员遵守纪律自觉性为主要目的的、有组织的和经常性的思想引导活动。
    (4)信访处理。信访的受理范围包括:对党组织和党员违xx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xx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检举控告;对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有关党纪党风的问题。
    (5)其他监督方式。除了以上监督方式之外,纪律检查机关还通过其他一些方式开展党内监督。如对下级党的组织的决策活动进行事前监督,参与党的其他组织和部门的监督活动,对特定时期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处理,开展与其党内监督职责有关的调查研究并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章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一.名词解释
    1.侦查监督: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处理刑事案件一切活动的监督,既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实行的监督,也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进行侦查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具体表现为立案监督、审查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督。
    2.审查批准逮捕
    :-审查批准逮捕简称审查批捕或审查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审查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权,也是人民检察院开展侦查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
    3.刑事审判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整个刑事审判工作实行的监督,既包括对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审判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又包括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实行的监督。前者主要是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后者主要是刑事抗诉。
    4.刑事抗诉:-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填空题
    1.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
    )程序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诉讼
    2.(

    )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立案主体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立案
    3.(
    )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审查决定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
    4.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对法律的实施负有特殊的责任。一方面代表国家对公民犯罪实行法律监督,行使(
    )权;另一方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进行监督,行使刑事审判监督权。公诉
    5.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
    )保卫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均依法享有侦查权。人民检察院对上述机关或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都可以依法进行监督。军队
    6.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由三个方面组成,有证据证明有(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三个方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犯罪事实
    三.多项选择题
    1.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如下特征(ABCD)。A.检察机关的监督具有国家性和权威性B.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专门性C.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规范性和合法性D.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强制性
    2.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范围按审判程序分,包括(ABCD)的监督。A.一审B.二审C.再审D.死刑复核程序
    3.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ABD)。A.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B.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D.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报请立案侦查的案件。
    四.简答题
    简述职务犯罪。
    答:职务犯罪不是刑法术语,而是理论界针对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的情况,做出的一种概括和表述。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务犯罪可包括一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
    狭义的职务犯罪可划分为三大类:即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等。
    检察机关通过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或抗诉等,履行对职务犯罪的监督职责。
    五.论述题
    1.试述检察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
    答: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的规定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检查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法纪监督和经济犯罪监督,主要是指对叛国案、分裂国家和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直接行使检察权;对国家工作人员与职务有关的犯罪直接行使检察权(包括侵犯公民权益、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或抗诉来履行这一职能。
    (2)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的侦查工作是否合法所进行的审查监督,侦查监督主要是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督来完成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活动中各种法律手段是否完备,有无错捕、漏捕情况,公安机关在立案、拘留、搜查、预审、羁押、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扣押书证物证、鉴定、收集证据等活动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情况。
    (3)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核法院的审理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或行政诉讼方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有错漏或偏颇,保证法院尽量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审判监督范围主要包括:法院对案件审判的法庭组成是否合法;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遵守法定审理时限和送达时限;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护;庭审过程中的决定是否合法;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是否依法审判等;还包括监督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等。
    (4)刑罚执行监督。是指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所实行的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有:监督死刑执行;监督公安和劳改机关在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判决过程中交付狱内执行的情况和在执行刑罚期间提出减刑、假释等执行的变更情况;通过掌握本地区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检察公安机关的具体交付执行和对犯罪分子的管束、监督措施是否落实了;检察了解监管改造情况,主要是落实了劳改政策,执行收押、分管分押的制度和规定,检查使用武器、械具、禁闭处罚及狱政管理是否文明等工作情况。
    2.试述贪污罪的认定。
    答: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
    该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关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
    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界定:
    (1)贪污罪与非罪的界限。贪污公共财物并非都构成贪污罪。《刑法》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贪污行为又未达到情节较重程度的,不构成犯罪。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虽然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才构成犯罪。
    (2)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客观方面都具有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财物的行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①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②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位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单位财物。
    ③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界限。这三种犯罪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并且都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在客观方面,贪污罪也主要采用窃取、骗取财物的方法,因此容易混淆。
    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主要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盗窃罪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而盗窃罪、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3)犯罪客观方面不完全相同。本罪窃取、骗取财物的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而盗窃罪、诈骗罪不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问题。
    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刑法》第382条第3款规定,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按贪污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占有该单位财物的,按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3.试述受贿罪的认定。
    答: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该罪。
    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获取财物的目的。
    该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
    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的界定:
    (1)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区分受贿罪和以下行为的界限:1)受贿罪与获取合法报酬的界限。合法报酬,是指行为人在法律、法规、政策和组织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为他人提供服务而获得的报酬。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和是否付出了劳务。获取合法报酬是付出劳务所得,不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问题。

    (2)受贿罪与接受馈赠的界限。馈赠是指亲友之间出于亲情与友谊而赠与的财物。受贿和接受馈赠表面上都是收受他人财物,有时很难区分。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赠与财物者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赠与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否则属于接受馈赠。3)受贿罪与一般受贿行为的界限。区分二者主要看受贿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轻重。依照《刑法》的规定,受贿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均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情节严重的,也构成受贿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包括因受贿给国家、集体或者公民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受贿情节恶劣,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等情形。如果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受贿情节一般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2)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罪在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财物方面有相同之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①犯罪的手段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贪污罪则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②犯罪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的廉政制度,或者说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而贪污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
    (3)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以索贿方式构成的受贿罪有时容易与敲诈勒索罪相混淆。区别二者除了分析主体、客体的不同外,关键是看客观方面行为人索取他人财物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还是采用了暴力、胁迫手段。索贿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乘人有求于己时,主动索要财物;而敲诈勒索行为则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给被害人造成精神上的恐惧,被迫交出财物。
    (4)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受贿罪的界限。两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客观方面都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
    ①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公司、企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
    ②犯罪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或者说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管理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
    受贿罪的共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交易、收受干股、合作开办公司、委托投资理财、赌博、挂名领取薪酬等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
    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上述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这里的特定关系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家人、情人等。
    4.试述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答: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这里所谓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是指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以挪用公款5000元至l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较大的起点为1万元至3万元。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起点为1万元至3万元。这种挪用公款行为是指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事情,至案发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还的情况。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
    该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
    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界定:
    (1)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从挪用公款的数额、时间、目的、用途、是否归还等方面,综合分析认定。对于一般违反财经制度的挪用公款行为,不应以挪用公款罪处理。
    (2)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罪侵犯的客体和罪过形式相同,客观方面都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特点。二者的区别在于:①主观目的不同。本罪以非法使用公款为目的;而贪污罪则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②主体范围不同。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③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3)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两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并具有非法使用单位资金的目的,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单位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犯罪对象是公款;而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单位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4)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刑法》第384条第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 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违反特定款物专用制度,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作他用,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构成《刑法》第273条规定的挪用特定款物罪。
    5.试述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答: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专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一部分。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该罪的主观方面一般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不正确行使职权或者超越职权的行为会使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因徇私舞弊而滥用职权,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该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的界定:
    (1)滥用职权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者的区别在于滥用职权的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构成犯罪,可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2)滥用职权罪与其他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刑法》第397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表明本条是对滥用职权罪的概括性规定,属于普通法条,适用一般滥用职权罪。对于某些发生在特定领域或由特定主体实施的滥用职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其他条文中将其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如《刑法》第403条规定的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07条规定的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第410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等。这些法条属于特别法条,与《刑法》第397条形成法条竞合关系。在认定相关犯罪时,应正确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特别的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对于符合上述特别法条规定的犯罪行为,不应按滥用职权罪处理。
    6.试述玩忽职守罪的认定。
    答: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该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玩忽职守的行为会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致使这种结果发生。
    该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的界定:
    (1)玩忽职守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要区别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工作失误,是指因对法律、法规、政策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决策不当,因业务水平和能力所限对客观条件的变化和处理的相关事务产生错误判断,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工作失误者本意是想把工作做好,但实际上事与愿违。这一点与主观上存在过失的玩忽职守行为有本质区别。其次要区别玩忽职守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的界限。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玩忽职守行为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构成犯罪,只能按照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给予行为人相应的行政处分。
    (2)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观方面都是过失,客观方面都有严重危害后果。二者的区别在于:首先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次犯罪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再次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本罪发生在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则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3)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二者侵犯的客体、造成的后果、构成的主体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在于:首先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玩忽职守罪是出于过失;滥用职权罪是出于故意。其次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玩忽职守是以不作为或作为方式表现出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而滥用职权是以作为方式表现出的胡乱、随意使用职权或逾越职权的行为。
    (4)玩忽职守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犯罪的界限。《刑法》除在第397条规定一般玩忽职守罪外,还在其他条文中规定了发生在特定领域或由特定主体实施的特别的玩忽职守犯罪。如《刑法》第400条第2款规定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406条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408条规定的环境监管失职罪,第409条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第419条规定的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等。本罪与这些犯罪之间存在普通法条与特别法条竞合关系。因此,对于符合特别法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犯罪,不能按照本罪定罪处罚。
    7.试述刑事抗诉。
    答: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的权力,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无权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判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保障国家刑罚权的正确行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使人民法院依法正确适用刑罚,对保障国家刑罚权的正确行使,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有利于维护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虽然针对的是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但从实质上讲,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被告人的切身利益。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判决和裁定实行监督,从而保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罪行的轻重与所处的刑罚相适应,以切实保护被害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
    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法律手段。人民检察院通过刑事抗诉的方式,监督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由于刑事案件本身具有的复杂性,以及司法人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原因,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出现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人民检察院在审判监督活动中,若发现并确认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法通过法定程序提出抗诉,必然阻断未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引起对案件的二审或再审,从而及时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使案件得以合法、正确的处理。
    刑事抗诉作为刑事审判监督的重要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刑事抗诉的监督性,即刑事抗诉是基于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而进行的一种诉讼活动。
    (2)刑事抗诉的专门性,即人民检察院是行使刑事抗诉职权的专门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团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行使。
    (3)刑事抗诉的特定性,即刑事抗诉的对象只能是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
    (4)刑事抗诉的程序性,即刑事抗诉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提出。
    (5)刑事抗诉对审判的制约性,即刑事抗诉一经依法提出,必然引起案件的二审或再审,阻止判决、裁定的生效或执行。
    第七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
    一.名词解释
    1.行政审判监督:行政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程序中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
    2.二审监督制度:二审监督制度是指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的法律监督制度。
    3.再审程序:再审程序又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判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4.行政赔偿制度:行政赔偿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二.填空题
    1.(
    )监督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对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监督。审级
    2.审级监督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由(
    )庭、审判委员会等审判组织行使此项权力。合议
    3.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过程中的犯罪行为予以定罪量刑,从而实现监督(
    )权的目的的一种司法监督形式。行政
    4.(
    )程序是指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
    5.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
    )进行。复核死刑案件一般采取书面审查或者书面审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不开庭审理。合议庭
    6.刑事二审如果是由检察院提起的抗诉,必须(
    )审理。开庭
    三.多项选择题
    1.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ABCD)。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B.抽象政治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D.终局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特征(ABCD)。A.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B.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性C.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D.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3.二审法院审理后,对上诉、抗诉案件,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ACD)。A.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C.依法直接改判D.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4.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和人员是(ABCD)。A.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

    B.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C.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D.符合条件的当事人。
    5.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ABCD)。A.过错责任原则B.危险责任原则C.违法责任原则D.合理责任原则
    四.简答题
    1.简述无效行政行为。
    答:无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有重大违法或者明显瑕疵,以至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即对行政相对人没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备下述情形即为无效:(1)行为主体不明确。(2)行政行为严重超越职权。(3)行政行为有重大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4)行政行为有犯罪或者有唆使他人犯罪的情形。(5)行政行为的内容在客观上无实施的可能。
    无效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该行为的约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所设定的义务而不承担法律责任。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不受时效限制,有权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宣布某行政行为的无效。行政行为被宣布为无效后,行政主体因此所得到的一切利益应当返还给相对方,而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应予以行政赔偿。
    2.简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既有一些共同的司法原则,也有一些特有的司法原则。
    与其他诉讼共有的司法原则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3)合议制原则。(4)回避原则。(5)公开审判原则。(6)两审终审制原则。(7)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8)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原则。(9)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10)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原则。
    行政诉讼特有的司法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2)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停止执行原则。(3)主要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3.简述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
    答: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政公务人员”的范围包括政府公务员和其他行政公务人员。政党、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不是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
    2.行为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即职权行为。职权行为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对相对人实施管理的单方面行为。行政公务人员作出的与职权行为无关的个人侵权行为,不能引起国家行政赔偿责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政公务人员自己承担;国有公共设施因设置、管理欠缺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引起国家行政赔偿责任,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得到民事赔偿。
    3.违法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违法行政行为,只有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职权行为违法并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
    4.损害要件,即行政机关的违法职权行为确实已经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损害是直接损害,损害的大小和范围可以确定。另外,抽象行政行为和国家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不具有物质赔付的内容。
    五.论述题
    试述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
    答: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在个案中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审判监督的法律依据是《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
    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包括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审判监督。另外,还包括法院的内部监督,其中主要是审级监督制度。
    审判监督的主要特征是:(1)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3)除法院自身的监督外,法院主要通过刑事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
    第八章
    行政机关的监督
    一.名词解释
    1.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
    2.层级监督:层级监督是基于行政系统上下级隶属关系而实行的自上而下的监督,这是行政监督中最经常、最主要、最有力的监督形式。
    3.行政监察:行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的行政监督活动,其目的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4.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财务收支情况所进行的一种专门稽查、审核活动,目的是严肃财经纪律,预防和纠正违法犯罪。
    5.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管辖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方面的职责权限范围。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来说,行政复议管辖是确定哪些复议申请由哪级、哪个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和审理;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复议管辖是确定如果不服原具体行政行为应该向哪级、哪个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6.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复议范围既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哪些行政争议拥有管辖权,同时也决定行政相对人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7.行政效能监察:行政效能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和行为产生的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
    二.填空题
    1.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

    )人员。行政公务
    2.我国行政系统内的行政监督机关主要包括上级行政机关以及行政监督的(

    )机关。专门
    3.行政复议职权是基于行政系统内部的(

    )关系而设置的一种职权。层级监督
    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以上人民政府都有行政复议职权,都是行政复议机关。县级
    5.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

    )申请。口头
    6.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行政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是被申请人。行政主体
    8.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

    )审查的办法。书面
    相对人对行政终局裁决不服,不能提起(
    )诉讼,只能向裁决机关或者裁决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行政
    三.多项选择题
    1.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ACD)。A.行政复议申请C.行政复议审理D.行政复议决定
    2.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ABCD)。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B.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廉政监察机制由(ABCD)等部分构成。A前提B核心C基础D保障
    四.论述题
    1.试述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
    答: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包括赔付性法律责任和惩罚性法律责任。赔付性法律责任的特点是恢复原状,亦即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恢复到行政行为未作出前的状态。惩罚性法律责任的特点是惩罚违法行为主体。
    (1)赔付性法律责任。赔付性法律责任形式较多,例如行政行为的撤销、行政行为的变更、行政职责的限期履行、行政赔偿等。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有权机关(上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等)撤除、注销违法行政行为,使之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行为的变更是指有权机关改变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使行政行为合理、适当;行政职责的限期履行是指有权机关责令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拒绝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赔偿义务机关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2)惩罚性法律责任。惩罚性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处分、刑事处罚、权力机关的罢免和撤职等。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有明确违纪行为的行政公务人员作出的制裁性行为。
    刑事处罚是行政公务人员违反刑事法律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职务责任,这种责任对应的行为是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
    权力机关的罢免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免除由其选举或者决定的行政机关组成人员。
    权力机关的撤职是指各级人大常委会撤销由其任命的违法失职的行政机关组成人员的职务。
    2.试述廉政监察制度。
    答:廉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各种腐败行为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廉政监察是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之一,主要任务是监督行政机关和政府公务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查处各类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的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廉政建设,以保证行政机关和政府公务员的为政清廉。
    廉政监察的主要对象是行政领导。在我国,凡科级以上和相当于科级以上的政府公务员都属于行政领导。廉政监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2)行政领导在履职中是否有商品交换和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3)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4)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行为。(5)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6)行政领导是否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
    廉政监察机制由前提、核心、基础、保障等四个部分构成。(1)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前提是反腐倡廉教育。(2)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核心是廉政法规制度。(3)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基础是对行政系统的人和事实行全面监督检查。(4)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保障是法律责任追究。
    3.试述行政执法监察制度。
    答:行政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
    行政执法监察的内容是被监察对象的执法行为,目的是督促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并在作出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后能够及时纠正。在实践中,执法人员常出现的违法行为包括: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失职。
    在实践中,执法人员常出现的不当行为包括:行政行为目的不当;行政行为专断、刚愎、恣意;行政行为不相关考虑;行政行为反复无常。
    行政执法监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日常监察、专项监察和重点监察。日常监察依据的是本监察机关制定的工作计划,专项监察和重点监察由监察室拟出实施方案,报有关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4.试述政府财务审计。
    答:政府财务审计是财务审计的一种,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以及合法合规性所进行的审计。审计制度产生后,财务审计长时期居于主导地位,因而又被称为“传统审计”、“常规审计”。政府财务审计审查的是行政机关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会计制度和会计原则、是否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等,目的是纠错防弊,查错补漏,维护财经法纪,保护资财安全,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政府财务审计的主要方式是书面审查。被审计单位依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由审计机关派人到被审计单位审计或者由被审计单位报送审计。
    按照审计对象的不同,政府财务审计可以分为财政预算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财政预算审计是指对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收入与支出的执行情况以及组织平衡所进行的审计;财政决算审计是指对年终财政收入决算、支出决算、财政结余以及预算外资金的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所进行的审计
    5.试述政府绩效审计。
    答:政府绩效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经济活动的合理性、经济性、有效性所进行的审计。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存在一定联系,绩效审计一般是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
    政府绩效审计的作用主要有四。一是提供有关公共管理活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方面的信息;二是有利于提高公共管理绩效,促进政府部门加强内部控制,
    有效地使用各种公共资源;三是促进国家财政收支计划以及政府项目目标的实现;四是有利于造就责任政府,促使政府更加重视公共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分为两个方面:
    (1)政府财政支出中的非收益性投资部分。非收益性投资是政府财政支出中最具特色的部分,也是政府绩效审计的重点内容。政府的这部分支出不以盈利为目的,没有明确的受益人,支出的目的一是为了维持政府以及其他公共管理部门的正常运转,二是为了改善公共投资环境,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提供基础。非收益性投资审计的具体内容包括:
    政府各部门预算支出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主要审查各项支出是否符合效率性、效益性标准,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
    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国家建设项目是指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即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这种审查是针对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
    专项资金支出、各种基金支出、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支出审计。上述审计主要是评价这些支出的利用和管理情况。
    (2)政府财政支出中的收益性投资部分。收益性投资主要表现为国家授权的投资部门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和对其他企业国有股的投资。这种审计主要是一种投入产出比较,投入和产出不仅包括以货币衡量的经济价值,还包括以非货币衡量的社会价值。
    6.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
    答: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监督的法定途径之一。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原则为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有错必纠。
    合法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公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活动中应保持对双方当事人的不偏不倚,并以事实为根据,准确地适用法律;
    公开是指行政复议应充分体现行政司法特色,向复议双方当事人和社会舆论开放;
    及时是指行政复议应在法定时限内进行,不得拖延耽搁;
    便民是指行政复议应尽量采取方便申请人的方式方法,以确保申请人能有效行使各项权利;
    有错必纠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于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
    第九章
    人民政协与民主党派的监督
    一.名词解释
    1.人民政协监督:人民政协监督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通过建议和批评的方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是民主监督而非权力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对监督对象形成强制,但人民政协的监督对国家机关和执政党的决策仍然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2.民主党派监督:民主党派监督指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制定和贯彻执政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民主党派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二.填空题
    1.人民政协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有组织地反映(

    )各方面的意见的民主监督。统一战线
    2.人民政协的监督是一种(

    )形式的监督,比自发的监督更为正式、更具组织性和政治影响力。法定
    3.针对法律本身及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政协可以通过形成(

    )案和报告等形式向有关机关特别是立法机关提出建议,要求对宪法和法律进行修正。建议
    4.人民政协通过(

    )、检查等途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的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视察
    5.人民政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

    )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政协
    6.政协委员应邀担任(

    )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是加强政协监督的方式。司法
    7.民主党派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的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多党合作
    三.多项选择题
    1.人民政协的监督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BCD)。B.没有法律的约束力C.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灵活性D.能够广开言路、畅所欲言,吸纳各方面意见
    2.人民政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包括(ABCD)。A.对人民政协监督的作用与意义认识不够B.人民政协监督的约束力不强C.人民政协监督的制度还不够完善D.人民政协监督的效果不够明显。
    3.民主党派监督在方法上讲究(BCD)。B.科学性C.代表性D.建设性
    4.我国的权力监督主要包括(ACD)。A.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C.行政机关的监督D.司法机关的监督
    四.简答题
    1.简述人民政协监督的内容。
    答:人民政协的监督既包括政协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间的相互监督,也包括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具体而言,人民政协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2)党和国家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6)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2.简述人民政协监督的方式。
    答:人民政协监督的主要方式:
    (1)提出建议案;(2)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3)委员提案;(4)委员视察;(5)参加会议;(6)调查和检查;(7)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8)其他监督方式。
    3.简述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
    答: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
    (1)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2)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相关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意见。(3)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4)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5)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6)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
    五.论述题
    1.民主党派监督有何特征?
    答:民主党派监督具有以下特征:
    (1)民主党派监督在主体上具有特定性。在中国大陆,民主党派指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政党,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只有民主党派作为监督主体实施的监督才是民主党派监督。
    (2)民主党派监督是非权力监督,这种监督对被监督主体没有法律约束力,是一种协商式、建议式的监督,而不是强制式的权力监督,但民主党派的监督在实践中仍具有相当大的政治约束力。
    (3)民主党派监督是在我国特定的政治制度之下多党合作的体现。民主党派监督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和巩固执政党的地位,改进政府的工作,完善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
    (4)民主党派监督是集体的理性监督。这一特征意味着,民主党派监督不是个人的感性行为,而是集体的理性行为,是各民主党派以参政党的名义实施的监督。这种监督不直接诉诸于社会,不直接公诸于群众,而是首先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进行内部的协商,直接与党政领导部门进行接触。
    (5)民主党派监督是一种高层次、高质量的监督。相对于其他监督而言,民主党派监督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和组织性,具备政治联盟、合作议事、共同协商的特点,在监督中着眼于重大事项,着眼于大政方针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着眼于深层次问题。
    2.试述民主党派监督的内容、形式和途径。
    答:民主党派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在对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环节中,民主党派的监督是重要的一环,民主党派人士可通过开展视察、调查和检查等,发现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机关予以改正,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得到严格实施。
    (2)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监督它们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在执行中还存在哪些问题,有什么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实践的地方等等,以保证它们落到实处,取得应有成效。
    (3)中共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对于中共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情况,民主党派可实施民主监督,监察和督促它们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办事,纠正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其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应做到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不得有贪污腐化行为。对此,民主党派也可实施监督,对发现有不履行职责的,提出批评改正意见;对有违反清正廉洁要求甚或贪污腐化行为的,及时予以制止和揭露。
    第十章
    社会监督
    一.名词解释
    1、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以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各种政治权力主体进行的监督。通过这种监督,增加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遏制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贪污受贿、违法违纪等行为,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决策,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2.特约监督员制度:特约监督员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聘请特定公民兼职履行相应民主监督职责的一项监督制度,包括特约监察员、特约教育督导员、特约税务监察员、特约审计员等。特约监督员是现时期实施民主监督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特约监督员参与政府的有关工作,也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找到了一条具体途径。
    3.社团监督:社团监督又称为“社会团体监督”,是指各种社会团体(组织)从各自利益出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以及个人品行所进行的广泛监督。
    4.公民监督:公民监督是指公民基于宪法赋予的权利,通过批评、建议、举报、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和个人品性所作的监督,这种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主人”对“社会公仆”的监督。
    5.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言论、出版、新闻等方面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实施的监督,方式有批评、建议、评论、揭露违法和腐败行为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舆论监督日益成为社会控制公共权力的重要手段。
    6.信访: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党的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或者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投诉请求,并由这些负责人或者工作部门予以处理的活动。
    7.网络舆论监督:网络舆论监督是指人民群众(网民)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评价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监督国家机关的各项活动,揭露国家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相结合的必然产物,网络舆论监督是舆论监督的新型方式,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
    二.填空题
    1.社会监督主要包括社团监督、(

    )监督、舆论监督。公民
    2.舆论是(

    )思想和意见的公开表达。公众
    3.新闻舆论监督是具有人民性、(

    )、及时性、广泛性、快捷性等特征的一种社会监督。公开性
    4.我国的信访按内容可以分为三类,即参与类、求决类和(

    )类。诉讼
    5.举报是指公民、(

    )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当面举报等形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法人
    6.(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有关国家机关陈述、申辩理由,并提出改正、撤销该行为或者赔偿损害的请求。申诉
    7.(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有关国家机关告发和揭露。控告
    三.多项选择题
    1.公民监督的特征包括(ABCD)。A.广泛性B.基础性C.直接性D.多样性
    2.公民监督有利于(BCD)。B.促进社会主义民主C.全面构建反腐败体系,有效防止权力腐败D.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3.社会监督具有以下典型特征:(ABCD)。A.自觉性B.民主性C.全面性D.间接性
    4.舆论监督的特征是(ABCD)。A.人民性B.公开性C.及时性D.权威性
    5.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相比具有如下新特点(BCD)B.广泛性C.交互性D.一定的隐蔽性
    6.网络舆论监督的局限性与问题主要是(ABD)。A.监督主体的局限B.虚假信息D.容易发展成为网络舆论暴力
    7.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的主要意义是(ABC)A.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B.推动政府的廉洁高效C.有利于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8.社团监督的意义体现在以下方面(ABC)。A.社团监督是公权力机关外部监督的组成部分B.社团监督是公民监督的组织化,能更有效地维护公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强有力地制约公共权力的行使C.社团监督中的参与机制可以弥补公权力机关内部监督的局限
    四.简答题
    1.简述舆论监督的功能。
    舆论监督的功能:
    (1)导向功能。引导舆论是现代新闻媒体的一大功能。引领着整个社会的舆论方向,而舆论反过来又影响和左右人的思想和行为。
    (2)监视功能。舆论监督有监视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发展的功能。
    (3)宣泄功能。舆论的形成过程是对社会个体情绪、心态和意见进行调节、疏导和重新整合的过程。这种疏导与整合,既能使公众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又能使社会某些不稳定因素得以抑制。
    (4)威慑功能。新闻舆论通过公开揭露不法和不道德行为,唤起社会对这些行为的普遍谴责,将违反者置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下,从而在心理和行为上迫使社会成员遵守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
    2.简述舆论监督的方法。
    舆论监督的方法:
    (1)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所进行的宣传和报道。由此使广大社会成员及时了解国家机关的工作,在无形中将国家公权力机关置于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
    (2)公开披露。公开披露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公开揭露和谴责。由此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的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查处。
    (3)表达民意。表达民意是指各种新闻媒介播出或者刊登群众来信,或者就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向群众进行采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这些形式,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纠正错误,为社会服务。
    五.论述题
    1.试述社会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的地位。
    社会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最基础、最广泛的监督,是公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反腐倡廉、防止权力滥用的可靠保证,也是人民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
    社会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政党监督等有着密切联系。一方面,社会监督离不开其他监督,否则社会监督就成了“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另一方面,政党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也离不开社会监督。因为,民主的实质就是人民对自己的国家权力有一种真正的控制力。没有自下而上的权力制约机制,公权力的运用必然会走向专断和独裁。
    在现实政治和行政管理中,社会团体和公民通过组织的或者个体的方式参与政治管理,通过参与民主政治生活而对政治权力实现监督。
    2.试述公民监督的特征和意义。
    公民监督的特征:
    (1)广泛性。公民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作为监督主体,公民人数多、分布广,这就决定了公民监督的广泛性。公民监督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范围覆盖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监督事项涉及到国家公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不论职务行为还是非职务行为,都要接受公民监督。
    (2)基础性。第一,公民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各种监督的基础。公民通过检举、控告、上访等形式实施监督,既体现了公民监督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同时又将自身的监督融进了其他监督之中,并成为其他监督的基础。第二,公民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监督,是专门机关监督和各系统自上而下监督的基础。作为基础性监督,公民监督是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替代的。
    (3)直接性。公民是国家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公民或者是正确方针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或者是错误方针、政策的直接受害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权力行为都会对公民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因此,公民的监督最直接、最真实,也最易取得成效。
    (4)多样性。公民监督的形式是多样的。在我国,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公民监督的具体形式包括发表评论、写信、面谈、打电话、网上举报以及民主评议等。公民既可以直接批评和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众传媒来实施监督。
    民监督的意义:
    公民监督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是防治官员腐败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国家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建立法治国家等都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公民监督是整个监督系统中最能反映民主性的监督制度。公民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反映一个社会实现民主的程度。
    (2)有利于全面构建反腐败体系,有效防止权力腐败。没有公民监督,反腐败之网就是不完整的、有缺漏的。只有广泛的公民监督,才能营造出反腐败的良好的社会环境,降低腐败发生几率,实现政治廉洁。
    (3)有利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公民监督同时也是一种民意表达和利益协调,使政府的政策输出、权力运行更具合法性和代表性,从而实现社会稳定。
    第十一章
    国外反腐败与监督制度
    一.名词解释
    1.政府道德署:政府道德署是美国政府专门规范政府官员道德行为的机构,直属总统领导,向总统和国会负责。政府道德署的基本职责是主管政府高级官员的财产申报事务和监督政府官员的道德行为。另外,政府道德署在各主要部门都设立有专职道德官,他们专门负责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行为准则,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中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问题。
    2.美国独立检察官:美国的独立检察官是专门对某一高级行政官员的贪污受贿或其他违法失职行为进行调查起诉的临时性官员,其起诉对象包括总统、副总统、各部的正副部长及相应职务的官员等。法律赋予独立检察官很大的权力,该制度的实施大大加强了对政府高级官员的调查监督力度。
    3.行政交谈:行政交谈是日本行政监察制度的特色之一。行政监察部门及其所委托的人员与因行政失误而遭受损害的国民进行交谈,听取改善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尽可能地解决问题或补偿损失,并使其结果有助于改善现行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当发现公务员违纪渎职时,行政交谈委员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行政交谈制度对于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密切政府与国民的联系、进行权利救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4.国民请求监察制度:韩国为了加强国民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实行的一项监察制度。凡公共机关的事务处理因违法或腐败行为,对公共利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时,受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请监察院进行审计监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动用“审查请求权”,要求对政府部门、政府投资机关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审计监督。20岁以上的300名成年人,即可以联名上书监察院进行监查。韩国的国民请求监察制度充分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对行政效能监察和提高政府绩效具有重大意义。
    二.填空题
    1.《经合组织反对国际商务交易中贿赂外国公共官员公约》是(

    )国家之间签署的第一个全球性关于反腐败的公约,被认为是消除国际行贿的一个重大举措。发达
    2.(

    )是世界上第一部多边反腐败条约,对预防贪污腐败行为规定得十分详细。《美洲反腐败公约》
    3.(

    )作为第一部世界性反腐败公约,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准绳。《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4.(

    )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专以反腐败为目的的非盈利性民间组织.
    透明国际
    5.瑞典的专职监察机关设在议会,监督官称为(

    )。议会监察专员
    6.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一般从具有杰出法律知识和秉性正直、社会威望较高的无党派人士中选出,只有(

    )有权罢免监察专员。议会
    7.德国联邦议院不但有立法权和重大决策的审批权,还有对政府和官员进行(

    )的职能。监督
    8.德国腐败案件清理中心的检察官们在调查案件时,首先考虑挽回(

    ),再考虑如何处理违法者。经济损失
    9.从20世纪60年代起,(

    )的议会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开始为其他国家所仿效,最早在北欧得到推广。瑞典
    三.多项选择题
    1.国际性的反腐败合作活动主要有(ABCD)。A.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性反腐败行动B.国际组织联合行动对付腐败犯罪C.各国政府间的反贪污腐败行动D.国际刑警组织的反腐败行动
    2.目前反腐败国际合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ABD)。A.一些国家对反腐败国际合作重要性的认识上仍有差距。B.反腐败国际司法、执法合作远远不能满足反腐败的现实需要。D.“反全球化”对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消极影响。
    3.国际反腐败运动的发展趋势是(ACD)。A.越来越重视惩治与预防腐败相结合C.越来越重视反腐败中的社会公众参与D.越来越重视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协作
    4.当前国际反腐败运动的特点是(全选)。
    A反腐败国际化范围的扩大B反腐败国际化的组织由民间逐渐发展为官方C反对腐败的国际合作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D关于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文件的法律层次越来越高
    5.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职责是(ABD)。A.监督和监察XX及地方的行政活动B.监督和监察XX及地方的司法活动D.保障法律、法令的实施
    6.为了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瑞典法律赋予监察专员充分的(ACD)。A.调查权C.建议权D.起诉权。
    7.为反腐败,德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的制度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全选)。A.“多眼睛”监督制度B.岗位轮流的制度C.严格限制兼职制度D.严格礼物收受方面的规定。
    8.德国监督制度的特点是(ABC)。A.以健全的法制为保障,行政权力法定化B.以公众全面参与为基础,行政权力监督多元化C.以严格自律为基础,公务员行为规范化
    四.论述题
    1.试述《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主要内容: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除序言外,共八章七十一条,分为总则、预防措施、定罪与执法、国际合作、资产的追回、技术援助、实施机制、最后条款等。
    总则。总则规定了立法宗旨、术语解释、适用范围以及保护主权等方面的内容,强调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和技术援助,但同时应当恪守各国主权平等和领土完整原则以及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
    预防措施。此部分主要涉及预防性反腐败的政策和做法,具体包括预防性反腐败机构的建立,公共部门的各项用人制度和公职人员的行为守则,公共采购、公共财政管理和公共报告以及与审判和检察机关有关的措施等,同时还强调了私营部门和社会在预防腐败中的参与。
    定罪和执法。此部分为公约的主要组成部分,从实体法的角度列举了有关腐败的罪名,对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形态和腐败的后果作出了规定;从程序法角度规定了对腐败行为的管辖、起诉、审判、制裁以及其间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国际合作。具体规定了国际合作的总体原则,引渡的条件,被判刑人的移管,刑事诉讼的移交,执法合作,联合侦查等内容。
    资产的追回。主要内容是对腐败行为后果的财产处理。包括预防和监测犯罪所得的转移,直接追回财产的措施,通过国际合作追回资产机制,资产的返还和处分,双边和多边协定和安排等
    技术援助和信息交流。主要述及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培训和技术援助以及有关腐败的资料收集、交流和分析等。
    公约的实施机制。规定了公约缔约国会议和秘书处在公约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职能和作用,争端的解决方式以及公约的签署、批准、接受、核准和加入等常规内容。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特点:
    (1)透明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要求各国在反腐败过程中,保证各项预防性措施、政策和机构运作的透明度,以保证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开透明,降低腐败发生的机会。在预防腐败的政策和措施、反腐败机构以及公共部门用人制度等方面,该公约都有关于公开透明的相关规定。
    (2)国际合作。《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作为一部世界性反腐败公约,国际合作是其必不可少的内容。国际合作的总体原则,引渡的条件,被判刑人的移管,刑事诉讼的移交,执法合作,联合侦查等,构成了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内容。此外,《反腐败公约》各个部分都以国际合作为基础,探讨了相关内容。
    (3)强调预防。建立腐败的预防机制是当今国际反腐败合作的重要内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强调了预防腐败的重要性,并用大量篇幅阐述了腐败预防合作机制和具体的预防腐败措施。
    (4)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相结合的产物,体现了国际反腐败合作的现实需求。该公约不仅规定了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还制定了为了保障权利义务实现的程序。
    (5)公部门与私部门的合作。《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总结各国反腐败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反腐败不仅是各国政府的责任,也应当包括公部门以外的私部门和个人的支持与参与,并对私部门和社会的参与及合作作出了规定。
    (6)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相结合。腐败行为由于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各国立法都已将其列入犯罪行为范畴,纳入刑法调整。同时由于腐败常常牵涉到巨大财产,给社会造成巨大浪费,因此《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规定了刑事责任的同时,又规定了民事责任。
    2.试述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特点。
    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特点:
    (1)监察专员设置的独立性与专职化。为保证监察专员行使监察职能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不当干扰,议会监察专员在人事、组织、经费等方面均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同时,监察专员只接受议会的指示和监督,工作只对议会负责,除议会外不接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指示和干预。另外,由议会任命专职人员进行监督,能够使监督工作专职化。这种独立性和专职化不仅加强了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监督效力,也更加强化了议会的监督职能。
    (2)监察专员监察范围的综合协调性。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管辖范围相当广泛,监察专员不仅可以对法律规定的XX、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察,还可以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跨部门、跨行业的问题进行综合监察和协调处理。这种综合性监督与当今政府职能不断扩张、专业分工日益细化复杂的客观趋势比较适应。
    (3)完善的监督系统保证监察专员的监督效力。瑞典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监督相当严格,且层次较多,建立了议会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体系。议会监察专员监督作用的发挥有赖于与其他监督体系的协调合作和相互制约。议会监察专员监督同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形成了以议会监察专员监督为主的完善的监督体系。
    (4)先进的监督理念。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模式注重预防侵犯公民合法权利事件的发生,注重被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恢复及救济。因此,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模式不同于检察官及警察的职能,其职能不在于检举犯罪行为使之被定罪,而是更关注采取具体的改革措施,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权力运行秩序。
    3.试述美国监督模式的特点。
    美国监督模式的特点:
    (1)双向制衡的权力监督模式。美国的监督体制贯穿着“分权制衡”的理念。在权力的横向划分上,强调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既要彼此分立、独立,又要相互联系、制约。国会通过立法权的行使实现对行政和司法的监督,但是美国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并通过立法倡议权而对国会的立法权进行制约,法院也可以通过司法审查权对国会进行监督。国会可以通过人事任免权、财权、弹劾权的行使对执掌行政管理的总统进行制约与监督,法院也可以对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行政命令及做出的行政处理等作为和不作为进行司法审查以对行政权的使用进行约束与监督,但法官要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由总统任命,国会也有权弹劾联邦法官。可见,美国的权利监督体系是双向制衡的监督模式,部门之间的相互制衡是整个政治体制中的监督前提。
    (2)较为松散的纵向权力监督。美国实行联邦制,XX与地方的关系较为松散,基本上没有形成纵向的权力监督关系。美国没有统一的、最高的反腐败协调、执法机构,也没有统一的、专门的反腐败法律。其行政监督权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分别行使,相互独立,联邦与州各自建立监督机构,二者不存在上下隶属关系,在机构设置上也不对口,彼此独立、各司其职。因此,美国的行政监督体制体现出多元化的特点,行政监督机构布局分散,监督职能细化,监督主体多元。
    (3)重视专项监督。美国监督模式中,重视专项监督,如选举监督、审计监督和道德监督等。美国联邦政府所建立的两个独立行政监督机构——政府道德管理署和监察长办公室均突出了专项监督的特点,以道德规范(包括财产申报)和审计监督为两个专职监督机构的监督重点。同时在美国行政监督体系外,尤其重视对于政治高层人员选举中的资金来源、利益冲突等方面的监督,并通过联邦调查局、政府道德署、联邦选举委员会、总统行政办公室等机构对此实施监督。
    4.试述日本监督模式的特点。
    日本监督模式的特点:
    (1)行政监督职能细化,专业分工合作。日本除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监督制衡之外,在行政监督系统内建立了不同的监督机构,对不同的监督对象和监督范围实施监督。监督分工高度专业化。如日本的人事院仅对公务员范畴的选拔、任用、考核、晋升和奖惩等方面进行监督,但是触及刑法问题的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主要是由检察机关来进行侦察并提起公诉;而行政评价局的监督主要针对的是行政机关的业务监督,其监督范围不涉及人员监督;而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则专门由会计审计院。
    (2)行政监督以提高行政效率为主要目标。日本的监督模式中,比较强调检察机关的反腐肃贪职能,在检察机关的统领下,建立行政系统内的各个监督机构。这种监督机制以效能监察为重点,即通过实施行政评价和检查,对政府行政机关的绩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根据实际调查的结果向相关政府机关提出改革建议。日本专门的行政监察机构——行政评价局的职能设置和监督方式则突出地体现这一特征。
    (3)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专家监督相结合。日本行政交谈制度是其独特的监督制度,充分表现了日本重视政府与社会的正式沟通,强化社会监督职能的特点。同时,日本的行政监督注重与专家监督相结合。日本行政评价局的政策评价机制突出体现了发挥社会各界代表和专家的政策咨询、调查与审议功能。
    日本的监督模式也存在一些弊端:首先,职能分工影响资源的共享性。如行政监察机关仅集中于行政业务的监督,与人事院的行政人员监督脱节,导致监督效率低下问题。其次,行政监察机关缺乏强制执行力,影响了监督职能的有效性。日本的行政评价局具有调查权、建议权和劝告权,却不具有行政处分权、惩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从而大大影响了其监督职能的有效实施。
    5.试述新加坡监督模式的特点。
    新加坡监督模式的特点:
    (1)赋予监察机关广泛的权力,保证监察权的有效行使。首先,监察机关拥有广泛的调查权。当出现违反《刑法》或者《防止贪污法》的行为,或者依据《防止贪污法》在调查期间证明有违反任何成文法的行为时,贪污调查局局长或者特别侦查员无公诉人的命令,可以行使刑事诉讼法所授予的一切与警方调查相关的权力。在调查重大案件时,贪污调查局还享有特别调查权,不管任何其他法律中有任何规定,贪污调查局都可以调查任何银行存款、股票存款、购买帐户、报销单据或者任何其他账目以及在任何银行的任何保险箱等。还有权要求被调查人详细说明其子女家属的一切动产和不动产以及每项财产的获得途径与准确日期,并有权要求任何人给予调查所需配合,否则被视为犯罪。其次,监察机关拥有搜查权。如果贪污调查局相信在某一地方藏有罪证,即可授权特别侦查员或警官在必要时可依靠武力进行搜查,夺取或扣押任何相关的文件和物品。再次,监察机关拥有逮捕权。贪污调查局局长或任何侦查员,无逮捕证即可逮捕依照《防止贪污法》与犯罪有关的任何人,可逮捕已被控告的与任何罪行有牵连的或已收到他同任何犯罪有牵连的可靠情报或有理由怀疑与任何罪行有此种牵连的任何人。又次,监察机关还有跟踪监视权。对所有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贪污调查局都具有暗中秘密跟踪监视的权力。
    (2)惩戒与预防并重,实施综合治理。新加坡在反贪治腐上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的综合治理方针。新加坡对于贪污受贿的定罪与处罚非常严厉,在反腐败方面以严厉著称。同时,新加坡政府也非常重视腐败的预防,注重反腐败的宣传与教育,培养全社会的正义感,并通过行政改革措施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新加坡通过不断完善法律规范和行政管理措施,建立了惩戒与预防、标本兼治的监督体系。
    (3)注重对执政党的监督,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在新加坡,虽然长期由人民行动党一党执政,却很注意发挥在野党对执政党的监督作用。每四年一次的多党参与的国会大选就是在野党对执政党进行监督的有效机制。执政的人民行动党还规定,党员议员每周必须有一天回到本选区体察民情,参加群众聚会,倾听民众呼声,接受选民监督。
    补充习题
    一、简答题
    1.权力的含义和特征?
     权力:一个人或者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者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
     特征:1.强制性 2.不对称性 3.价值性 
    4.相对性
    2.监督学及其特点
      监督学是以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委研究对象的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社会科学学科。
      特点:1.监督学研究对象是国家公权力监督2.监督学属于交叉学科,带有较强的综合性3.监督学有比较强的应用性,偏重于应用学科4.监督学的研究内容是宏观与微观的结合
    3.中国古代监督思想的发展历程?
      监督既是政治和法学的范畴,又是历史的范畴。中国古代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十分重视监督的作用,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形成了丰富的监督思想,积累了宝贵的思想财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挥舆论价格作用的思想;2.严格监督官吏的思想;3.监督权权重而独立的思想:首先,古代监察官员位卑权重,禄薄赏厚:其次,监督权相对保持独立;
    4.监督专才思想。
    4.“新滥用权力理论”以滥用权力的目的为标准,新滥用权力理论将滥用权力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金钱目的的滥用权力,二是非金钱目的的滥用权力,后者多指具有隐蔽性、貌似合法而实质不合法的各种官僚主义和不当行政。
    5.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第一、为皇权服务,直接向皇帝负责;第二、为维护XX集权服务,严密控制地方;第三、职责重复,机构重叠;第四、监察制度基本上有章可循,但尚不科学完善;第五、惩治职务犯罪;第六、监察官员的地位相对独立;第七、既严厉处罚诬告又允许根据传闻进行弹劾;第八、对监察者实行再监督;第九、监察权和行政权的混淆影响了监察效率。
    6.南京国民政府建立的监察制度所具有的特点?
      第一、监察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管;第二、监察机构拥有叫广泛的检察权;第三、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第四、个人控制。
    7.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概念及特征?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查机关和监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监督和处置的行为。
      特征:第一、民主性;第二、根本性和全局性;第三、权威性;第四、公开性;第五、多样性。
    8.人民大会监督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一、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实现;第二、促进依法行政;第三、维护司法公正;第四、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第五、制约公权力,遏制腐败行为;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是防治腐败,实现勤政廉政的有力保障。
    9.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含义、性质与特征?
      党内监督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专门的监督机关和党员、按照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他党内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胡东进行监督。
      党内监督的性质:事物的性质指的是特定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讨论党内监督的性质,目的在于明确党内监督具有什么样的内在规定性,了解党内监督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党内监督的认识。
      党内监督的特征:1.广泛性2.有限性3.强制性4.目的性5.先进性
    10.纪律检查机关监督的对象与内容?
      (一)、纪侓检查机关的监督对象:指纪律检查机关对哪些个人或组织进行监督。
     
    (二)、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内容:第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
      
    第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第三、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11.高薪能否养廉?
      高薪与养廉没有直接关系,高薪是手段,养廉是目的。手段有多种:法制手段、监督手段、教育手段,高薪手段等等,这些手段相互结合、运用得好,控制腐败效果就好。然而,中国政治复杂、政坛庞大,反腐还必须做到“张弛有度”,既不能让老虎苍蝇逍遥法外,也不能捕风捉影搞得官场人人自危,那工作还要做不做、社会还要不要发展?“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友”政坛更是如此,要看主流、看发展,不要鸡蛋里挑骨头。康熙说:“伍次友是憨厚君子、明珠是聪明的小人,朕要治理天下,两种人都得用、都要用!”更何况是我们伟大的中国?
    二、论述题:
    1.试述监督的特征。
    答:(1)监督主体的多样性。在我国,执政党各级组织、各级国家立法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各级国家审判机关、各级国家检察机关、全国各级政协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都是监督的主体,都有权对公共权力的活动实施监督。(2)监督对象的特定性。监督的对象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3)监督内容的广泛性。监督的内容是被监督对象行使公共权力的各项活动。(4)监督依据的法定性。目前,我国监督依据体系已初步形成,各监督主体的监督活动已基本有法可依。
    2.试述中国的监督主体。
    答:(1)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又称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所实施的监督。
      (2)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作为监督主体,中国共产党有对党内和党外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监督的职能。党内监督是指中国共产党通过其组织系统和专门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党章和党内其他有关监督的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所进行的监督活动。党外监督是指中国共产党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化等各个方面实施的综合监督。
      (3)检察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运用检察权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个人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公职人员提起公诉,对其是否依法行使公权力实行监督;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4)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法院的监督又称审判监督,是指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5)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简称“行政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外各种监督主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狭义行政监督专指行政系统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
      (6)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是指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所进行的监督,监督方式主要是意见、批评、建议等。
      (7)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监督(社会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是指各种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职权活动所进行的监督。公民监督是指公民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利,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职权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3.试述监督的功能。
    答:(1)预防功能是指监督对于防范腐败、将腐败遏制在将发而未发之时的功能。监督的这一功能对于防患于未然,提前发现和排除公共权力运用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和偏差,保证公共管理秩序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有重要意义。
      (2)校正功能(又称纠偏功能)是指监督对于及时制止、及时纠正已经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使其终止而不再继续的功能。
      (3)制约功能是指监督对于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活动或者行为的控制、约制功能。
      (4)救济功能是指当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某种消极后果时,监督可以对这种消极后果予以补救,使受害人的权利得到救济。这种消极后果可能是侵权,也可能是侵权加损害。行政诉讼就是一种以救济为主要功能的行政监督形式。国家赔偿也是一种以救济为主要功能的监督形式。
    4.试述中国古代监督思想。
    答:(1)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思想。思想最早萌芽于周朝。春秋战国时期,一些政治家、思想家依然很重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秦汉以来,由于专制主义统治不断加强,民众的监督日益衰亡,但在思想方面,重视监督辅政的观念却代代相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思想在我国古代监督思想中影响极为深远。但是,这种思想也有较为明显的局限性。这种思想带有较深的“人治”烙印,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君主身上,把整个社会的清明安定寄托于一个有道明君,所以古代这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思想实际上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
      (2)严格监督官吏的思想。各朝各代的统治阶级和政治思想家都提出了严格监督官吏的思想,并在日常政务中对官吏进行监督考察。但这种思想是在维护专制主义权力运行机制下的思考,其监督也是自上而下的、单向的,因而也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官吏的腐败。
      (3)监督权权重而独立的思想。监察权权重而独立的思想是我国古代重视监督、强化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主要是指通过提高监察机关及其官员的地位、加强其权力、维护其独立性等方式,达到强化监督的目的。首先,古代监察官员位卑权重、禄薄赏厚。其次,监督权相对保持独立。监督权独立是指我国古代监察机关和监察官员保持独立性,不隶属于被监察的对象,最大限度地避免受到人为牵制。监察权权重而独立的思想是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重要基础,对我国古代监察机关的职权设置、领导体制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
      (4)监督专才思想。古代对监察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与奖惩等都非常严格,以确保监察官员在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和专业能力方面的要求与条件,从而保证由专业人才实施监督,以实现监督职能的高效运转。监督专才思想体现了我国古代对于专业人才的重视,并从侧面体现出重视监督权制约的先进理念。
    5.试述xx的权力监督思想
    答:xx关于权力监督的思想是xx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1)让人民监督政府。xx始终认为党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向群众学习,必须接受群众监督。
      (2)从加强党的建设高度重视党内监督。xx将党内民主看作是一种制约权力的有效途径。他认为党内互相监督是防止党的肌体免受侵蚀的唯一有效途径。
      (3)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xx认为,必须在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之间建立起长期的互相监督的党际关系。
      (4)严惩权力腐败。xx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主张严惩腐败分子。
    6.试述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演进。
    答:(1)秦朝开创监察机关独立与自成系统的监察体制秦王朝建立后,在XX设立了专门监察机关——御史府。置御史大夫一名为御史府的最高监察官,总管全国的监察。一般的监察官员为御史。对地方郡县两级政府及其官吏的监察,则由御史府派御史监郡,监察的重点是郡太守和郡尉。秦朝法律规定,御史大夫与主管行政的宰相、掌军事的太尉一起,并称为“三公”。在秦朝创建监察机构时,已确立了监察机关实行独立自成系统的管理体制。
      (2)两汉XX多重监察与地方垂直领导的监察体制西汉前期因袭秦制,对XX机关及其官员的监察基本上是由XX监察机构御史府负责,这种监察在机构上是单一的。从西汉中期开始,对XX及其官员的这种单一监察逐渐转变为多重监察。东汉XX的监察机关为两个系统。一是御史台,亦称兰台寺、宪台。二是司隶校尉,专司监察。为强化对地方政府及其官吏的监察,汉武帝在元封五年(公无前106年)下诏将全国分为十三州刺史部,也即十三个监察区,由XX的御史府向各州派一名刺史为监察官,负责一州的监察事务。东汉地方监察机构除沿袭西汉置刺史和督邮外,又在县一级设廷掾为监察官。使地方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备。两汉XX监察机构独立于行政和军事机构之外,实际上由皇帝亲自领导,而地方所置的十三州刺史部,也属于XX御史府的垂直领导,地方郡国长吏无权插手。这种垂直领导的体制经两汉四百余年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3)魏晋南北朝的多重与多级相结合的监察体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对XX机关及其官吏的监察,实行多重监察体制。如曹魏政权XX的监察机关就是多重的四个监察系统。一是御史台。二是司隶校尉。三是尚书左丞。四是校事。这一时期,地方为三级监察体制。这种多重、多级的监察体制,弊多利少。
      (4)隋唐XX监察机关单一化与地方监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隋朝设立单一的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置御史大夫一人为台长。御史台的地位很高,与分掌政府行政的尚书、门下、内史等省并立。对地方州县官吏的监察,在隋文帝时未成定制,炀帝时建立司隶台,
    三、综合题
    1.什么是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
    2.监督学的目的
      监督学的目的是通过国家机关监督以及整个社会的监督,实现对公共权力的制约。由此,把握公共权力的来源、特点和运行机制是学好监督学的关键。总之,在学习监督学的过程中,学生应当培养自身的发散性思维和对多学科知识的整合能力,深入理解监督学与相关学科与课程的内在关系,这也是学好监督学的重要前提。
    3.监察机关监督的基本特征?
      第一、监察机关的监督具有国家性和权威性
      第二、监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具有专门性和独立性
      第三、监察机关的法侓具有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四、监察机关的法侓监督具有强制性
    11.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自治区xx、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可以提出撤职案的主体包括: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提出撤职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由主任会议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13.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自治区xx、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可以提出撤职案的主体包括: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提出撤职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由主任会议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14.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有哪些?
      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由基本职权和辅助职权两部分构成。基本职权是行政监察机关职权的核心,反映行政监察机关的性质。辅助职权是为了使行政监察机关更有效地履行职责而赋予行政监察机关处理相关事务的权力。
      基本职权包括:(1)检查权。检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2)调查权。调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调查的权力。(3)建议权。建议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督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的权力。(4)行政处分权。行政处分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有违反行政纪律的监督对象依法予以行政制裁,给予行政处分的权力。
      辅助职权包括(1)查询权。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查询。(2)请求协助权。行政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法案件时,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3)奖励权。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13.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有哪些?
      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由基本职权和辅助职权两部分构成。基本职权是行政监察机关职权的核心,反映行政监察机关的性质。辅助职权是为了使行政监察机关更有效地履行职责而赋予行政监察机关处理相关事务的权力。
      基本职权包括:(1)检查权。检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2)调查权。调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调查的权力。(3)建议权。建议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督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的权力。(4)行政处分权。行政处分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有违反行政纪律的监督对象依法予以行政制裁,给予行政处分的权力。
      辅助职权包括(1)查询权。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查询。(2)请求协助权。行政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法案件时,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3)奖励权。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14.什么是人大监督?
    人大监督就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
    15.勤政监督与廉政监督有何不同?
      1.定义不同2.考核方式不同3.监督内容不同4.监督方式不同
    国开(中央电大)行管专科《监督学》十年期末考试题库》由:卡耐基范文网整理
    链接地址:http://www.gjknj.com/duwu/347635.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 下一篇:国开(中央电大)行管专科《监督学》十年期末考试题库(分题型排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