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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股转协议1(工商登记)

  • 来源:卡耐基范文网
  • 时间:2020-05-14
  • 移动端:3.1股转协议1(工商登记)
  •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乙
    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将其持有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45%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5%的股权作价人民币玖佰万元整(¥90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上述45%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1、本次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材料递交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肆佰
    万元(¥4000000元)。
    2、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伍佰万元(¥5000000元)。
    第三条
    股权的变更登记

    在本协议签署后
    30
    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取得本次股权转让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标志)。

    第四条
    公司交接
    目标公司取得本次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换发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当天,甲方与乙方办理目标公司的新营业执照及目标公司其他全部证照、印章、印鉴、批件、合同资料、财务会计账册及其他文件材料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第五条
    债务处理
    由甲方对交接日前目标公司产生的全部债务负责清偿,交接日后目标公司产生的全部债务由乙方及目标公司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1、甲方合法享有标的股权,并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处分标的股权及履行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甲方本次股权转让已经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且其他股东均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2、甲方与目标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以及目标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均合法和公允。
    3、目标公司在交接日前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没有拖欠税费问题,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第七条
    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1、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

    2、同意在本协议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45%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交接后目标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目标公司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费用承担

    各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做的工商变更登记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日期:

    年月


    乙方(签字):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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