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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芙蓉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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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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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芙蓉镇》有感广西师大文院17秘书班1月21日“唱一曲严峻的乡村牧歌”这是《芙蓉镇》作者古华写的自序。雷达认为这种“严峻的乡村牧歌”其实就是把“风俗政治化,政治风俗化”。[1]全书也正是按照这一方向开展写作的,小说将政治语言与乡土语言结合,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以20世纪六七十年代极“左”路线破坏下

    读《芙蓉镇》有感 本文内容:

    读《芙蓉镇》有感

    广西师大文院17秘书班 1月21日

    “唱一曲严峻的乡村牧歌”这是《芙蓉镇》作者古华写的自序。雷达认为这种“严峻的乡村牧歌”其实就是把“风俗政治化,政治风俗化”。[1]全书也正是按照这一方向开展写作的,小说将政治语言与乡土语言结合,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以20世纪六七十年代极“左”路线破坏下的中国农村生活为背景,“寓政治风云于风俗民情图画,借人物命运演乡镇生活变迁”,展示了历史转折时期政治风云和乡镇生活的变迁。

    我本人是第一次看这种带有“政治色彩”的小说,看后也别有一番感慨。小说的地点芙蓉镇坐落在湘、粤、桂三省交界,作者古华也是土生土长的湖南人,而且家乡大致也处于省界旁,所以小说语言极具地方特色,如“娭毑”“红头花色”“巴壮巴紧”等。小说注重使用短小精干的标语,有节有奏,让读者很快就融入书中的氛围。如“忠不忠,看行动”“早请示”“晚汇报”“农业以粮为纲,工业以钢为纲”。这些标语不仅增强了文章的节奏感,还反映了六七十年代的真实社会状况。

    小说融人数命运、历史变迁和乡村民情于一体,描绘了一幅广阔的当代农村社会风俗画。作者从一九六三年写到了一九七九年,跨越了十六个年头,实际上还回溯到了一九五六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作者只选取了四年(1963,1964,1969,1979)作为描写对象,全文共四章,每一年成一章,环环相扣,描写得简洁明了,不会让读者感到繁琐。以女主人公胡玉音的命运为主线,描写了胡玉音、秦书田、王秋赦、李国香等人物的悲欢离合,这些人物的命运正是通过作者选取的四个年代来发生变化的,很好地融人物命运于社会变革中。

    作者通过以下几个主要人物来描写出阶级斗争的尖锐和可怖:

    谷燕山,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在作者笔下被称为“北方大兵”,是芙蓉镇一个铁骨铮铮的硬汉。当他被当为“右派分子”批斗时,最开始以为像拍战争电影似的对敌人作战时指导员先要浪费时间发表一篇类似“同志们,为了祖国和人民,为了全世界千千万万受苦难的阶级弟兄,冲啊!”的演说再开始作战一样虚假。然后这个享有“好脾气”的老好人开始暴怒,开始大声喊冤,可最终还是无济于事。最后在工作组收集的所谓助长资产阶级谋取人民财富的证据—每圩卖给胡玉音60斤碎米谷头子中屈服。当谷燕山被问话时,浑身都叫冷汗浸透了,一个在子弹纷飞的战场上眼都不曾眨一下的硬汉,最终倒在了阶级斗争下,甚至坦白了自己的生理缺陷,只能醉眼看世情,可见阶级斗争的“伟大”啊。

    李国香,县委工作组女组长,在第二章第三节《女人的账》中,李国香为胡玉音算了一笔她每圩(芙蓉镇定期开展集会称为圩)卖米豆腐的账:从一九六一年下半年起,芙蓉镇为五天圩,一月六圩,到今年二月底,一共两年零九个月,正好一百九十八圩。一圩卖掉五百碗,一毛一碗,一圩五十块,一月三百块,去掉一百成本,一月赚两百元,两年零九月就是六千六百元。还有谷燕山卖给你的大米,一圩卖六十斤,两年零九月就是一万一千八百八十斤。“六千六百元”“一万一千八百八十斤”这些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都是多么恐怖的数字啊,但这些巨额数字都是由“一毛”“一圩”这些不值一提的小数目算来的,但哪个大数字又不是由小数字组成的呢?怕就怕这是在进行阶级斗争清算,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古华用这种“列数字”的方式,把这个买米豆腐女人的家底全然揭明,直观的写出了“左倾”路线下靠自己勤劳致富的普通百姓被批斗的情景。[2]

    黎满庚,胡玉音的青梅竹马,后因胡玉音出生不纯——母亲出身青楼,父亲参加过青红帮,怕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而使俩人从情人变成以兄妹相称。后胡玉音被批斗,曾发誓要保护玉音一辈子的黎满庚摄于形势逼迫,在老婆“五爪辣”的哭缠下,背叛了自己的良知,交出了玉音托他藏匿的1500元。[3]世人都歌颂爱情的伟大,什么“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海枯石烂”、“情比石坚”,这些,到了阶级斗争前都成为了泡沫。

    黎桂桂,胡玉音丈夫,一个胆小如鼠的男人。这个在路上碰到条松毛狗、弯角牛都会吓得躲一边去的男人竟然被阶级斗争逼得有了暗杀工作组组长的可怕想法。可桂桂最终没有斗得过,被逼得自杀了,但他还是勇敢了一回,这都要归功于“阶级斗争”啊。

    到文化革命到来时,芙蓉镇更是今非昔比。

    “害人者”也成为了“被害者”,真是“被害的加害者 加害的被害者”。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曾经在芙蓉镇呼风唤雨的李国香也被打倒了,挂着一双破鞋游街示众,甚至为了饱肚甘愿被红卫兵小将侮辱像一条狗一样爬着走路。被她培养起来的王秋赦也翻脸不认人,传经授宝时,也紧跟大批判运动,乘人之危到处控诉自己和舅舅,她真恨自己当时瞎了眼,懵了心,栽培了一条忘恩负义的蛇,可真是“背时的凤凰走运的鸡,凤凰脱毛不如鸡”啊。

    在文革期间,人们的财富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大家纷纷朝“无产阶级”靠拢,越是“无产”越光荣。自此,大家的身份有了三六九等之分:雇农地位优于贫农,贫农优于下中农,下中农优于中农......以此类推。街坊邻居吵架,也要先估量一下对方的阶级高下,自己的成分优劣,倒是真有一番“阶级”斗争的韵味。就连小小年纪的孩童也晓得唉声叹气:“唉,倒霉,生活在一个富裕中农家庭。”

    人和人的关系也变得政治化起来,自从设立了“检举揭发箱”,家家户户每天天一落黑,就及早关上大门上床睡觉。白天街坊邻居们也不再串门了,免得祸从口出,被人检举。原先邻居们喜欢互赠吃食,讲究人情、人缘的纯朴风俗,现在已经被批判成资产阶级的人情味了,大家由原先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变成了如今的“人人防我,我防人人”,无数的批判正在向这个小镇席卷而来。

    作者在最后还是给了一个“大团圆式”的结局。文革结束后,冤案得到了平反,坏人王秋赦也得到了惩罚,成为了。时间真像在变魔术,“四人帮”倒台才短短两年多一点,山镇上的人们却是恍若隔世,进到了一个崭新的时代里啊。书中最后一节,便向人们展示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路线方针给芙蓉镇带来的变化:如今芙蓉镇逢圩,一月三旬,每旬一六,那些穿戴得银饰闪闪、花花绿绿的瑶家阿妹、壮家大姐,那些衣着比比挺挺的汉家后生子,那些丰收之后面带笑容、腰里装着满鼓鼓钱荷包的当家嫂子、主事汉子们,或三五成群,或两人结对,或担着嫩绿水灵的时鲜白菜......人们从四乡的大路、小路上赶来,在芙蓉镇的新街、老街上占三尺地面,设摊摆担,云集贸易。这是一幅多么和谐的画面啊,仿佛大家又回到了一九六三年逢圩的场景。[2]

    在这里,我想着重说一下书中对胡玉音和秦书田的描写。

    胡玉音,貌美肤白,待人热情,被芙蓉镇上的人称为“芙蓉仙子”。因卖米豆腐致富被划分为“新富农”,虽与李国香据理力争,但还是没有摆脱悲惨的结局,新修的房屋被没收,丈夫自杀,自己也成为“整治黑鬼”整天游街示众。后来与秦书田相恋,有了孩子,胡玉音变得愈发坚强了,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当她和秦书田的婚事遭到王秋赦和李国强阻挠时,胡玉音一改平时温婉的形象,面色坚定,公然反抗,据理力争,让一向老成持重的李国香失去领导风度大声怒骂,但她依旧没有屈服,被判罪时也是挺直腰身,连民兵也没能按下她的头来。当上头通知她成分划错了时,她第一反应是伸出双手,声音响亮(响亮得她自己都有点惊奇)地说:“先不忙退楼屋,不忙退款子,你们先退我的男人!还我的男人,我要人,要人!”这个多年来蚊子都不哼一声似的女人突然这样,着实让人吓一跳。作者笔下的胡玉音形象就是这样一个从柔弱慢慢变得坚强的女人,她现在会反抗,会力争。

    秦书田,多才多艺,博闻广识,因收集湘西民间风俗歌舞《喜歌堂》而被划为“右派分子”。秦书田可称为作者笔下一个特殊的形象,自我认为这是书中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形象,他不同于书中其他男性形象,如王秋赦是社会主义寄生虫,谷燕山、黎满庚逐渐向阶级斗争屈服,黎桂桂懦弱,而秦书田则是复杂多面的,表面的乐天、滑稽,内心的痛苦、清醒,疯癫的外表下藏着一颗顽强正义的心,他一直不承认给他划分的“右派分子”的称号,坚持要求大队党支部给他改为“坏分子”,宁可做“坏分子”也不做“右派”,这里既是秦书田的自我精神安慰,也是他对人民和党组织的忠诚。

    作者写秦书田时采用了“以乐景衬哀景”的手法。秦书田每逢大队召集五类分子批斗、训话时,只要叫一声:“秦癫子!”他就会响亮地答应一声:“有!”平时被批斗,也像走亲戚一样平常;被红卫兵捉弄要他跳“黑鬼舞”时,他也没有迟疑,反而显示出了一种既叫人嬉笑又令人讨厌的积极主动;他给五类分子(包括自己)捏狗像时,也是兢兢业业完成, 并且自己门口的捏得最为生动。但这些表面的滑稽其实是阶级斗争压迫下的真实性格的变形,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少受批判的苦,但他内心是痛苦的,他会晚上躲在草屋里哭,哭得好伤心,他还会半夜去崖边徘徊。

    秦书田值得赞赏的是,他并没有在阶级斗争的猛流下丢失善良。他捏狗像时,考虑到了胡玉音爱面子,故意忘记给她捏;看到胡玉音三天三夜水米不沾牙地作践自己,他心疼地哭了,劝她说:“你是聪明的姐啊。”他也有反抗的一面,他捉弄王秋赦被发现时,王秋赦对他和胡玉音进行打击报复,面对审问他据理力争,面对淫威他一改常态坚决不下跪, 被判刑时,他不负罪、不低头,和胡玉音心灵相通,彼此都明白:“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这是人的自然欲求(爱情)受到阻碍时爆发出的强烈反抗意识和求生意识,是人在苦难中美好品质的升华。古华正是通过对人物正反两面描写的这种独具一格的人物塑造方式,成功了塑造了秦书田这一人物。赵红也认为,秦书田是非崇高因素与崇高因素在一个人物的性格世界中进行巧妙的组合,从而使人物性格显现出多种形态的丰富性。这种有机组合,是人物性格丰富的内在源泉,是塑造秦书田形象获得成功的最重要的美学方式。[4]

    关于对《芙蓉镇》的整体印象,我有以下三种看法。

    第一,真实性。虽说小说来源于现实,但大部分的小说都有很多虚构的成分。而《芙蓉镇》无论取材,还是小说本身,都显示出强烈的真实性。古华也在书的后记中提到过,有的朋友出于对他的爱护,指出他的写作过于真实,有点偏离小说了。而古华则认为,文学对于社会生活的真实描写,是会让人害羞和痛心的。在今天这个特殊的历史年代里,害羞是一种颇为可贵的感情,是富有自尊心的表现,它可以成为一种跟过去的过失诀别的心灵的感召力,从而使人记取那些令人心悸的教训,对我们的下一代也可起到一种引以为鉴的效益。[2]

    第二,社会概括性。此书一经出版,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也使很多读者感同身受。古华也在《话说<芙蓉镇>》中提到过,很多读者看完此书后,都觉得芙蓉镇像他们的家乡,都觉得书中的主要人物像是身边熟悉的人。更甚有一位内蒙古的中学教员亲自对古华说道:“老古同志,我就是你写的那个秦书田......我因一本历史小说稿,‘文革’中被揪斗个没完没了,坐过班房,还被罚扫了整整六年街道.....”说着便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书中人物在现实生活中都有原型,很多读者(尤其是经历过阶级斗争那段时期的)读后会把自己的命运同书中人物相连接起来,甚至觉得描写的就是自己本身,这里与鲁迅《阿Q正传》里塑造的阿Q有点相似。

    第三,前卫性。值得注意的是,《芙蓉镇》中不仅写到了传统元素,如吊脚楼、逢圩,还写到了大马路、造纸厂、酒厂这些现代因素,让读者看到了新颖的一面。并且,书中还提到水污染、灰尘污染问题,这在八十年代的文学作品中是罕见的,与我们今天倡导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观是一致的,可见作者的前卫性。

    有人说古华的这部小说只花了二十几天完成,是不是一气呵成的急就章?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的,这部小说浓缩进了作者二三十年的人生经历和社会体察,说花了二十多年的心血写出来的也不过分。总之,这部小说值得一看,获得第一届茅盾文学奖也是实至名归。

    读《芙蓉镇》有感 本文关键词:有感,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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