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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人合伙合同协议书】2人合伙合同【最新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这次贴心为您整理了6篇2人合伙合同【最新,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最新二人合伙协议书 篇一

    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_______项目、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人民币_______元,占股_______%;乙方出技术,占股_______%。

    二、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管理。其他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账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账。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_______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_______%。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人情况,项目每月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违约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协议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二人合伙协议书 篇二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合同协议书 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条 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 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 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 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 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

    第十五条 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 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 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 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 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并报原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第二十一条 对合伙人的处理。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经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过半数合伙人附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1、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70%进行核算;

    2、均以人民币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应留置其可领取财产的20%,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如其行为可能对本所千万财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有权增加该留置的比例和时间及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当时支付确有困难,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 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二条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机构成立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二十四条 清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及有关机关通过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本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合伙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所主任签名并盖章,在15日内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机关批准注销后,原管理合伙人应当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第六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七条 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xx年 月 日

    最新二人合伙协议书 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其地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及其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伙人名称住所身份证号码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单位:_______万元出资者名称货币实物其它合计出资比例_________%缴付日期。

    五、税后利润和亏损分担方法

    企业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公积金_______%;

    3、提取公益金_______%;

    4、支付股利。

    利润或亏损按出资比例分配

    六、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通过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_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8、合伙企业歇业。

    七、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2)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2、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然退伙;

    (1)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债务时,退伙人应按本协议第5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发生下列情况,本企业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原因。

    企业解散后要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也可以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指定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结束后,负责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手续,将营业执照交回登记机关。

    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企业债务;

    4、返还合伙人出资;

    5、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九、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造成企业损失的,由违约人赔偿,具体赔偿数额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十、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签订的有效协议,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二人合伙协议书 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注:此款关于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组织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组织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组织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单位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组织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整机)、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组织名称继续经营原组织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组织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二人合伙协议书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乙方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双方的出资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____元(大写____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盈余。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____%债务,乙方承担____%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______________义务:______________

    乙拥有权限:______________义务: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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