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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独家代理协议合同范本】产品独家代理协议【最新7篇】

    在进出口业务中,采用独家代理方式时,作为委托人的出口商即给予国外的代理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推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7篇产品独家代理协议,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一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 (暂定名)。

    2)招商方案:营销策划内容及整体实施方案(见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营销及招商服务报酬。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互惠互利之精神,就该项目营销策划及招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标的物地址及面积

    1、项目名称:

    2、地址: 市 路 号

    3、面积: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招商面积 万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委托要求

    1、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且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招商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该项目为基础的资源整合上,要求方法科学,创新实用。

    3、通过招商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招商方案制订及独家代理招商工作,乙方所出具的招商方案及独家代理招商服务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内容为准。

    2、在乙方提交甲方认可招商方案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方案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地产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方案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独家招商代理服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计 月。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若另有所需,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服务报酬。

    2、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三),并保证资料真实性,为乙方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并实施方案提供便利。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的招商方案确认及执行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通知乙方,若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其他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该项目工作主持的会

    议,对乙方提供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及租户进行交流、讨论和确认。

    5、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租赁所需全部文件。

    6、有关现场租赁中心、户外广告、效果图、DM、楼书、营销推广活动、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制作费及发布费均由甲方负责,有关方案及合同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

    7、甲方及时确认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制度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组成 人的项目小组进行本项目的招商方案及执行工作(辅助人员不计算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配合。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约定日期并未支付给乙方应得服务报酬,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帐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供招商方案。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完成招商目标面积 %。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完成招商目标面积 %。

    6、乙方在提交招商方案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有关内容。

    7、乙方应纵观全局,对该项目可预见及不可预见之问题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

    8、乙方所委派工作人员的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该项目租赁中心、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旧由甲方承担。

    9、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独家代理招商服务商,并配有乙方的名称及商标标识。

    10、 乙方每隔两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并及时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即时相应调整决定。

    第七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代理佣金计算方法:相当于首年度月租金之 %,即 月租金。

    2、代理佣金支付

    a、 代理佣金支付为月付,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报酬。 b、 甲方如在本合同规定日期7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当于合同总代理佣金的5‰每月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c、 甲方如在合同约定日期30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为甲方违约。

    d、 代理佣金结算以租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到首期款为依据。

    3、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以该项目价格定位为准(见附件四)。

    4、若乙方招商过程中,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租金水平,则甲方将给予乙方奖励(具体见附件四)。

    5、该项目如需引入外埠租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而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机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泄漏给他人或用来谋取商业利益用途。

    2、所有与本合同有关之条款,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1、如甲方建议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乙方之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则乙方须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价之支持提交给甲方。

    2、甲乙双方在达成定价标准后,乙方应及时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频繁大幅度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RMB 元。

    3、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预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租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作出成交决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收代理佣金的50%作为服务费。

    4、为保证该项目对外形象的统一,招商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公平之对待,具体指:报价、租期、免租期、付款方式等各项招商条款。

    5、一切由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之报告、文件、文案、统计数据的知识产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6、本协议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于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不因此而受损。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案”)的销售租赁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2.1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i.建筑面积约 ________㎡的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的办公楼(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i.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2.2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均价及各期(按期考核) 销售、租金收入

    3.1 详见附表a 、b。

    第四条 委托代理(含考核)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4.2 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4.3 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销)售之日后的18个月(详见附表a)。

    注:项目可预(销)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5.2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见附件、商业部分见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____年__月__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6.3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6.4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代理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6.6 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业为近甲级写字楼,物业智能化程度为5a级(具体以竣工验收时的指标为准)。

    6.8 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6.9 甲方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出大产证,如有延误且影响到乙方办理销售房屋小产证的,销售租赁招商考核期根据延误期天数相应顺延。

    6.10 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期天数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承担相应广告企划设计工作,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企划方案的制定,企划方案(如广告、楼书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体内容应当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7.2 乙方在企划作业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销售租赁招商道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如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时,如因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图、建筑结构、小区规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7.4 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7.6 代理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交房(含为客户办理小产证等)。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编定广告销售租赁招商费用计划(详见附表),但其计划方案及其各子项费用的执行均须得到甲方的审核同意后划付。乙方有义务积极动员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资源、办公资源及优质的客户资源,配合本项目销售租赁招商。

    8.2 在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期内,如乙方要求增加广告宣传物时,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8.3 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8.4 凡现场接待处设备支出(含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电话费、清洁费及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代理费用认定

    9.1 凡销售、租赁客户正式签订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该首期款项后(含销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赁合同下的押金),并办理完成预(销)售登记或租赁行政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乙方完成该物业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行为,相应物业面积计入销售、租赁招商成交面积;

    9.2 代理佣金的计算:当办公楼及商铺的销售面积、出租面积、销售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时,代理佣金按附表b明细分别收取(见附表b)。

    9.3 当因招商需要,需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方可记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积并按照实际租金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第十条 代理指标

    10.1 乙方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内,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的办公楼及商业部分的面积、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b)。

    第十一条 代理费用结算

    11.1 本案项目代理销售、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计算统计时间是每月15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认。

    11.2 代理费结算及支付按考核期内完成的销售、租赁合同签定等情况,在自销售、租赁招商期开始后按各考核期达标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以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具体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乙方提供正式营业发票给甲方;对于办公部分如在考核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甲方除支付基准佣金外,还将按约定支付溢价奖励佣金(详见附表b);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 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对于商业部分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租金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没有佣金(详见附表b)。

    11.3 如甲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含每笔预付款)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应付款0.1%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间,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12.2 甲方确认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积由乙方独家代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终止乙方的独家代理权。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单方解除权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视为乙方成功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计入乙方代理指标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12.3 客户已签定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项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佣金并将该户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指标;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房手续后,乙方应将该物业已收受之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退回甲方,且不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面积及完成的销售指标中。

    12.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合同履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销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的订定、解释、履约和争议解决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3.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三

    合同双方:

    甲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规划商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商,招商该项目全部可招商面积。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招商工作;

    3. 审定乙方报送的所有方案;

    4. 乙方所制定的招商价格及招商方案等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5. 在招商过程中,若因客户退铺或逾期不签署承租合同及未按时交纳租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套商铺交与乙方重新出租;

    6.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委托第三者招商上述该项目,否则甲方仍需按照该项目全部实际招商金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7. 在代理期间,甲方须指派专职专门人员负责对接协调招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8. 甲方指定专门专职财务人员收取客户缴纳的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在执行报告中确定并经甲方签字认可;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组织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并对该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3. 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积极开展项目的整体工作;

    4. 按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合同条款独家代理招商该项目;

    5. 乙方代理招商之物业单位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工作人员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租赁意向协议》;

    6. 在签订租赁意向协议后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并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后一周内负责安排工作人员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并通知客户将首期款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7. 负责该项目招商工作的管理以及招商客户的接待及咨询;

    8. 负责客户的发掘与谈判;

    9. 负责督促客户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10.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代理甲方进行交易,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法律责任,须自负一切后果责任;

    11. 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中,标明乙方为独家招商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商标LOGO;

    第六条:招商代理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 招商费用:

    1.1.1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按1.5万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启动费,每月结算招商代理服务费时再进行扣除。甲方须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准时支付给乙方。

    1.1.2乙方收取甲方以本项目物业2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金;

    1.2 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3 租金价格:

    1.3.1 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由甲方确定;

    1.3.2 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招商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3.3 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2、招商费用结算:

    2. 1 招商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代理佣金;

    2. 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4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违约补偿;

    2. 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次应付款项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

    3.2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租金由甲方没收(未能没收的部分除外)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3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并与客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3.4乙方招商客户达到《客户签约标准》,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经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入场资格。

    3.5 乙方在正式招商之后将每隔_壹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3.6 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 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 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 违约。

    4. 如因甲方由于主观原因而未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材料等而致使乙方 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

    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 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招商工作提供有利支持与帮助。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

    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_____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_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_________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50%,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8%(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五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篇六

    签约日期: 20xx年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

    业主公司名字

    公司地址坐落于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公司地址坐落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30楼(以下简称“乙方”)

    缘甲方拟委托乙方对于本合约不动产标的之物业提供首席招商代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同意订定合同条款如下:

    一、 定义

    “该物业”指位于物业名称“”。 “租赁区域”指该物业的商业部分。

    “租赁区域总面积”指零售商业面积,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租赁面积约 平方米(以最终测绘报告为准)。

    “租赁意向书”指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意向合同书。 “正式合约”指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该商业”指该物业的零售商业部分,具体面积及位置以承租场所的平面图为准。 “业主”指、其合法继承人、转让人或受让人。 “开业”指业主以不同形式宣布项目商业裙楼部分的开业当天。 “首席招商代理”是指:

    由乙方的招商团队负责本项目的租户招商工作,乙方是甲方首席的第三方招商代理公司,参与甲方在招商过程中的招商前置作业、项目定位调整及招商策略的协助工作,并接待及处理其他第三方招商代理公司介绍之租户。

    二、 合约期限

    自签订本合约书之日起,至甲方所提供的零售商场开业日。

    三、 终止合约条款

    1)代理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所规定之各项服务,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及应提供的服务,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如甲方书面要求一个月后,乙方仍未有改进,甲方有权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合约终止日期以通知书发出之日期起15日后为准。

    2)在代理期间,如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履约,甲方不得无故不支付乙方合同所规定之费用。如发生上述情况,则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其付款要求,如在乙方书面要求一个月后,甲方仍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即被视为终止本合同。

    3)如双方确认终止合约条款的条件符合时,则在此之前已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有效合同,所应支付乙方的代理顾问费用及招商代理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结清。对已签订租赁意向书但尚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如在代理期结束后6个月内与承租户签订正式合同并收到承租商户保证金时,甲方按应支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用标准结算给乙方。

    四、 乙方关于该物业的首席招商代理责任,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拟定符合定位要求的招商策略与阶段性计划。

    拟定租金方案并负责就市场趋势及其对租金水平的影响,以及适用于该物业之租约条款等提供最新资料及建议。 制定整体租赁策略及租赁调控策略。就租赁限期、租赁条款、租赁责任等有关租赁该物业条约的制定提供意见。 就租户组合、配套设施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拟定目标租户建议名单,圈定招商对象。

    乙方在得到甲方正式委托后,应迅速筛选受托项目之目标客户,并在带目标客户看过项目后将就本项目所填写的“客户确认书”(含目标客户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客户业务种类等详细资料以及客户需求情况)于甲方处备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并通知乙方后,该客户将被视为乙方的代理客户。乙方应在代理期间随时填写“客户确认书”于甲方处备案确认。 8负责开展及跟进租户,协调并落实租赁条件,协助签订租赁合同。 乙方将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招商小组(见附件一)。招商具体事务由成都仲量联行商业零售部副董事廖曦小姐担当项目首席招商负责人,负责在招商过程中的协调、跟进。项目小组主要成员应保持稳定(此前需由甲方确认)。

    乙方安排与甲方每月不少于一次例会,地点原则上为西安(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进行不定期会议)。会议讨论租赁策略和租户拓展计划,以及租务代理的进展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将向甲方每周提供一份招商进展与租户拓展计划报告。

    乙方在项目启动全面招商时按照实际情况将会派驻场一位或以上招商人员负责团队客户的整合、带看客户及接待上门的客户。

    五、 招商时间要求及工作成果

    本项目的商业定位、业种业态组合、招商进度规划及工作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署补充合同另定。

    六、 保密

    与租户或准租户所达成之协议,不论是于磋商期间所作协议,或是存载于预租/租赁合同或具法律效力等文件及其内容,乙方均应严格保密。甲方亦同时对乙方所介绍的租户或准租户的资料严格保密。

    七、 代理顾问费

    7.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

    100%租赁完成时截止。

    7.2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代理顾问费为每月人民币

    7.3 代理顾问费的支付:

    乙方将在代理顾问服务开始后第一个月起,每月的前一个月的25日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书,甲方应于收到通知后30天内支付给乙方的指定帐户。如应甲方要求延长服务期限,则费用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仍为每月人民币 元,按月支付。

    八、 招商代理费

    8.1 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收费标准:主力店是指百货、超市、电影院、家居卖场、家电卖场等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的业态。

    1) 百货、超市、家居卖场类:

    招商代理费为相当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平均月租金之2个月的金额或保底金额两者取高的方式确定。

    (注:用作计算的平均月租金是指每份租赁合同上所确定之租赁期内的平均月租金,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2) 电影院类:

    面积小于3500平米的影院主力店招商代理费为每家人民币 3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面积大于3500平米的影院主力店招商代理费为每家人民币 35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8.2 非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收费标准:

    承租方经乙方介绍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且已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了保证 金/押金的,视为乙方完成了该承租方相关的委托事项(“成交”)。

    如成交的情况下,甲方将以以下二种形式之一计付乙方招商代理费用: 1)。 租户以固定租金形式或以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计收租金:

    2)。 租户以其它形式(注2)计收租金:

    a.合同年限在三年以下的合同,按照确定之楼层平均预算租金的1.5倍来收取招商代理费。

    b.合同年限在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合同,按照确定之楼层平均预算租金的1.8倍来收取招商代理费。

    注1:用作计算之平均月租金是指每份租赁合约上所确定之租期内平均月租金。(不包括任何租户应缴交的税费、管理费、空调收费等,同时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注2:其他形式包括:以租户营业额百分比提成方式计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加营业额提成方式计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计收租金及任何非固定租金方式、承租方要求与甲方合资/合作经营,或完全要求甲方出资建设且由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并取得利润分成。楼层平均预算租金会在招商工作正式开始的提前三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进行确定。

    8.3 招商差旅费:招商过程中产生的在中国境内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本项目招商需要,乙方工作人员赴海外进行招商,如费用要求甲方承担的,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包括费用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支付该费用。

    九、 招商代理费支付方式

    1)招商代理费于实际承租商户签署承租意向书且甲方收到该承租商户的定金或首期保证金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发出此笔招商代理费付款请款单和收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50%作为第一笔招商代理费,余下之招商代理费则由甲方与实际承租方于正式的租赁/联营合同签署,且甲方收到全额保证金或押金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发出此笔招商代理费付款请款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50%。

    2)甲乙双方同意,不论是任何原因,如租户签订了承租意向书后,但最终未能完成签署正式租赁/联营合同,而且甲方已向该租户退还了保证金的情况下,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內,全数退还甲方有关该租户已支付过之招商代理费。但是,如甲方没有退还该租户的保证金的情况下,乙方无需退还甲方有关该租户已支付过之招商代理费。

    3)本合同终止日当天起计壹个月内,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原则完成结算,经结算后实行多退少补。

    十、合同期间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一切有关该物业之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楼面面积及图则、工程规格及建筑用料、屋宇设备之详情、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在研究中所需的项目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以配合乙方的工作。

    3) 甲方将协助向乙方提供相关市场信息,及时反馈乙方交付的顾问报告意见,配合乙方进行项目招商工作。

    4) 甲方与租户签定预租/租赁合同前提供相关法律资料及文件,如各项许可证、批文、同意书、土地产权证及其它相关资料文件之副本。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足额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甲方若遇任何紧急情况,有权召开需乙方参加之紧急会议,但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会议时间和议程。

    7) 甲方拥有本项目可接受的承租零售商租约条件(品牌、店铺位置、面积、租金水平、优惠条件及合约年限等)的完全决定权。

    8) 乙方应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研究该项目和编制报告及招商材料,报告及招商材料必须客观并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9) 乙方提交的书面报告、方案等,只能用于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到任何第三方项目;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报告、方案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十一、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应得招商佣金,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按逾期天数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的违约金为当期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无法履行的,对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不予退还;若该费用不足乙方已经完成招商的本合同约定应得佣金,乙方将有权向甲方追索相应的招商佣金。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无法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十二、 免责条款

    如因地震、台风、战争、瘟疫、洪水及其他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赔偿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书面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十三、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终止。

    2. 如果项目因不可抗力、不可归责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该方不负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协商三个月还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四、 合同的修改及补充

    本合同条款是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

    十五、 语言及文本

    本合同由中文做成,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十七、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应通过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争议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该商场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八、 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日后协商,以书面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方:

    ———————————————————— 甲方公司名字 (甲方)

    签署方:

    —————————————————————

    签约日期: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产品独家代理协议 篇七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业务的共同开展,甲乙双方本着自觉、公平、互惠互利、老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望迪”牌环氧地坪漆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约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明细

    1、代理地域:乙方的代理地域为__________地区,不属于甲方的分支机构,财务独立核算。

    2、分包代理: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专卖店供货或设下级代理商,乙方对其行为负全部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如授权书、营业执照、产品质检汇报、商标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相关必要文件的复印件,以援助乙方办理产品正常经营的手续。

    2、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所销售产品的相关资料,如样品、产品说明及画册等。

    3、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订单发货给乙方,订单中必须明确品名、颜色、数量、包装、运达地、提货日期等详细信息,以乙方加盖乙方公章为有效订单,件亦为有效订单,运输费用由乙方承当。供货价格以甲方制定的代理商价格为准,如有变动,以实际调价为准。

    4、为确保及时发货,乙方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订购单,20吨以上大批量订货须提前五个工作日提交订单,并支付甲方30%的货款为生产定金。

    5、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格产品。乙方收到产品在一周内发觉存在质量问题,凭相关部门的检验结果,甲方给予退货或更换,但因乙方施工技术造成的结果不在退货或调货范围。

    6、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客户、销售市场、订单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7、甲方可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和总结。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8、本合约终止后,甲方应马上返还乙方的相关资料。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正当的经营办公园地、固定的联系方法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相关必要文件的复印件。

    2、乙方需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作为代理保证金,保证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合约终止后甲方将保证金全额退回。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代理规定等情况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营销活动来促进销售,接受甲方的销售、技术、价格指导。

    5、乙方应不断地及时地向甲方提供市场竞争及产品的反应信息。

    6、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甲方信誉的活动。

    7、乙方如发觉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应据实及时向甲方汇报。

    8、乙方不得援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也不得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约。

    10、合约终止后,乙方退还甲方提供应的全部产品,返还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的全部物品及证书资料等,并马上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四、代理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以代理商价格为准。甲方除向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2、销售价格:甲方应当依据乙方地区环氧地坪漆的。市场情况做综合考虑,作出合理的零售价格供乙方参考。

    3、变价处理: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使产品价格更具市场竞争力,以扩大市场占有率,甲方会依市场状况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为防止价格上涨及下调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对乙方已定购及已出货的产品进行价格爱护,具体方案如下:

    1)甲方调价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2)双方已签订购销合约但尚未执行的,改按原价格执行,甲方书面通知调价日之后的协议按新价格执行。

    五、佣金核算

    1、甲方于每月的月底(30号或31号)向乙方收取当月出售甲方全部产品的余款(70%的货款)。

    2、乙方所介绍并达成交易的工程,甲方在除去工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外(甲方向乙方提供产生相关费用的有效凭证),所余利润与乙方五五分成,甲方不予接受的工程乙方则无佣金。

    六、知识产权

    1、在合约期内,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和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理地域内享有占用许可的权利,但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删除、涂改、变更或仿冒甲方商标,或以其它方法直接侵害甲方产品知识产权。

    七、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约因以下情况而终止

    1、合约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约;2、甲乙双方通过协议均自觉解除本合约;

    3、在合约期内,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合约主要义务的;

    4、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纳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合约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约目的不能完成的;

    7、当事人一方因治理和效劳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判,严峻损害另一方的商誉;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9、在合约期内,如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合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约。本合约的附件和补充合约均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约效力

    本合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本合约正本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涂装工程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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