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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固定期限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新7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一

    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未签订的则自应当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即最长可主张一年(部分地区在签订的时候,会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则最长为11个月)。超过一年未签订的,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倍工资赔偿的时效自应当签订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最终导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在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的三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由于用人单位工作疏漏,在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经实际履行。

    对第一种情形,《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这一规定,一旦出现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就视为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该支付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且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第二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适用《劳动合同法》第82条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第82条2款没有确定两倍工资的支付期限,笔者认为,从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这个期限,应从双方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直至双方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时止。

    你20xx年1月1日开始,相当于没有签订合同,你应该及时提出劳动仲裁,现在超过了一年,很可能不被承认在劳动仲裁时限之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单位的原因,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但是这个现在很难获得支持了,国家会偏向用工单位的。

    你要明白,国家推出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单位欺负员工,故意损害劳动者利益。如果单位合同到期,并没有损害你的利益,就算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国家也会容许单位改错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立法目的一样,就是保证单位应该签订故意不签订、员工提出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对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如果单位并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行为,国家一般会给单位一个改错的机会。

    所以,如果单位对你还不错,你自己并没有受到欺负,要抱着感恩的心,善意提醒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那就要承担不利责任了。

    比如你告知单位,你的合同已经两年没有签订,按照规定,希望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延续劳动关系,单位不同意,那就是损害了你的利益。

    你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记得保留证据哦,尤其是这个提醒,最好快递,保留底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不是无终止时间,而是指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即期限长短无法提前预料和确定。没有固定的合同终止期限,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间的最大区别。

    一、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拒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如何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一样,可以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进行变更。变更合同条款时,双方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

    四、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像很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所认为的那样一旦签订就无法解除。法定情形出现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同样可以解除。下列情况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经济补偿金问题

    (一)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随后还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

    简单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三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月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个月(天),从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人力资源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人力资源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人力资源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人力资源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人力资源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人力资源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劳动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劳动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人力资源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劳动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文书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条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五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 省(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___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__________乙方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议 篇六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有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

    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1、无固定期限合同。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具体为:___。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工作能力:团队精神:其他:

    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的工作。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劳动报酬

    第九条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

    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

    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

    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七

    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注意,此工作年限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

    其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失性解除情形和医疗期满解除、不能胜任解除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种情形包括四个条件:

    一,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次数从《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开始计算。如果施行前已经多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次数不计入“两次”内。如果连续签订两次甚至更多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不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解除情形和第四十条医疗期满解除、不能胜任解除情形;

    三,续订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者没有明示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我们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更多关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订?在签订的时候有哪些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关于这些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将会根据您的提问,为您做最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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