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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代持协议书【通用6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2-09-27 19:16:29
  • 移动端:股份代持协议书【通用6篇】
  •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牛牛范文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6篇股份代持协议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篇一:股份代持协议书 篇一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年____月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2.此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系甲方委托乙方受让原股东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___________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受让来源于原股东___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作为该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甲方授权乙方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甲方授权乙方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作为上述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基于此的全部投资收益;

    2.甲方有权将“代持股份”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3.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

    5.甲方保证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2.乙方保证本协议生效后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均全部归属于甲方;

    3.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不得对“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保证在以股东身份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5.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代表股份”时,无条件同意并承受,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股东登记等)。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积极、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保障对方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对方与“代持股份”相应投资额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目标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

    篇二:股份代持协议书 篇二

    委托人(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况

    1、甲方在 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股份代持协议书 篇三

    甲方(隐名股东):xxxx

    身份证号:xxxx

    住址:xxxx

    联系电话:xxxx

    乙方(显名股东):xxxx

    身份证号:xxxx

    住址:xxxx

    联系电话:xxxx

    丙方:xxxx

    身份证号

    住址:xxxx

    联系电话:xxxx

    丁X:xxxx

    身份证号:xxxx

    住址:xxxx

    联系电话:xxxx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以及设立公司、分红等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xxxx

    第一条设立事项

    甲乙丙丁四方分别出资xxx元、xxxx元、xxxxx元、xxxx元共同设立xx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名义拍卖购买位于xxxxx的房产,公司决定使用该房产出租赚取收益,所得收益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元占目标公司10%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丙方、丁X作为甲乙双方股份代持事项的见证者。

    第三条委托行使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xxxx

    1、由乙方依据甲方在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乙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XXX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双方特别明确,乙方未实际参与公司设立及运营中的任何事务,因此应本项委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如被追索而导致实际承担任何责任的,乙方均有权向甲方继续追索该等损失。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乙方配合将其代甲方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的相关手续,但必须提前XXX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xxxx

    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

    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xxxx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第七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XXX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甲方持有的股权份额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拟转让乙方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6、甲方以合理价格向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目标公司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转移代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经营不适当导致乙方承担任何责任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xxxx元。

    3、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x元。

    第十一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丙方、丁X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悉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并确认上述安排有利于增进各方共同利益,如甲方后期愿意显名登记于工商系统及公司股东名册,丙方、丁X同意履行必要的配合手续(即对有关决议案持赞同意见)。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丁X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签订地点:xxxx

    甲方:xxx年xx月

    乙方:xxx年xx月

    丙方:xxx年xx月

    丁X:xxx年xx月

    篇四:股份代持简单版的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______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1、甲方拥有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份所应有权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股东权利

    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4、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间,基于甲方股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份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6、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份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5、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与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报酬。

    八、保密约定

    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九、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交由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指定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五:股份代持协议书 篇五

    委托人(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况

    1、甲方在 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 ,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 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篇六:股份代持协议书 篇六

    甲方:XXX

    身份证号:XXX

    住所地:XXXXXX

    乙方: XXX

    身份证号:XXX

    住所地: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人民币XX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X公司注册资本的XX%,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xx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xx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 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 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xx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 在甲方拟向xx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时间: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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