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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东股权协议书优秀8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2-09-13 21:43:05
  • 移动端:公司股东股权协议书优秀8篇
  •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牛牛范文网为朋友们整理了8篇公司股东股权协议书,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篇一:股东协议书 篇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大连 公司(下称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

    2、甲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

    3、乙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

    4、XX系以其全部意愿成为公司的隐名股东,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经三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丙方作为股东投资公司之事宜,与甲方及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股权转让

    1、丙方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公司40%的股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丙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并以甲方的名义对该公司持有40%股权。

    2、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依据,享受40%的股东红利分配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乙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

    4、XX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受让价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于款项到账后 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出具收款凭证。

    5、甲方收到前款约定的价款后,以公司名义为丙方出具股东书面确认函件(股权凭证)。

    6、股权转让前(即股权凭证出具之日以前)公司权利义务由甲方与乙方承担,股权转让后,丙方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义务。

    二、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3、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甲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交易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账号、出具收款凭证、以公司名义出具股东确认函件等。

    3、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权,不得采取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实质性减少的行为。

    4、甲方不得侵害XX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乙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乙方不得侵害丙方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三)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按40%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丙方有权按持股比例等比增资。

    3、丙方有权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甲、乙方转让公司股权时,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4、丙方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5、丙方认可其对公司的权利仅限于股东权利,并承诺不对该部分出资以任何名义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监事

    各方同意由丙方女士,居民身份证号: 出任公司监事,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职权。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须承担中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六、协议解除或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但须由各方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合同各方,并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及承担义务。

    七、法律适用与管辖

    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并由公司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八、其它

    1、合同各方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载明内容为准,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其它各方。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以中文和英文文本制作,因不同文本解释产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本协议中英文文本各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及公司持有中文及英文文本各一份。各方所持有的协议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国籍: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国籍: 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国籍: 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篇二:股东协议书 篇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丁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根据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根据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可以抽回投资;

    (五)不可以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可以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可以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商量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量不成的,根据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根据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允许根据《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根据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可以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商量解决,商量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商量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商量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篇三:公司股东协议书 篇三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址:x市(县)x街道(乡,村)x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xxx(项目名称),总投资为x万元,甲出资x万元,乙出资x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x%,x%。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x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xxx(签字或盖章)合伙人:xxx(签字或盖章)

    x年x月x日

    篇四:股东协议书 篇四

    转让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1、XX公司(下称______公司)是经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与乙方均为______公司的股东。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XX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协议签订当时______公司基本账户余额:______元)以_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转让费______元,人民币______以(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______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30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 盈亏分担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XX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XX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XX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XX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年____月____日

    转让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篇五:公司股东协议书 篇五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各以认缴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______ 身份证号:

    丙 方: 身份证号:

    兹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成立上海XX公司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拟总投资额为100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拟出资额3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拟出资额4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拟出资额3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

    4、股东实际资金注入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两年。

    2、甲方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营运,具体职责包括:

    办理公司成立登记手续;

    公司行政、人事、财务等事项管理;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 负责产品的销售,具体职责包括:

    产品市场推广和营销;

    业务拓展的及时数据反馈;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4、甲、乙、丙三方有互相监督和协助对方相关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5、公司不设股东会,如有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三方意见无法协调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则按以下顺序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界定的各项条款;

    主张方股东共同持有的实际出资比例;

    公司法人;

    提至对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6、甲、乙、丙三方每周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三、财务管理

    1、资金由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

    2、公司账目应做到每月清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3、资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单笔次超过3000元的,应由三方共同核批。

    4、其中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提交股东例行会议决议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5、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收受商业贿赂或私自侵占公司公共财产:

    对于三方认可且金额不高于300元的商业赠与,收受方有权保留或交由公司处理;

    对于收受方当月未呈报公司,并私自收受的任何形式价值超过300元的商业赠与或商业贿赂;或利用任何手段私自侵占公司财产利益的,收受方应赔偿公司及守约方全部损失并处以收受方10倍罚金赔偿给守约方;受贿、侵占金额巨大达到立案标准的,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由收受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公司及守约方全部损失。

    四、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度亏损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

    分红时间为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第一个工作日;

    分红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分红比例为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

    五、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转让方XX将股份转让予其他方的,应征得未转让方书面同意;

    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损失的,转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

    2、退股: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和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全部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

    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退股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退股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退股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其他方入股的,拟入股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若清算后有剩余,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按认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资金注入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支付守约方共10万元违约金。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对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篇六:公司股东协议书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股东贷款协议书由上述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订立:

    根据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设立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章第____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资金筹措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_______万美元由甲方从境外提供股东贷款解决即由甲方从境外提供自有资金贷款。

    第二条 甲方应保证其在乙方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按期到位,并按乙方公司建设和生产经营进程所需提供股东贷款,甲方为乙方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总额不超过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_____万美元,用途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划相符。

    第三条 乙方有义务按建设和生产所需提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贷款要求。

    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协商订立协议确定每次贷款的用途,金额,利息,到帐期限和归还期限等有关事宜。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股东贷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贷款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星期内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无故终止协议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协议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股东贷款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协议解除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或没必要履行的。

    3.协议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出解除本协议的。

    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协议才能终止。

    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七:股东协议书 篇七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公司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投资方为:

    1、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2、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3、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三、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

    2、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

    3、投资人: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

    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四、利润分配:

    五、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投资各方各执一份,共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

    篇八:公司股东协议书 篇八

    甲 方:______ 住 址:______ 身份证号:

    乙 方:______ 住 址:______ 身份证号:

    丙方:______ 住 址:______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注册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______200万 元

    5,经营范围:______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各方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甲乙丙作为股东显名于工商注册资料。

    1、公司前期开支。

    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办理公司注册费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之必要开支。

    本协议所列各股东都将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成立前所有股东组成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会根据需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所有股东都应参加,经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决权同意,可决议通过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

    各股东根据筹备委员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职,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的正常的财务制度进行实报实销。

    2、注册资金(本) 200万 元。

    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注册资金到位情况约定: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等各出资股东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后,按照上述约定将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各股东出资及占股情况。

    本协议所列股东均为实际出资股东, 各股东实际出资额(包括启动资金及注册资金)及所占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实际出资110万元,占股55%;

    2)乙实际出资80万元,占股40%;

    3)丙实际出资10万元,占股5%;

    4、各股东表决权的规定。

    特别的,关于股东的投票表决权的约定:

    甲方总享有60%表决权;

    乙方享有30%表决权;

    丙方享有10%表决权;

    5、本协议所列股东未按照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一)、公司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本协议所列全体实际出资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务。各股东一致同意,每________月 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遇特殊情况,任一股东会成员都可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执行董事不能或不愿履行职务,则由各股东推选的股东召集和住持。

    2、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下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

    1)、须经所有本协议所列股东达成一致同意决议后方可进行事项: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须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事项。

    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本协议所列所有股东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需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多数表决权通过事项。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执行董事及监事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乙为公司的监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监督及协助工作。

    (三)、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各股东在公司任职,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应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公司与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1、人员招聘等人事制度。

    公司制订人事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薪酬、培训、升职、劳动纪律等用工事项,公司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对开展以上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批,任何管理者都无权私下决定以上事项。

    2、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规范严谨的财务制度,一切资金往来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公司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可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供各股东查阅。

    建立规范的请款和报销流程。公司任何款项的支出和报销,都应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的层层审批,任何股东都不能私下向公司支出和报销相关费用。

    3、经营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对业务合同进行专业的商业和法律审批,以减少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对公章的保管及使用、重要档案的查阅等事项建立规范的审批流程制度,以尽可能减少风险。

    (四)、其他管理制度。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根据需要应及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尽可能采用高效安全的操作流程。

    四、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各方按照实际所占的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各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分红的时间:每一会计年度的第一天分取上年度利润;

    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剩余利润的60%,各实际出股股东按本协议确定的股份比例分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三 年内,各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四 年起,经其他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如转让给善意第三人,转让协议有效的,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全体股东按转让价格20%支付违约金。

    2、退股:

    1) 原则上,公司成立前3年,股东不得退出。

    2) 在公司成立前3年,原则上股东如因个人原因退出,须赔偿公司不低于2倍于初始投入资金的违约金。

    3) 公司成立前3年,股东因个人原因退出的,按照投入资金的80%折价回购。

    ___) 所退股权由剩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获得。

    4) 公司成立3年后,股东退出,按照如下条款办理:

    退股条件。

    退股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退股标准。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在此情况下,退股方只能要求取得公司总资产80%的分配金额,不得再要求其他分配。

    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并分为三次支付,每次支付间隔不得低于三个月。

    5) 特别的,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全职于公司工作的,予以退出股权,股价按照上述条款支付。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本协议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本协议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十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额外按照应出资额的3倍向守约方支付补偿金。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万 元,同时公司予以强制退股,退股价格按照本协议 条规定执行。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见证方 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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