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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最新7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2-08-30 19:12:01
  • 移动端:房屋买卖合同(最新7篇)
  •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牛牛范文为您带来了7篇房屋买卖合同,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基地房屋买卖事项订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乙自愿将坐落在张村村东的宅基地房屋一套出售给乙方。(____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甲方保证宅基地手续清楚(以____家人农业户口前的名字,前____年宅基地手续档案,全权委托乙方,另立协议,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天办完)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每平米____元(____元)年限____年,乙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款总房价(____%)元,余款在甲方交付房屋宅基地手续后一次付清。

    四、若发生与双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五、甲方负责楼上楼下上下水接通到位。乙方如需加盖部分,需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协商。

    六、如遇拆迁征用,地面附属物及赔偿都归乙方。

    七、违约责任:乙方中途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价__%的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向乙方在____天内退还所有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__%违约金。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需向对方支付房价__%滞纳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宅基地手续费用为__万元,甲乙双方各____。

    十、宅基地手续未____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房屋买卖合同 篇二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必须由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既是确立房屋买卖关系的必要程序和凭据,也是日后处理房屋买卖纠纷的重要依据。

    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1 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 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 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 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 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6 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

    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 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签《房屋认购书》流程购房者在选好房源,谈妥价格后,第一步便是去签订认购书,并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定金一般在5000元到1万元之间。定金多少才算恰当,并无一定标准,视各人需要而定,由双方协商。

    篇三: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篇三

    出卖方:xx(以下简称甲方) 姓 名:xx身份证号:xx联系电话:地址:

    买受方:xx(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xx身份证号:xx联系电话:地址:

    居间方:xx(以下简称丙方) 地 址:

    资质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共有房屋事宜,订立本《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并在丙方见证下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产基本状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房产即坐落于xxx路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xxxx,共有权号:xxxx。

    该房屋权属性质为:xxxx(商品房、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其它)乙方对该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 出售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此款为甲方净得价款。

    [第三条] 共同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交易居间人代为办理交易相关手续,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甲方拿到全部房款之日止。

    [第四条] 佣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一、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的佣金由xx方承担,甲方承担xxxx元(大写:xx)乙方承担xxxx元(大写:xxxx)总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上述佣金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

    二、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过户过程中,所有税费,手续费由xx方负担,丙方协助办理,以后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与丙方无关。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元(大写:xx)做为定金,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剩余房款xxxx元(大写:xx)于xxxx付清。

    [第六条]房屋交验: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必须于xx日内,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交验前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等相关费用有甲方承担,

    验后发生的各种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xx三,甲方在取得上述尾款时应向乙方出示户口迁出证明及该房屋水、电费用结清的单据,如甲方无法出示上述结清单据,则乙方有权在上述尾款中扣除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作为费用,由丙方保存,待甲方结清所有欠费后一次交付给甲方,甲方有义务按照相关单据结清各项费用,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为其所有且无任何权属争议,该房屋的权属证书应当齐全。甲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当天将该房屋有关资料交给丙方作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之用。

    二、甲方保证乙方所购上述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确保乙方所购上述房屋在交易过程中该房屋共有权人或共同居住人同意出售该房屋并对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予以认可,否则甲方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必须将租赁户腾退。

    四、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抵押等其他权属瑕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及丙方办理全程过户手续,如因故不能前往需在两日内通知丙方,否则因甲方原因延误过户期限视甲方违约,并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在交易过程中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按以上规定期限支付,若到期未支付,视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及丙方办理全程过户手续,如因故不能前往需在两日内通知丙方,否则因乙方原因延误过户期限视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九条] 丙方责任:

    一、见证本合同并保管其中一份;

    二、代办相关过户及房屋交验手续等;

    三、对该房屋交易全过程有见证及协调的义务;

    四、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丙方有义务向甲乙双方告知国家相关部门所执行政策、制度及税费标准,如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以上标准有变化,合同各方均有义务按照最新标准来执行合同,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或延误执行《买卖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上述房屋出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三、如果由于所售房产的权属纠纷而导致该房屋交易无法进行,则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四、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在甲方未发生违约的前提下,乙方因任何原因提出终止本合同,均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丙方已收取的居间服务佣金不予退还。

    五、若因甲、乙任意一方违约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佣金及交易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守约方应支付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支付,上述费用违约方应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因自然灾害、政府重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及房款。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及其他:

    一、甲、乙双方就《买卖合同》条款的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的条款,丙方仅负责见证(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地产交易部门、房地产开发部门、银行、政府相关部门对外承诺的工作日和丙方无关,丙方只是负责按照以上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四条]xx补充协议:xx

    甲方签字:xx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xx代理人签字:

    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篇四:房屋买卖合同 篇四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中介方):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该房屋用途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所有权人为 。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

    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

    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xx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并经乙方确认。

    第五条 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二) 银行贷款

    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银行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七条 房屋交付

    (一) 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 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 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三) 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四)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 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 乙方义务

    1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 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 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 丙方义务

    1 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 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 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 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 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某某机构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篇五:房屋买卖合同 篇五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公平、合理、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下列房屋出售给乙方所有,房屋座落:富阳市富春街道路号楼室,面积为平方米,车库一只。

    二、甲、乙双方协议房价为万仟 元整(¥X元整)。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后,乙方付给甲方 元整,余款 付清交房。

    四、访房屋为联建房,暂未分户办理房产证及相关证件,在政府出台允许可(转)办房产证时,甲方应供一切资料,土地产权户主签好字,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产权手续,办理房产证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五、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纠纷、抵押债务,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六、今后该房屋被拆迁或扩建,给予该楼的补偿及赔偿款都归乙方所有,房屋内有水表、电表,甲方给乙方接通好,开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准许乙方屋顶安装太阳能。

    七、在甲方未为乙方办理好该房屋的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前,甲方无权就该房屋权属主张任何权利。

    八、其他事项:

    九、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守信誉,不得反悔。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自觉执行,不得违反。如有违约引起的纠纷,本代理人应出庭作证。

    十、三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代理人保留壹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篇六:房屋买卖合同 篇六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 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院落(包括:正房 间、厢房 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 米、宽度为 米,面积共 平米。

    2、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

    3、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4、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5、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6、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7、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8、 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篇七:房屋买卖合同 篇七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___元/天,(由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逾期7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原告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四、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延期带来的损失_________元。(按银行现利率执行)。

    五、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红桥区咸阳路南端东侧龙悦花园___楼___门_________号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于____年___月___日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付于被告帐户,合计总房款_________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帐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导致至今_______年___月___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损失赔偿额标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参照“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20xx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通知》中《红桥区20xx年住宅房屋指导租金》06-05邵公庄新区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为依据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的合理请求都遭到拒绝,被告故意躲避原告之询问,无奈之下,原告只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xx年6月1日执行版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一、本诉状副本___份(按被告人人数提交);

    二、证据___份。

    具状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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