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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合同管理总结【通用5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2-08-17 19:51:29
  • 移动端:工程合同管理总结【通用5篇】
  •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牛牛范文为大伙儿带来的5篇工程合同管理总结,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篇一:合同管理办法 篇一

    第一条:凡属供电营业区内的长期用电户以及临时用电户均应签定供用电合同或供用电协议。

    第二条:供用电合同是我国经济合同法明文规定的重要合同之一。供用电合同指供电方(供电企业)根据用户的需要和电网的可供能力,要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供用电政策的基础上,与用电方(用户)签订的明确供用电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签订供用电合同是为了保护合同的当事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提高电能使用的经济效果。签订供用电合同需要考虑电网的可能。由于机组故障、燃料供应不足、交通运输不及时,都可能影响到供用电合同的正常履行。从这个意义上讲,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比其他经济合同的条件更为严格。因此,必须考虑当事者对合同的影响和制约,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四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一般应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应根据用户的需要和电网的可能,从重要电力用户开始,逐步扩大范围。

    第五条:供用电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⑴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间;

    ⑵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⑶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及结算方式;

    ⑷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

    ⑸合同的有效期限;

    ⑹违约责任;

    ⑺双方共同认为应约订的其他条款。

    第六条:供用电合同应采用书面标准格式合同。

    接用户类别的不同,供用电合同法分为三种:

    ⑴居民用户供用电合同;

    ⑵电力用户供用电合同;

    ⑶特殊用户供用电合同。

    第七条:供电企业的主要义务有:

    ⑴对本供电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有按国家规定提供电力的义务。

    ⑵有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时间、方式,合理调度和安全供电的义务。

    ⑶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的要求时,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性,有对其提供相应的电力的义务。

    ⑷在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有尽快供电的义务。

    ⑸因故需要停电时,有按规定事先通知用户和进行公告的义务。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有尽快恢复供电的义务。

    ⑹有在其供电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的义务。

    第八条:用户的义务主要有:

    ⑴在行使各项用电权利之前,有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国家规定交付费用的义务。

    ⑵对自身的送电装置,有义务接受供电企业对其图纸的审核、对隐蔽工程的施工监督和对工程竣工后的检验义务。

    ⑶有按规定安装和保护用电计量装置的义务。

    ⑷有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条件用电,交付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的义务。

    第九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复杂的争论问题,要使这些问题得一迅速、公开、准确的解决,可采用:

    ⑴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经济司法解决。

    第十条:符合下列情况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⑴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扰乱供电秩序。

    ⑵由于供电能力的变化或国家对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的政策调整,使订立供用电合同时的依据被修改或取消。

    ⑶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程序确定无法履行合同。

    ⑷由于不可抗拒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经供用电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或解除供用电合同是一种合法行为,但由于变更或解除合同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除依法律规定可以免除责任外,提出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负责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供用电协议是未签订供电用合同以前,供用电根据国家的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在供用电有关事宜上达成的一致意见。一般用户在供电前申请取得用电指标后,与供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协议。

    第十二条:供用电协议内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正本一式两份,供电方、用电方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持一份。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即行生效执行。协议的有效期限一般为1~3年。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协议内容有所变更时(如供电容量增加或减少,用电性质变化相关电价变化等),可以对供电协议进行修改、补充。经一方提出,双方协商同意,重签订供用电协议或对原协议进行局部修改,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方可执行。供用电协议到期后,应认真地复审一次,并分别给予确认、修订或提出废止。

    第十三条:供用电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⑴电力用途及用电性质。

    ⑵供电方式。是指供电部门对用户供电的电压、频率、相别以及供电电源可靠程度、供电电源数量、进线方式是架空还是电缆等。

    ⑶供电容量。指供电部门批准用户接入电力系统中的容量(千伏。安或千瓦)。

    ⑷电气设备的产权划分及维护分界点的确定。

    ⑸电能计量方式。

    ⑹电价及电费结算。

    ⑺有关安全供用电的规定。

    ⑻对用电功率因数值有要求的用户,应明确功率因数的考核标准。

    ⑼对有谐波和电压闪变,非线性、非对称性负荷的用户还要明确消除谐波和电压闪变的要求和用户应采取的措施。

    ⑽应明确协议变更和废止等事宜。

    第十四条:所有与用户签定的供用电合同或供用电协议应妥善保存,废止的协议也应保存一年,以备查询。

    篇二: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篇二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 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牛牛范文 niubb.net…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 签 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 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 利。

    第七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 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 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 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 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 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 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五条 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十六条 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八条 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篇三:合同管理办法 篇三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行为,防范由于合同专用章管理使用不当所带来的经营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业务合同、劳动合同除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涉外、担保、出资等合同,需要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必须经法律事务机构审核同意并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第四条 各单位只能刻制1枚合同专用章。除因特殊情况并经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同意外,合同承办部门不得持有合同专用章。

    第五条 公司合同专用章由战略规划部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律事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所属各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由法律顾问负责保管、使用。

    第六条 合同专用章保管和使用人的责任:

    (一)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并进行登记备案,不得丢失、损毁,一般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或代管。

    (二)除非确有必要,未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也不得携带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外出。

    (三)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使用合同专用章。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的,须经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审核通过,并由公司领导书面授权后,方可用章;所属各单位加盖本单位合同专用章的,须经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核通过,并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公司机关各部室及所属各单位的职能部门均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以公司或持有营业执照的单位名义进行,并加盖公司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第八条 合同专用章只限于签订合同时使用,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行政公章或部门章代替合同专用章。

    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刻制合同专用章。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刻制,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由法律顾问所在的部门刻制,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 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如发生合同专用章被盗或遗失,应立即向公司法律事务机构报告,并及时登报声名作废。

    第十一条 凡因使用和管理合同专用章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使用行政公章、部门印章或其他印章签订合同的,公司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各单位签订业务合同按照公司要求加盖业务合同专用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公司以往印发的有关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公司法律事务中心。

    篇四:工程合同管理总结 篇四

    “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是企业立于不败之源,是开拓创新之基,是企业久战沙场而不销声匿迹的根本。

    20xx年,兰州宏安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追求为主管部门和授权企业创建一流满意服务,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积极评价和充分信赖。

    一、坚持不懈地抓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2015年,兰州宏安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在公司领导班子重视和带动下,坚持不懈地抓了《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学好、用好《合同法》的局面。

    充分利用集中学习、网络教育等形式进行重点学习。

    一年来,公司多次举办员工《合同法》学习班,公司领导在工作十分繁忙之中挤出时间,带头学习,述职报告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此外,公司为员工发放有关《合同法》书籍,督促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注意在平时工作中强化宣讲各种合同、信用管理新政策,在公司营造出了学习《合同法》、争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各项制度得到不断完善机构建设是创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组织保证。

    20xx年,公司进一步强化了对信用、合同工作的组织管理,创建形成了以公司领导为核心由公司总经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

    目前,公司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管理人员到位,信用合同管理架构已经基本确立。

    三、在对外经营活动中,公司注意发挥合同管理人员的作用,使其能够全程参加各种经济、销售合同的洽谈、起草,依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审核合同条款,以确保合同合理合法、条款完备可行。

    目前,公司所有的经济合同,均需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参与洽谈、起草,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最终,由总经理审批签订,杜绝了在合同、信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职责不清,职权不明的问题。

    在合同商定过程中,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员做到严把法人资格关、个人身份关、合同条款关、履约能力关、资信等级关、严格按照公司的经营范围对外依法开展经营活动,20xx年,公司没有发生一起合同、信用事故,做到了合同、信用管理工作“零失误”。

    四、领导重视、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20xx年度创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工作中,公司始终坚持围绕“领导重视、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不动摇,始终坚持领导班子把重合同守信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动摇,严格履行总经理负总负责,其他领导及中层经理分工协作的工作准则,在全公司上下形成了共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生机勃勃的局面。

    通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目前,公司合同履约率基本达到了100%,良好的信誉得到各商户的一致认可,20xx年,公司被评为AAA级信用单位的光荣称号。

    篇五:合同管理制度 篇五

    一、总则

    1、为了使公司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全面、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的总类

    1、采购合同:华为、第三方采购

    2、销售合同(订单和到货确认书):移动、电信、联通

    3、第三方采购:同行业之间的采购

    三、销售合同管理

    1、综合部物供发货必须以行政部所发的电子订单为凭证,否则不以发货。

    2、如无订单但又需紧急发货的,需有业务人员填写申请书(申请流程:客户经理-部门经理-综合部经理-采购物供-行政OA备档-客户经理)

    3、公司订单传真或通过其它方式传过来,先由行政部备电子档,并发市场部助理和综合部物供一份,且抄送至市场部经理,综合部经理和技术部经理。

    4、采购物供将客户公司签字确认的到货确认书,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行政部备档和市场部业务助理,且抄送至综合部经理。

    四、采购合同、第三方采购合同

    1、采购申请人将由双方盖章签字的采购合同报综合部行政备档

    2、采购申请的OA流程:采购申请人-部门经理-总经理-财务-采购申请人-行政部备档

    五、每月底由市场部助理、综合部物供和行政对订单、到货确认书进行核对,以保证订单的完整性。

    公司所有人使用合同公章,都先填写《合同公章使用明细表》(明细表内容包括;姓名、使用时间、使用事由、合同名称),每月月底由公章保管人将合同公章使用明细表,发送至综合部一份,由综合部进行整理,有需要备档的合同与公章使用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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