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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开(XX电大)法学本科《知识产权法》十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库(排序版)
    (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
    说明:试卷号:1067。
    资料整理于2020年6月24日;资料收集了《知识产权法》2007年1月至2020年1月XX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保护作品完整权:[2011年1月试题]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2012年1月试题]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2013年7月试题]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不正当竞争:[2007年1月试题]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2009年1月试题]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2009年7月试题]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2011年7月试题]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2013年1月试题]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2016年1月试题]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2018年1月试题]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2018年7月试题]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驰名商标:[2007年7月试题]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2008年1月试题]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2012年7月试题]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2016年1月试题]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2017年6月试题]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2019年7月试题]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地理标志:[2010年7月试题]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2017年6月试题]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独创性(专利):[2011年7月试题]是指外观设计与申请日以前的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国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近似。
    独创性(专利):[2018年7月试题]是指外观设计与申请日以前的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国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近似。
    独创性:[2009年1月试题]是指外观设计与申请日以前的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国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近似。
    独占实施权:[补充]是指专利权人排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的权利。
    对作品的合理使用:[2014年7月试题]
    “合理使用”是国际著作权领域通用的术语,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发明:[2008年1月试题]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2015年7月试题]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2016年7月试题]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反不正当竞争:[2010年1月试题]是指竞争者为维护其竞争利益所享有的禁止他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停止侵害请求权和赔偿损失请求权。
    反不正当竞争:[2015年7月试题]是指竞争者为维护其竞争利益所享有的禁止他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停止侵害请求权和赔偿损失请求权。
    反不正当竞争:[2016年7月试题]是指竞争者为维护其竞争利益所享有的禁止他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停止侵害请求权和赔偿损失请求权。
    反不正当竞争:[2019年1月试题]是指竞争者为维护其竞争利益所享有的禁止他人的不正当竟争行为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停止侵害请求权和赔偿损失请求权。
    反不正当竞争:[2020年1月试题]是指竞争者为维护其竞争利益所享有的禁止他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停止侵害请求权和赔偿损失请求权。
    服务商标:[2017年1月试题]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他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
    邻接权:[2007年1月试题]是指与著作权相关、相近似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邻接权:[2009年1月试题]是指与著作权相关、相近似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邻接权:[2011年7月试题]是指与著作权相关、相近似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邻接权:[2013年1月试题]是指与著作权相关、相近似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邻接权:[2016年1月试题]是指与著作权相关、相近似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邻接权:[2018年1月试题]是指与著作权相关、相近似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邻接权:[2018年7月试题]是指与著作权相关、相近似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补充]是指为了竞争或个人目的,通过不正当方法获取、披露或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标:[2009年1月试题]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商标:[2009年7月试题]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有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位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商标:[2011年7月试题]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商标:[2013年1月试题]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商标:[2014年1月试题]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商标:[2015年1月试题]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商标:[2017年6月试题]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商标:[2018年7月试题]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商标:[补充]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显著的可视性标志。
    商标权:[2011年1月试题]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商标权:[2012年1月试题]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商标权:[2013年7月试题]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商标权:[2014年7月试题]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商标权:[补充]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商标注册:[2010年7月试题]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商标注册:[补充]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商品商标:[2018年1月试题]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
    商业秘密:[2008年1月试题]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2008年7月试题]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2009年7月试题]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2012年7月试题]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2014年1月试题]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2015年1月试题]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2017年1月试题]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2019年7月试题]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补充]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实用新型:[2008年7月试题]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2017年1月试题]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补充]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2018年1月试题]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信息网络传播权:[2007年7月试题]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2012年7月试题]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2014年1月试题]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2015年1月试题]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2019年7月试题]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知识产权:[2010年7月试题]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法律确认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补充]指的是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2011年1月试题]主要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通过签订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方式,就缔约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协调和合作。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2012年1月试题]主要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通过签订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方式,就缔约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协调和合作。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2013年7月试题]主要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通过签订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方式,就缔约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协调和合作。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2014年7月试题]主要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通过签订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方式,就缔约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协调和合作。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2008年7月试题]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2017年1月试题]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
    知识产权法:[2007年7月试题]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2010年1月试题]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2015年7月试题]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2016年7月试题]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2019年1月试题]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2020年1月试题]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补充]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补充]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知识产权制度:[2007年1月试题]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2011年1月试题]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2012年1月试题]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2013年7月试题]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2014年7月试题]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2018年1月试题]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2007年1月试题]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
    注册商标争议:[2008年7月试题]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
    著作权:[2010年1月试题]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2015年7月试题]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2016年7月试题]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2019年1月试题]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2020年1月试题]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补充]是指通过著作权人的集体组织授权使用者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管理行为。
    专利权:[2007年7月试题]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权:[2009年7月试题]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权:[2012年7月试题]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权:[2014年1月试题]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权:[2015年1月试题]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权:[2019年7月试题]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权的无效:[2010年1月试题]是由于某种或某些原因使已经获准的专利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专利权的无效:[2013年1月试题]是由于某种或某些原因使已经获准的专利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专利权的无效:[2016年1月试题]是由于某种或某些原因使已经获准的专利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专利权的无效:[2019年1月试题]是由于某种或某些原因使已经获准的专利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专利权的无效:[2020年1月试题]是由于某种或某些原因使已经获准的专利权归于消灭的制度。
    专利实施许可:[补充]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许可他人有偿使用。
    专利制度:[2017年6月试题]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利用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确认发明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以保护和促进技术发明的制度。
    专利制度:[补充]是依照专利法的规定,通过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来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使用权,并以此换取专利权人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之于众,以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使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
    作品:[2010年7月试题]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作品:[2017年1月试题]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补充]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作品的法定许可适用:[2017年6月试题]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作品合理使用:[2008年1月试题]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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