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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报告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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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报告 本文简介: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积极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19年省级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全部“销号”,贫困户全部稳定“越线”,平利县政协组织相关政协委员和部门负责人于4月上旬至6月上旬深入全县11个镇和15个当年脱贫村

    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报告 本文内容:

      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积极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19年省级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全部“销号”,贫困户全部稳定“越线”,平利县政协组织相关政协委员和部门负责人于4月上旬至6月上旬深入全县11个镇和15个当年脱贫村,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贫困对象、与镇村干部座谈等形式,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来,我县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的头等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到户措施、帮扶到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实施易地搬迁、发展特色产业、引导劳务创业、实施生态建设、加强教育扶贫、开展健康扶贫、落实政策保障“七个一批”脱贫措施,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强化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建档立卡“回头看”,瞄准扶贫目标。2015年底市上核定我县贫困村87个、贫困人口4.57万人。通过认真组织建档立卡“回头看”,全县共识别贫困户18490户44831人,建立完善了贫困对象信息档案。找准致贫原因,按照“七个一批”分类实施脱贫。分年度落实脱贫任务,其中2016年脱贫村15个、脱贫人口4030户11710人。

      二是建立作战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了脱贫攻坚县指挥部、镇作战部、村作战室三级作战体系,实行了县级领导联镇、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强化督察督办、问责问效,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三是筹集整合资金,强化投入保障。筹集财政扶贫资金5000余万元,15个当年脱贫村每村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00万元,同时整合部门行业扶贫项目资金1.44亿元,集中用于当年脱贫村。申请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信贷资金4.5亿元。出台“5321”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和贫困户发展产业每户最高限额3000元的奖扶政策,为贫困户建房和发展产业解决资金困难。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脱贫措施。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贫困村脱贫的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规划对接落实,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建设等390个行业脱贫攻坚项目中,有37个已经竣工,209个正在建设,还有144个项目处于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阶段。贫困户脱贫“七个一批”方面,以易地搬迁和产业扶贫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劳务创业、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政策兜底等方面现有政策,各负其责做好各批次脱贫实施方案制定工作。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大型标语、电视、网站专栏、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形式,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脱贫攻坚工作氛围。

      六是积极探索创新,开辟脱贫新路径。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出“精准扶贫+”、“电商+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等模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出特色、出成效。

      二、存在问题

      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但在工作机制、贫困村项目建设、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政策兜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1.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一是工作统筹协调有待加强。工作部署前瞻性有待增强;部门政策要求与脱贫攻坚要求还不够协调一致;部门各自为战,相互支持配合不到位。二是政策配套整合有待加强。整合的1.44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部门对接落实不到位;除开当年脱贫村,后期脱贫村没有资金投入;贫困户脱贫“七个一批”具体实施方案不够明确;各项惠农政策散落各部门,亟需进行整合;镇村脱贫攻坚人员、经费、培训保障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抓落实力度有待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的持续性有待增强,存在忽冷忽热现象;少数镇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认识不足,依赖包帮部门的思想较为突出,存在被动应付、“等缓看”等消极思想;少数部门和包帮干部对扶贫政策一知半解,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缺少有力抓手,驻村帮扶成效不明显;“5321”贷款政策,少数经办人员对文件精神理解有偏差,执行口径不统一,手续不够简便。四是群众教育引导有待深化。部分贫困户信心不足,上面热,下面冷,干部急,群众不急;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甚至相互攀比,以当贫困户为荣;部分群众自身条件好,但不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成为贫困户。

      2.贫困村项目建设进展迟缓。一是项目对接不到位。贫困村脱贫标准没有完全与项目对接,有的标准缺少项目支撑;部分贫困村所报项目在部门对接过程中缩水严重。二是项目实施效率低。贫困村水、电、路、堤等项目多数还停留在规划表上,没有到落实层面;项目审批程序多,时限长,办事效率有待提高,按时完成年度任务堪忧。

      3.易地搬迁难度较大。一是集中安置开工率低。全年49个集中安置点,仍有13个未动工建设,贫困户建房40%仍未开工,部分村“交钥匙”工程尚未进入招投标程序。二是旧房改造尚未全面启动。10400元补助标准偏低,贫困户旧改积极性不高。部分贫困村非贫困户土坯房的比例很高,按照砖混结构房屋不低于60%的贫困村脱贫标准,年底实现目标难度较大。三是集中和分散安置比例与实际需求脱节。自然土地条件较差的镇村难以安排符合规模要求的安置点,分散建房又有比例控制,矛盾比较突出,基层反映比较强烈。同时还存在如果安置过于集中,将给部分贫困户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导致贫困程度加深的问题。四是“两灾户”搬迁安置实施难。部分边远镇村存在没有地方安置、农户没有搬迁能力、远离土地资源、“交钥匙”工程不愿入住等问题。

      4.产业扶贫困难较多。一是产业规划项目落实难。部分贫困村没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带动贫困户发展。部分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缺乏劳力,没有经济基础,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加之农业产业比较效益低,导致发展产业积极性不高。部分产业项目见效周期较长,当年难以实现脱贫。二是种苗供应不足。本地种苗供不应求,种苗价格上涨迅猛。贫困户购买外地调运种苗,没有质量保证,死猪、死鸡现象突出。三是产业技术指导不到位。部分贫困户没有相应的经验技术储备,缺乏相应技术指导。四是存在市场风险。贫困户发展产业存在销售难的问题,缺乏稳定的销售渠道,农产品价格不稳定,部分农产品价格呈现下滑趋势,导致增产不增收。五是产业大户、合作社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当前部分产业大户、合作社缺资金,规模效益低,贫困户就地就业困难,带动贫困户脱贫乏力。

      5.健康扶贫任务重。一是健康扶贫资金投入不足。贫困人口由政府全额资助参合的制度尚未完全落实;新农合总体补助标准相对较低,患者住院自付费用较高,特别是大病患者,经济负担较重。二是医疗报销结算服务有待完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便民付费结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健康扶贫标准不够清晰。贫困户医疗服务缺少明确规范标准,存在过度治疗等问题,导致健康扶贫资源浪费。四是解决因病致贫人员就医负债问题难度大。根据调查,我县因病致贫人口中负债2万元以下的1843户,2-5万元的560户,5万元以上的187户,因病返贫现象较为突出。如广佛镇松河村仅尘肺病人达70余人,健康扶贫任务艰巨。

      6.兜底脱贫有待完善。一是兜底对象精准识别机制有待规范完善。扶贫兜底对象与民政低保对象不一致,部分需要兜底人员实际将落空;低保评定中存在家庭收入核算难、家庭财产状况界定难、“踩线”群众认定难、民主与集中结合难等问题;五保标准执行不到位,对“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等符合条件的对象存在“漏保”问题;部分行动不便、自主意识差的重度残疾人没有户口、身份证、残疾证,不能享受政策。二是兜底保障措施有待完善。扶贫与低保“两线合一”有待明确。五保集中供养率不高,集中供养设施不足,分散供养五保的住院护理费和丧葬费有待明确落实。瘫痪等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敬老院不接收,缺少相应的特殊救助护理机制。临时救助手续不够便捷,救助覆盖面有待扩大。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宣传和兑付力度有待加强。

      三、意见建议

      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十分艰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真正把脱贫攻坚上升到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增强标准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用各级干部的真情帮扶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干群一心、上下合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役的胜利。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要坚持政出一门,各部门脱贫攻坚有关文件须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查协调一致后统一发出。增强工作前瞻性,未雨绸缪,前后一致,标准统一,同时要建立政策制定的修正机制。项目审批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推行无纸化集中办公,特事特办,限时办结。强化工作保障,通过购买服务等途径增加镇村脱贫攻坚工作人员力量,适当追加镇村行政办公经费,加强工作培训指导。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信息收集与反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二是要加强政策配套整合。要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集中用于脱贫攻坚。各责任部门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及时将项目资金对接落实到位。要夯实工作责任,统筹政策资源,尽快分别制定出台贫困户脱贫“七个一批”实施方案。“5321”小额贴息贷款要简便放款流程,政策执行落实到位,同时要建立贫困户贷款风险防范监管机制。要坚持政策公开透明,对各部门的所有惠民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汇编成册,统一标准口径,干部人手一本,贫困户户均一册,方便干部学习掌握,引导群众理性依规寻求帮助。后期脱贫村脱贫任务更加艰巨,应当采取分期安排项目资金、“先给指标后结算”等方式分年度分阶段逐步实施脱贫,减轻后期工作压力。三是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全县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艰巨性,统筹安排人财物,杜绝消极应付思想,消除相互推诿现象,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任务。要明确突出镇村主体作用,进一步细化部门驻村帮扶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让贫困群众有获得感。要强化督查问责,把不定期暗访抽查和定期督察督办相结合,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启动问责问效。同时要尽快制定出台脱贫攻坚考核奖惩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四是深化群众教育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通过文艺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倡导勤劳致富、“人穷志不短”的正确舆论导向,引导贫困户转变“贫穷光荣”等错误思想观念,增强脱贫信心。积极开展“脱贫致富标兵”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带动作用。公安部门要加大“黄赌毒”等不良社会风气的打击力度,引导群众守法脱贫致富。司法部门要加强司法宣传和救助,引导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利益,营造孝老爱亲的社会氛围。

      2.加大贫困村项目落实力度。一是要加强项目对接落实。要强化标准意识,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脱贫标准要用项目一一对接支撑,确保年底能够按标准验收过关。各职能部门要按贫困村脱贫标准主动到村对接落实项目,兼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探索贫困村项目资金整合分配制,采取“项目资金总额核定、产业与基础设施比例控制、镇村自主申报、部门对接落实”的办法,破解贫困村项目争取难、上下不一致、对接不了的问题。二是要抢抓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实施。要倒排工期,简化项目审批程序,采取打包招标、购买服务等方式,尽快启动落实项目建设。三是要加大项目的督查力度。要就贫困村项目落实开展专题督查,确保所有项目对接落实到位,有人抓,有人管,能够按时完成。

      3.强力推动实施易地搬迁。一是加大集中安置推进力度。尚未开工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要尽快启动建设。贫困户集中建房,包帮干部要逐户敲定落实,督促尽早开工,同时应当加强建房技术规范和用材安全指导。统规统建“交钥匙”工程要尽快完成招投标程序,确保年底贫困户能够入住。二是要全面启动旧房改造。明确旧房改造验收标准,适当提高补助水平。要通过“先实施改造、后兑现政策”、“分户签订协议、统一组织施工”等多种措施尽快全面启动旧房改造。贫困户土坯房改造可以和“交钥匙”工程相结合,贫困户易地购买安全住房,可以享受政策。三是分类解决两灾户问题。提请省上相关部门对滑坡体进行评估,力争销号一批。国土部门加大滑坡体治理项目申报力度。两灾户搬迁结合农户实际,分类采取措施动员搬迁。四是适当调整集中与分散安置比例。在全县集中安置率总体达标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条件相对好的镇适当提高集中安置比例。对自然条件差的镇,按照就近安全避险的原则,适当扩大分散安置比例,方便贫困户生产生活。

      4.因户施策推进产业落实。一是尊重贫困户的发展意愿和实际。产业规划尽量选择贫困户具有经验技术基础的项目。贫困户发展产业要充分考虑其自身能力基础,规模不宜过大。适当提高贫困户发展产业奖扶政策最高限额标准。政策兑现标准要切合贫困户的能力实际,降低门槛。二是要加强种苗供应管理。要通过引进技术本地育苗等措施加大本地种苗供应力度。扶持建立本地种苗良繁供应基地。外地调运种苗要与种苗供应方签订风险防范协议,保证种苗成活率,避免给贫困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加强种苗供应市场管理,防止种苗价格任意上涨。三是加强产业技术指导。要大力倡导绿色种植、生态养殖,提升贫困户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农业技术部门要对猪、鸡、牛、羊等畜禽养殖和绞股蓝、茶叶、核桃、魔芋、猕猴桃、蚕桑等种植项目分品种、分项目及时编发简明技术规程明白纸,并加强对贫困户和包帮干部的技术培训指导。高度重视畜禽防疫,组织动员县、镇、村畜禽防疫力量全面抓好畜禽防疫工作。四是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建立贫困户发展产业产品信息收集监测发布平台,为产品销售提供准确信息服务。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通过“电商+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等模式,加大贫困户农产品销售力度。建立贫困户农产品收购补贴机制,对于按保护价收购贫困户农产品的,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五是建立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流转土地、入股、代饲代养、务工、种苗供应和保护价收购等多种方式加强合作,增加贫困户资产收入、务工收入,降低贫困户发展产业风险。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合作社,在项目争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强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共享市场信息资源,连接内外市场,畅通销售渠道。

      5.完善服务开展健康扶贫。一是加大健康扶贫投入。将贫困人口医保参合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解决;适当提高对贫困人口新农合基本补助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建立因病返贫救助制度,整合其它救助资金兜底解决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问题,通过分期分批救助等形式积极帮助化解因病致贫人员就医负债。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完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建立医疗费用、医保补助、困难救助“一站式”结算机制,最大程度简便医疗和结算手续,减轻就医资金压力。三是要制定健康扶贫就医服务标准。对贫困对象就医服务,应当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执行标准,既要保证贫困对象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服务,又要防止无原则要求提高服务标准、过度治疗等浪费健康扶贫资源的现象发生。四是要综合运用其它脱贫方式。对部分多种原因致贫的贫困户,在实施健康扶贫的同时,综合运用其它扶贫方式帮助真正摆脱贫困。如对尘肺病等重大特殊患病人群,建议进行政策兜底。

      6.织牢网底落实政策保障。一是完善兜底对象识别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的“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低保评定办法。坚持将家庭收入核查作为最基础、最核心的环节,民主评议作为重要参考,减少评定过程中的主观因素。全面准确执行五保评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行“应保尽保”。积极探索贫困户和低保户、五保户由第三方进行评估认定机制。建立主动服务工作机制,协调组织工作服务队进村入户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提供办理户口、证件、身体检查等服务。要稳妥做好五保、低保的核退工作,确保所有五保、低保都是贫困户;同时要确保需要兜底的对象能够全部纳入五保、低保。二是要完善兜底保障措施。对接省市政策稳妥推进扶贫和低保“两线合一”,落实完善分类施保,建立低保动态管理机制,落实渐退低保帮扶。加快敬老院、幸福院等养老设施建设力度,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落实解决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住院护理费和丧葬费用。建立瘫痪等失能人员特别护理救助机制,一方面可以由村组聘请人员进行护理,政府解决护理经费;另一方面可以在敬老院等机构开设失能人员特殊护理床位,向社会招聘专业人员进行护理。同时要加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兑付力度。精神病人由残联、合疗、民政三家共同救助解决住院和家庭托养费。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适当增加基层自主权。积极发挥保险作用,兜底对象购买养老保险,由各级政府和兜底对象按一定比例分担费用,进一步提高兜底对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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