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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集中举办六月份“守初心、作表率” “主题党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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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集中举办六月份“守初心、作表率” “主题党日+”的通知 本文简介:各镇(街道)党(工)委,各功能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和驻胶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市委直属的国有企业党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守初心、作表率”“主题党日+”,有关事

    关于集中举办六月份“守初心、作表率” “主题党日+”的通知 本文内容:

    各镇(街道)党(工)委,各功能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和驻胶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市委直属的国有企业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守初心、作表率”“主题党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体

    全市机关、城乡社区、村庄、企业、社会组织、学校、医院及其他基层单位党组织。

    二、参加人员

    (一)本党组织或共建党组织全体党员、上级党(工)委选派的党建指导员参加,并可邀请党外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和驻本单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

    (二)参与“双百共建”的机关支部要与共建村企支部共同举办“主题党日+”。

    三、举办时间

    6月5日(星期三)至6月15日(星期天),具体时间由各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确定。

    四、活动主题

    守初心、作表率

    五、活动内容

    “主题党日+”由本党组织书记主持(附件1、2),按如下步骤依次进行:

    (一)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每名党员须佩戴党徽(上衣左侧),左手持党章正面向外置左胸处,举右拳贴近右太阳穴,面向党旗宣誓。由支部1名党员领誓(应由支部所属党员轮流领誓,由支部统筹安排)。

    (二)进行政治学习。组织全体参加人员一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论述(节选)》(附件3)。

    (三)诵读1篇经典美文。由1名机关党员自行选定并诵读(适用于机关党组织)。

    (四)讲述榜样故事。由所属党员轮流登台讲述(以下三项任选其一):①本人所了解的本单位、本地方或本系统党员、干部或群众的先进事迹故事。②党史、红色教育、国学经典、中华传统美德或人生哲理小故事。③讲述“初心”故事。由支部所属党员轮流讲述本人入党时、刚参加工作时的“初心”,并介绍自己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如何践行这两个“初心”。自本月起,可统一安排所属党员重读本人入党申请书。其中,入党申请书由上级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复印。

    (五)开展本月主题活动。

    1、村居党组织

    (1)进行集中学习。由党员领学《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附件4)。

    (2)开展其他活动。按照《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实施规范》(胶组发〔2017〕5号)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党性教育、党性分析、民主议事、为民服务、缴纳党费等方面活动。其中,村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报告支部工作、村文书报告“三资”管理情况、党员群众现场质询等制度,确保制度落地。

    2、机关等其他党组织

    (1)进行集中学习。由党员领学《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附件4)(机关党组织“主题党日+”每周举办1次,着重学习每月党建责任清单中“政治学习清单”内容)。

    (2)开展其他活动。按照《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实施规范》(胶组发〔2017〕5号)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党性教育、党性分析、民主议事、为民服务、缴纳党费等方面活动。

    (六)齐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工)委要统一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举办“主题党日+”,统一印发有关学习材料,选派党建指导员全程参与指导。参与“双百共建”的机关支部,要与结对共建的村企支部提前做好工作对接,共同商定活动时间,共同商定活动安排,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共同参加村企支部的活动。

    (二)规范活动流程。开展“主题党日+”时,参加党员须佩戴党徽,携带新党章,并由本人签到。对缺席、迟到或早退者,所在党组织要做好记录,组织补课。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党组织书面请假,并经党组织批准。对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所在支部要安排专人送学习资料上门,并搞好助学。对不按规定组织“主题党日+”的支部和无故缺席的党员,由所在党(工)委严肃追责。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委组织部将对“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各党组织要将开展“主题党日+”情况,通过本单位党建手机终端统一上传云帆—党建为民在线系统,选择相应积分类别上报,经审核确认后纳入党建考核积分。同时,要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系统,市委组织部会对每月上传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约谈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

     

    附:1. 六月份“主题党日+”主持词(村居党组织)

        2. 六月份“主题党日+”主持词(机关等其他党组织)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论述(节选)》

    4.《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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