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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创业找项目
  • 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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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篇一:关于下午职场装修工作安排的通知2015.05.08

    关于下午职场装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体员工:

    (1)因公司今天15:30开始进行装修收尾工作,届时会产生一定的噪音,为使大家工作影响最小,请大家务必在今天15:30---17:30的时间段不要安排接待、重要讨论等需要较为安静环境下进行的工作。

    (2)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场管理,同时提升各部门员工内部工作沟通,今天15:30---17:30,综合管理部将协助大家完成部分员工的座位调整。

    因上述工作安排给大家带来的工作不便,望大家理解,感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

    综合管理部

    2015年05月08日

    篇二:商家装修管理规定

    盛世天城购物中心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全体业主及商户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维护本购物中心统一风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购物中心所有商铺的装修工作。

    第二章 申报程序

    第三条 业主及商户在商铺装饰装修开工前必须向购物中心物业部(以下简称物业部)申报登记。非业主的商铺使用人对商铺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业主在办理装修手续前须先办理商铺交付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五条 业主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业部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交验施工方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申报装修方案及图纸。

    第六条 业主、装修施工单位与物业部三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装修施工单位还需签订并遵守《施工治安责任及行为规范保证书》。

    第七条 施工单位人员携带身份证、暂住证、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物业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第八条 装修施工方案经物业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三章 装修项目及要求

    第九条 商铺所有人、使用人进行商铺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加大荷载,且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物业部一律不予批准。

    第十条 有关商铺主体结构的装修规定。

    1.严禁在承重墙体、楼板、地面、梁柱上开洞或大面积剔凿,不得改变商铺结构、外观及公用设施,不得改变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因安装洁具时可能造成原有防水层破坏,故在装修之前必须补做防水层,并由装修单位做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部不承担此方面的责任。

    3.不准改变商铺户门形状、开启方向、颜色及材质,严禁移动户门位置。

    4.为保证装修质量,业主应要求装修施工单位对室内原始的墙面、顶面进行基层清理,因装修单位未对基层清理即进行装修施工所产生的后期装修质量问题,应由业主及装修单位自行解决。

    5.禁止不适当地增加楼地面荷载,包括在商铺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等。房屋装修确需明显加大荷载的,业主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

    6.严禁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十一条 有关“电”的装修规定。

    1.室内电源线路、插座、灯位的布置已按使用要求合理设计,业主装修过程中需增加或改动原线路及位置,不得剔凿室内墙面、顶面。如因剔凿造成室内墙面、顶面抹灰找平层开裂、空鼓、脱落或导致结构损坏等,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2.商铺内电视天线及面板根据使用要求按设计规定已安装到位,严禁擅自改动。否则由此造成的拆改、恢复等一切费用由改动方全部承担。业主及商户如需改动天线位置或更换面板,请务必通知管理处给予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 关于“燃气、采暖”的装修规定。

    1.为保证用气安全,装修施工单位或业主不准拆改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不得私自加

    装燃气热水器(燃气公司专业人员除外)。

    2.由于燃气是有毒、易燃易爆的气体,包封后不易于及时发现泄漏,故入户燃气管道严禁包封。如进行包封,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爆炸、中毒、不能及时通气等),由业主自行承担。

    3.为了保证使用安全,采暖设施严禁拆改。

    第十三条 关于“铺外外观”的装修规定。

    1.商铺外的共用部位及所有外墙、外立面,不得随意改动,户门外部位不准封闭,不得有破坏外立面整体美观的剔凿、涂刷、镶贴、加装、改变形状尺寸、安装广告牌及其他行为。

    2.商家灯箱广告的形式、安装位置以及其他特殊室外设施(如空调室外机、排烟道等)的设计安装要符合管理处的统一规定,严禁在室外私搭乱建、侵占公共面积。

    3.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不准封闭、封堵楼道或改变室外共用部位及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

    5.不准在屋面、平台上加装用水管线或用水设备,不准将生活污水排入雨落管。

    第十五条 业主所购房内的安全护栏是根据设计规范要求设置的,不得擅自拆改。未经管理处审批自行拆改的,一切后果由业主承担。

    第十六条 本小区住户均采用分户中央空调,住户不得擅自加装空调。

    第十七条 关于门窗的装修规定。

    1.窗外侧不允许安装防盗网,防盗网必须安在窗的内侧,并且须按管理处统一规定的规格、部位、款式、颜色、材料安装。

    2.不得扩大或缩小原有门窗尺寸,不得改变门窗材质、颜色,不得另建门窗或封闭门窗。

    第四章 施工过程

    第十八条 关于装修施工时间的规定。

    1.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

    周六至周日:9:00~12:00,14:00~18:00;

    节假日:9:00~12:00,14:00~18:00。

    不得擅自加班加点,节假日及周六、日只允许进行不产生噪声及振动的施工作业。

    2.装修期限:装修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如果超出期限须取得邻里的同意,并到管理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九条 关于装修材料进场和装修垃圾处理的规定。

    1.砂子、石子等散性的材料必须在购物中心外先行袋装,否则门岗不予放行。

    2.不得将装修材料堆于商场任何公用地方及楼道内,不得使用电梯运送未经严密包装的砂子、石子、瓷砖等散性的材料。

    3.装修废料必须以袋装并按指定地点堆放,由物管部统一安排清运。

    4.严禁在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撒装修垃圾;严禁将垃圾、水泥浆、油漆、涂料等胶粘性建筑材料排入管道及地漏。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且由此引起下水道堵塞的,全部损失由装修施工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 关于装修施工人员出入的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出盛世天城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物管部装修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施工人员的出入证、身份证及暂住证等,后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果发现持有无效证件的情况,证件立即没收,且无证人员将被请出小区。

    2.携物出购物中心必须到物业部开具携物出门条。携物出购物中心的时间段只限于早9:00至晚5:30之时,其余时间不予放行。

    3.装修施工人员不准在购物中心楼道内闲逛,不准侵扰其他商户;禁止从事一切非法活动。装修施工人员需在现场过夜留守的,业主应在办理装修申请时提出。过夜留守人员晚8:00至次日6:30之间不得在购物中心内活动。

    4.装修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治安责任及行为规范保证书》。

    第二十一条 关于装修责任的规定。

    1.装修施工期间,物管部配合商户对装修单位的安全、卫生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各种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及处理。

    2.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户的最大负荷或物业部临时对装修施工单位提供的用电负荷,不得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3.装修用电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接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或取暖。如有违反,施工人员及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4.装修施工人员在装修过程中因用电不当造成线路毁坏、触电及其他事故的,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购物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装修施工人员不准拆卸、破坏或污染公共设施及装饰,必须保持楼梯、墙壁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同区域内两户以上同时装修造成楼道损坏、污染等,若不能分清责任,各装修户要共同负责修缮或赔偿。

    6.商户安装卫生洁具前一定要先查验地漏、下水是否通畅,是否有装修垃圾进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商户自己承担。

    7.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卫生间前必须重新做防水,并经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全部完工后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两次闭水试验中如有渗漏现象发生,由装修施工单位或装修业主赔偿其他受损业主的全部损失并负责修复。

    8.因装修施工影响相邻商户正常营业而发生矛盾的,装修业主应主动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协调无效致使矛盾激化而影响管理秩序的,物管部有权责令该业主暂时停工,直至矛盾解决后方可复工。

    9.如果业主提出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要求,装修施工队有责任拒绝施工,否则一切责任与后果由装修施工单位承担。

    10.在本购物中心从事装修业务的装修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其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严禁违反劳动安全条例的现象发生。

    11.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在进行地面施工过程中,导致渗漏,造成对楼下相邻商户的损害,要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管理部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购物中心除厨房、卫生间外没有做防水处理,业主和施工单位在进行地面找平时,应谨慎操作,避免造成渗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造成购物中心其他业主、商户及或物业部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第二十二条 关于装修验收的规定。

    1.装修完毕后,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查验。

    2.对建筑主体结构和配套设备设施无改动,无违约装修,未对相邻业主造成损坏或影响,没有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没有对他人财产或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经物业部验收后,业主可凭收据退回扣除相关费用后的装修管理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业主未向物业部申报登记而私自进行装饰装修活动的,或业主将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 ~

    第二十四条 在装修过程中,装修施工单位如有乱堆乱倒垃圾、未按规定时间施工或未

    经同意在共用部位施工等行为,管理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改正或停止施工。

    第二十五条 如在施工过程中引发下水道堵塞、打穿楼板、打断电线、渗漏水、损坏共用设备设施等现象,由装修施工单位或装修业主承担全部损失并负责修复。

    第二十六条 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过程中如有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由装修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第二十七条 装修施工单位人员违反《施工治安责任及行为规范》时,情节轻微的责令其停工整顿;情节严重的(例如野蛮施工、破坏承重结构等),物业部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

    第二十八条 施工人员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由物业部安全事务组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于装修施工过程中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物业部有权责令施工单位改正或停止施工。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诺亚方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并享有解释权。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三、装修管理工具表单

    (一)商户装修申请表

    篇三:工业园区装修管理规定

    工业园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障工业园区内物业安全完好,维护公共安全,确保装修工程施工安全,令园区整洁有序,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业园区管理公约,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人进行的建筑装修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符合消防、供水、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二、使用人进行的装修活动应征得物业权属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同意,并签定协议明确装修范围、装修后的修缮、拆改和补偿等内容。

    三、使用人必须提供装修工程设计系列详图、生产工艺平面布置图报呈管理人审核,重大工程还须报呈设计监理部门、公安消防处和环保局审查,符合设计规范、消防和环保要求并经批准,且必须与管理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方能允许进场施工。

    审核项目范围:

    1.室内单元分隔布局; 11. 拆改部份梯道;

    2.空调系统安装;12. 发电房、配电系统;

    3.排风风口设置;13. 增设卫生间;

    4.敷设各类管线;14. 货物装卸通道、平台;

    5.建筑楼幢联通;15. 仓储场所;

    6.增加建筑夹层;16. 商号标识设置;

    7.楼面装饰铺设;17. 主体结构封闭装饰;

    8.消防报警系统;18. 用料用材防火要求;

    9.重型机械安装、减震、防噪;19. 拆筑围墙;

    10.污水处理系统; 20. 其它项目。

    2四、工业园区内建筑设计的厂房荷载为750kg/m,宿舍楼荷载为

    2300kg/m。

    五、装修工程必须由资质合符要求的施工工程队承接。装修施工队须带齐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施工人员身份证和每人一张一寸证件照片到管理处和保安总处备案,同时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在指定区域内活动,施工期间须将证件佩戴于胸前。

    六、装修工程必须按申报审批的项目和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装修工程部份项目要进行变更,必须经管理处审核认可。

    七、发生违章装修行为,使用人与装修施工队均为第一责任者,均独立承担责任和接受罚款并限期复原。

    八、装修施工队须在管理处就治安责任、施工保证方面签定相应承诺书。

    九、室内装修一般规定:

    1.不得对房屋本体的承重墙、柱、梁、楼板等主体构件进行凿、拆、钻、穿孔。装饰结构部份的施工须经管理处查验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不得改变房屋本体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3.不得凿除地面、楼面、房顶天花面的水泥构结层。

    4.水电、弱电等管线的封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设计、用材和安装的标准并有清晰走管施工图。不提倡水管敷埋,即使用材为密封管。

    5.布局的分隔墙体不在承重梁柱上的,其构筑用材不得使用实砖、水泥砂浆、石料等重材,应使用轻便墙材,墙厚不得超过12 cm。

    6.增设卫生间和其它涉及用水的作业场所必须对楼(地)面四周墙体实施严格的封闭防水层、闭水试验24小时的工序后再铺面施工,并确保泄水畅通。

    十、室外装修一般规定:

    1.装修施工作业不得影响、占用公用部位。必要的作业场所须经管理处圈定。

    2.装修施工不得损坏建筑物外墙,如外墙破损、污染等。

    3.空调分体机的外装位置由管理处指定,空调架部份必须刷防锈漆及银粉漆两道工序处理并定期进行,定期清洁外墙,空调出水导管引向有下水道的位置。

    4.工作车间的排风机、换风机及其它装置的风口位置由管理处指定。排放空气的含烟含尘等超出环保要求的,未经处理不得往外直排。

    十一、装修施工进行的时间段:

    正常工作日:上午 08:00~12:00,下午14:00~20:00。

    双休日、节假日:上午 10:00~12:00,下午14:00~20:00。 十二、施工队人员行为:

    1.施工队必须有专责地盘工进行安全规范、质量规范的施工管理。

    2.施工期间必须对噪音排放加以控制。

    3.遵从园区内各项管理规定和服从园区管理人员的监管。

    4.除专责现场看护员外,下班停工后一律离开园区不得留宿。 十二、装修垃圾:

    1.装修垃圾必须每日自行清运,不得堆放在任何公用场所(地)。

    2.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以及在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地)堆放、抛洒建筑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排出。

    十三、电梯使用:

    1.必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2.遵从电梯专员的用梯指导和管理。

    3.不得与其他使用人争先,不得长时间卡住梯门。散装物品须袋装、集中于梯口迅速搬入搬出电梯,以免影响其他人使用电梯。

    4.超重、超长及易损坏电梯的建材、工具等物品须走安全通道。 十四、装修管理相关费用:

    1.装修施工队在办理临时出入证时,须向管理处预交人民币 元办证费用和 元的装修押金(工程总造价的5%或 元/ 2m)。

    2.装修施工结束后,由管理处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和统计装修施工期间监管记录,如无违反本规定及园区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没有对他人财产或公共场所(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结合临时出入证实际办理费用结余连同装修押金不计息一并退回。

    3.在装修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本规定之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进行处罚,罚款在押金中扣除,不足部份由装修施工队另行交付。

    十五、装修责任:

    1.凡因装修施工造成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及公用部位或给他人带来经济损失的,由装修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2.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电、坠物等事故,装修人须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况作必要的赔偿。

    3.因装修施工引起其他毗邻使用人报修的,装修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4.在公用部位可允许的且不影响他人的范围内进行泥沙拌和,须在铁板或厚胶合板上实施,违者必须修复损害部位,并向管理人缴纳修复所需费用壹倍以下的罚款。

    5.如施工队违反本规定,不听从管理人的劝阻和安排,本管理人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行为。

    十六、管理审批权限:

    使用人装修申报管理由管理人物业部汇同工程部全权负责第三条所规定的装修项目的审批。除粉刷性等一般装修外,任何人不得审批权限外装修行为。

    十七、违约处理:

    〈一〉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对违章事件按下列情况处理:

    1.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者,责令限期改正,恢复本来使用性质;房屋室内搭建影响房屋安全、周围环境和观瞻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样。本款前述违规行为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任意占用楼房公共部位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可由管理处派人清除,清除费用由占用人承担。

    3.侵占或擅自改变绿地用途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

    4.对任意占用楼内楼外道路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道路使用。 第2、3、4款违规行为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5.因过失造成构筑物塌崩等事故,使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除负赔偿责任外,对直接责任者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管理处可采取停水停电、没收工具等强制措施控制事件的进一步发展和催足其纠正。

    〈三〉对于拒不遵守本规定的或拒不接受管理处按本规定进行处理的,本公司将会同管委会报请房管部门仲裁或拆诸法律;凡装修队违反本规定的,禁止其进场施工,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在本园区的装修资格,甚至诉诸法律。

    十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与以往规定有不同之处的条文,以本规定为准。以往有明文规定而本规定未尽罗列的,则以往规定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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